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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十七岁 ...

  •   “他呀,小阿氏。”即使过去很多年,纪念依旧能一眼认出,这是当年对宁若接近疯狂暗恋的小学弟,蓝端。
      原来阿氏认识木忆卿,所以每次看她才是那种心痛而又无奈的眼神。
      这世上,还有什么事能比看着自己深爱的人身处深渊,用背对着你更加难受。
      痛苦的又何止是深渊深处的人,想要拯救,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连自甘堕落的勇气都没有。
      “师父,您赶快回来吧,我找不到她了。”阿氏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哽咽。
      “别慌,多在小镇上找找。”
      不知为何,他们都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预感,木忆卿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山根的大脑中浮现乱七八糟的想法,作为警察,对嫌疑人出现了不该有的关心,乱了分寸。
      但如今的木忆卿让他不得不回想起当年的自己,若是没有立夏,他或许早就已经去了另一个地方。
      “师父,我真的找不到他了。”
      阿氏打了山根的电话,接通后,山根告诉他去小镇最高的建筑物。
      山根有一种预感,上一次木忆卿在天涯镇重新走了一遍她过去的路,这像是某一种告别仪式。
      想到此处,车不自觉地开快了。
      这时手机信息响了,山根的手机没有广告推销,信息响,多半是有人发信息进来。
      他放缓车速,掏出手机打开未读信息,是一个陌生号码。
      山根皱了皱眉。
      山根警官,你好,我是木忆卿……
      山根将信息往下按,一直按一直按,这像一片没有尽头与结尾的故事。

      夕阳将整座小镇映红,夜幕降临,天就要黑了。
      木忆卿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缓步从公用电话亭走出,今日,他没有骑单车,空手而来。
      路边的蔷薇花已凋谢大半,只有几朵枯花粘在上面,地面的花瓣被扫得干干净净。
      失魂落魄的人如行尸走肉,两眼无神,摇摇晃晃在人行道上走着。
      山根驱车前行,他已经超速了。
      山根警官,你好,我是木忆卿,也叫宁若。
      如你所猜,我就是你辛辛苦苦想要绳之以法的凶手。
      我要给你讲个故事,故事很长,得需要你花点时间来听。
      这得从十七岁说起。
      说来也奇怪,有些记忆像一个缺口,被大风吹散,还是被时间腐蚀烂掉,我仿佛不记得了。
      不记得我与萧早相识,相知,惺惺相惜的那一部分。
      而这一部分,关于一个人,木京。
      如今,想起来,关于他,我就像站在一座高山,对面的高山在一片大雾里,一片潮湿,明明知道他是山,又什么都看不见。
      我更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明明晓得自己站在对面。
      我们相识于十七岁末,对于现在来讲,那时我们都像孩子,还是孩子,说来也好笑,我们好像从不把自己当孩子,却又幼稚地做着孩子气的事。
      事事都带有情绪,脾气臭,当然,木京不是,那时我觉得他,像大人,换做现在,我依旧这样觉得。
      可我怎么忘记了呢,他和我一样,才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我们都是孩子。
      关于萧早,她说,十七时,我像她的挚友,懂事地安抚她失恋的情绪。
      我才十七岁。我连与她变成自由的过程都是一片空白。他那么快喜欢上了木京,木京那时,像一个小混混,流氓,我厌恶他,极度厌恶,这让自己不曾知道,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
      或许,一开始。
      又或许,从未。
      我不了解我,我想,除了木京,我最不了解我。
      人真是奇怪的东西,总是想要牢牢抓住失去的东西。
      萧早爱上了当时喜欢我的木京,而我始终坚持,还在暗恋初中时的李本初。
      李本初,你们都叫他阿全。
      的确,我无法将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和如今的人相比,那时情窦初开,而如今用惨不忍睹形容,最为合适不过了。
      但总归,我们归为了陌生人,情窦初开的那一往情深,跟着时间,消失殆尽。
      又或许,木京的出现,才知道那一往情深像河堤里的水,早已被冲走。
      人生遇见谁是缘分,能够留得住谁却是命。
      如果运气好点,爱过的人在世界某一个角落,娶妻生子,平安健康,已是最大幸福。
      如果运气不好,有一天,许多事还未说清楚的曾经的我们,背着遗憾,在突降的一场大雪里,在一阵风里,变成了黄土里的一粒沙尘。
      活着的人好像是活着,死了的人好像也是真的死了。
      时隔多年,还能相见,好像是上天特意安排了这次见面。
      萧早爱木京,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嫁给了李本初,说来也与我毫不相干。
      突然的某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换一个地方生活,赶巧的是,那天,我们找房子的半路遇见了李本初和萧早。
      我感叹,命运捉弄人。
      为了木京,我不知道萧早何时将我按在仇人的口袋里鞭策。
      有一天偶然相遇,她既然嫁给了我小时心心念念的少年。
      少年,原谅我不厚道地笑了。
      其实他就像毒药,他曾口无遮拦地评价过我的生活,当然,添油加醋,实属血口喷人。
      清者自清,我不喜与他人争辩。
      可偏偏他倾诉的对象是当时喜欢我的木京。
      对了,高一时,我与李本初做了几个月的同班同学。
      萧早因为一个男孩讨厌我,众所周知,但我却不知她那么恨我,直到那天遇见,她像遇见老友一样向我寒暄,然后,将我带到一旁,隆重地向我介绍她的老公_阿全。
      还不忘句句带刺,消遣我和木京。
      我问她知不知道木京已经走了。
      他说,知道,又怎样。
      尊重逝者,是活着的人给予的一份尊严。
      我当时,情急之下抽了他一个耳光。
      我想,他连木京的名字都不配提及,当初更不配喜欢他。
      于是,我恨她,打从心底的想弄她。
      于是,我找到了阿全,那个“白面”书生。大概你还不知道吧,嗜酒如命以前,他可是混在道上,为了“白面”打架,打人,几经进入派出所,天涯镇很小,很多事瞒不住人。
      人们只知他打架,打人,其中缘由就像秘密。
      我们还在学校一事无成,他就快把自己养成了毒瘤。
      后来出现,就变成了你们眼中消瘦如柴的酒鬼_阿全。
      但我发现一个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阿全的本质已经腐烂,全身发出一种恶臭。
      最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的爱好,居然如此变态。
      他企图用祖国的花朵来满足他被恶魔放任的良心,来为他削一条走向未来平坦的路。
      我怎么会,让他得逞。
      找到他,我说,萧早为何嫁给他,又如何明目张胆在他头上戴帽子。
      当然,我已经猜到他那无所谓的反应,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意。
      他又怎么会在意呢。
      对于他来说,就连妻子也是一场交易,见不得光的交易都犯法,可他选了一条通道,可以在光下大意凛然的犯罪,然后再将那些肮脏的照片视频拿去贱卖。
      照片不值钱,可照片里的人呢。
      身临其境的视频呢。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阿全部是鬼,是比鬼还可怕的恶魔,他告诉我,看在曾经我那么喜欢他的份上,钱财的都是小事,喜欢是要给予的。
      我答应了,事成之后,奉上自己。
      我们搬去的前一天晚上,他给自己的妻子吃了催情素,你们说的兴奋剂,我就在他家门口等。
      一直等到萧早跌跌撞撞出门,看她衣衫不整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是想到外面的大雨里唤醒意识。
      山根大叔,你一定没想到我看见了谁,我看到了蔡其田,朝他家的屋里得意洋洋地出来,撑开他手中的红雨伞时,我真希望雷将他劈成两半。
      事情越来越有意思。
      好像是上天冥冥之中注定,将坏人聚在一起的意思是,消亡。
      有话说,每个人心底都压着一尊佛,将佛推翻,你就得面对魔。
      那天晚上萧早死了。
      我开车将她拉到那边的小谭,她热情的样子我实在受不了,便自行开车离去。
      再过十分钟,我开车返回,我发现萧早整个人浸泡在水里,当时天很黑,下着大雨,我只能借着上天的光明,在小塘里将她打捞出,讽刺吧,我既然忘记了,萧早水性很好。
      她像一头狮子一样从污水中醒来,与我挣扎一番。
      可惜,她不是我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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