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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群里我只看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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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结束声乐练习的里辛拉着姐妹一阵狂奔,总算赶上了学校露天音乐会的下半场。
里辛是艺术生,专攻美声,但是她好喜欢一听就充满年轻感的乐队,虽然总是有人说他们浮躁。
什么音乐都多少懂点的她确实能听出来校乐队的稚嫩和不足,然而此时她只顾着和姐妹一起喊着跟着唱,不会唱的歌就随着鼓点疯狂挥动荧光棒。
舞台上都是学长学姐,大多穿着自己最鲜艳的衣服,只是暮色四合,露天打光设备还在调整,多少有点看不清。
就在这时,姐妹拉了一下里辛的袖口:“那个贝斯手小哥哥戴了耳钉诶。”
一团躁动的深色里,有一个浅浅晃动的银色小光点。
里辛仔仔细细地看过去,随着调整到最亮的灯光看清了那个男孩子。微长的黑发软软地趴在脖子上,黑色风衣显得有点笨重,在这个暮春时节也有点热了。
“他长得好像…好像…”
里辛想说他好像自己好感的某个明星,但是认真想想也说不太出具体是哪个。
“他大概像你的理想型吧,辛姐!”姐妹坏笑。
“乱讲!”里辛却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嗯…好像是这样。
节目单最后一曲终了,里辛和人群一起大喊安可。主唱架不住大家的热情,和乐器手们商量安可哪一曲,一时间玩了一晚上音乐的队员都有神经过于兴奋,想不出来。
突然边边上的贝斯手弹了几个音符,问询地看着主唱,主唱连连点头。
是一首慢慢的情歌,和之前所有的歌都完全不同,舒缓,抒情,融进清凉的风,道不尽一时的缠绵。
人群里有女孩子听得动了情,小声啜泣。
也有情侣相拥,勾画未来。
里辛回想起自己过去的17年,怀疑过自己是女//同,思考过自己是不是不能爱,然后发现自己是四爱。但是即便发现了,也没有得到爱。
异地恋的姐妹哭了,她也想象征性擦擦眼睛,可是也不知道能为了什么来哭。
于是她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在贝斯手身上。
嗯,他真的好看。
散场之后,里辛悄悄和姐妹说:“待会我去前面照相,咱们假装拍背景,实际上把那个贝斯手也拍进去好不好。”
姐妹和男友打完视频,心情大好,又笑道:“看好了不冲吗?”
里辛摇摇头:“人家不是四爱,还以为我bt呢,别乱整了。”
里辛拍照的时候身后有人在大声说话。“小王说学长你怎么一下子想到弹这首,我说你猜啊!”
拍完转过身,果然是那个贝斯手小哥哥。虽然大声讲话,但是声音软绵绵的,像他的头发一样。
整个人也很像一只娇憨的大狗哇。
里辛和姐妹默默退场了,今夜在台上即是明星,她还是不要打扰明星的生活。
把姐妹送到宿舍楼,里辛继续往黑黢黢的小树林走。她第一次在现实生活看到这样的理想型,她的脸会烫。
走了一阵,树林有窸窸窣窣的响动,她一回头,声音反而没有了。学校里确实有很多人喜欢她。跟踪她吗?那恐怕要让他们失望了。
“别跟了,我是女//同,行吗?”这是她拒绝不喜欢的人的一贯话术。
跟踪的人没有出现,但是身后的树底下有隐隐约约的抽噎。
说自己是女//同这句话怎么不保险了?她从来还没有伤害过被她拒绝的人呢!
里辛觉得离谱,快步走过去,揪出这个不同寻常的跟踪狂。
男孩抬起头的一瞬间她愣住了。他脸上有为了音乐会擦的亮片和腮红,额头上都是汗,虽然没打眼影但是眼角也红红的。银色的耳钉和一双包不住眼泪的淡色眼瞳一样明亮,一闪一闪的。
犯规了……里辛被漂亮得说不出话来。
“呜,姐姐,姐姐不喜欢我吗?我真的不是普信男,我不是姐姐喜欢的样子吗?我还可以照着改的…”他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越说越急,生怕里辛马上就丢下他走了。
“你怎么认识我的?”里辛找了半天思路,终于问出来一句。
不过她想想乐队和艺术生经常在一栋楼里排练,很多人都相互认识。
“当时我只是一个后勤处的,去声乐室整理的时候,看到你了。”大狗狗低下头。
“喔…”里辛也不想问太多了,“你知道我是…”
“嗯,嗯我知道的,所以我,我,姐姐不是喜欢女孩子吧…”
眼看着他又要哭了,里辛连忙说:“不是不是,我最喜欢你了。”
气氛暧昧了起来。
黑色的树林,暮春的风和眼前漂亮的眼睛。
里辛把他的那件碍事的黑色风衣拿掉,想贴贴,却发现他穿的深V领。好家伙,居然是有备而来。
他把她的手放到胸口,眼睛含着水光,就这样看她。
她宕机了几秒,把外套给他披上,正色道:“学长,下个月我才成年,现在不会碰你。”
“那可以谈恋爱吗?”
里辛点点头:“难道我们现在不是吗?”
大狗狗委委屈屈地说:“那把你手机背面的贝斯手换成我好不好。”
里辛掏出手机翻过来一看,啊,她都差点忘了她手机背面是什么照片,毕竟墙头多,天天换。不过以后这里就只属于一个人了。
下面是男主视角。
“小何学长,待会新艺术生要来第一次排练了,麻烦你把声乐室整理一下啦!”
何之毓点点头,拎着一块抹布就去了。这次声乐特长生招的不多,就两个女孩子。老师走后,两个女孩坐着聊天,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这个不起眼的清洁工。
“宝你居然和你对象处了八年,太好了吧!我到现在还是寡的很。”
“哎呀,辛姐你这么优秀,喜欢你的人肯定很多,说说你喜欢不喜欢什么样子的我帮你找找!”
“我不喜欢普信男,喜欢有点才华的大狗狗那种,嗯怎么说呢,其实你知不知道第四爱…”
何之毓偷偷看向说话的女孩,刚才美声唱得端庄优雅,居然编了一头脏辫,涂着鲜艳的口红,明媚而不羁。
一下子就喜欢上的感觉…
擦窗台的时候,何之毓看到她的手机背面是一个弹贝斯的爱豆。
他庆幸自己以前学了一点皮毛,又有学长的资历,找到乐队负责人开始苦苦磨合。
他不是普信男,也愿意当她的狗,就差点才华,想被她看见。
他做到了。
“对了学长,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呀。”
“我我我叫何之毓,大三的,20岁,生物工程的,喜欢音乐,喜欢……”
其实我叫什么不重要。当我在台上只看到你,看到你只看到我,我们对彼此的理解已经超过了姓名。
何之毓藏起全是伤痕的手指,果然今天也是好值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