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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败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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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那年的夏天也总是下雨,云常常压得很低,我一个人走在从食堂会宿舍的路上,从东边飘过来一大团乌云,我第一感受到,原来云真的有脚。我想拍下来给林燚看,但雨来得很突然,比分别更突然。
我到处参加招聘会,终于找到了一个还算凑活的销售工作。吴宁和刘畅考完研去川西玩了,张远闻那小子平时一点都看不出富二代的样子,结果被暴发户老爸送出国镀金,连毕业照都没照就走了。
至于林燚,他去参加了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但他一个学化学的理科生背起书来很费劲,成绩不太理想,准备来年再考。
他在我眼里就像一只蝴蝶的风筝,他属于春风,属于天空,属于一切美好自由的生活。
我做兼职攒的所有钱成了一台佳能相机,把我的青春框在里面。张远闻走之前我们五个一起在312拍了一张照片,那是我和林燚之间唯一的合照。吴宁站在中间,我和林燚站在他的两边。暗恋一个人的时候总对他有厚厚的滤镜,很多年后再拿出那张照片看时,发现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有时我总想,我是真的爱他,还是爱,爱情本身?
搬出宿舍那天,林燚来帮我,他不知道从哪淘来一辆二手电动车,把我打包的行李全都绑在车上,看上去很滑稽。他还是那样,多热的天都穿球鞋,我穿着人字拖站在一旁打量他,想起他在某个夏天轻轻踩过我的脚趾,就忍不住把脚趾蜷缩起来。
“被褥都要带去吗?可以买新的”他给绳子打上一个结,抹了两把汗,靠在电动车上问我。
“没钱买新的,还是带着吧。”我说了谎,因为那床被褥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有我妈缝的线,绣的花。以前觉得这种被子好土,直到我妈车祸去世以后,我才能从那些老土的花纹里感受到棉花般软绵绵、暖烘烘的爱。
我租的是一个很廉价的单间,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一个小小的衣柜和一张折叠桌子。卫生间在走廊的尽头,又小又臭,一层将近二十个人就用那一个卫生间。门外还有一个黑亮亮的灶台,是上任租客搭的。
他拿着钥匙比我先到,帮我收拾起来。
我一个人坐公交车,路过湘江大桥,没了往日想要跳下去的那种冲动,反而很平静,从公交车的窗户看江面,那一刻觉得世界好美,有个人在家里等我,真好。
这条江好像一条从夜空掉下来的丝带,把二十二岁的牧野和六岁的林燚联系在一起,他们都在这条江的面前感受过生命的快乐和死亡的酸涩。
我到出租屋时,林燚不知道上哪弄了一个大箱子,把我的书一本一本码进去。我倚在门框上,赶紧打开相机偷拍他。一个小小的窗户透不进来多少光,但特别明亮,灰尘在光里好像也可以很耀眼,丁达尔效应夺得了相机的焦点,我想永远定格的那个人却成了一个模糊的背景。
“牧野,这是谁的狗窝?你还在那站着玩相机!”林燚抬起头来看我,虽然说话的语气很重,但脸上是带着笑的。
我关掉相机,走过去帮他,他手里拿着《似水柔情》,王小波的。我脸上的笑一下就凝固了。他看了一眼,“似水柔情,王小波著,听说他写的书都很黄。”我赶紧把书抢过来,一把抱在怀里,“才不是!”
“看就看了呗。我说你小子,大学四年连个稍微暧昧一点的姑娘都没有,叫你跟我们一起看片儿,你也不看,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毛病呢,”他一边说话一边把短袖下摆撩起来擦汗,然后突然来抢我的书,“原来你喜欢含蓄的啊。”
他人高马大,从我手里抢走书之后就举过头顶,翻开来读:"阿兰的书里写到:那位衙役把女贼关在一间青白色的房间......墙壁......"我立马就急了,不管不顾地扑上去,双手胡乱抓来抓去,挣扎了半天,连书角都没沾上,林燚一直向后退,“快告诉我最精彩的部分在哪一页!”
我的身高刚好到他的鼻尖,靠很近的时候,他鼻腔里湿热的气息,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都让我腿软。不知道被他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倒了,我也随之倒下去,跌入薄荷味的梦境。
我压在他身上,我们的大腿交织在一起,我的头磕到了他的鼻子,他手中的《似水柔情》盖在了我们头上,为我无法诉诸于口的爱意浇筑了一座堡垒。
立马翻身起来,我把书收到箱子里,拿了本《罪与罚》狠狠压在上面,心虚地说:“你先帮我收拾一会儿,我去给咱俩买点水喝。”我就这样落荒而逃,那个晚上我吻他时就该是终点了,退回安全范围内,不能再往前了。
我不想在那间肮脏的卫生间里用想象玷污他,但我‖硬了。以他命名的欲望怎么也浇不灭。
忙活了一下午,我的小单间终于有点家的样子了。林燚还买了一个仙人掌给我。
我们坐在街边的小店里吃烧烤,他这个嘴尖的家伙,羊肉串上的肥肉一块都不吃,全部剔下来留给我。他喝了一大口可乐,突然问我:“我记得你家就在本市,住家里不好吗?租房子真遭罪啊。”
“我爸结婚了,我去住不太方便。”
他打了一个嗝,用筷子去夹油炸黄豆,“这样啊”,试了几次都失败了。我问老板要了一个一次性勺子,舀了一勺放到他的纸碗里,把小勺子也留下,然后自己用筷子夹起来一颗黄豆放进嘴里,假装漫不经心地问:“你呢?还不租房子吗?”
“月底去贵州,到那边了再看吧。”
“这么快?你不是要二战吗?”
“走学校这边的线太慢了,我爸妈迟早给我抓回新疆,我去看看那边有没有别的门路。”
他说得很认真,用筷子夹黄豆也很认真。大三那个暑假好像一锤一锤地把他锻造成另一个模样,用铁皮包裹起来,内在还是柔软的。
吃完烧烤,他跨上小电驴。周围都是烧烤摊,烟熏火燎,不少光膀子的男人坐在一起喝酒扯皮,油腻腻的桌子和空汽水罐子,掉在桌子底下的几粒黄豆,对面十字路口的红灯只剩最后一秒。
“哪天走?我送你。”我递给他一根软中华,他把烟就过去别在耳后,“少抽软中华,穷鬼,别送了。”
我把烟点燃了,沉默地抽起来。
林燚把车骑出去了一小段,然后停下来。
我祈求上天,别让他回头看我。
他背对着我,声音好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过来的,“你那破房子潮死了,有空就把书翻出来晒晒。”
我的喉咙里长了无数株荆棘,让我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一定看到了,他一定知道了。我跌跌撞撞地跑回小区,在三十多度的晚上,我手脚冰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里的。
我跪在地上,从床底把那箱书拽出来。《似水柔情》放在最上面,我感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天旋地转,那本书好像千斤重,那一页纸就把我压得粉碎。
“所以,阿兰以为,爱情最美好之处,是它可以永远回味。”旁边是我用铅笔写的:就让我永远回味,与他之间,惊天动地的一吻。即使,他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我知道,暗恋只有两条路,要么双箭头,爱情会像磁铁一样把两个天南海北的人紧紧粘在一起,要么单箭头,被丘比特乱箭射死。
而我,死有余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