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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   两年后,那条似乎已经被人遗忘的政策突然再次出台试行,提高了对审核力度的要求,强调一定要杜绝情节三观不正影视过审立项。与此同时,还有一条影视分级的政策正式开始施行,涉及LGBTQ题材的影视被划入18+级别,并规定不许在晚上22:30之前放映,防止对心智还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和误导。
      于是我接到了马导的电话,说马姐的剧本写好了,问我愿不愿意继续饰演米栎。
      我迟疑了一会儿,问,其他人都答应了吗。
      马导说,主要角色差不多都已经答应了,然后又补了一句,林之也答应了。
      我沉默了几秒,回复说让我考虑一下。
      挂了电话,我看着满桌的建筑图纸,摘下眼镜,捏了捏鼻梁。
      林之啊。
      这两年里,虽然我没有关注过他的消息,但也知道他发展得很好,连着演了几部大爆的剧集,拿了个最受欢迎男演员奖,人气很旺,基本属于一线演员了,前段时间似乎还有部电影上映,虽然不是主角,但是听说口碑不错。
      看起来过得很好。
      但是我不好。
      我的时间像是停止了,停在那个夏天,停在那些聚光灯下的尖叫里,也停在地下车库的那堵墙后面。
      我喜欢他吗?
      我有时候也会问自己。
      大概是喜欢的吧,不然也不会难忘至今。
      但大概也是不喜欢的,那天在地下车库见到的那个林之让我好陌生,陌生得讨厌。
      哪个他是真的,我不知道,也不想再去想。
      哪个我是真的,我想,也都是真的吧。
      只是我喜欢林之么?
      或者说,我喜欢的那个人,到底是林之吗?
      如果我喜欢的是假的林之,那我还能算是喜欢林之吗?
      一昀哥说,我这不是喜欢,只是作为普通人被娱乐圈的光怪陆离一时迷了眼罢了,这不怪我,连他这在圈里混了一段日头的都曾经被迷过眼,更别说我。
      但我问他是被谁迷的,他不肯说。
      他说,反正过段日子就好了,只要忙起来,就顾不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于是每次我失眠睡不着,就拿作业来做,或者拿课本来学,结果失眠的症状没怎么减轻,我的视力倒是开始下降了。
      我不喜欢现在的这种状态。
      也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所以我想,不如干脆来个以毒攻毒,反正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一周后,按照马导给的地址,我到了一间办公室的门前。
      抬手敲了敲门,推开,就看见了满屋子的熟悉面孔。
      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眼神扫过每一个人,没有停留,最后落在马导的脸上。
      我打了个招呼,在唯一的空位处落座。
      马导环顾一周,拍了拍手:“好,这下人齐了,那就开始吧。”
      剧本围读从早上九点一直进行到晚上十一点,中间只停了半个小时解决午饭。
      马导就是这样,一旦决定了要做什么事情,就想一气呵成。
      “今天辛苦大家了,明天上午定妆,拍定妆照,下午开机仪式,请大家务必按时到场。”
      听说有的剧组围读剧本会花几个月,但是马导的习惯是先简单顺一遍,只要没有什么大问题就直接开拍,在拍摄的时候再临场去调细节,再加上《白昼》延续了《落俗》的小体量,预计还是一个十二集的短剧集,所以我们的围读只花了一天。
      马导顿了下,又补了一句:“其他人先走,两个主演留一下。”
      大家拖着疲惫的身体,收拾东西陆陆续续地走了。
      等最后一个人离开关上门,马导转向我和我身边的人,开口:
      “虽然之前跟你们都确认过了,可以拍nc戏,但是关于具体能接受的尺度,我还是要问问你们。”
      “不管是出于收视还是剧情的考虑,这部戏里的nc戏部分都很重要,所以我不想因为没有事先沟通好到时候出问题。”
      马导的手指点在剧本上,神色看起来非常严肃。
      “只要是导演需要,我都可以。”
      旁边的人这样说了。
      马导的眼神落到我身上。
      我扶了下眼镜,微微后仰,靠到椅背上:
      “我没拍过类似的戏,理智上认为都没问题,但是等到临场,也不排除会出问题。”
      “我没试过。”
      马导的眉头皱了起来,但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说的也是,你没什么演戏经验这点确实比较麻烦。”
      “那到时候再看吧,林之,你多带带他。”
      那人应了声。
      “行了,你们先走吧,回去早点休息。”
      马导摆摆手,打开面前的笔电,开始敲字,似乎还没有结束工作的意思。
      我整理了一下桌上的剧本,收进包里,起身离座。
      等电梯的时候,旁边响起一个声音:
      “你瘦了。”
      我没回头,嗯了声。
      电梯来了,我们一前一后进了轿厢,我伸手按了-1层。
      “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演戏了。”
      “是吗。”我敷衍地应了一声,拿起手机翻看微信。
      或许是看出了我并不想搭话,直到我们在电梯口分道扬镳,他也再没有说话。
      回到公寓,躺到床上,我看了下表,0点47。
      毫无睡意。
      可是考试周刚结束,大学生没有寒假作业可做。
      再说,明天得早起,不早点睡可不行。
      我闭上眼睛,开始胡思乱想。
      不由自主地就想到那个日思夜想的人。
      往常想到失眠的人,今日一见,似乎也不过如此。
      他比两年前壮了一些,轮廓能隐约看出一些肌肉,虽然整体而言还是属于过瘦的程度,但整个人的气质已经变了,从肆意挥霍青春的少年,变成了气质温和的青年。
      半长的头发没有染色,被精心打理成某种时尚的发型,耳垂上带了一只碎钻耳钉,很配今天身上那件深色的高领毛衣。
      或许是时间的造化,或许是红气养人,又或许只是单纯的因为化了妆,那双眉眼,比之两年前,愈发美艳了,漂亮地让人联想到刀刃上锋利的寒光。
      可我当时心中毫无感觉,只是留下了一个漂亮的印象,然后没了,仅此而已。
      我没有想象中的动心。
      因为这不是那个让我心动的少年。
      渐渐地,我睡着了。
      我按时到了片场,开始试妆造。
      其实也没什么好试的,就算换了个名字,《白昼》毕竟是《落俗》的衍生作品,角色都没变,角色的外表自然也和从前一样。
      只是或许是我这两年间又长高了两厘米的缘故,我变得瘦削了些,上了妆坐上轮椅,比《落俗》时期的米栎看起来还要病弱气。
      拍定妆照的时候,我又看见了林之。
      他染回了金发,戴上了三只耳骨钉,手背上也贴上了耶稣与十字架的纹身。
      我恍惚了一瞬。
      然后很快便清醒了。
      怎么说呢,只要稍微仔细看就能发现是完全不一样的,和我的少年。
      我的少年因为那时剧组经费有限,金发被漂染过,又没有好好护理,所以常常发质毛糙地满头乱飞,像只炸毛的小动物,发根也常常因为没有及时补色,而长出一指宽的黑发,和发尾的金色泾渭分明。
      这个人的金发整齐而利落,纯粹的颜色中泛着如丝绸般的细腻光泽,每一根发丝都透着一种精心打造的精致。
      我的少年因为那时不是主角,妆面近乎于无,仅仅依靠着与生俱来的浓烈生命力和不加修饰的优越五官,即算没有精心设计的拍摄角度、量身打造的打光方案,一个随意的带笑眼神便能摄取心魂。
      这个人眉眼勾勒着专属妆造团队反复研究而来的精致妆容,站在主角的位置上,最好的光里,熟稔地调整到最佳的拍摄角度,俊美到有些不真实。
      我的少年笑起来总是嘴角咧到夸张的程度,眉飞色舞五官乱飞,叫人不禁感同身受地想要微笑,若是心情不佳,便是撇着嘴角向下,任谁都能知道他不爽。
      这个人连微笑都像是已经算好的完美公式一般,眉梢不动,眼尾轻扬,嘴角上翘,定格成一幅教科书般的“微笑”图例。
      果然,这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我下了定论。
      拍完定妆照和宣传海报,下午的开机仪式一直折腾到傍晚,象征性地拍了一场简单的戏,没NG一条过图了个好彩头,马导就放我们先回去休息了。
      回到公寓才9点,我没事做,就收拾收拾早点上床了。
      结果又失眠了。
      我有点后悔,似乎和林之见面拍戏也没什么用,大概因为他不是让我失眠的那个人吧。
      可是合同已经签了,我也不是那种因为自己任性就给别人添麻烦的性格,所以还是得坚持把戏拍完。
      嗯,只坚持到把戏拍完。
      我这样决定了。
      第二天,实实在在的开机第一天,白天先拍了些无关紧要的文戏,大概是在给整个剧组一个互相磨合的时间,入了夜,才开始拍了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重头戏。
      也是一场nc戏。
      郁葳蕤和米栎,从初见就对对方有着不同感觉的两人,在一段时间的互相试探与暗中角力后,一次深夜的观影活动中,两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了第一次的超越界限的亲密接触。
      说这场是重头戏,一方面是因为这场在剧本上是打算作为第一集的第一场的,出于收视的考虑,这场也必须超标准完成,另一方面,从剧情发展的角度,郁葳蕤和米栎,正是因为这次亲密接触,两人之间的关系和感情才发生了真正意义上的质变,所以这场戏还必须要体现出两个人内心细腻的转变。
      又重要又难,所以是重头戏。
      然而我连着NG了6次,马导都按捺不住脾气发火了。
      没办法,与林之的亲密接触,会让我想起我的少年,然后两个人就会彻底割裂开来,被陌生人触摸亲吻的感觉强烈到让我反胃。
      让我又想起那些事。
      凉风习习的阳台上,我闭着眼,轻微用力地抱紧了交叠的双臂。
      一件带着点余温的外套被搭在我身上。
      我睁开眼,看见是林之。
      他脸上带着那种公式般的微笑,对我说:
      “毕竟是冬天,不要贪凉。”
      然后将手中的东西递给我。
      “我记得你不喜欢咖啡和茶,就给你准备了热牛奶。”
      我目光在那杯热牛奶上停顿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接过来。
      “谢谢林哥。”
      微烫的温度熨实在手心,驱散了冬夜的寒。
      实在是很适合直接入口的温度。
      我握在手中,倚靠着栏杆,目光投进远方的明暗。
      “……围巾——”
      身旁传来声音,我没动。
      “——我送你那条围巾,还在吗?”
      我不知道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顶着什么样的表情,是不是还是那种一成不变的完美微笑。
      我只是认真地回想了一秒,然后回答:
      “在吧。”
      “送你的时候是夏天,现在是冬天了……如果有需要,就戴着吧。”
      我可有可无地嗯了一声,然后伸手拉下肩头的外套,上前还给他:
      “谢谢林哥,我要回去了。”
      等他接过外套,我抬腿进了屋里,转过弯,把手里未开封的牛奶随手放在了墙边不起眼的置物台上,然后去了洗手间。
      送我的围巾,确实有这么个东西。
      那还是两年前,我生日的时候。
      因为要赶进度,我一整天都泡在剧组,几乎都没想起来是自己生日,结果晚上刚拍完最后一场,剧组突然停电了,漆黑一片,然后林之端着一个蛋糕,在烛光中唱着生日快乐歌,向我走来。
      原来,是林之和马导策划的惊喜活动,同时也作为剧集宣传在线上同步直播。
      吹完蜡烛,剧组的大家都纷纷拿出自己准备的礼物,堆到我面前。
      我惊喜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对每一份礼物都充满了期待。但是平心而论,最好奇的当然还是林之给我的那一份。
      在直播间疯狂滑过的留言中,我装作是顺应粉丝的要求,拿起他的那只盒子,打开,却发现是一条平平无奇的黑色围巾。
      我很诧异,当时正是盛夏,W市地处南方更是炎热无比,送围巾是??
      林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他不知道送我什么,看到我去年冬天发动态说羡慕朋友的女朋友给他织了一条围巾,所以就买了毛线和毛衣针,每天下戏之后回家跟着网上的视频学织围巾,花了一周多时间才织出来。
      然后他翻出围巾一角的一颗白色星星图案,说本来想织一个“煜”字的,但是有点难,试了好几次都失败了,所以就织了一颗星星,因为星星会发光,“煜然”就是发光的样子。还说选黑色毛线织围巾的原因是黑色像夜空,我围着就能更好地发光了。
      从那场直播之后,我在CP粉圈里就多了一个花名“星星”,而林之则是“夜空”。
      大夏天收到围巾的我乐成了傻子,恨不得立马戴上再也不拿下来,但最终还是败给了W市的高温,只好天天盼着冬天赶快来。
      结果冬天还没来,我的夏天就已经过去了,那条围巾被我刻意遗忘在衣柜的角落里,现在估计还在某处吃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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