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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

  •   《落俗》开机了。
      我变得像是一个精神分裂的疯子。
      夜晚阴郁压抑,一遍遍细数着手上的钱还够用多久,再绞尽脑汁地盘算,下次要怎么说才能让卫生院的医药费再拖得久一点。
      白天张扬鲜活,提着用省下晚饭的钱买的小吃或牛奶,到片场借食堂的微波炉热好,投喂给向煜然,讨好他,然后再心安理得享受他的惊喜目光,在他的笑里忘掉一切,成为郁葳蕤,扬着他喜欢的笑,和他谈一场无关现实的恋爱。
      向煜然就像一个专门为我打造的目光吸引器。
      像是在黑暗中跃动的荧荧烛火,我是被烛火吸引的扑蛾,被本能裹挟着失了智,忍不住沉溺在光晕里,连烧焦了鳞翅,也只觉得是暖的。
      他让我喜欢笑,喜欢闹,喜欢恶作剧,也喜欢捉弄人——只捉弄他,最喜欢看他气急败坏地追着我打却又追不上的样子。
      自失去所有的那天起,我好像第一次如此鲜明地感受到自己在活着,心脏在跳动,呼吸是热的。
      我喜欢看着他,喜欢跟着他,喜欢听他抱怨某场戏真的好难演、早上好困起不来、今天的早高峰也太堵了吧、如何如何。
      我们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了某种极亲密的关系,某种我想要定义却又不敢的关系。
      我太害怕了。
      我害怕得到又失去。
      他的眼神干净又柔软,坦诚又明亮,不太会照顾自己,一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常戴的手表有两块,我查过,都是入门级的奢侈品牌,一块8万,一块10万。刚刚成年拿到驾照,就开着70万的车做代步工具,从没提过车贷的事。平时的私服一天一换,基本没有见过重复的,牌子比较小众,网上没查到什么信息,我偷偷问过借我衣服的富二代室友,说是W市本地某设计师的私人品牌,只做高端线和私人订制,在W市富人圈子里口碑很不错。更别说他还住在连我都有所耳闻的贵价高级公寓。
      我想,向煜然可能连那种普通小康家庭的小少爷都不是。
      至少不是那种,家人生病了,连60万都拿不出来的家庭。
      我想要迈出那一步,说出那句话,很想,每天每分钟每秒都在想。
      我也知道,他会给我怎样的回应。
      但我不敢,我被自己预见到的未来吓倒了。
      我所预见到的,因为那些巨大的鸿沟而产生的,注定的失去,叫我一次又一次从梦里满头冷汗地惊醒,回想起曾经感受过的,那种毫无反手之力地被从身体里缓慢又坚决地拔出骨骼的感觉,即便我早已长好了曾经的伤口,也无法控制住地牙齿打颤,肌肉痉挛,像是某种应激的后遗症。
      我没办法再承受一次了,我对自己这样说。
      我们的关系,只能停在这里。
      比朋友热切,比兄弟暧昧。
      所以我让自己陷入了更深的精神分裂中。
      前一刻明明决定好要开始戒断名为向煜然的精神鸦/片,下一秒又被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轻易地击垮,溃不成军,摇着尾巴想用一切办法讨好他,讨他欢心。
      直到我听到那句话——
      “你和向煜然可以表现得再亲密点,现在是营业期。”
      说话的人是我刚签的经纪人,名字叫白秋声。
      没错,出乎我意料又在我计划之中的,《落俗》爆了,所以各色各样的公司和人就像闻到腥味的猫一样围了过来。
      两位主役在进组之前都已经签了长期合作的经纪公司,向煜然又没有进圈的打算,所以绝大多数的视线自然就集中在了我的身上。
      参考了学校里我曾刻意交好的老师的建议后,我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选择了现在的公司,签下了三年的约。
      连白秋声这个经纪人也是我自己选的,一个当了三年艺人助理、作为经纪人初出茅庐、才刚开始带艺人的新人,手底下目前就我一个艺人,所以对业务不会过于生疏,也不会在我们的合作关系中过于强势,而且会把工作重心全部放在对我一个人的经营上。
      可以说是我目前最好的选择了。
      “上次剧组直播的数据很好,有关你和向煜然不管是角色向还是演员向的讨论热度都非常高,所以你必须抓住剧集还在播放中的黄金时期,贴着向煜然多多营业,哪怕过头一点也不要紧,反正后期可以解释说是剧宣,甚至再进一步还可以营销成敬业,就算留点争议也总比没有话题强。CP粉的黏性和忠诚度都很高,基数越大回头提纯的时候效果也会更好。”
      说到这,白秋声的声音顿了顿,从手里的数据记录上抬起眼,看向我,颇有些意有所指地补了一句:
      “当然,过头太多也不行。”
      我神色未动,只是暗自摩挲了一下指节,反问了一句:“比如?”
      “比如,可以牵手拥抱,在剧宣场合甚至可以视情况亲吻脸颊额头或者手指,但是不可以亲吻嘴唇,也不可以在非剧宣的场合做出超出拥抱以上的行为。”
      “可以说暧昧的话引导别人认为你们是真实的情侣关系,偶尔擦个边也无伤大雅,但不能回答有关确切定义你们之间关系的问题。”
      “再比如——”
      他的声音拖长,眼神也跟着望了过来:
      “——可以随便营业,但不可以真的动心。”
      我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对方。他的眼神不闪不避,直直地与我对视着,鼻梁上银边眼镜的镜片因为角度的关系,泛着一层幽幽的浅蓝,让他的视线也沾上些许冷质。
      “作为合作伙伴,我必须提醒你,这是工作的红线,希望你能牢记。”
      我合了一下眼帘,将眼神移开了。
      “知道了。”
      远远出乎我自己意料的是,我竟然根本没有因为白秋声的这一番话而感到任何的心乱或者烦恼,只是仿佛自暴自弃般地将那些被用尽全力锁进黑暗的情愫放了出来,借着营业的借口,自欺欺人。
      我可以光明正大地黏着他,永远坐在离他最近的座位上,上身向他微妙地倾斜,与他两肩相抵,手臂相贴,感受衣料摩擦间传来的热度,微一回头鼻尖便能擦过他耳鬓长得有点长了的发梢,然后看着他抬手蹭过被我的鼻息“无意间”染成粉色的耳廓,将那抹艳色惹得更饱满。
      我可以在他化妆的时候,装作随意地拿起他的手拢在手心,仗着他不能动,肆意摆弄他的手指,做出十指相扣的样子,然后享受他颊侧的薄红与因为隐忍而下垂轻颤的眼睫,再偷偷去搔他的手心,在他抬手欲打的时候带着坏笑逃之夭夭。
      我还可以,在导演喊“cut”的时候装作没有听到,继续用郁葳蕤的名义去拥抱他、亲吻他,用浸满情意的眼神将他吞没,看他露出属于向煜然的羞赧;在所有的线下活动中将手臂寄存在他腰间,在粉丝山呼海啸般的尖叫中将他揽得更紧,如同猛兽看守它偏爱的所有物,不时低头嗅闻,确认这物品身上烙印着的自己的痕迹尚未褪去,若是那痕迹淡了,便再立即重新烙上一个。
      就这样吧,就这样吧。
      如果这是一场注定会醒的梦,那就让我睡得更沉一些吧。
      所以当他第一个告诉我他被私生饭跟踪的事,我除过几乎烧掉所有理智的担心与愤怒以外,竟然更多的是一种黑暗的见不得光的窃喜。
      终于,我能为他做点什么了。终于,可以成为对他“有用”的存在。终于,我感觉到了“被需要”。
      这种感觉让我心跳不已,令我着迷,几乎是一瞬间便成了瘾。
      即便我明知更便捷有效的办法是给他安排一位专业助理,即便那间高级公寓的租金对于刚刚拿到第一笔税后分成的广告费用、才堪堪将拖欠的医药费填平、手头几乎又是身无长物的我来说,无疑是不敢企及的天价,而公司刚刚给我安排了免费的住处。
      我仍旧毅然决然,仿佛赌桌上赌红了眼便连身家性命都抛诸脑后的疯狂赌徒,以方便营业的名义堵上白秋声的嘴,然后向公司申请了预支工资,搬进了他家的楼下。
      直到那条#林之向煜然同居#的热搜爆了的时候,我才开始慌了。
      是,向煜然是喜欢我,这一点我很清楚,甚至我能确信只要我开口告白,他就一定会欢喜地回应,但如果这样的关系脱离角色的掩护,被公之于众,在这个还未与少数性向群体完全和解的时代,在外界反馈的巨量负面与恶意之中,或许喜欢这种感情会显得过于苍白无力。
      或许,他会因为那些语言和眼神而反感我的靠近,或许,他会醒悟过来我的存在只会给他的生活带来阴影,或许……我连这虚假的自欺欺人都再也留不住了。
      而他只是顶着一眼就能辨出的害羞神情,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凑到我身旁,像只小动物一样扬起脸问我:
      “……你看见没有啊,那个热搜……用不用澄清一下?”
      他的眼神闪躲着移开,手指无意识地卷着帽衫上垂下的绳结,眼角眉梢浸染着的并非我曾以为会有的烦恼或者躁郁,反而是……窃喜。
      仿佛能与我扯上关系于他而言是件天大的喜事一般。
      你不怕吗?——
      我想这样问他,你不怕那些流言蜚语异样眼神吗?
      早在那个词条热度刚起来的时候,白秋声就已经注意到了,只是觉得没必要压所以放着没管任其发展,我也早看过了那些评论,固然很多都是CP粉过年的激/情发言,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言论非常恶臭,骂我们恶心的只是最初级,有甚者不仅脏字连篇人身攻击,还话里话外问候家人,连我看了都很生气,甚至想亲身下场去撕,只是被白秋声劝住了,说这只不过是当艺人的必修课,要我习惯。
      我不信向煜然他没看见。
      但是他怎么能做到不被那些污言秽语和负面情绪影响呢?
      我张了张口,最终也没问出来。
      因为到那时我才恍然发现,我纯白得发光的少年,或许不是因为被保护得太好才干干净净,而是根本不会让那些灰暗和污秽沾染自身,所以才保有这份难得的纯澈。
      那……我是不是可以存着一点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我把心意说出口,我们也有可能互相鼓励着闭着眼不看那些可能的外界给予的暗,一起越过长夜,迎来属于我们的,看得见未来的白昼?
      我不知道。
      但这样的念头在我心底越放越大,像是春日的野草,疯长,然后蔓延倾覆,占据我所有思绪。
      说来也奇怪,从那以后,一切好像都在向着我所能期许到的最好的未来稳步发展,顺利得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太真实。
      我把养母接到了市里最好的三甲公立医院,因为我是公众人物,所以对普通人来说千难万难的挂号和床位问题,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迎刃而解,只要我摘下口罩,一切就立即安排妥当。医院甚至还主动给我的养母安排了住宿条件不亚于星级酒店的VIP单人病房,就连肾/源的事,也有相关人员当面给我打了包票,不超过三个月,一定落实下来。
      临近向煜然的生日,马导号召全组给他准备生日惊喜,顺便也以此为由做一场剧宣直播。实际上我一早便记着那个日子,但因为要还公司的预支工资,负担养母转到市医院后跟着水涨船高的各项费用,还要维持日常活动的妆造、助理和安保人员的工资等一系列花销,我一时实在是攒不出一笔过得去的钱来给他买份像样的生日礼物,挖空心思苦思冥想许久,还是没有特别好的想法,最终只好咬牙选了最初想着只有万不得已才用的兜底方案,买了最好的羊毛毛线,每天下了戏再熬夜两小时学习织围巾。后面临近他生日的几天,因为进度堪忧怕来不及完工,我几乎是通宵赶工,终于赶在他生日当天将这份礼物送出。
      我告诉他是因为我看见他曾发动态感叹想要有人给他织围巾所以才送他这个礼物,一方面是想跟他说,虽然这份礼物没有别人送的贵重,甚至或许他长这么大都从未收到过如此廉价的礼物,但我将他的一切都放在心上,想要把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都送到他面前,我的这份礼物不仅是礼物本身,还是我的真心与情意;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份礼物实在寒酸,只好用些冠冕堂皇的语言和理由来掩饰我的窘迫。
      但他只是欢喜极了,甚至于立即将那条围巾拿出来围在了脖子上,一晚上都没有拿下来,在那个盛夏炎热的傍晚,哪怕被热得一头汗,发丝都湿成一缕一缕,黏在脖子和脸上,只是看着就知道难受得紧,也没有摘下来。
      看他如此,我便即刻后悔了,懊恼自己为什么偏偏为了表现心意送条围巾,若是送些风扇、凉枕之类的东西,他此时岂不是不需受这些罪。
      最后还是我威胁说,若是他再敢在夏天戴这条围巾我便要收回,他才依依不舍地将那东西摘下来。
      后来,我们受邀参加了《只是你我的一周》,在那座东南亚的热带小岛上,我度过了我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一周。也是在那一周,我突然发现了自己理想的生活的模样。
      没有无处不在的紧盯目光,没有充满恶意的社会环境,没有我和他背后云泥之别的家庭背景,没有别人,只有我和他,只有我们。
      白天黑夜,傍晚黎明,阳光沙滩,海风潮汐,一日三餐,醒来睡去,疲惫的依偎,痛快的大笑,静默的陪伴,动情的相拥。
      向煜然和林之,林之和向煜然。
      两个名字被写在一起。好似它们合该如此。
      因为只有一间卧室一张床,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睡在一起。
      每天叫对方起床,用一样的牙刷和牙膏,穿一样的鞋子和衣服,戴一样的帽子与配饰,再在同一面镜子中,用带着笑意的视线彼此交缠。然后像一对平凡的伴侣那样,分担家务,我做饭,他洗碗,再互相鼓励,互相支撑,度过生命的一天又一天。
      虽然会为生活费头疼,但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解决。
      我会像孔雀炫耀羽毛一样展示自己的生存能力,攫取像是温室花朵一般的他的目光与惊讶,也会偶尔耍点小心机故意在睡前调低空调温度,设计他的投怀送抱然后称心遂意;会护着他,挡在他身前,也会纵着他,要他所愿皆得偿——
      ——甚至哪怕非他所愿,只要他看了一眼,问了一句,我便都想奉到他面前,只因不是他想,而是我想。
      《一周》结束前的最后一个傍晚,我们躺在露台的躺椅上,享受这幻梦的终末,他说他舍不得,我又何尝舍得,只是我早已经习惯于在理智知晓不可为后便收敛妄想。
      在掺着一点恰到好处的潮湿与咸味的温热夜风中,我的目光缠绕着不停嚷嚷着舍不得的他,心脏有种被棉花糖包裹住,慢慢融化的感觉,柔软得叫人发慌,但又被那浅浅洇开的一丝甜惑住,不想挣扎,只想往更深处沉沦。
      我突然好像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被他吸引至此——他太鲜活了,喜欢便是喜欢,厌憎便是厌憎,全部宣之于口,形于颜色,对于我这种将人生活成灰色的人来说,鲜明得如黑夜中的灯塔,白纸上的朱砂,只要看过一眼,还怎么能将目光移得开。
      我想起那个让我逃避至今的问题,忽然在一瞬间就好像没有了压抑的力气,想要直白地问问他,如果是他,他会怎么选。
      于是我问道:
      “那你会后悔吗?”
      他翻过身来看我:“嗯?后悔什么?”
      我不敢直视他的目光,怕自己又躲回暗无天日的壳里,只装作在看星空:
      “如果你当初知道你现在会这么舍不得,但是又没有办法改变必须要离开的事实,你会不会选择从一开始就不来到这个地方?”
      “……哈?”他的语气听起来很疑惑讶异,“当然不会啊!”
      “——虽然不舍得走但一定要走很难受,但是这里带给我的快乐和美好回忆是更多更珍贵更难得的,我觉得很值得。”
      ……是吗。也就是说,你认为获得后又失去总比从未获得过要没那么悲哀……吗。
      可是,作为曾经得到过又失去的那个人,我的感受是,得到的时候越感到幸福、越感到珍贵,失去后被反噬的痛苦只会越成正比地指数放大。
      时至今日,我甚至已经记不起养母养父年轻时的脸,但在偶尔的午夜梦回中,我仍然会梦到自己还是那个任意妄为调皮捣蛋的皮孩子,在某个阳光斜照的下午,带着裤子膝盖上的一个大洞和一身的泥土,虽然有些心虚但仍强撑着涎着脸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那个被我称作“家”的地方。
      我迈进门槛,看到两个面目模糊的人正在桌子旁坐着,等我吃饭。于是脚步犹豫地顿住,手指下意识不安地揪住衣角,一路攒起来的勇气瞬间消弭,低着头不敢上前。
      却没想到那两个人竟然主动迎上来,我紧张地闭上眼睛,害怕即将到来的责骂,可听到的却是“爸爸”在关切询问我有没有事、是打架了还是摔跤了,“妈妈”焦急地扑上来查看我的膝盖有没有受伤,然后带我洗手,换衣服,再把我抱上那把对我来说有点太高了的椅子,给我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上面盖满了油亮的肉片。
      我抬头看,那两个人仍然是面目模糊,但又偏偏能分辨出他们嘴角温和的笑意,和眼底直白的疼爱。
      梦醒后,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冷就愈发地刺骨。
      如果得到向煜然之后又失去他,我又要怎么支撑着过活?
      我……
      “那如果最后的那种难受,比曾经获得的快乐多,怎么办呢?”
      “呃,那我不知道了。”他的鼻音有点重,我转头去看,发现他已经闭上了眼睛,“可能,可能会有一点点后悔吧……”
      他的话语渐渐消弭在均匀的呼吸声中,被开始变得有些微凉的夜风卷走,散入晦暗的夜色中。
      我沉默着看了他许久。然后起身,走到他身旁蹲下,端详了这个人好一阵子,最终还是没忍住,借着夜色的掩映向前倾身,探出双臂,装作只是单纯地想将他抱起,在俯身陷入阴影的一瞬间,快速地亲了一下他的额头。
      很轻,很短暂,像是偷来的。
      本也是偷来的。
      我将他抱起来送回了卧室。
      怎么办,即便可能会痛,我也仍还是实在压抑不住那想要靠近你的本能。
      要赌一把吗,赌我不会失去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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