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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06

      小学毕业后,我和原博直升进入林南镇第一中学。
      初一年级一共六个班,分在一个班的概率是六分之一,很幸运,我遇到了。

      原博一向聪明,不论是人情世故,还是学科成绩,都能处理得很好。
      作为班长的他很快融入新环境,并和同学打成一片。一月不到,他就在班里混得风生水起,差点就要呼风唤雨。

      老师眼里,他是可靠负责的班长,同学眼里,他是统一战线的伙伴。
      可在我眼里,他只不过是个从早到晚忙忙碌碌,还无耻地混出来一对球友、书友的讨厌鬼。

      初中没有生活老师强制要求我们按时吃饭,且付钱方式变为一餐一结,按量付款。
      学校餐厅每顿饭只提供一种样式,无一例外,难吃得要命。即便如此,卖饭阿姨态度也很强硬,盛饭时满脸写着“爱吃吃,不吃滚,又不关我屁事!”数个大字。

      由于外部环境的艰难,我和原博正儿八经坐在餐厅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窝在各自宿舍吃泡面的次数反倒越来越多。

      那段时间里,我和原博的相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任何事都要一起做,到不一起会别扭,再到习惯性地各忙各的。
      对此,他没有任何的不适。
      也是,像他这种朋友比头发丝还多的人来说,一个我倒下了,立刻会有千千万万个我站起来。
      可对我来说,他是唯一的、最好的朋友,我像个不得宠的妃子一样看着他和别人“厮混”。

      我积聚颇久的怨气消逝于一天下午。
      那是节体育课,在惯常的跑圈结束后,老师放我们去自由活动。

      我四肢向来不勤,又不想回教室和课本相恨相杀,于是一屁股坐在草坪里,明面上晒太阳舒缓心情,暗地里却把眼神往球场瞟。
      原博高了,也壮了,几乎快要看不出那个大胖墩的影子。

      我不喜欢打篮球,也不喜欢看篮球比赛。
      只是那节课的时间格外短、过得又格外快,我这才看了大半节课。

      等我回过神,原博正冲他的球友摆手离开。我有些疑惑,等他向我走过来,我更疑惑了,问他:“你不打了?”
      他说:“让他们打吧。走!我们去吃饭。”
      我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土,没好气地问:“你怎么想起和我一起吃饭了?”
      他有些诧异,反问我:“我们不是一起在一块吃饭来着吗?”

      我笑了笑,笑他的理直气壮,笑我的阴阳怪气。
      究其原因,我只不过是陷入了与朋友渐行渐远的焦灼感之中,而已。

      07

      大概所有的班集体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人人都爱体育课,无人爱那春冬运动会。

      初二那年的春季运动会,为营造出良好的、盛大的体育赛事氛围,学校在大操大办的同时,更是给每个班分配了硬性指标,各个项目的参赛人数只能多,不能少。

      像两人三足等娱乐友谊团体赛,还有跳高、跳远等眼睛一睁一闭就过去了的个人赛,只要班主任稍加威逼利诱、晓以大义,人数也就凑够了。
      而对四百、八百米跑,以及五千米plus版长跑来说,挑出战人员的困难程度简直不亚于古代抓壮丁。

      那时的体育课代表是个阳光灿烂、高大威猛的汉子,可名单始终递不上去,他愁得差点把发型挠成地中海。
      他是挨个游说,哭诉他这个课代表的不容易,终于,在他的卑微努力之下,距离敲定最终参赛名单只剩一步之遥。

      长跑要求男女各两人,课代表游说了一大圈,还是只报了他一个。
      他明白,也理解,长跑这种东西累死人不偿命,跑那十几分钟堪比受刑,他也不想跑,也不想为难别人,可谁都没办法不是?

      后来班长给他支招,这事才算圆满解决。
      公平抽签,不幸抽中者参加长跑,不得以任何理由耍赖、拒绝,同时,为弥补或嘉奖这些同学的“英勇就义”,特颁发免参金牌一枚,持牌者有权拒绝参加以后任何体育活动。
      此令牌有效性是经过班长和体育课代表官方认可的。

      很不幸,我就是“被迫就义小分队”里的一员。
      抽签结果出来后,课代表容光焕发地对我说:“不用担心,能跑下来最好,坚持不住就弃权,没多大事儿。再说你这大长腿,步子肯定迈得大……”
      他叨叨完就欣欣然地走开了,我则看着我那所谓的大长腿发呆,长是长,可弱也是真的弱,充其量就是放大版的两根麻秆。

      为了丢脸丢得委婉一些,我赛前特意加入初三大军的夜跑活动,学长学姐是为了中招体测,我是为了该死的五千米。
      然而,此种临时抱佛脚行为并没有什么用,有些脸是命里注定要丢的。

      正式比赛那天,一声枪响,我夹杂在一堆人中冲出起跑线。
      至今我都还记得,那是一种很心酸的感觉,四肢酸胀,喘不过气,怎么跑也跑不快,只能是看着别人的背影越来越远。
      很快,我就成了妥妥的垫底王。

      原博领着班里一干人等守在终点线,看见我过来就领着人喊“程晓杰加油!”“三班加油!”我跑着最慢的步,却被迫承受最热烈的呐喊助威。
      每每经过终点线,我都会觉得臊得慌,恨不能立刻冲下去撕烂原博的那张破嘴。
      羞·耻程度直逼五颗星!

      等我颤颤巍巍地跑过终点线时,评委老师差点都要收摊下班了。
      我腿一软,娇滴滴地摔倒在地,晕过去之前还抽空骂了句:“原博!老子要灭了你!”

      再睁眼就是狭小·逼仄的医务室,我躺在床上,挂着点滴。
      旁边原博和校医大叔正在聊天,还嗑着瓜子。

      我气愤地踹了他一脚,他这才从床尾看过来,笑眯眯地问:“你醒了啊。嗑瓜子吗?”
      嗑你大爷!我拿白眼翻他,问:“我是不是没脸见人了?”
      他笑:“怎么会没脸见人呢?您多牛逼啊,咣当一声就倒地上了,老师差点没吓厥过去。”
      我捂脸,又问:“是你背我过来的?”
      他还是笑:“那不叫背,那叫扛。你跟猪一样,死沉死沉的。”
      我冲他摆摆手:“好了,你可以滚了!”

      原博没滚,反倒是校医又来了生意,嘱咐原博看针后就出去了。

      良久,我很严肃认真地问:“你说我是不是真的没脸见人了?”
      “没得事。”他说,“有几个跑一半就溜走了,你好歹跑完了。老师和同学都觉得你特别厉害,这小身板居然跑完了五千米。课代表还想留下来着,被老班给轰走了……”
      不得不说,原博真的很会说话。我总是很容易地被他安慰到。

      08

      初三,教务处一改之前高效课堂帮帮带的教育模式,回归最原始,教室座位从前往后按名次排列。
      于是,原博坐在教室最前头,我坐在倒数几排。
      阶级差距明显。

      不过这样排也有好处,我烦了闷了,抬抬眼就能瞧见他,哪怕他只是杵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一副欠欠儿的样子,看着怪解闷儿的。

      初三小半年就学完了全部的课程,然后就是从头开始复习。
      那时各科老师都会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现在努力还不晚!
      是真的不晚,我跟着老师的节奏往前走,上课听听,作业做做,有闲情逸致的话还会提前预习一下,或者复习一下,中招前最后一次排座位,即使不带眼镜,我也能用我那三百多度的近视眼看清原博头上的两个旋儿。

      不过令人激动的逆袭还是没有发生在我身上,中招结束,原博成功进入林城一中培优班,而我去了市四中,一所普高。

      09

      我高中学文,班上男女比例严重失衡,阴·气极重。这使我凭借一张可爱的小圆脸,以及不爱说话的温吞性子成功破围,整日沐浴在母爱的光辉之中,过得顺风又顺水。

      高中我依旧保持着初三时的学习方式,老师讲课我就听,老师布置作业我就做,没有上赶着,也没有被赶着,成绩不好不坏,稳定在班里十几名的位置。

      除了法定的节假日,各大学校的放假时间并不相同,我和原博很少遇上,也很少有见面的必要理由。
      久而久之,竟然也习惯了。

      虽然我不爱说话,也不太喜欢与人交际,但高中同学都是很好的人,一来一往中也生出很多可以交心的朋友。
      大多数情况下我还是一个人,不过很多人都是一个人,我们都过了做什么事都要手拉手的年纪。

      那时盛行小说和漫画,学校文具店里会卖五元一本、印制粗糙的小说,各种题材、设定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
      我本来对自习课捧着书哼哼哈哈的女同学是十分不耻的,直到我经不住诱惑被女同桌带上邪路,从此一去不复返。

      我也买过几本书来看,不过大多时候都是看别人的。
      那时班风淳朴,物物交换即可,一本书辗转好多手,根本分不清谁的,拿到手看就行了。
      有一天我拿到一本很正常的书,很常见的戏码,俩男的抢一个女的,直到男二跟男主告白了,深情款款地说“我喜欢的一直是你”,随后看开一切、祝福新人、远走他乡。
      那是我第一次擦着男男的边儿,不反感,只觉得新鲜。

      10

      人的记忆是很奇怪的东西,你要不赋予事件以特定意义,不消一月就能忘得干干净净。
      所以对于过去,人要么只记得模糊的大概,要么只记得一些极有意义的事。

      高中三年,我和原博见面寒暄是有的,嬉笑斗嘴也是有的,可真要提说了什么却又记不真切,唯一记得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去他的学校参观。

      那次我俩碰巧搭了一班车从镇上到市区。
      本以为好久不见会没话说,谁知道没说几句就好像回到过去。

      记不清是怎么扯到林城一中高配的伙食上,他说要请我吃饭,顺便参观一中的新校区,我贪新鲜,就去了。

      原博人缘是真的不错,单是从校门口到餐厅就遇到好几个打招呼的。
      他总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有时候我会想,他和我相处得这么好,到底是因为他是他我是我,还是只因为他出色的社交能力。
      不过不管怎么想,都没想出个结果就是了。

      餐厅人很少,我和原博把书包随便一扔,就去寻吃的。
      他领着我到一个窗口,里面有个带厨师帽的老师傅,正奋力地捶打一坨面,没注意有人来。

      原博敲了敲柜台的瓷砖,喊:“师傅,两碗兰州拉面!”
      “好嘞!”师傅应了声,可半个眼神都没给他们,直勾勾地盯着案板上的面,手里的动作不停。

      我压低声音问:“这要等很久吗?”
      原博笑着道:“不用。一会就好。”
      这一会儿着实够久的。等师傅打好,拉好,再煮好,我脚脖子都快麻了。
      最后师傅端着两碗面出来,啪地往柜台上一放,抓起几片牛肉往里一扔,正要推给我们,原博抢着说:“叔,多放点牛肉吧。我俩在家就馋你家的面,一开学就过来吃了。”
      老师傅笑了笑,又捏出几片牛肉来放在碗里,道:“辣椒香菜葱,你们自己加啊!”
      “行!谢谢啊。”原博笑得跟朵太阳花似的。

      我俩小心翼翼地端着略满的碗走到座位,面对面坐着。我问他:“你平时买饭都这样吗?要人家卖饭的给你加这加那的?”
      “平时不这样。”原博拿筷子搅面,“我要来个三四回,估计就上了食堂大叔大妈的黑名单了。其实这家可赚钱了,每天吃的人都很多,可就是抠抠索索的。有次我专门数了数,牛肉就只有三片半,还他娘切的死薄死薄的。”
      我心里一暖,问:“哎呀。那我是不是该感动一下啊,你为了这两三片牛肉,离上黑名单又近了一步。”
      他摆摆手,道:“不用感动!其实加一块钱就能加好几片牛肉,我就是懒得给你花钱,所以动动嘴皮子。”
      我笑骂:“滚吧你!”

      原博总是这样,分分钟把温馨有爱的画面戳成筛子。
      以至于我搞不明白,为什么他花七块钱请我吃的饭,三两句话下来,他却成了对一块钱斤斤计较的小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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