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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信誓荒唐,空忆前盟,生逼散恩爱绵长,霎时间情殇画就。
      胸口再次巨痛,逼得人睁开眼。
      原本总在混沌中漂游,如今睁开眼来,天光炽白,刺得眼睛微微发痛,闭一下眼再看,仍旧是斑驳的粉墙,陈旧的柜子,外间也仍旧是那张剥落了漆面的桌子。
      只是在桌旁坐着的,除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还有个少女在替他包扎手指。那少女桃红短袄,水灰锦裙,一支白玉绿萼梅花簪别在松松挽起的发髻上,映得眉眼如画。
      那少女坐得正对里间,一抬眼看到他醒了,赶忙地推了推许子安,“他醒了,快去看看吧。”
      许子安快步走进里间,坐到床边,拂过他乱了的发丝,柔声问道,“可好些?”
      逸春点了点头,“略微有些疼,比昨晚倒好了许多。”说话时候,眼神却凝在了许子安身后的少女身上。
      那少女也觉得出,微微一笑,说道,“我叫凤岐,是许子安的东家。昨晚上他来找我帮忙,我就请了我们家的张爷爷过来看你,张爷爷原本在太医院任过职,比起咱们这城里所谓的神医来,到底手段要高明些,给你用了针,护住心脉,又开了药,说是先吃着,过十天他再来瞧,若是好,那你的病就有六七分的把握了。”
      “多谢!”逸春挣着要起身,却被许子安按住,“不要动,躺着吧,凤岐小姐也并不是那么苛求的人,不会在意你失礼。”
      凤岐听得又是一笑,“听听,我倒是不讲究这些礼数,你这哥哥啊,却是处处认死理儿,小姐长来小姐短。我有心与他做朋友,他这不是拒人于千里么?”
      她笑得开怀,听的人也心境愉悦了许多,逸春带着微微笑意,说道,“那是他敬你重你,并不是拒你千里。我们来这儿时日也不算短,可真还没遇到过像你这么——”说到这里,又停了下来。
      却听许子安接着说道,“我们是真没有遇到过像你这般率真热诚的人。”
      昨夜冒了风雪去白家大宅,还未曾恳求,只说了来意,她便赶紧地请了宅子里的张大夫一同赶了过来,又命人赶忙去抓药,熬药,一番手脚下来,倒过了三更。谁知第二天一早,她又带了参药熬的鸡汤来。
      凤岐看了看两人,忍不住笑开了,绿萼梅花乱颤,一双大眼睛成了月牙,“说得这么一本正经的,要看我听了夸奖害臊么?我的脸皮可没有那么薄,夸我说我好,我可就当真听了。——只不过说实在的,这予我不过是能力所及的事儿,何必老挂在嘴上?真要记我的情,那你们就赶紧想想,赶明儿逸春的病好了,怎么酬谢我?”
      许子安知道她玩笑,却是心念一动,说道,“凤岐小姐,虽说这些予你不过是举手之劳,对我们来说,却是天大的恩情,我知道多说这些你听了不耐烦,可是医药上的银钱总得要算,哪里有让人平白为自己负累的?”
      凤岐哦了一声,略一思索,说道,“你不说,我也要同你算,这救急不救穷,银钱上的事儿算算清楚也是正理儿。——张爷爷是我们家的人,这是救人才出的诊,我要是同你算这个钱,张爷爷头一个饶不了我。所以,咱们只说药钱,十日的药包都搁在外头了,大约的价你也知道,只从你工钱里扣便是了。——这么着,可就算清楚了,你看可好?”
      “好。”许子安自然明白凤岐说的法子最是周全,顾了他的面子,又解了他的窘迫,心下更是感激,只是望着她巧笑嫣然的面庞,又说不出话来。
      “小姐,小姐,您还得和当铺的管事商量事儿呢。”外头小厮唤了一声。
      “知道了。”凤岐应了,笑着伸手抚上逸春的额头,“热度退了。若这两天都不再发热,那病症就算稳定下来了。”
      “谢——”
      “别谢了,我听厌了。走了,你们赶紧的,养病的养病,上工的也别忘了上工。”凤岐边说话边往外走,脸颊上的酒窝看来甜丝丝的。
      许子安赶上两步送她出门。
      逸春略略起身望着他们,望着,竟痴了。
      和日煦丽,投下来的光笼在那一对少年少女身上。
      他从不知道,带着纯真笑意的少女可以如此耀眼,也许久不曾看过,许子安脸上有如此舒心的笑容。

      过了十来日,天气越发现了暖意,院子里的歪脖子树抽了新芽,嫩绿的芽挂在粗粝枝头,倒让人觉得不称,逸春抬头看时,总有些担心一阵风便能将这新芽刮落。
      这一向他的身子总算调理过来,虽时不时隐痛,总还好过。只是许子安更忙了些,每日里除了大仓的事情也兼做些当铺里的记录,总要到晚饭后才能回来。
      “逸春。”望着新芽的时候,忽然听到背后传来许子安的声音,回头看,许子安已经走到面前,“怎么站在这儿发呆?日头虽好,风还是大,你身子才好些的,别受了风寒。”
      逸春笑了笑,“又不是个纸糊的人,哪儿那么娇弱?你怎么这会儿就回来了?”
      许子安拉了他往屋里走,说道,“凤岐要去邻县办事儿,我跟她一起去,回来稍许准备一下,大约两天就回来了。——凤岐还让我带这个给你。”说着拿了个一掌长的锦盒递给逸春。
      “这是什么?”打开看,是一排蜡封的药丸,闻着有淡淡草叶清香。
      “这是她托人从蘅州带回来的玉露沁香丸,说是散瘀清心,恰好合你的病症,每日一丸,先吃着看看,若是好,她会再让人带过来。”
      许子安在里间打点着自己的行囊,没瞧见逸春站在外间望着手里的锦盒发呆。
      过了正月十五,各地货运便恢复常态,大仓里的事务多了起来,凤岐抽不开身,不过是偶来探望,却不知是何时,许子安的称呼慢慢从凤岐小姐改成了凤岐,与她说笑也是平常,常常说着话,便是凤岐说了什么,凤岐做了什么——
      “逸春,你怎么了?”许子安回头时瞥到逸春失神,便放下手中的衣裳,过去拉了他坐下,“看你魂不守舍的,难不成舍不得我去?”
      逸春抬头微微一笑,“若是舍不得又怎么样呢?”
      许子安也笑了,凑在他耳边轻声说道,“真要舍不得,那我不去就是了。”最后的字眼含混不清,随着唇齿咬合在逸春的耳垂上,酥酥痒痒的,叫人忍不住去推。
      “别推!”许子安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挪开,唇落在他的颈侧,一路留下淡红痕迹,本来不过是想浅尝辄止,哪知道唇舌纠缠,便一发不可收拾起来,只想流连于这温热柔软之中。
      “你……不用……赶着去……”被吻得透不过气来,逸春半推半就地躲着他,话还未说完,衣襟已被拉开——
      “你——”
      “咱们许久没有过了,不是么?”
      逸春双眼半阖,望着许子安愈发起了性,便轻轻搂住了他的腰。
      从他受伤起,便再也不曾行过房事,若说躺在身边的人能心无旁骛安然入睡也不过是哄人的话,受不了的时候,也知道他会自渎了事。曾想帮他,却被他推拒了,他知道他是怕自己耐不住性子强要,只是——看他忍得辛苦,心底又何尝不是煎熬?
      “子安!”
      “嗯?”
      “抱我——”
      天光柔白,撒在床榻上,相扣的十指透着薄光,温热的鼻息交织缠绵,道不尽欢浓爱重。

      病了许久,支持不住这般欢爱,昏昏沉沉睡着,只记得他走时嘱咐要好生照顾自己。待到完全醒透,已近傍晚,张大婶家的孙儿大哭着,她媳妇哄着孩子,张大婶一边炒菜一边唠叨自己的媳妇。
      逸春起身穿上衣裳,低头看时,自己胸前肩上全是红色印痕,想来颈侧更是惨不忍睹,他仔细将衣领理好,披上罩衫走出屋子。
      “你也是个做娘的,连个孩子都哄不好!你听孩子哭的,你听着就不揪心?赶紧抱他起来走走。”张大婶敲着手里头的铲子,对屋子里的媳妇叫嚷。
      那媳妇也不是省油的灯,在里头回道,“娘,您这话说的,我是孩子的娘,我怎么不揪心?我难道是愿意让孩子哭的?这奶也喂了,尿片子也换了,又是抱在手里横哄竖哄的,他就是哭,我怎么办?您说说,我还能怎么着?”
      “呸,恶毒心肠的女人,叫你起来抱着他走走偏就不肯走,这孩子本来便是抱着走便不哭的,怎么?走走难为你什么了?也不是刚生产,都过了这许多日子了,怎么就那么娇贵?”张大婶边骂边拿了个大海碗盛了菜出来,心里有气,手里头铲子也用足了力道,把个铁锅敲得当当响。
      她媳妇听不惯,说话音儿不大,却夹枪带棒,“娘,您这话说的,孙子是您的宝贝心肝肉,难道我这做媳妇的就是该死的?还没满月的,就要我下地?我娘家可是说了,这没足了月的便不能动,就得躺在床上歇着!您当我是躲懒?您也不想想,日后我要是落下什么毛病,拖累的还不是你儿子?”
      张大婶听得怒起,偏又找不到什么话头抛过去,只把手里的海碗往地上一摔,“这日子没法过了!这媳妇都爬到婆婆头上了!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爱过不过!”里头传来这么一声,把张大婶气得身上打颤,想要冲进去,却被人一把拉住了,扭头看,是逸春。
      “逸春,你别拉我,今儿我跟这泼妇没完!”
      “张大婶,天色不早了,张大叔他们快回来了,总不好叫他们辛苦一天回来还为家事操心的,这菜也洒了,不如我陪您再去买些回来,不然大叔他们不是要饿肚子了?”逸春劝解着,替张大婶找了台阶,她这才骂骂咧咧地随他出了院子。
      “哎,你说说,我是遭了什么罪了,得了这么个媳妇。”
      逸春微微一笑,说道,“其实大嫂只是脾气直些,心眼儿却极好不是?我记得您说过,您病的时候,她也是尽心尽力的端屎端尿伺候左右,和亲女儿似的,如今您就当她是亲女儿,多疼些不好?”
      这话正说到张大婶心坎上,这媳妇本是她第一得意的,只是她自己嘴碎些,媳妇又脾气耿了些,这话不对口,就难免起些争执,再糊涂油一蒙心,便更收不住场面。
      “哎呀,总之就是让人看笑话!”
      “一家子,有什么说什么才是,难不成真要客客气气过一辈子?”逸春带着笑,只是这笑渐渐僵在嘴角。
      寻常人家多是琐事,柴米油盐争吵怒骂常有,细细想来,他与许子安却总是在为对方多着想些,那一份倾尽全力明明该叫人喜悦,却总也留存不住,想到时候心底里就空荒得厉害。
      “有什么说什么也得说得让人高兴不是?”张大婶没留意逸春神色有变,仍旧大声说着话,“我见过的人里,还就属来你们家的那个凤岐姑娘最是爽快喜人,说的话啊,怎么听怎么欢喜,要说她那个身份的主儿,犯不着搭理我们这些穷人家,哪知道那姑娘就冲我大婶前大婶后的,见我忙,还帮我抱小宝,那么甜丝丝的模样,哎呦呦,能有这么好样貌好人品的,我心说,别是个神仙托生的吧。”
      听到凤岐的名字,逸春又是微微一笑,说道,“大婶,你觉得,我哥哥和凤岐小姐可般配?”
      张大婶眼睛一亮,话音儿压低了,“你不说,我也要说呢,若论人品相貌,你哥哥和凤岐姑娘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只可惜你哥哥身份低了些,不然真是再好不过的。——不过,这事儿也不能一概而论,大婶我也瞧过不少人,只看凤岐姑娘对你哥哥一再重用,又常来看你们,这事儿就有戏。你们一同吃饭说笑时候,我也瞧见过,你没见你哥哥多欢喜?这从前可是少见的,只从凤岐姑娘来了才这样的不是?”
      逸春听这一席话,心里有些凉意,却只是淡淡说道,“襄王有梦,神女有心。”
      “什么梦?什么心?”
      张大婶不明就里,想要再问,逸春只说想起来要去替哥哥买些东西,转了另一条岔路。张大婶皱着眉头,嘀咕着,“这孩子就是神叨叨的,身子又弱,真不是寿长的品性。”说完又惊觉自己说得太过,吐了口唾沫,念叨着百无禁忌,往菜市赶去。

      冬日昼短,再抬头,天色已黯淡下来。
      逸春不记得自己走过几条街,停下来时,周边景物都是陌生的。想要找人问路,却见人都往一条小巷子跑。
      “快走快走,巷子里那个被人抬出来了,赶紧瞧瞧去。”
      “怎么了?前几天还见着的。”
      “别问了,有热闹看不就成了?”
      人们都涌向巷子口,却听里面有人吆喝着退让,不多时便有两个义庄的伙计抬了个人出来。
      那人直挺挺躺在竹子搭的架子上,身上没有盖的,只裹着灰布棉袍,脸上出着脓疱,头发披散着,几缕黏在脸上,沾上脓水,稍靠近便有冲鼻的气味。
      有小孩子好奇要去碰那人,却被大人狠命拽了回来,“要死啊?他身上有脏病!”
      话音极响极清楚,那架子上的人身子颤了一下,这才显出是个活人。
      “闪开,闪开,碰到磕到的我们可不管啊。”伙计嚷了一声,所有的人都往旁闪避了几步。
      那人慢慢睁开眼,艰难地张了张嘴,发了笑的音。
      逸春不由地往前走了两步,想要看清那人的样貌,却被边上的人拉住,“别靠过去,他得的是花柳病,要过人的。”
      “他——怎么会?”逸春看着那架子上的人,暮色沉重,他的脸实在瞧不清。
      “哎呀,什么怎么会,私娼!这接的客人三教九流都有,难保得个什么病。——在这儿做生意也有半年多了,本来也是个相貌极好的,现在真是——”
      “也是挺可怜的。”
      “可怜?有什么可怜的?一个男人出来做这种事儿,比妓女还低贱!这是他自找的!”
      “说起来也是啊,这会儿是要把他搁在义庄?”
      “可不是?就剩下一口气了,怎么也过不了明天的,所以才早点儿送了他去,省得沾上晦气。”
      逸春听得发寒,白了一张脸跟着那架子走,路边商铺有人点起灯来,明晃晃的灯光罩在那人身上。周边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不过是白讽刺两句,有的干脆啐了口水过去。
      “脏死了,怎么偏往我们家门前过?”
      “闪开点儿,又得废我两桶井水冲地!”
      “下三滥的东西,还好意思睁眼瞧?呸!”
      架子上的人确实睁着眼,他的脸上毒疮连连,眼睛却仍旧清亮,众人的话他仿佛听着,又仿佛置若罔闻,只静静看着天上,看着,眼中渐渐起了笑意。
      逸春拨开人群,靠近了,那人的样貌在灯火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琅……嬛……”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发着颤。
      即便是生了毒疮,即便是褴褛落魄,一起待了近十年的光景,怎么能认不出来?
      七岁那年,他大哭大闹不肯留在凝香雅舍,是琅嬛端着小碗,笑嘻嘻喂他吃下寿面。
      十岁那年,他被柳爷责罚,跪在院子里不让吃饭,是琅嬛偷偷藏了鸡腿给他。
      十二岁那年,他失手打碎了客人的玉佩,被那客人拳打脚踢,是琅嬛抱着他护着他,拳脚全挨在琅嬛身上。
      十四岁那年,他被其他小倌栽赃偷了东西,柳爷本要责罚,是琅嬛一力担保。他说:你们说他偷东西?好,我琅嬛就是窝主,这凝香雅舍丢了东西,只管问我来要!
      十五岁那年,是琅嬛第一次开口求他,只是这一求,便是离他而去——
      “琅嬛!”心里透不过气,只觉得天旋地转。
      “琅嬛!”身子里像有什么崩着,指甲陷在掌心中,却觉不出一丝痛。
      “琅嬛!”
      逸春一下跪倒在架子前,双手紧紧攀着琅嬛的手臂,两个伙计不知缘由,赶忙放下架子,喝斥道,“怎么回事儿?不知道这是要送到义庄去的?”
      “看你好胳膊好腿的,就算认识这人,何苦去沾惹?”
      “求两位行行好,让我和他说两句话。”逸春抬脸,已是满面泪痕。
      两个伙计不悦地咂了咂嘴,看他实在伤心不过,便挥挥手,“好吧好吧,可是要快,这一是占了人家的地方,二是耽误我们回去交差。”
      逸春忙应了,再低头去看琅嬛,谁知琅嬛却别过脸去,并不看他。
      “琅嬛,你,怎么会?为什么?木雅呢?你们不是说好不离不弃,说好同生共死吗?”逸春颤着声问着,一句却低过一句,问到最后泣声压过话音。
      琅嬛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起来,他身子已经伤透,一笑,气息供不上,便喘得厉害,“木雅?哈哈哈哈……他是……谁?”
      他的脸透着青紫,转来的目光冰冷透骨。
      “哦,我……想起来了……他是……府……衙上的……姑爷……”
      他气息不继,话音却冷极了。
      “他弃你不顾,你为什么不回凝香雅舍?柳爷不会不理你,不会把你推在门外啊!”
      琅嬛破裂的唇噏动着,好半晌,才勉强说出一句整话,“我——有什么脸回去?”他的眼睛渐渐失了光彩,枯瘦的手想要伸向逸春,却又停住了。
      逸春赶忙握住他的手,他顾不得周遭的人怎么说,只望着琅嬛,“我带你回去,我带你治病,我要把你治好,我们还要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琅嬛勉强笑了一下,“不好……我对你……我那么自私……你……为什么还要……对我好……我早说……你是个……实心眼的孩子……如今……这…….可真是要……吃亏的。”
      “我……走错一步……全盘……皆输……看你这样……只怕也走了……我这条路……不要……不要……你……回……去……”
      “听我的……回……”
      逸春没有来得及说出那句——只要你回去我便回去,话到了嘴边,琅嬛却再也听不到了,他连最后一个字尚未说出口便断了气。
      至死,他的眼睛还睁着,望着某个虚无的方向。
      夜色压下,寒风刀子一般刮在脸上,刮起琅嬛的长发。
      芙蓉夜渠罩花影,旧时辰光恍如梦。
      那时,琅嬛穿着红底点翠的绸衣,深领大开,露出雪白的肌肤。台下恩客抛出千两白银,也不过换他冷冷一笑。“叮铃”——他纤纤细细的指头往小腿上按着,一动,白腻的脚露出来,原来那脚踝上用红线系着一只银铃铛。
      “为什么?”
      “为什么?”
      逸春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琅嬛手上,“你明明可以有别的选择,你为什么偏偏要走这么一条不归路?”
      “你真的恨木雅吗?你若是恨他,又怎么会还在这个城里呆着?”
      “你才是最实心实意的那个不是吗?”
      “琅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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