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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火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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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四天的行程从今天晚上开始,吃过晚饭,用最快的速度冲澡,清空腹中内存,跳回大巴车。
第一站是湖心市市立美术馆,运载设备的车先我们一步到了。朝哥要在第四层的现代艺术展长廊表演独舞,工作人员们早早完成了拍摄现场的清洁工作,灯光师趁着朝哥做造型,把所有设备又重新检查了一遍。
而朝哥的造型足足做了四个小时。待其他人的部分拍摄完毕,四楼的长廊依旧亮着灯。
我们披着防寒服远眺,那个鲜红色的身影从化妆椅站起来,活动着因久坐发僵的四肢。他的演出服是纱制的,衔着密密麻麻的金属薄片,想必很冷。我暗自期望拍摄尽快结束。
准备就绪,工作人员关上了长廊的门,将我与朝哥隔在了厚墙的两侧。我因为不能亲目旁观,大失所望。
一串细腻的鸣响打破了沉闷,它热情,优雅,欢快,将支离破碎的曲调重新拼接在了一起,代替了繁琐的语言,让被禁锢的艺术喷涌而出——
是朝哥在与空气摩擦,与地板碰撞,载着沉重的带饰旋转击出鸣响。他的灵魂完美驾驭了躯壳,奔涌的情感满载着战胜苦难的力量。
不为寒冷所动,不为疼痛所伤,只为在某一瞬间迎接美的内核,带着对生命的热忱奔向毁灭或希望。人生本就是戛然一瞬,这一刻并非亲眼所见,我却看清了朝哥一点。
两分三十四秒的独舞,朝哥没有任何失误,但拍摄依旧持续了一小时以上。我在厚墙外侧来回踱步,既希望朝哥的身姿能在现代拍摄下精确记录,又为他的身体担忧、盼着能早些收工。
闵书云反反复复观察贯穿美术馆四层的巨大浮雕,分析雕塑者想要表达的含义。他对着浮雕的中部比划了个圆圈:“海凡,你看,这个区域,再加上一个跳舞的人,就完美了。”
这个浮雕的构图分为上下两部分,上方是画家,雕塑家,话剧演员;下方是管弦乐手,打击乐手,歌唱家,指挥家。闵书云认为缺少的是舞蹈家。
我能理解他,但还是不知好歹的多了句嘴:“我觉得少了个程序员,敲代码也是艺术。”
“……你指的是数字传媒?”
我倒是没想到这么远。
我生长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影响了艺术的传播,互联网不是最佳的传播方式,却是最快的。
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究竟会对艺术产生怎样的影响,13岁时的我尚且不知。只记得那扇紧闭的大门开了一道缝隙,我不假思索地钻了进去。
那个鲜红的身影躺在苍凉的地板上,虚幻的月光在他的手臂上凝华,飘渺的水袖展成一线长翅,在落花飞雪间黯然神伤。
一个起腰,一只红鲤跃出冰面,鳞片映着月光清冷闪耀,鱼鳍击着雪花自在逍遥。操鼓弄琴,坚柔并济,一曲韶华,奔放豪劲。他超脱万象,孑然一身,参透尘世喧扰,化作不被暴雪熄灭的火焰。
我忘却了前事,难以自持的鼓掌。朝哥等候着导演的指令,不由自主的转向了我,他喘着粗气,一双碧眼闪跃着欣喜的光亮:“海凡!”
我不顾阻拦的跑过去,握住那双冰冷刺骨的手,他带着满身坠饰扑进了我怀里——
“海凡……你都看到了,我好高兴。”
“哥,快披上羽绒服吧,你都成冰棍了。”
导演对这一个半小时的成果非常满意,拍摄完美结束。摄影师和灯光师们收拾着器材,换好冬装的朝哥在我的搀扶下缓缓走下楼。
“海凡,回去以后就麻烦你了。”
“嗯,我知道。”我得帮他卸妆,还有洗头。
“拍了太多遍,我的后背都冻麻了。你得帮我按按摩。”
“好。”
“还有膝盖,在地板上跪了太久……”
“我会帮你包扎。”
朝哥停了下来,在凌晨三点的路灯下,不可思议的注视着我。“你太乖了,我有点不适应。”
“因为你氪金了啊——你给了我600上湖币。实时汇率是1:0.1,相当于六千鸢磅。”
“真的假的,”朝哥的眉毛挑成了一高一低,“要不我趁现在把它们都换成鸢磅吧。”
虽然很离谱,但确实是真的,我甚至有些后悔下午在超市消费了。
回到大巴车,“连连看”裹着防寒服睡得正香。公司真的是能省则省,连打出租回旅馆的钱都不愿意出,以至于早就完成拍摄的成员都把大巴车座当作了床,把厚衣服当作了棉被。
我和朝哥相互倚靠着睡着了,等大巴回到宾馆,我迷迷瞪瞪的叫他起床,闵书云坐在前座用手机浏览着他们大学的论坛:“[大学生喜欢十三岁初中生正常吗],这是谁啊,发水帖骗经验。”
“会不会是追星族,”萧咲准披上羽绒服,把萧咲荣摇晃了起来,“BUK刚出道的新人也就十二三岁。”
朝哥在我的帮助下裹上了围巾,假睫毛掉了五分之二。他的特效妆用了太多金粉,裤子和座椅上到处都是:“等我有空了,帮司机师傅清理清理。走吧,海凡。”
进入温暖的宾馆大堂,壁挂电视正播放着动物纪录片。电梯到了16层,迎接我们的是正要奔赴下一个拍摄现场的王天阔。
“呦,羽朝,海凡。”他简洁的挥了挥手,大步迈进电梯,“你的妆容不错。”
我确信他是对我说的,但我的妆容早就花掉了。回到标间的我跑到镜子前——我的侧颊被蹭了一道口红,像是某种别具一格的时尚。“哥,这是什么色号,还挺酷。”
“去问造型师……”朝哥把衣服往沙发上一扔,倒在床上变成一个酣睡的大字。
我和这道意料之外的红印合了个影,跳到朝哥身旁,用眼线笔在他嘴角画了一串拉锁,拍了张黑照,才乖乖钻进浴室卸妆冲澡。
转天早晨,朝哥的手机桌面换成了兔子头的我,两只兔耳朵是在对面超市买的白色袜子。
我点开参加宣传片拍摄的群,都是经纪人发的行程通知;领舞班群,都是旭绍昀发的年末须知。
朝哥洗了六遍脸,总算把厚重的粉底全部卸净。他往浴缸里面蓄热水,回身望见为了给他按摩活动手关节的我。
“……不知道的话,还以为你要对我动刑。”
“动刑不至于,但肯定得让哥付出点代价,”我扶住他的大臂,在他的肩膀上象征性的一咬,“嗷呜!”
“???这是在干啥。”
“对[哥把我摆成兔子头还偷拍我]的报复——[兔子急了咬人]。”
“你这是吸血鬼,”朝哥拉着我的手转过身,用前牙嗑了下我的手指,“这才是兔子咬人。”
“哥你这是想象出来的,你肯定没见过兔子咬人。”
“我又不养兔子,怎么会见过兔子咬人。”
“我就被兔子咬过,小时候去动物园拽一只兔子的耳朵被咬了,也没看清是怎么咬的。”
朝哥联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捂住了耳朵而不是手——他心疼的是兔子,不是我。
确实,小时候的我是挺可恶的。其实现在也没好到好去,只是从明淘变成了蔫坏。
我非常信守诺言的为朝哥提供了背部按摩,脑子里琢磨的全是闵书云夜里刷到的那个水帖。我今天没有行程,出去游荡肯定避免不了花钱,不如在标间里用用宾馆WiFi,试着在音乐大学的论坛注册个账号回回那个帖子。
我很喜欢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只要不给自己带来麻烦,就是其乐无穷。朝哥下楼吃午饭后,我在电脑前一通研究琢磨,终于披上了个在校本科生的马甲,搜索到那条帖子评了个论。评论的内容比较普通,为了有记忆点,我换成了繁体字。
[他是不是特別可愛,既聰明又聽話。]
我用手机安装了音乐大学论坛的APP,搜索到了音乐学系的闵书云,申请添加好友。
然后收拾好随身物品,下楼吃名为午饭的早餐。
宾馆餐厅分为东厅和西厅两个部分,朝哥正在东厅里和连连看姐弟分着一棵娃娃菜,我安静的进入了西厅,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吃最不容易发出声响的切片面包。
科斯塔·梅沃正切着牛排,闵书云一边嚼芦笋一边回工作短信:“……这是谁啊,验证信息[我是FNS的練習生],要加我论坛好友。”
“是加‘音乐大学论坛’的好友吗?柳方腾或者佟晓往吧。”
“我看看他的名片……[視覺傳達系],我们大学有这个系吗?”
“柳方腾前辈是作曲系的,佟晓往前辈是管弦乐系的。”梅沃边回答边帮闵书云切鱼排。柳方腾和佟晓往都是我们领舞班的成员,我都不清楚他们俩是学什么专业的,梅沃的情报倒是灵通。
忽然,他向我这边看了一眼,嘴角微微一翘。
这不是我的错觉,他知道我在偷偷观察他们了,但没有告诉闵书云,而是转移话题,聊着一个男性服饰牌子的领带。
我悄悄咽了口唾液,端起盘子乘了几根薯条,两块烤鱼,大大方方的走了过去;梅沃装作刚看见我,把他左手的椅子拉开让我落座。
说句心里话,我碰到了能让我输的心服口服的高手了,
科斯塔·梅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