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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主和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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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长乐公主呀?长得可真美”
“你可别扯了!离这么远你能看清楚?”
“诶呦喂,别挤了,你当自己是锥子呢?使劲往里钻!”
路边的人群里传来阵阵喧闹声。
博雅到朱雀大街时已过了巳时了,街道两侧早已站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临近朱雀门的地方更是挤得满满当当,博雅只得挤站到离朱雀门较远的街边。
这还是博雅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有机会得见天颜,她内心的确好奇极了!
那可是皇帝呀!天子呀!
但等她整拾完家务,艳娘早已带着沈琛和阿四乘着驴车走了,她只能步行到朱雀大街。
她垫脚眺望着巍峨的城门,上面站着许多身着银甲的守卫,阳光照在他们的盔甲上反射出道道光芒。
城门下两侧,停着许多亮华丽高大的牛车,应该是前来观礼的达官贵人们乘坐的。
城门下正中间整齐的停着一排罩着帷幔的马车,车轮巨大结实,车身宽敞精致,比博雅之间见过的所有的民间车架都豪华。
“圣人至——”博雅正在感慨,只听城门之上传来极具穿透力的人声。
博雅不禁感慨,这简直就是人形喇叭呀!她站这么远都能听到。
“叩见天皇天后。”只见两侧百姓齐刷刷的跪了下去行稽首礼,博雅见状也赶紧跟着跪拜问安。
虽然没有博雅想象的跟电视剧里一样山呼万岁,但是这么多人如此庄重的行礼问安,也很壮观了。
博雅一边跪着一边用余光观察着旁边的人,见大家起身了,她才跟着起来。
再看城门上,果然正中间多了一个赤黄色的身影和一个朱红色的身影,离得太远也看不清面容,但那周身的气度确实不似凡人。
看着那巍峨城门和帝后身姿,博雅第一次有一点理解这个时代的人对皇帝的臣服与崇拜。
虽然都不过是肉体凡胎,但他背后那无上皇权,让他好似散发着迫人的光芒。
一个的身影操着尖细的嗓音大声宣读着诏书,应该就是刚才那个人形喇叭,估计是皇帝身边的内侍。
博雅实在听不清内容,只得呆呆看着就那么站在城楼上的帝后。
巳时的阳光真晒呀!皇帝和皇后怎么就能一动不动呢?博雅有点佩服。
博雅走了神,那内侍已经读完了诏书,不知何时城门下出现了一青色华服女子,向着正门之上的帝后行礼。
“看,是长乐公主!”身边的人群沸腾了,纷纷高喊着公主万福、公主大义之类的话。
“瞧这背影就知道公主准是个大美人,可惜却要嫁到那样的地方去!”
“可不呗!十年前也曾有个去回纥和亲的柔嘉公主,不过听说那位不过是个宗室女,被陛下封为柔嘉公主代替正经公主去和亲的。可长乐公主可不一样,是先皇后所出嫡长公主,身份最贵着呢!”
两个穿着还算考究的中年男子小声讨论着,引得博雅也疑惑起来。
“那为何陛下不再封一位宗室女呢?突厥已经如此强大,逼得陛下不得不忍痛割爱,由嫡长公主和亲以示天朝隆恩,缓和边境局势?”
博雅思及家乡西州临近回纥,好像确曾听过有一位和亲公主,是回纥俯首称臣时主动求娶,以表亲厚之意。
见一个看着乖巧年幼的小娘子如此认真的听二人讲话,还向他们发问,觉得十分受用,想要继续炫耀一番自己对朝堂之事的灼见。
“非也!小娘子有所不知,突厥人确实骁勇善战,来去如风,但人口凋敝,物资匮乏,与我大齐还是难以同日而语的。陛下派公主和亲不过是不愿再起战火,让战士浴血牺牲,百姓流离失所。”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头头是道的说道。
“那为何要嫁长乐公主呢?”
博雅见男子讲了一半,却摇头晃脑的卖起官司来,迫不及待追问道。见博雅焦急好奇,男子才得意的抿嘴一笑,继续讲道。
“这长乐公主乃是先皇后所出,与当今太子殿下是一母同胞,但却并非天后所出。天后为人强势,手段狠戾,素与太子不睦。如今朝堂上俱说,是天后向陛下谏言,要把长乐公主嫁出去,,连正旦都等不及就要走。”
“那长乐公主是不是也十分聪慧干练,是太子殿下的左膀右臂呀?”博雅分析道。
“那倒不是,长乐公主性情娴雅,不喜朝政,从未听说在政务上对太子殿下有什么帮助。只是这长乐公主有一青梅竹马——崔十七郎,崔禾晚。这崔十七郎出身清河崔氏,惊才绝艳,年纪轻轻便已官拜卫尉少卿,宣威将军了。若是他尚了公主,那崔氏一家不就都站到了太子一边?”
男子挑眉,露出了一副“这回懂了吧”的表情。
“可听闻这崔十七郎是天后外甥呀?他为何要与天后为敌?”
博雅发现男子的话似有不通的地方。
“那小娘子便有所不知了。这崔十七郎的父亲英国公与夫人感情不睦,又因圈地之事多次与天后起了争执。崔十七郎虽是天后外甥,但终究是崔氏儿郎,在父族和母族之间自应当站在父族一边。”
男子见博雅怀疑,赶紧继续解释道。
哦,原来是渣爹对感情不忠,还想拉着儿子一起与老婆一家作对。
博雅见男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心中不屑,不想再表演出赞同的神色。
男子见博雅不语,以为小孩子还是不懂这利害关系,没法继续卖弄,只得悻悻住了口。
但又觉得不够尽兴,便夸张的摇了摇头,故作深沉的叹道,“天家无情呀!”
博雅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两侧百姓冲着行驶的车架呼喊着“公主保重!”,还有不少人向车架扔着花朵和柳枝。
可惜这寒冬腊月的,哪有几朵花,更别提翠绿的柳枝,干枯的柳枝洒在路边更衬得这场离别格外悲凉。
“那不是崔十七郎吗?”博雅听着旁边的小娘子雀跃的叫到。
“真的”“好生俊俏”“天人之姿”周围一圈的小娘子也发现了崔十七郎,叽叽喳喳的讨论着。
博雅顺着她们的目光看过去,只见车架最前方一个身着白袍银甲的十七八岁少年,骑着一匹枣色骏马正朝着他们这边走过来了。
少年未戴头盔,一头乌发用银冠整齐的束在头顶,坐在马上身姿挺拔仿佛端坐堂上。
虽然距离太远,博雅看不清少年的五官,但他皮肤白皙,轮廓清晰,身姿修长,在随行的众多护卫中一眼就能见到他。
到那长乐公主窈窕的身姿,博雅不禁感慨,一对璧人却无奈分离。
如今,这崔十七郎还要亲自送心爱之人远嫁他乡,真是太心酸了。
博雅顿时觉得马上那个英挺的身影多了几分落寞和凄凉,配合萧瑟的北风、枯黄的柳枝和送行的百姓,她已经脑补出了一场生死离别的凄美爱情故事。
博雅默默的退出了人群,她离家已经快一个时辰了,再不回去沈阿婆该不高兴了,又要拿柳氏出气。
这朱雀大街离她家住的修政坊可不近,博雅平时在家中干了许多重活,快步走到街还是觉得腿上酸软,有些喘不匀气儿。
沈家的驴车已经停在了小院门口,驴子被拴在门柱上,艳娘肯定已经领着沈琛到家了。
看着嘈杂的小巷,博雅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赶紧从人家的神仙爱情中醒过来,这才是她的生活。
“阿琛要是找不到,我也不活了。”博雅还未跨入大门,就听到艳娘在院内嚎啕大哭。
“老板娘别急,一会人群散了,咱们再去找就行!现在朱雀大街到处都是守卫,打扰了贵人们,咱们可担不起呀!”阿四劝说着艳娘。
“都怪你!要不是你撺掇去看热闹,阿琛也不会丢!”艳娘彷佛被提醒了,突然尖声指责着,还夹杂着“砰砰”的拍打声,估计是实在气不过在拍打阿四。
博雅迈进院子时,艳娘还在追打阿四,沈阿婆和沈太公则垂头丧脑的坐在前厅的门槛上,用袖子擦着眼泪。
孩子丢了,一大家子不能心平气和坐在一起想办法,也不说分头出去找,反倒在家吵得鸡飞狗跳。博雅走过去,伸手扶起沈老夫妇,柔声劝道。
“祖父,祖母,这青天白日,天子脚下的,哪里有拐子敢当街拐孩子。再说阿琛这么大了,哪那么容易被人三言两语就哄走。阿琛不会出事的,定是自己不小心和婶娘走散了。但他又不识得回家的路,这才找不回来。但是如今天冷,咱们不能就在家这么等着,阿琛一人再冻出个好歹来,咱们得出去找呀!”
“对对,这么冷的天再把阿琛冻坏了,咱们得出去找!”沈阿婆闻言彷佛大梦初醒,用手揩干了眼泪,和众人说道。
“你说得容易,上哪找去?”艳娘不理躲到角落的阿四,叉腰冲着博雅喊道。
“阿琛若是在朱雀大街和婶娘走散了,定是会在那寻婶娘的,只是那围观的人太多,他人小个子矮,看不到婶娘。本来等人散了,便容易寻到了,不过婶娘却没在原地等他,而是自己先回来了。现在阿琛寻不到婶娘,肯定不是还在朱雀大街等着,就是自己摸索着往家走了。”
博雅懒得理会,和沈阿婆分析道。
听闻沈琛可能在原地等着阿娘,艳娘却自己先回来了,沈阿婆怒目圆瞪恨不得吃了艳娘。
艳娘一听也回过味来,见沈阿婆这个样子,也不自觉心虚的往后缩了缩身子。
“祖母,事不宜迟,咱们快些去寻阿琛吧!”
博雅继续道。艳娘素日来对她刻薄,沈老夫妇偏爱沈琛放纵艳娘,但沈琛终究只是一个孩童,不曾做错什么。
博雅与他虽称不上感情深厚,但也并不没什么深仇大恨,还是不忍心看着他因为这一群猪队友,被丢在外面挨饿受冻。
“对对,咱们快出去寻阿琛!”沈阿婆赶紧指挥着众人。
阿四驾驴车去朱雀大街寻阿琛,艳娘去西市喊闻二郎和店里的人帮忙,街坊邻居也纷纷站出来帮忙。
博雅找来一根树枝,将朱雀大街到修政坊要经过街道都画了出来,组织大家分工合作,挨条街道进行地毯式排查。
“阿琛——阿琛——”
博雅顺着巷子寻找沈琛,抬头见太阳已经西沉,光线昏暗得已看不清街角和窄小的巷子。博雅不禁焦急的加快了脚步,敲了暮鼓就要宵禁,街上不让人在通行,若有违背要笞二十下。
此处已经距修政坊很远,基本是东城的两个斜对角,就算此时寻到了阿琛,二人走回去将将能赶上在宵禁前到家。
“阿姊,我在这里。”突然,一个细小的声音不知从哪里传来,博雅驻足寻找声音的源头
“阿琛吗?你在哪里?”光线昏暗,博雅看不清脚下的路,只得弯腰小心的走着。
博雅寻着声音,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巷,巷子里的堆放着杂物,将旁边人家的大门都给挡住了。凑近一看,门上着锁,甚至都结起了蛛网,看来这个院落早已荒废。
傍晚的寒风吹进小巷,更加寒气逼人,博雅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
她壮着胆子走进去,“阿琛,是你吗?”一边喊着一边拨开两边蛛网。
“阿姊!”只见一个小小身影掀翻了巷内丢弃的草框,向她直扑过来,紧紧的抱住她的腰才住脚。
博雅鲜被这突然冲过来的小胖子撞倒,好不容易站稳了,低头一看,不是走丢的沈琛还能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