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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寒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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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算那些事情是真的,许嘉皓他们虽然也是走读生,但和宋晟乐不同路,最后也就陪了他几个路口就要回去了。
分手前,诸葛博文特意告诉他:“最好把手机随身带着,有什么事直接和许嘉皓打电话,他哥那群人都是少林寺出来的,能打。”
宋晟乐下意识看向许嘉皓,许嘉皓一如既往的顶着一张冰块脸,对他竖了个大拇指,这反差还挺萌。
他说:“好,那我们明天见。”
几人分开后,宋晟乐还是觉得不能掉以轻心,于是这次回去就没有抄偏僻的近路,而是绕过清水湾对面小区附近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
直到他安然无恙的回家后,二猫一狗一如既往的奔向他时,他才慢慢松了口气。
宋晟乐坐在沙发上撸猫,忽然觉得有些哭笑不得。这段经历就像是格林童话里的小红帽,只能走人多的大路,不能走小路,要不然会被大灰狼吃掉。
嗯……如果顺着这个思路对号入座的话……
他是小红帽,张恒是大灰狼,那许嘉皓他们就是善良的猎人叔叔?
宋晟乐自觉心态挺好,以前的罪没白受。意味深长地笑了几声,“挺有意思。”
“但我不是小红帽。”
*
接连几天里,谣言流传的速度称得上惊人,高中部的老师们也都无一例外,而身为班主任的林勇闯也经常找宋晟乐谈话。
可哪怕问清了事实,也因此开过了班会,高中的学生与小学初中生不同,独立思想狂傲没那么轻易信服,一不小心的弄巧成拙后,背后的谩骂变得愈加嚣张。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诸葛博文和许嘉皓都在偷偷打量着宋晟乐,心里替他捏把汗。
但这位正处于风暴中心的少年面色如常的戴着耳机听英语听力,好似外界一切障碍都阻挡不了他学习的道路。
宋晟乐吃完饭后收拾了下桌面,这才摘下耳机,一抬头就看到他们在盯着自己。
“?”他疑惑的挑了下眉。
诸葛博文粗暴的擦了下嘴,压低声音道:“他们那么造谣中伤你,还经常玩些幼稚的把戏烦你,把你骂得狗血淋头,你都不生气吗?”
许嘉皓缓缓看向诸葛博文,眼里的意思是:这就是你说的委婉点?
“呵。”
一声冷笑,两人一齐将目光投向宋晟乐。
宋晟乐那不加掩饰且带着讽刺的一笑,在他们眼里多少有点ooc。他们眼里的宋晟乐平时都是一副凡事都无所谓的样子,清心寡欲的不问世事,跟和尚一样就差吃斋念佛了。
所以说滤镜就是滤镜,人怎么会被几个性格标签就给概括了。
只听他淡定从容地说:“等这些人分数能超过我再说,他们说他们的,我学我的,如果非荒废学业专当素人狗仔,我无言以对。”
诸葛博文眨了眨眼,“话是这么说没错……”
话说一半,宋晟乐端起餐盘顺带把他们的空餐盘一起收了,“没错就是没错,有什么好生气的,气坏身体还得自己花钱吃药吃,我没钱,病不起。”
诸葛博文被他拉起来,听他这番话就笑的不行。这位朋友,宁真是穷得越来越理直气壮了。
许嘉皓倒是第一次见心态这么好的,也翘起嘴角笑了一下,“还好食堂有监控和老师巡逻,不然肯定有不少打算在食堂闹事的。”
三人不畏周围的目光和闲言碎语,交了餐盘就径直走出了食堂大门。
“可不是,那些电视剧、电影和小说里常有的套路,什么把饭倒在被霸凌者的头上啊,倒在地上让舔干净啊,在饭里吐唾沫啊……说一天都说不完。”诸葛博文用签字剔着牙,声音含糊的说道。
对于他这套食堂血战的套路,宋晟乐不禁想了想,初中被霸凌的时候貌似中了两条,但记忆已经很模糊了。
其实,如果不是他心理疾病落下的后遗症让他模糊了大片被伤害过的痛苦回忆,他也不会这么快就与施暴者、与自己和解。
周五下午放学后,宋晟乐恰好是当天的值日生,那群看他不顺眼想要报复的就有文章可做了。
原先整洁的教室刻意被扔了满地的垃圾,甚至有人故意抠自己的喉咙把呕吐物吐地上,而且就这样的傻缺还不止一个人。
宋晟乐默然无语,抬眼望向杵在后门的仨人,而后继续扫地,语气满是无奈,“你们无不无聊……”
那三个男生原先还笑得跟变态一样,听到他这句类似于老母亲的口气均是一愣,毕竟这和预想的反应不太一样啊。
一个男生先开口了,“你傻逼吧?精神药吃多了痴呆了?”
宋晟乐依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
另一个男生也忍不住了,他在心里默默措了下辞,然后骂道:“臭/婊/子,你是被吓傻了不敢还手啊,还是天生就是做个贱/婊/子/软/蛋的料?”
这回宋晟乐有反应了,三个男生怀着扭曲的期待看看他能做出什么反应来。
宋晟乐把扫帚放一边,路过自己课桌时又递给他们一瓶水,“催吐伤脾胃,刚才看你们呕吐物里有血,如果不是抠破了喉咙就是胃溃疡或者十二指肠溃疡导致的,早点去医院查一下吧,先喝点水缓缓。记得下次不要这样做了,毕竟做这种伤人又伤己的事才最傻逼。”
男生们集体沉默了许久,其中一个就是吐了血的,经他这么一说隐隐感到胃疼。所以说欺软怕硬的人都怕死。
宋晟乐就是吃定了这一点,手里的水也被那个男生拿走了,还下意识说了声谢……
旁边俩男生不可置信的看着他,又恨铁不成钢的互骂了几句。
“天已经黑了,你们早点回去吧。”宋晟乐打断他们并不小声的对骂,提起垃圾桶想去倒垃圾,顺便去跳远的沙地挖点沙子。
“虚伪,装什么好人?”
闻言,宋晟乐只是淡淡地撇了他一眼,“你说是什么那就是什么吧。”
“喂。”
宋晟乐又被叫住了,只好停下脚步看着他们。
骂得最难听的那个男生走到他身边,清了几下嗓子对他说:“你今晚小心点,最好别一个人走,天黑最容易出事儿。”
沉默几秒种后,宋晟乐轻嗯了一声,提着垃圾桶抬脚走了。
再出校门的时候还被门口的保安凶了一顿,天已经完全黑了。
而且那个男生的话也真的成了预言。
放学回去的路程还不到一半,宋晟乐就注意到身后尾随一路的可疑人影在路灯下偶尔晃动。
他的脚步不紧不慢,目不斜视的往前走,心里也是异常平静,可能是因为他对这种事情经验丰富。
但是也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不然真要按照张恒的俗套计划一步一步来,然后不是把他逼疯就是逼他自杀吗?
一般这种情况除了选择报警以外,没什么更好的选择了。但如果要报警的话,首先就是要得到强有效的证据,不然他没钱没势,只会被他单方面碾压。
反正这附近有监控,只要他们没胆大到要杀人灭口的地步,被揍一顿落得几个伤当证据也行。
宋晟乐这么想着,突然停下脚步,坦然地转过身。前方的路一眼望不到尽头,路灯两旁也是被栅栏围起的楼房,而一直尾随他的一伙人此刻背对着月光,摆弄着手中的“武器”阴冷地看着他,仿佛下一秒就要向他扑过来残忍撕咬。
他皱了下眉,这伙人里确实没有一张熟脸。虽然知道他们的目的,但宋晟乐还是走了个过场,“有事?”
脏辫男生两手插兜,率先向他走来,步子迈得很重,来到宋晟乐面前时,佯装仔细打量了一下他,“有事啊,不然跟着你干什么?”
宋晟乐静静地看着他,将手插进裤兜里往后退了一步,“那不如直接说。”
脏辫男生只当他是临死前的挣扎,他低头笑了几声,舔了下嘴唇意味深长地说:“学生嘛,没几个钱,老子也不差钱,所以就不劫财了,虽然你细皮嫩肉,但我们这几个大男人比较喜欢妹子,你这么干瘪的我们也看不上,那不然,要你的命?”
他说完,直起腰一挥手,身后几个身高体状的男人都一拥而上,宋晟乐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等着他们绑,一棒子挥下去让宋晟乐吃痛跪在地上。
其余几个不带脑子的以为他是吓傻了不敢反抗,但也有个谨慎的人直接捏起宋晟乐的下巴就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们今天会来找你,所以也暗中找了帮手?”
闻言,在场几人都留了个心眼,四处打量周围有没有所谓的帮手。
宋晟乐紧锁着眉,疼得额头覆上一层薄汗,他勉强睁开一只眼说:“别看了,就我一个人。”
捏他下巴的男生半信半疑的松手,蹲到他身前问:“真的?那你怎么这么淡定,不怕死?”
“白天不做亏心事,晚上不怕鬼敲门。”宋晟乐低头避开他口腔中散发的臭味,散漫地笑了一声,“现在是法治社会,上头就有监控,而且离这不远就有个派出所,但凡你们是真想杀人灭口,再傻也不会选在这种地方。”
男生愣了几秒,突然笑出了声,“小子,你比前边那几个有意思多了。”
混混中的老大便是那个脏辫男生,他眼睛一眯,不打算跟他废话下去,他对其余四个人命令道:“把他拖走,别他妈瞎聊。”
“好。”男生扭了扭脖子,一手掐住宋晟乐将他举起,戴着柳钉戒指的手扬起就要给他挂个彩。宋晟乐被掐的呼吸不畅,手悄然伸进衣兜正准备掏出什么。
然而就在这混混扬起手的那一瞬间,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抬头时前面突然冲上来另一批黑衣人,嘴里还大喊着警告意味的话。
但说的既不是中文,也不是英语,那几个混混根本听不懂。
脏辫男见情况不对,扬声招呼他们逃,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三个黑衣人速度极快的闪到他们身前,几人手上的棒球棍还来不及举起,就被冲上来的黑衣人仅靠简单的闪躲和重拳就轻松把他们打趴在地。
刚爬起来就会被他们钳制倒在地上,用塑料软手铐束缚住他们的四肢,手法利落娴熟没有停顿。几个常年打群架的男生便知道对方都是职业级的打手,都在骂爹骂娘地问他们是不是警察。
宋晟乐连退几步揉着喉咙,大口呼吸了几下才抬起头,不明所以的看着被打趴下的几人和莫名冒出来的黑衣人,从衣着上看似乎有些眼熟,而刚才的外语就连他也没听出语种。
其中一个黑衣人站起身抬头看他,摘下帽子后露出的头发是白金色的,那双眼睛也是不属于亚洲的碧绿色瞳孔,在宋晟乐诧异的目光下,他彬彬有礼的对宋晟乐行了个绅士礼,跟他对话时用的就是流利的中文。
“非常抱歉,因为我们工作上的疏忽导致您受伤了,我们先带您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
宋晟乐不解的看着他,回头想了下,问道:“雇你们的人姓邢吗?”
金发碧眼的保镖面无表情地回道:“是的,先生。”
得到准确答案后,宋晟乐的肩膀蓦然一松,有些恍惚的看着他们。刚还濒临一线,打算以身犯险豁出去,死马当作活马医的逞能,结果还是莫名被救了。
邢予呈,真有你的。
他微不可查地笑了一声,手伸进裤子的口袋关上了录音笔。
保镖确认好宋晟乐的身体状况后,打电话通知了当地警察,带着宋晟乐走出这条狭窄的小道。
送他回去的路上,宋晟乐问了保镖有没有他们雇主的联系方式,心里忐忑的盼着那点微弱的希望能扩为燎原之势,但现实往往不会轻易如意。
保镖告诉他,他们也已经和邢予呈断联很久了,而唯一的那一点联系就是每月定时打来的工资。
棍子挥下来的时候宋晟乐瞅准了时机快了一步跪下,膝盖就擦破了点皮,腘窝也透着深色的淤青,没有伤到筋骨,虽不是寸步难行的程度,但还是很痛。
得知那群混混被警察带走后,宋晟乐松了口气,他躺在床上回想一小时前发生的事情时,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在他被男生掐住脖子的时候,他的鼻子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味。
像是汗臭味和香烟的融合,但又不完全是。
最重的就是汗臭味,除此以外就是一股难以形容的呛人异味。
大冬天的汗臭味怎么还会这么重?
宋晟乐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了一番。还有、刺鼻的香水味,似乎是为了掩盖体臭刻意喷的。
一般像那种邋遢的男人对香水和香体喷雾之类大多为女性使用的产品不会着重于正确使用方法,香水就会直接往身上一通乱喷,香气就会浓郁的非常难闻。
若是普通的街头混混,大大咧咧的都不会在乎卫生方面的问题,所以一定是在刻意隐藏着什么。
为首的混混说自己不缺钱,说明他们确实是被人花钱雇来,并且是有长期交易的才不会担忧钱的问题,金额必定不是小数目,所以就连随手买的香水,都是质量上乘的。
思绪戛然而止,宋晟乐忽而自嘲的笑了笑,这算什么,警察梦的后遗症吗?看来真是魔怔了。
他翻了个身,掀了被子蒙过头,从枕头下掏出手机戴上耳机,又熟练地点开文件夹,点开最近播放列表里唯一一条命名为“安眠药”的音频按了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