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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是流浪猫 ...

  •   今年换季生病的人突然多了很多。

      林宇病刚好,便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病了,一直没跟他说,只老两口每天去老家的医院输液,但这么多天了,都不见起色。

      林宇赶紧让父母来大城市,一边帮父母查高铁票,一边拜托认识的朋友安排医院床位。

      拜托来,拜托去,竟然拜托到了朱韵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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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被安排做检查。

      林宇在走廊里焦急等待结果。

      朱韵在他身边出言安慰:“阿姨底子强,为她看病的老教授都说阿姨比一般人都硬朗,一定会没事的。”

      林宇对朱韵感激不尽,觉得女孩儿实在付出太多:“朱韵,谢谢你。不光帮忙安排住院,还特意请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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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照例每个月给老师转去1000块钱,按照以往,他会跟老师聊聊天。

      这次电话接得有些慢,接电话的也不是老师。

      “庄染,我妈病了,在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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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打车去了医院,找到林宇告诉他的病房号。

      老师躺在病床上休息。

      几年不见,印象中总是雷厉风行的强势女老师,如今只是躺在病床上花白了头发的虚弱老人。

      老师见到他,很是高兴,直说他变了,大城市养人。

      她又很自然地说起自己的儿子:“他现在也算是定下来了。你呢?庄染,有情况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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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几天,庄染每天请半天假,去医院陪老师,帮忙跑跑腿、削削水果,陪老人聊天。

      他来得早,走得早,时间都和林宇错开。

      这天周六,错无可错,他和林宇在医院走廊里遇见了。

      不光是遇见林宇,还有朱韵。两人结伴而来,画面极为养眼。

      “庄染,谢谢你,每天来陪我妈。”林宇客气道。

      庄染扯动着嘴角:“太客气了。黄老师是我老师,这是我该做的。”

      林宇对朱韵说:“韵韵,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妈的学生,庄染。”

      朱韵巧笑,红唇轻起:“你好。我们见过,对吗?上次宇哥病了,你来家里送粥。”

      林宇诧异地问庄染:“你来过我家?什么时候?”

      庄染没答。

      还是朱韵扯了扯他的衣袖说:“你忘了,我跟你说过,你家来了位客人,是位忧郁帅哥,给你送粥。”

      庄染觉得自己此刻脸色一定很差,因为朱韵在问他,需不需要吃颗糖或者喝点葡萄糖。

      庄染摇摇头:“我还要去上班,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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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妈妈病好回老家了。

      林宇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在他妈妈面前演戏,去哄一个可怜的老人了。

      但随即,又来了新的烦恼。

      庄染已经很久没联系过他了。

      他当然有打过青年电话,不过没聊两句,就被青年以“工作忙”为借口搪塞过去。

      他也去过酒吧。第一次去是白天,酒吧半掩着门。

      吧台处,庄染正在师父指导下学习调酒。动作真是意外地粗笨,那双灵巧的手似乎派不上用场,不光倒错了酒,还把杯子甩了。他尴尬地收拾好台面,被师父拍了拍肩膀:“加油练习吧,我开始也这样。”

      林宇走过去,和庄染打招呼,想要谈一谈,话还没开口,就被庄染堵了回来:“等我上完今天的课好吗?”

      林宇找了个位置坐下,没等庄染上完课,就接到领导的加班通知,他只得回公司。

      第二次去是晚上,生意正好。已经是调酒师学徒的庄染一晚上都没有空。

      林宇点了杯尼格罗尼,这种用金酒、金巴利和味美思调制的鸡尾酒似乎是青年的拿手好戏。林宇尝了一口,酒味突出,苦中回甘。

      他把手揣进包里,意外碰到了什么。他拿了出来,是根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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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出租小屋里的那张小床,似乎成为了他们仅剩的联系。

      像根脆弱的丝线,一扯就能断。

      却又像根救命稻草,一端握在林宇手中,一段我在庄染手中。

      每一次,他推开那扇门,想和青年好好谈一谈,但青年就像那杯尼格罗尼,麻痹着他的神经,缓释他的激情。激情褪去,像浪潮褪去的沙滩,留下一地扎脚的珊瑚,不值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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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照例如此。

      他疲惫地倒在床上,抓住青年在他背上游动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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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走了。”

      他听到青年这样说。

      困意涌上来,他已经有些迷糊了。

      “……什么?”

      “我要走了。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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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玩过蹦极吗?

      从跳台上自由下落时,感受到的,不光有自由,还有恐惧。

      困意瞬间全部飞走。

      “你要去哪儿?”

      “广州。”

      蹦极不会让人完全恐惧,因为你始终知道,有根绳子在牵着你,你最终会平安落地。

      但现实不是蹦极。

      “为什么要走?”他执拗地紧握青年的手,哪怕青年说痛,也不敢放开。

      “那边有个酒吧招调酒师,我想去试试。”

      “那我呢?”他问了个傻问题。

      他不可能走,这边有他的事业,他的房子,可能还有其他的。

      那一瞬间,青年的眼里蓄满悲伤。

      青年的手最终还是滑落。

      庄染穿好衣服,那是他新买的,很合身,也很衬他。

      依旧是那个破旧的行李箱,轮子滑在水泥地上,咯咯吱吱,像一把电锯,正在折磨他的大脑。

      “你不能就这样走!”

      林宇亦步亦趋,堵在了门口。

      庄染从衣兜里摸出一样东西,摊开掌心:“这是你的吧。”

      那是一支口红。

      在他的沉默中,青年拔掉盖子,将膏体胡乱涂在了嘴唇上,最后一次吻住他。

      “我爱你。求你别走。”他注视着庄染鲜红的嘴唇,卑微地祈求道。

      但青年坚定按下门把手,在微亮的天色中,一点点消失在雨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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