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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浪猫自述 ...

  •   庄染很少和人分享自己的过去,因为那乏善可陈,并不能当作谈资。

      他现在是一名调酒师,在一家当地很有名气的酒吧工作。

      因为长相出众,哪怕他手艺普通,也有很多客人来点酒。更别说他前不久荣获了调酒比赛的优胜,已经是酒吧主理人了。

      这天来的客人,和以往没什么不同。那位经常缠着他,想和他交往的客人晚些时候也来了。

      客人照例点了杯白尼格罗尼。

      和尼格罗尼类似,这杯酒同样用到金酒和味美思,只是把强烈的金巴利换成更为温和的苏兹龙胆酒,最后用橙皮做点缀。

      少了苦涩,多了草本的芬芳。

      客人大学时常来,但工作后,还是第一次。他来酒吧没有换衣服,还穿着工作时的衬衣西裤。

      这让庄染有片刻的恍惚。

      可能和客人把刘海梳上去,没有戴眼镜,让自己的下垂狗狗眼更明显有关系。

      “白尼格罗尼,请享用。”

      庄染本打算送好这杯酒,就去招呼下一位客人,却在放下洛克杯时,被客人抓住了手。

      “Ryan,我今天发工资了。能用毕业后的第一份工资,请你喝一杯酒吗?”

      庄染不着痕迹地抽出手,微笑道:“恭喜你。但按照规定,调酒师工作时,不能饮酒。”

      “那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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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要打烊了。

      客人还没有走。酒杯里的冰块都已经全化了。

      “还想喝什么吗?我请你。”庄染说。

      “我说了,是我请你。”

      面对年轻人的固执,庄染总是很包容。

      “你请我喝一杯,你的这杯我请你。”

      “那你喝什么?我想和你喝一杯一样的。”

      庄染于是从酒柜上,挑选了一款威士忌,倒入两个凯恩杯中。

      凯恩杯肚大口小,喝酒时,可用手托住杯座。一方面是更稳定,另一方面是用手给酒体加温,帮助酒香挥发。

      客人喝过很多鸡尾酒,但威士忌纯饮还是第一次,被重重的酒味辣到说不出话来。

      “这是我喝到的第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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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独自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客人和他在酒吧门口道别,看来是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来找他喝威士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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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上小学时,父亲投资失败。把钱还完时,家里已经穷到搬回了破旧小区。

      庄染上了初中,住校。周末回家时,碰到一个陌生男人从家里出来,母亲从卧室跟出,身上只穿着一条黑色真丝吊带裙,散发出引人堕落的糜烂气息。

      那是母亲的珍藏,这么多年,他只看她穿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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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跟人跑了。

      父亲整日酗酒,一不高兴,就会对庄染打骂。

      已经十三四岁的少年是不懂忍让的。

      闹得最凶的一次,父亲抄起手边的凳子,朝他砸过来。幸好他躲得快,只被砸中了侧腰。

      庄染跑出了家,在黑夜的城市里流荡,一直到高中,被班主任捡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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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时,他七天一大架、三天一小架,脸上时常挂伤。

      班主任是个即将退休的老教师。因为为人严肃,常被学生背地里叫“灭绝师太”。她和丈夫住在校门口学校分配的老小区里。

      庄染曾听过流言,班主任在城里还有一套高档小区住宅,这是不是真的,他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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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一期末考试后,他又去打架了。

      这次不是他打别人,而是被群殴,伤得有些惨重,身上不光被打,还被刺了几刀,血流出来,染湿了身上的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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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在医院醒来的。

      班主任捡到他,帮他付了医药费,又强硬地把他带回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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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对他坏,他可以放肆反击。

      可别人对他好,他却手足无措。

      他也跑过,但最终都被班主任找到给拉回家。

      他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个子矮小的女人身体里,会有这么巨大的力量。

      他于是只能在班主任一声声命令下,还上他儿子的旧衣、剪短头发、写好暑假作业、打扫卫生……

      尽管如此,他竟然体会到了久违的被人关爱。特别是一次他发高烧,班主任把他抱在怀里,送他去医院。

      明明个人矮小,手臂都在颤抖,却那么坚持、温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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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后两年,他难得平静。

      努力拼一把,考上了二本。

      家里没有存款,父亲整日酗酒,又染上赌博的毛病,不仅没有收入,连房子都卖了。

      他不可能找班主任借钱。

      自己去打工,一个暑假,也没有存到学费。(其实是有的,但全被父亲偷走了。)

      最后他干脆没有去报名,而是继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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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酗酒,终于把身体喝出了毛病。

      他自己没钱,也偷不到庄染的钱,想就这样浑浑噩噩下去,结果在河边意外翻下栏杆,溺亡了。

      庄染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结果父亲一死,好多人冒出来,说他父亲生前欠了钱,要他这个当儿子的还。

      不还,就缠着他,有次还闹到了班主任家里。

      于是,好不容易存下来的钱,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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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跟班主任说,他想离开这里,去大城市打工。

      好心的班主任再次发善心,把自己儿子的电话和住址给了他,让他先去儿子家住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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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任的儿子叫林宇。

      庄染曾见过他。

      不是说被班主任捡回家的那个暑假,而是很早以前,在初中的校友墙上。

      林宇作为优秀毕业生,他的大头照被贴在教学楼入口。庄染每天都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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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班主任家住的时候,他时常会羡慕这样一位天之骄子。

      父母都是体面人,自己学识高,是名牌985大学毕业生,在大城市工作。

      每每班主任说起自己儿子时骄傲的表情,都会刺痛内心最深处的自己。

      他不想这样,因为这样显得他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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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染第一次进大城市,并不顺利,也不幸运,被人骗得分文不剩,连个落脚的都找不到。他本来还不想去麻烦别人,到头来,只有跟着班主任给他的地址,去了林宇家。

      去时已经是深夜,他不敢打搅,又太累,于是在门口蹲下,一不留神就睡了过去,再醒来,外面天色已大亮。

      高大的青年站在门口,一脸不悦。

      后来跟青年相处久了,才发现,青年并非不悦,可能只是单纯臭脸,特别是青年面无表情时,从下垂的眼睛中透出的眼神格外冷酷犀利,让他的心思无处躲藏。

      庄染找工作一事并不顺利,其实他有打零工,但那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大城市的房租很贵,贵到他无力承担。

      于是,他在林宇家从一天住到了一个星期,又住到了一个月……

      和曾经陌生的青年,相处到熟悉。

      熟悉到,弄清楚了青年的口味、知道他喜欢在卫生间喷柑橘味的香氛、了解每个周末要给养的猫吃罐头;青年每周六会吃健身餐,然后去公园跑步;青年不喜欢把衣服挂在衣柜里,而是折叠起来,垒成豆腐块;比起家门口的超市,他更喜欢路口那家,因为洋酒品类更多。

      林宇爱酒,专门在客厅设计了一个酒柜。

      庄染在他家喝的第一种酒,是威士忌。

      琥珀液体流入杯中时,他闻到了一阵芬芳。

      尚不懂酒的他拿起杯子,牛饮下去,被辣到一直哈长气。

      林宇笑出声来,往他的杯子里又倒了些酒,还倒了半杯苏打水:“现在试试看,应该不会那么难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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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间发生了什么,庄染已经记不起来,只记得他在青年的索取中,爱上了威士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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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劣。

      这是庄染给自己打上的标签。

      因为需要,所以在班主任面前伪装成迷途知返的羔羊,卑劣地寻求一种名为“母爱”的替代品。

      因为需要,所以在林宇面前伪装成青涩懵懂的伴侣,卑劣地用自己仅有的东西,去汲取那不多的温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流浪猫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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