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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此后数日,都没有人来促我北行,直到我恢复得差不多了,才勉强跟着殿后的部队出发。
      拖雷与我同行。许是被我那天病的阵仗给吓着了,他也没再让我骑马,从姑姑的嫁妆那儿找了辆马车,让我坐上。
      这几日来,他倒是关心我,每天都要来我帐中坐一坐,与我说说话,也不再总开我的玩笑了。部队开拔以后,拖雷也没忘了我,几乎每日天色暗下来,部队安营扎寨歇下脚来,他便要到我毡帐里来一趟。
      “宁甲速,”他总喜欢叫我的女真名,兴许是较有声调的汉语,女真语同蒙古语的发音习惯更像些,他叫起来更顺口,“你今年多大了?”
      “十六岁。”我道。
      “可有婚配了?”
      “阿玛为我选了徒单氏作未婚妻。”
      “这么说,你还没有成婚?”
      我不知为何他会关心这样的话题,却也觉得无需隐瞒,点点头,“是。”
      我不语,等着拖雷接话,可他却在沉默片刻后换了个话题,“你那姑姑,好生可怜。”
      “可怜之人险些便是我了。”我道。
      “我会护着你。”拖雷的眸子里却闪过一丝认真的光,执了我的手,“我不会让旁人欺负你的。我阿爸当年护不住额吉,抛下妻子逃走,我不是那样的人。若是我……哪怕血溅当场,我也不会让我所爱之人,被当成一个……物件一样,被蔑儿乞人抢走。”
      他的一番话令我愣了愣。先前我只当他同所有蒙古人一样,是残忍的野蛮人,便是他的那些示好,我也是防备的,只当是他的什么新手段。
      却不曾想,他还有这样柔情的一面。
      我想,那一刻我的心头的确是曾经浮现过跟他走的念头,到天涯海角,他说他会护着我。
      只是片刻,转瞬即逝的念头。

      ……

      这支殿后的部队带着大量粮草辎重,走得不快,在路途上磨蹭了一个多月,才到了约定的草原深处。
      将蒙古人平平安安送过了长城,送进了草原,明日一早,我和丞相便将启程南归。这夜,拖雷在军中设宴,与我们送别。
      蒙古人、女真人皆发源于苦寒之地,好饮酒暖身。那夜我也多喝了几杯——似乎有什么黏糊糊的情愫在心里动荡,但真要说起来,我却又不知从何说起,便盼着借酒醉个痛快。
      兴许只是到了晚上,人容易情绪化吧。
      众人喝了一杯又一杯,酒过三巡之后,我也难以维持清醒了。迷迷糊糊之中,酒宴散去了,此时已是深夜,帐外飘起了鹅毛大雪。这塞北的雪都与中都不同,比中都大得多,猛烈得多。我想,当年祖辈们在会宁府生活的时候,那雪想必也这样大。
      另一个迷迷糊糊的人走到我跟前,为我披了一件大氅,“别又冻着了,宁甲速。”
      我静静站在原地,等他为我系好大氅的系带,又将我拥入怀中。
      似乎一切都是意料之中。
      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反抗。
      我什么也没有做,任凭他将我打横抱起,任凭他将我带进他的大帐,任凭这一切发生。
      我想我是疯了。
      那就让我疯一次吧。

      ……

      那天夜里雪很大。但拖雷的怀里很温暖。

      ……

      我仿佛明白了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究竟为何。

      ……

      醒来的时候,我与他都是赤身裸体,他的手还环在我的腰间。
      “跟我走吧,宁甲速。”他道。“跟我回漠北,做我的妻子。”
      我没有说话。或许是太累了,或许是我也不知道究竟该说什么。
      良久的沉默。
      拖雷贴在我的耳边,一字一句道:
      “雪停之后,大军北行。缰绳在你自己手上,马儿奔向哪个方向,你定。”

      ……

      雪停之后,我的马儿奔向了南方,奔向了我阔别一月的中都城,那里有我的家,我的国,翘首盼我归来的父母,有我的一切——或许除了那份以爱为名的悸动。
      “可我是大金的皇子,不需你来护着。”我定定地望着拖雷,轻巧片语,便落定了我们终生的错过。

      自那之后,十数年光阴如白驹过隙。
      后来,我心念的中都城,在朝野上下弥漫着的恐惧中被父皇放弃。父皇带着我来到了汴梁,那座曾经发生“靖康之耻”的城市。我不知道那一切是否会重演,而这一次任人宰割的是曾经的胜利者。
      后来,蒙古人一次又一次地劫掠中原,苍茫大地,血流成河,百姓十不存一。
      再后来,父皇在担惊受怕中走完了这一生,这个沉重的担子传到了我的肩上。
      当年野狐岭一战,中都命数已尽。
      而后三峰山一役,我为君十年间拼凑的最后一支精锐也葬送于此,汴梁恐怕也撑不下去了。
      那场战役,蒙古军队的主帅,正是拖雷。
      不知那样大的雪,有没有片刻让他忆起,十数年前我们彻夜疯狂时的那场大雪。
      我静坐在汴梁皇宫内,听臣子汇报围城的情况。汴梁城被围数月,百姓易子而食。
      我带着身边的几个近臣,到城外劳军。那时汴梁正下着雨,凹凸不平的泥地浸了水,踩下去便是满脚的泥泞。百姓和士兵们见了我,想要跪拜,我挥挥手道,都起来吧,不要弄脏了衣裳。
      我已经惯常于说这样的话,做这样的事。我为太子十年,为君主十年,早已收起了当年面对拖雷时的倔脾气,反倒是习惯于用示弱换来众臣的怜惜与毁家纾难。
      “陛下,披件蓑衣吧。”忽然,有人在我身后唤道。
      这样的场面,我必然是要说些什么的。我扯出一个温和的笑,在转身的片刻便已经想好了台词:“不必了,大家穿什么,朕也一样穿什么……”
      可是,我看到了他的脸。
      不会错,我绝不会认错。他是拖雷,是害我大金穷途末路至此的拖雷。
      我对上他目光的那一刻,双手颤抖,狠狠握紧了拳,指甲险些插进肉里。
      “陛下保重龙体。”他却低下头去,闪躲了我的目光。
      保重龙体?他可真会说笑。分明是他亲手将我逼上绝路,夺去了我最在意的一切,却又何必在这关心我。
      我略微俯身,仰起头,逼着他直视我的眼睛。这样的动作,对于一个胖子来说显然是有些笨拙而又可笑,但我想,那时拖雷应该无暇在意这些。
      我带着恨意咬字:“国若不存,朕亦无颜独存此身。”
      那一刻,兴许杀了他的念头真的在我脑海中浮现过。只是权衡利弊,如今大金弱势,都城被围,若杀了拖雷,恐怕只会换来蒙古人更加疯狂的报复。
      我一挥手,与近臣踏着泥泞离去,却记得,他那没说出的话,口型是——
      宁甲速。

      后来,汴梁大疫。窝阔台据说也忽然病重,下令撤军北还。
      就在不久后,便传来了拖雷的死讯。听闻他是喝了窝阔台一杯涤荡罪孽的水,便替窝阔台死去了。
      天家是没有手足之情的。我也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拖雷的死与窝阔台有关,可那与我又有什么干系?不过是蒙古自丧一员大将,而我想着,或许能借此良机,让已经到了崩溃边缘的大金有喘口气的余地。
      谁又会讲什么情义呢。
      再后来,汴梁沦陷,再是归德,再是蔡州……我三尺白绫了却残生,却也宿命般地,在五百年后重逢了拖雷。
      我想,我的确真真切切地爱过拖雷,在草原深处的大雪中,也彻骨地恨过他,在三峰山上的大雪中。若论亡国之时,恐怕是恨意占了上风吧。
      可是谁来告诉我,五百年后,我又该如何抉择呢?

      ……

      自那以后,我日日将自己关在住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生怕再遇上色布腾。我想,在我思虑清楚此事种种以前,还是尽量避着他吧。
      不久后,车驾回了京师,一道紫金宫墙,便将我与色布腾两隔。距我大婚还有大半年的光景,长春宫里也不急着筹备婚事,一切仿佛如常,除却我上下波澜的的心境。
      那日,皇帝命宫廷画师郎世宁为我画像一幅,送到了色布腾府上。我想这也十分可笑,既然已经赐婚,两人又还有什么挑拣的余地,无论对方长成什么模样,不也都只能凑合着过日子么。
      此事事毕后我便忘在了脑后,但过了两天,长春宫却来了个不速之客。
      “前些天公主送来画像一幅,我亦有回礼赠予公主。”色布腾命人呈上来一个小盒子,郑重其事地接过,打开,“不知我这回礼,公主是否喜欢。”
      我挥挥手,示意阿黛把东西取来,放在我面前。
      是……一块红玉。
      我伸手将那红玉从盒子里取出,指腹却似乎触碰到了什么雕刻的花纹。我轻捻手指,将红玉翻了个面,却看见雕刻在其上的一只栩栩如生的小沙狐狸。
      此物……我将红玉紧紧握在手中,垂眸以掩饰眼中的慌乱神色。
      我的女真语名字叫宁甲速,是小沙狐狸的意思。我甫一出生便得了这个小名,不久后,阿玛便将这块玉挂在了我的脖子上。红玉在府库里本算不得珍稀,但这是阿玛送我的护身符,那份爱子之情却是独一无二的。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将它佩戴身上,直至我弃汴梁城逃走时,在慌忙之中遗落宫中,自此再无踪影。
      我与拖雷在一起的时日里,他也曾见过这块玉佩,还向我问起,我便一五一十地答了。
      “喜欢吗?”色布腾一双眸子紧紧望着我。其实若论他的长相,倒也算不得有多英气逼人,不过是一张颇有蒙古人特色的方方正正的脸盘,一双有些扁的眼睛,可那眼睑之下却是如狼般锐利的炯炯目光,整个人便显得一身正气。
      我眨了眨眼思索该如何应对,“国公有心了。”
      “此物想来也是流落草原,辗转……”色布腾接着开口,便说起他是如何将此物寻回的。我闻言却有些担忧,言多必失,他可千万别一顺口将我们二人的秘密捅了出来。我对着色布腾极轻地摇了摇头,瞥了一眼阿黛,示意他还有旁人在场。
      色布腾倒是与我有些默契,立刻便噤了声。
      不过听了他方才那两句,我也猜到了个大概。汴梁城破后,蒙古纵兵劫掠,不知我的玉佩落入了哪个蒙古兵的手中,后来便在草原上流转了不知多少手,如今机缘巧合下让色布腾见着了。
      我微微颔首,“阿黛,为国公看座。”
      色布腾在我身侧的位置上坐下。方才他站在我面前,下颌被光影隐去,但他坐下后我才发现,他的侧脸竟受了伤,显然是新结了痂,还是血红的。
      我下意识伸手想摸他的脸,手伸到半空中才意识到这样欠妥,悻悻地收了回来,“国公怎么受伤了?”
      “不小心摔了一跤。”色布腾也意识到我注意到了他的伤,挠了挠头,试图转移我的目光,“没事。”
      他既不想让我关心,我便也不必再理会,抿唇换了个礼貌的笑,“国公行事可要多当心些。我乏了,若国公没有其他要事,便请回吧。”
      色布腾有些尴尬地离开。我看看自己也结了痂的手,又想想色布腾的伤……想来也是好笑,这才来到大清多久,我们二人倒是都挂了彩。
      我刚想将玉佩像以前那样挂在脖子上,却又意识到一个问题——若皇帝或富察皇后问起,我该如何解释此物的来头?
      色布腾送的?
      我总不能把此物于我而言的特殊意义告诉他们。但若只是一块寻常玉佩,我便日日带在身上,岂不是显得我已经对色布腾钟情。
      罢了,罢了。我让阿黛把玉佩收了起来,放进梳妆台的抽屉最里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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