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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长门钟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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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剌骨耳朵微动,忽然将食指抵在了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嘘。我不跟你说了。无能的混混老大,祝你今晚有个好梦。”
他说话时显露出些小孩子的顽皮,让加买提有些错乱,就好像开枪杀虫族的不应该是他,但很快他便从幻想中苏醒,因为他亲眼目睹这只扭曲变态的幼虫在他面前轻轻跪下来,然后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心脏。
加买提睁大眼睛。
他要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
砰!
枪声震得加买提一阵耳鸣,但当他缓过神时,他手上已经握住射杀了吾剌骨的那支老式手枪。
这种姿态看过去就好像……
是加买提枪击了吾剌骨的心脏。
一束被拉得伟长的影子无声地落在了加买提身侧,桑斯努尔立在甬道口,黑眸沈凝,仿佛将一切明灭都滞留在了他眼里。
然后他无声地走进甬道,走到加买提身侧,停在吾剌骨不断往外渗血的身体前。
他问道:“是你开枪的吗?”
桑斯努尔的声音冷而哑,加买提为之一寒,瞳孔微微瑟缩。
“不……不是我杀的……是、是他自己开枪的……”
桑斯努尔像是没听见一般,低身将吾剌骨从地上抱起来。心口的血顺着小腹淌到了桑斯努尔干净而且看起来非常贵的西装衬衫上,连带着将他的长大衣也污染了,但桑斯努尔却毫不介意,他将手捂在吾剌骨的心脏位置,慢慢感受从里面溢出来的温热,潜心聆听从那里传来的心跳声。
好微弱,但也不是没有。
吾剌骨心脏里破碎的血管正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接续起来。
这种愈合能力,桑斯努尔闻所未闻。
桑斯努尔微微收紧手臂,让吾剌骨以一种更亲密的姿势窝在他怀里。然后他蹲下来,空出一只手,拔出了加买提肩上的短刀。短刀离体的那一刻,血液倾流而下,很快便染湿了加买提的一条手臂。
加买提冷汗直冒,但他已经分不清这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疼痛,还是因为眼前这只信息素强悍到甚至有些离奇的虫族。
加买提始终没有看清桑斯努尔的脸,但他的话却清晰入耳:“我问的是,那两只虫族是你开枪杀死的吗?”
加买提下意识想矢口否认,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强制将他的欲望压制下来,最后他只是瞳孔失焦,麻木地开口道:“是的,是我杀的。您放心,我会去自首的,而且以后……”加买提的表情抽搐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成任人驱使的卑下状,“而且以后我再也不会找吾剌骨的麻烦了。”
谢淮琅盯着被踹翻在地的加买提,眸中倒映出当年桑斯努尔抱着吾剌骨的模样。
他把吾剌骨放进浴缸,解开他工装衬衫上的纽扣,衣料上的弹孔清晰可见,然而他心口那一块被贯穿的位置却已恢复如新。
桑斯努尔沉默着打开花洒,用手试着水温,半晌才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吾剌骨没有应答,他像是死了一般,孤独地缩在浴缸里。
“或者我换个问法。”桑斯努尔轻轻拨开吾剌骨的衣领,鲜血被温热的水流稀释,露出锁骨下洁白的一片,“杀人让你很兴奋吗?”
吾剌骨的胸膛终于微微起伏,他缓慢地睁开一只眼睛,态度刁顽地笑道:“是啊,很兴奋,而且只有杀人才能让我感到兴奋。这就是我活着的全部意义。”
桑斯努尔抬起黑眸,眼里不再有他们在药店相望时的复杂感情,他近乎冷血地说道:“你太可悲了。”
“……”
那一刻,吾剌骨眼底封雪,百感纷乱。
子弹穿透心脏的那一刻,他其实没有感到疼痛,但此时此刻,他只觉得那颗砰砰跳动的心脏很多余,让他感到烦躁。
“在……在我这里!”一只幼虫将打火机抛在地上,“不要打他了,还、还你就是了!”
打火机擦着混凝地面,狼狈地滚了几圈,在碰到邓以墟的脚尖时停了下来。
邓以墟有些出神。
这群幼虫则趁机一哄而上,将无力动弹的加买提抬起,连忙逃离了这个是非之地。谢淮琅甚至还听见他们离开时嘴里嘟囔的“怪物”“疯子”“小气”之类的骂词,但邓以墟皆无理会,他只是很自然地弯腰捡起打火机,用袖口抹净上面沾染的污渍,然后紧紧地握在手心,就像握住他不可告人的落魄一样。
再抬头时,邓以墟恢复了他一贯的理性,冷静地说道:“如果加买提现在还是幼虫,那就说明幻境的时间倒流了。”
由于DCP试剂对信息素有消解作用,幻境无法以邓以墟为共情对象搭建剧情,那么也只有谢淮琅这个当事人能对幻境剧情造成影响,但人类的情绪波动并不能造成跨度如此之大的变化,能做到这一点的只能是信息素。
谢淮琅飞快整理出了前因后果:“看来我信息素的波动会导致幻境剧情的变化。”
邓以墟点头,默默地把打火机放进兜里:“而且根据翻转幻境的性质,呈现出来的剧情点必不会寻常。加买提是十四岁正常破茧成年的,推算起来,现在我们所处的空间应该是十多年前。也就是说,你在十多年前就与他有所交集。”邓以墟沉吟几秒,“那个时候你也不过才十几岁。”
这还是比较保守的推测,如果加买提幼虫时期形态发育较好,那么这个数字还要往前推两三年。
正说到此,悠远的钟声在空中荡漾开来,所有虫族闻音骚动,正在食用早点的虫族丢下碗筷,准备开张的商铺皆撒手不顾,纷纷扭头往一个方向移动,甬道瞬间被一群井然有序的虫流踏过,每一只虫族的脸上都洋溢着雀跃欢喜的笑。
这种整齐划一的虫潮不可多见,往往是雌君有令、军雌有诏时才会出现。
邓以墟回头凝望:“是中心十字路口的长门钟在响。”
谢淮琅随手拉住一只过路的虫族,问他发生了什么事,那只虫族行色匆匆,飞快地说道:“你们从外乡来的还不知道吧,今天是一月两次的三尺祭,每次祭典开始,庇佑阿骨的神明就会登顶长门钟,给我们撒下福泽,只要虔诚祭拜,保阿骨太平无忧,我们这些老百姓就能过得安生富贵了。”
谢淮琅闻言心中一凛,邓以墟便已接了话问道:“保阿骨太平者不应该是雌君吗?虫族从来都只效命雌君,为什么会有其他信仰?”
这只虫族道:“你有所不知,上一任雌君数月前战死了,人语新上任的那位雌君又不够能力平乱,既降不住祸乱也降不住民心,哪顾得上我们。你是没看见沿路大批大批往内地撤的难民,饿死的饿死,被异虫撕烂的也不下少数,要不是这位神明庇护我们,阿骨哪还有今天的好日子。”
人在羸殆之际是很容易对拯救自己的东西交付诚心的,有如此浩大的虫潮便也不足为过了。怪不得加买提下意识说他们是难民,因为在茫茫无尽的黑暗中,若有一盏光出现,哪怕很微弱,也会招引所有人围向它。
世间万物求生的冲动是早就被设定好了的。
等谢淮琅和邓以墟赶到时,中心十字路口早已被堵得水泄不通,密密麻麻的信徒顶礼膜拜,围对着那一座金字塔般雄伟的建筑,口中不断喃颂着什么。阳光逐层扫过这座建筑上梯状递减的写字楼,最终将尤为灿烂的一束投射在了那口有如天眼的长门钟上。
邓以墟眯了眯眼,在这个距离,凭他的视力,也只能看到钟盘正中央那个透明的蜗室里隐约站着个半大的小孩,但却看不清脸。
“所谓的神明居然是个小孩子。”
开口的人似乎也是一个难民,邓以墟偏头看过去,见他身上衣料昂贵,显然在逃难之前家中是很宽裕的。
“这个我知道!神秘的东方古国中有典籍记载,某些地方的村民会从各家各户挑选出童男童女,或投于河中,或以薪柴炼之,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这都什么世纪了,谁还问苍天鬼神。恶殍的民风就是这样的?”
一只虫族闻言怒斥:“喂!你们这群无知的难民,若不是神明守护,你们哪能好好地躲在阿骨里,现如今你们不但不感恩,反而非议起我们的守护神来!”
“你说谁无知?!”他们之中有一血气方刚的青年站了出来,“我留学归来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打算盘呢!”
眼看那边已经热闹起来,写字楼上的可变玻璃忽然急剧黑屏,深不见底的黑甚至将周围的阳光也一同吸纳进去,视觉冲击感在瞬间到达极致。
谢淮琅沉静地看着这一切,不知情绪。
他们所见的,不再是沐浴在天光之下的长门大殿,而是一座全身漆黑的金字塔,有如恶魔的獠牙,傲挺地伫立在中心十字路口中心。
在场人微微一窒。
邓以墟饶有兴趣地弯起唇角。
因为他看见稍过几秒,这座黑色的金字塔便猝然跳跃出数以千计的鬼脸,每一张鬼脸的表情各有不同,但却十分神似。
全都非常激烈。
像是将神明无声的愤怒以这种方式可视化出来。
于是,众信徒将头埋得更深,态度更加虔诚,仿佛稍有不慎,就会惹怒神明降下天谴。
那一瞬间,邓以墟的视线穿过遥远的距离,似乎看清了长门钟里那个小孩眼里的情绪。
没有怫怒,没有烦躁,有的只是……
——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