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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rack06 粉红色的背叛 ...

  •   爱若为了永不失去
      谁勉强娱乐过谁
      爱若难以放进手里
      何不将这双手放进心里
      ——陈奕迅《人来人往》

      “什么时候回北京?”宣臣难得主动向她询问。
      “明天便走,周一还要上班。”陈靖言吞下一口冰卡布基诺,又问,“你什么时候走?”
      “画展结束之后,还要去南丫岛。”
      “南丫岛吗?那是个好地方。”
      宣臣点点头,在阳光的照射下,阿言清楚地看见一粒浮沉飘落他的拿破仑外套上面。
      “我姑妈在南丫岛的沙滩边上有一幢度假别墅,我想你一定不愿意错过那幢别墅外面的景致。”
      宣臣挑起眉毛,其实他并没有真的那么感兴趣,他认为。
      “我可以要下那里的钥匙,再向公司请一周的假期。”
      这个女人,完全把自己安排进他的生活里面。她,就像是一场灾难。
      不过却是一个带着别墅一同降临的灾难。
      于是他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路易莎也会去。”
      “她是谁?”阿言拣起一块烤松仁饼塞到嘴里。
      “我的助理。”
      “该死”,陈靖言在心里默念一遍。但是脸上依旧微笑,“那么你们出发的时候提前通知我,我们在香港会和。”

      告别宣臣以后,阿言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给她的姑妈拨一通电话。
      她甚至不敢想,如果自己不能借来那处别墅的后果会是怎样。这一刻,她突然理解了那些恋爱中的男人,不是他们一定要许些空头支票给女友,只是这样情切的时候,任何海誓山盟赴汤蹈火都是乐意讲出口的,只为博爱人一笑。
      幸而姑妈爽快答应了她的请求。上海的天突然晴得绚丽。

      回酒店的路上,她透过街边橱窗看到一双粉红色的系带皮鞋,鞋底是红酒塞特有的颜色,是软木浸泡在酒里的颜色。
      她推开小店的门走进去,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类似菲律宾血统的女孩子,靠在鞋柜边的蒲团听随身听。
      “这双皮鞋多少钱?”
      女孩子见她同自己说话,取下耳机望着她,眨着大眼睛,嘴角还有几粒饼干屑。
      阿言又询问一遍,她伸出一个手指。
      “一百块?”
      “不,”女孩摇摇头,“一千块。”
      “很贵。”在这样不起眼的小店面里面,会卖到一千块的价钱,如果拿去商场还比较有可能被卖掉,“会有人来买吗?”
      女孩又摇摇头,刚好把嘴角的饼干屑甩掉。
      “它摆在这里三个月,所有人都进来问过价钱后走掉。”
      “为什么不考虑便宜一些,如果便宜点,我会买下。”
      “这双鞋是我的男朋友送给我的礼物,只可惜它穿着并不趁脚。”
      “为什么要将男朋友送给你的礼物卖出去?他知道也许会生气。”
      女孩子将鞋架上的鞋子取下来,放在手上抚摸,她的眼神很温柔。“他因为想与我分手,才会送我礼物。而与我分手,是因为他爱上了另外的人。”
      “如果你想要报复他,那么应该将它狠狠地甩卖。或是送给街边的乞丐。”
      女孩突然涌出泪水,“可是我并不想报复他。我只是想为它找一个主人,愿意付出高价,并且能够爱惜它。”
      “他甩了你,你还眷恋他。”
      “爱情不就是这样?有谁会指望率先离开的人难过。”
      阿言拿过另一只鞋子,鞋底标着三十八码,她刚好穿三十八码的鞋。这双鞋对于眼前的女孩子来说,稍微大了些。
      “如果有人买走,你会不会感到不舍?”
      “我会趁机忘记他。”
      “如此看来,一千块钱买一双皮鞋,还附赠一段记忆,并不算太糟。”
      女孩子用手背抹去眼泪,冲阿言微笑。

      回到酒店之后,陈靖言拿着簇新的粉红色皮鞋,仿佛能嗅到淡淡的红酒发酵的味道。
      粉红色总是甜美,或许那个负心的男人是想让被抛弃的女孩子忘记悲伤。她想着,竟感觉自己为一个陌生的女孩带来救赎。只是她自己的救赎,不知又在哪一盏街灯下暗自等候。
      她穿上合脚的鞋子,在屋子里转一个圈,觉得自己像是握住一颗硕大的粉红色氢气球,双脚离地升空。

      陈靖言没有想过在回程的飞机上还会遇到来时坐在她旁边的男人。
      空荡的候机大厅里,男人的视线被她脚下鲜艳的粉红色吸引。两人相视的刹那,彼此都是一愣。
      男人穿一件浅灰色的粗线毛衣,水洗牛仔裤拖在地上,被踩出错乱的毛边。
      他走过来坐到她身边,“又见面了。上次的巧克力很好吃。”
      阿言从皮包里掏出一块放在他手心。
      他剥开糖纸吃掉,又转过头来对着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这次有没有榛子皮?”
      阿言不由失笑。
      “鞋子很好看。”他指着她的粉色皮鞋说道。
      “谢谢,昨天在酒店旁边的小店买的。”
      “店主一定是一个可爱又特别的女孩吧。”
      “你怎知道?”阿言有些诧异。
      “当然,会卖这样的鞋子,难道是一个性格怪戾的大叔?”
      “幸好你这样说,不然我会以为你便是甩掉她的男人。”阿言随着他开起玩笑。
      她没有想到,男人的笑容会僵在脸上。
      “你当真是甩掉她的那个负心汉?”阿言的笑容也凝住。
      “她是一个好姑娘,我看到她的第一眼,便被她无邪的大眼睛迷住。”男人显得有些黯然。
      “竟然是你!”阿言惊呼,“她的眼睛依然迷人,你却被别人迷住了。”

      “是一个空姐。”
      阿言难以置信地望着他,眼前的男人仿佛一瞬间生出青色而落寞的胡茬。
      他幽幽开口,“一年前,我去英国出公差,在航班上遇见了她。她就像是《诺丁山》里面的大明星安娜,她就是一团火焰。而她,”说着,指了指阿言脚下的鞋子,“就像是一湖水,当你在岸边坐久了,就会觉得了然无趣。但是烈火时刻会带给人激情。”
      阿言努了努嘴,“于是你与你的大明星安娜便在伦敦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诺丁山》?”
      男人突然转开视线,望向候机口的落地窗。
      “水与火,是不一样的感觉,只是我更喜欢火。但是终归会有喜欢水的人来珍惜她。”
      “这双鞋子便是你在伦敦买给她的分手礼物?”
      “我在博罗市场看到它的那一刻,便觉得这双鞋很衬她的灵巧。”说着,男人又转过头来对她一笑,只是这样的笑容苍白而无力,“不过你穿也很好看。”
      “博罗市场?”阿言从座位上跳起来,“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博罗市场怎么会有卖皮鞋的地方!”
      “唔……”男人被他吓住,“一个手工缝制皮鞋的作坊,店主是一位花白头发的老者。”
      “天!你说你在博罗市场买下这双皮鞋。”阿言依旧不敢相信。
      她陡然感觉自己兜兜转转,不经意间路过了起点。作为一个旁观者,她在两天之内见证了一场被遗弃的爱情,而陷在这悲剧里的人,却千百万次的错过,再看不到彼此的回眸。
      “那么你来上海,也是为了新欢?”
      “她这次飞这班航线,周末无事可忙,我来陪伴她。”
      “你没有见她吗?我是说……”
      男人显然知道她说得是谁,连忙摇头,“我不会再见她。”
      “你很绝情。”阿言忍不住为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子埋怨道。
      “如果我去见她,那么便是对三个人都绝情。”

      的确是这样,如果他私下与她会面,那么她便忘不了他,他亦会动摇。若不小心被大明星安娜看到,说不定还会披头散发大闹一场。
      如此便是伤害三个人。
      “那么你呢?”男人发问道,“你是否寻回了失落的爱情?”
      阿言惨然一笑,“事实上,没有什么失落的爱情,只是我一厢情愿地单恋。”
      “爱情里,没有真正的胜利者,却总是有彻底的失败者。”说着,向她伸出手来,“我叫丁至廷。”
      阿言将手与他重重一握,“我叫陈靖言。”

      登记之前,阿言问他,“对了,大明星安娜是什么样子的?”
      丁至廷想了想,说,“她的右耳下面,有一处纹身。”
      “什么样的纹身?”
      “是一个‘廷’字。”
      阿言举起一只手,掐住自己的脖子,对丁至廷做了一个窒息的表情。

      飞机上派发饮品的时候,陈靖言死死地盯着每一位乘务员的耳垂。大明星安娜是推着车子从后向前派发的那一位。
      她像所有乘务员一样,将头发盘起,涂了红唇,施淡淡的妆。耳后的纹身埋在发丝里面,阿言并不觉得她像一团火,甚至远不如那汪独自等待苦苦挣扎的水潭来的美丽。
      但是爱情往往就是这样没道理。
      丁至廷爱上水的时候,因为她的澄澈宁静,但当他爱上火的时候,却又嫌弃水太过澄澈宁静。
      而且,她的嘴唇很小,不似大嘴美女茱莉亚罗伯茨那般妩媚,她根本就不像大明星安娜。
      纹身女人探过身来问阿言喝些什么,她淡淡地回答,“一杯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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