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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立奴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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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触感太软,或许是伏憨憨的掌心太烫,艳竹的皮肤居然让他觉得微凉舒适,像是在摸一块上好的美玉一样。
伏憨憨呼吸都要停住了,简直希望这一辈子就留在这一刻。
艳竹早已对生人的触碰习以为常,可在粗粝的手掌到他腿根的那一刻,艳竹居然不由自主微微颤了一下腿。
两个人都压抑着自己加速的喘息声,汩汩的灵力如同源源不断的热泉一般,灌注到艳竹的腿部经脉里,青黑的瘀血逐渐淅淅沥沥落到承载的器皿中。
如此,伏憨憨清完另外一条腿里的瘀血。
看看艳竹两条腿,小腿前侧靠脚腕的位置,都有他用刀开的两条口子,血仍不停地从伤口渗出,伏憨憨凑头上去舔了舔,朝伤口灌注灵力。
灵力果真奇效,片刻,灌注灵力让两条血缝愈合,伤处的皮肤重新光洁如初。
伏憨憨蹲下身,把清出来的一盆青黑色的瘀血端出去倒掉。
等他洗干净盆回来的时候,伏憨憨发现,艳竹居然抱着腿仍坐在床上,耳根红红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公子还疼吗?”伏憨憨蹲下来想握艳竹的脚腕,却被艳竹一脚踢开手。
伏憨憨惊喜:“公子的腿好了?”
艳竹脸上不知怎的,居然带了两坨红晕,说:“你刚才,那是谁教你的?”
伏憨憨不明所以:“什么?”
艳竹憋了憋,小声说:“我的脚……是谁教你舔那里的?”
伏憨憨歪歪头:“受伤了不应该舔一舔吗?小时候我被野草划伤了手指,吸一下就不出血了。”
原来傻子是误打误撞帮他愈合了伤口。
“你!不嫌脏吗?”艳竹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套上褶裤,一想到方才他的腿被这个莽汉从腿根到脚尖都摸了一遍,不由别扭万分。
伏憨憨愕然:“不,不脏啊?公子可干净了……”
休管曾经上过多少人的榻,受过多少人的抚,被这个傻子摸到,艳竹就是倍感不自在。
他愤然,羞赧道:“出去!”
伏憨憨老听话了,知道公子又发脾气,乖乖退出屋外。
片刻后,伏憨憨听见门吱呀一声响,他一转身,看到了此生难忘的一幕。
多年后,他再一次见到了立如青松、身姿笔挺的艳竹。
与十岁时记忆里那个受尽娇宠、人人拥趸的窈窕身子不同,眼下的艳竹,更多了几分舒朗和孤高。
他独自个儿站在那,竹清松瘦,就立成了一幅画。
“公子终于站起来了!”伏憨憨欢呼到简直要跳起来。
这一刻,伏憨憨觉得自己前一个月不眠不休的辛苦修炼简直划算极了。
如果修炼就能让公子站起来,能让公子高兴,他愿意一辈子为了公子修仙。
艳竹伸出手给他,说:“来扶我。”
伏憨憨连忙用手臂去抬公子的手,怕公子没扶稳,他另一只手掐住了艳竹的上臂膀。
艳竹没有推拒他,只说:“带我慢慢走一走。”
两个人紧挨着彼此,向前走,这是伏憨憨才注意到,自己在山下村子里显得很高的个子,到了公子面前,居然只能与公子的耳际齐平。
公子很高,他走路时身子也是挺的,一步一履,虽慢,但自有韵味,像是仙人漫步在云中。
伏憨憨有些吃味,他想自己只有十七岁,只要多多地吃,有朝一日也能长到跟公子一样高,甚至比公子更高。
然后他可以保护公子。
绕着小院的平坦的路走了一圈,艳竹推开他,道:“松开吧,我自己走走。”
伏憨憨慢慢放下手,人却还护在艳竹近前,寸步不离。这样他能在艳竹绊跤的第一刻接住艳竹。
艳竹再自己走了一圈,瞥了他一眼,道:“离我远点。”
“呜。”伏憨憨像头大型犬一样哼哼了两句,后退半步。
艳竹淡淡瞧着他:“再远。”
伏憨憨连退三步。
艳竹这才转身,朝山林里的小路走去。
他先是慢走,然后加快步伐,飞奔起来,跑了一阵,在山林里运起轻功。
伏憨憨连忙跟上,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缀在艳竹身后。
待艳竹停在竹林里的一块空地上时,伏憨憨好奇问:“公子好厉害,居然会飞。”
伏憨憨自己都只会在林子里跑,顶多是炼气二级之后跑得轻松些。
可他跑起来横冲直撞,像条野兽,全然没有公子那样身姿轻盈、飘飘欲仙的模样好看。
伏憨憨像是艳竹的跟屁虫,绕着艳竹转来转去。
艳竹道:“轻功而已,不如修士御剑飞行来得爽快。”
伏憨憨道:“可是公子的轻功更好看。”
艳竹笑了,问他:“你都没见过仙人御剑,怎知我更好看?”
伏憨憨只固执道:“公子好看。”
“傻子,”艳竹哭笑不得,轻功疾驰一阵心情舒畅,问道,“想学吗?”
伏憨憨立刻拱手:“请公子教教我。”
艳竹朗声笑了,道:“好啊,我的傻徒儿。”
于是艳竹就教了他一下午。
令艳竹意外的是,短短一下午的时间,伏憨憨居然将他的轻功学得七七八八,算得上悟性非凡。
艳竹腿刚恢复,用不得多久,回程的路上,还是由伏憨憨将他背回去的。
骑在伏憨憨的背上,艳竹盯着他浑圆的后脑勺,道:“你倒也奇怪。”
伏憨憨问:“什么?”
艳竹戳戳他的脑袋道:“这脑瓜,记个筋脉图大半月都记不住,记轻功的身法反倒一点即通。”
伏憨憨傻笑一声,道:“因为身法是公子教的。”
艳竹挑眉道:“难道旁的就不是?”
筋脉图自然不一样。
倘若伏憨憨一次就记住了灵力的运转轨迹,不就没有公子亲自给他画身上的筋脉图了吗?
伏憨憨喜欢公子用手指戳他,他对公子的任何触碰都甘之如饴。
颠了颠公子的屁|股,伏憨憨鼓足气跑起来,清风就扬起艳竹的发丝,艳竹看到远天灿红色的黄昏晚霞。
艳竹指着余晖给伏憨憨看,伏憨憨说:“美极了。”
到家没多久,又是袅袅一条炊烟升起,淡淡长条的白烟与夕阳融成了一景。
他们该出发去朱雀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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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该告别,山下村子里的大婶们知道勤劳健壮、柴火卖得实惠的伏憨憨要走,都格外遗憾,送了些蒸红薯、蒸馒头给他带着路上吃。
村口,坐在提坎上抽水烟的一大伯看见伏憨憨和他身侧的艳竹。
艳竹带了斗笠,面目模糊不清,但挺拔的身量却是村里少见的。
大伯朝伏憨憨招招手:“去吧,孩子。年轻人就该闯闯,等老了再回来,衣锦还乡。不回来也没事,像你爷爷一样,满天下走走,找个好地方安家。”
伏憨憨其实面相不差,英气硬朗,可惜是个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傻子和穷光蛋,还住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老林里,实在是难娶好媳妇。
见状,伏憨憨扛着两个包袱,也应景地朝大伯笑了笑,道:“谢谢,我们走了。”
那大伯一听伏憨憨的话,颇为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没一阵,伏憨憨早已带着艳竹两人扬长而去。
大伯诧异道:“嘿,真是奇怪,这小子说话怎么变灵光了?”
从前,村民与伏憨憨说话,说完一句总要多等一阵,伏憨憨要反应半天,才能磕磕巴巴地把话说出来。
可现在,伏憨憨非但不结巴了,还能应答如流,整个人气质豁然开朗了,大大方方的,简直如脱胎换骨一般。
大伯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呐。”
是谁把那么傻一孩子带聪明了?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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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子到镇上的路不远,待到四野无人的时候,伏憨憨和艳竹运起轻功,两个人过野无痕,清晨出发,未到晌午时,便已经堪堪走到了镇外。
从山溪村出来,最近的是百溪镇,再往上是千溪县城,县城挨着码头,走水路可以直接到朱雀城。
要知道,当初伏憨憨背着昏迷的艳竹从崖下走到镇里,可是连走带跑,马不停蹄地足足走了七|八个时辰的功夫,而到如今,同样的路程,换炼气二级的他来,却只需要不到一个半时辰。
小摊子上买了两碗热馄饨,花了四文钱。
到目前为止,除了伏憨憨身上背着的大包干粮外,两人还有六十六文钱,钱袋都是艳竹管着,伏憨憨负责背行李。
艳竹戴的斗笠是草斗笠,没有纱帘,遮不住他脸。
吃馄饨的时候,有小孩闹,隔一条街对坐在这头的艳竹指指点点。
覆盖他脸上的,是一块从左眼眼尾到鼻翼的大黑斑,瞧着森然无比,可架不住艳竹剩下半张脸好看。
走在路上,有几家的媳妇提着篮子来镇上的,住在镇上店家的姑娘们,都偷偷摸摸地瞥眼瞧斗笠下的艳竹,然后互相拉拉扯扯,笑着议论闲话。
伏憨憨有些吃味,拉着艳竹去买带纱帘的斗笠。
这就又花了四文钱,剩六十二文。
艳竹罩上斗笠,纱帘遮脸。伏憨憨从外头雾朦胧地瞧不清艳竹的五官,这才放心来。
宋文三在镇上,他们在镇子停留,是为与宋文三告别的。
两人走到医馆外时,宋文三正捧着医术,一整条地在躺椅上跷二郎腿前后摇。
“三哥。”伏憨憨喊了一声,然后和宋文三说了他们要启程去朱雀城的事情。
“去南州?”宋文三冷冷地瞪着一旁的艳竹,“你想把憨憨骗到南州去干嘛?”
艳竹还是那副清冷模样,宋文三看了就来气。
艳竹道:“不干嘛,他自愿的。”
宋文□□嘴就道:“你不勾引他他能受迷惑吗?”
伏憨憨生怕他们又打起来,连忙去拽拽宋文三:“哥,他没有勾引我。”
“你懂个屁,”宋文三指着艳竹骂道,“你只知道他有仇家得逃到朱雀城,怎么不问问他有考虑过你的处境吗?”
艳竹冷脸:“我自然不会让他白去。”
宋文三不搭理艳竹,径直对伏憨憨道:“你知道朱雀城是做什么的嘛?那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儿,你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去了连签几年卖身契都看不懂,还是说你想去斗场当枉死的冤魂……”
艳竹拧眉,打断他道:“我说了,我会对他负责。”
“你拿什么负责?”宋文三质问艳竹道,“一个搔首弄姿的小白脸,嚯,现在脸还黑了一块。你是黄花大闺女把清白给了憨憨怎么的?一个大老爷们,把憨憨骗得倾家荡产,拍拍屁|股一溜烟就跑了……”
“可以立奴契。”艳竹一句话,让宋文三的叫嚷截然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