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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凋花 ...


  •   我和陈敬山的婚礼是一场世纪作秀。

      他遵守承诺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我们不用挤在出租屋里靠几根咸菜维持生计。

      他告别了跑在雪地里去给人修电缆的日子,不用再从早到晚打三四份工供我读书。

      陈敬山的确是尽到了监护人的责任,起码在顾凉之没出事之前,还是能爱我的。

      -

      第二日保姆敲响陈敬山的房门,并不惊奇看到床上的我。门外堆积我将要带走的行李,清晨淡漠的阳光照不穿迷雾。

      我躲进被子里,寻找半夜被踢到床脚的手机,翻动未读的消息。

      我昨晚几乎一夜未眠,好像噩梦后向某人发了条迷糊的信息才睡去。

      谢楚琛半夜给我打了数通电话。微信上滚动的消息大抵都是说,如果我这次随了陈敬山的心愿才是真正的作践自己。

      他不值得我再这样去做。

      十年的时间够了,真的够了。

      可用一生的悲痛抵消一双残疾的腿,当真够了么……

      我离开卧室前,扣倒陈敬山桌上的相框。

      我是十二岁拿刀捅了酒婆子栽赃嫁祸给林雨升,报警作伪证的林姜生。

      十四岁主动打开房门,任由继父揉虐自尊的林姜生。

      十五岁脱下衣服站到陈敬山面前,告诉他我的喜欢的“顾凉之”。

      我哪怕拥有了全世界,也拥有不了一个教我怎样才算是动情的陈敬山。

      其实陈敬山心底是明白我爱他,认为这是一场荒谬的假象。

      陈敬山这次的目的我比任何人都懂。

      有一年他滚下驾驶座,拖出前方翻倒于焚火中的汽车里的肉躯,手臂满是烧焦的味道。

      他几天后戴上有陈明汉模样的镜框,多年的压抑一瞬间崩塌,身穿黑衣跪守在陈明汉坟前嚎啕大哭。

      带着陈明汉再也给予不了的情,爱着昏迷的顾凉之。

      我与陈敬山争吵的那一年,陈敬山撞上了陈明汉的车。

      他在电话里否决了我越加卑微的动情。

      -

      我坐在空旷的长桌前,陈敬山一早便脱离现场,丰盛雅致的早点旁是他给的机票。

      15:30飞往F城。

      是他给我下达的最后通牒。

      我埋头吞咽着盘中的食物,楼上不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单拐踩在阶梯发出的响声清脆有力。

      披着病服的女人故意穿上偏肥大宽长的裤子,好遮住那条丑陋的腿。

      她扶住身侧贴身护士的手惺惺作态,瞟眼前方的监控朝我走来,轻声细语地叫我的名字。

      “姜生,我想和你谈谈,好吗?”

      我一眼就认出了顾凉之。

      她左脸以往的伤疤如今几近看不到,大型手术的印迹尤为细微,陈敬山十年来在她身上的投资显而易见的有效。

      她很聪明。

      带我进到客厅拐角的走廊避开监控,拂开挡住前额的头发,靠墙笑容轻蔑,右手摆弄打卷的发尾。

      我对顾凉之的歉意不会太少,陈敬山自那年起强行拉拽着我向世人赎罪。

      主角从陈明汉换成了躺在病床上的顾凉之。

      但顾凉之属实不是什么好招惹的野花,能从孤儿院里逃出来还过得一帆风顺的人不多。

      她一吐一息都毫不留情地刻在我脸上,不怀好意的心思明摆脸上。

      “我很感谢你这些年替我照顾好敬山。可人生总有不如意,奢求原本就没属于过自己的东西最终受伤的还会是自己。林小姐是聪明人,周遭的经历肯定比我更直截了当地告诉过你,短暂的拥有算不上永恒。为了林小姐的前程着想,我认为林小姐现在可以将他还给我了。”

      她稍露苍白的面色掩不住从高昂嘴角里跑出的嗤笑。

      “毕竟……你们也不是真夫妻不是吗?”

      我不想和她起争执。

      顾凉之做作的姿态和陈敬山过去欣然跟我说起的那个得体娴静的女人,简直判若两人。

      “顾小姐请自重。”

      我转身就走。

      顾凉之必然不会轻易放我离开,她在我身后摆弄着那根单拐,走廊里空灵的声音像扎破气球般狰狞。

      “我在认识明汉前便熟悉敬山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至少比林小姐清楚。林小姐难道直到现在还迷路在一场爱情梦里么,还是林小姐认为陈敬山会爱上顶替顾凉之活着的罪犯。”

      我如被拆穿假皮的坟头骨,忽的无法动弹……她的话像把长剑瞬间插穿我的躯干,痛得不能呼吸。

      我尽管再讨厌顾凉之,可她说的一点没错——我是罪犯。

      顾凉之见我没有反应,故意走到我面前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希望林小姐能有点自尊心。”

      顾凉之盯着挂钟的表盘,听清我的步伐在大门打开的瞬间,“啪地”扭倒在地,吃痛地捂住脚踝,泪汪汪地望着我。

      好似我才是那个罪魁祸首。

      她一开始就没打算让我安安稳稳地走出那扇门。

      这种下三滥的路子我见过无数次。

      我是有想推她的心,但我没想到她的做法比我还下贱。

      我回头看向杵在门口的陈敬山,没等我解释一巴掌甩在脸上,火辣辣的比林雨升打得还疼。

      他大吼道:“林姜生,滚出去。”

      林姜生!滚出去!

      很多人都向我如此的吼道。

      陈敬山第一次打了我。

      我扒开挡眼的发缕,捂着右半脸的炽痛,瞥眼看他怒不可遏的样子,掉不出泪。

      陈敬山像匹叼着夺食的饿狼,不想给我任何狡辩得逞的机会。

      嫌恶我这个无论怎样搓烂皮肉都洗不干净脏水的“坏人”。

      顾凉之说的没错,比起过往潮黑的我,陈敬山只会选择原本高洁的她。

      陈敬山完全相信顾凉之的戏法,从我身边抱着她绕过去发动汽车。

      顾凉之偏偏就是要用如此简陋的手法羞辱我。

      不管有没有物证,结果都是一样,她知道我无法在陈敬山眼皮底下动自己一根汗毛。

      我跨过单拐,捏紧行李杆。扭头注视门外的汽车,拿起桌边的手机打通谢楚琛的电话。

      让他帮我一个忙,拟定一份病例单。

      谢楚琛几乎什么都会听我的。

      我摩挲着口袋里的录音笔,指尖在手机键盘上跃动。

      除了他那里,我没有地方去。

      -

      陈敬山知道我从来不会违背他的意思,我雇人带上我的手机乘坐陈敬山定的那趟飞往F城的航班,手机定位在海底。

      我拖着行李箱往机场去,乘电梯上了三楼又从另一边下去。

      没去F城的这段时间我一直藏在谢楚琛家里,盘起头发化上浓妆。

      闲暇之时总护着个打火机抛来抛去,香烟贴近唇角却没有燃起。

      与陈敬山失联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忍着不去关心他的左右,想象他从来没有属于过我。被陈敬山打的地方还是很疼,一到晚上就开始隐隐作痛。

      陈敬山把我赶出去后也没将谢楚琛派过去,谢楚琛又回到那所大医院里工作,仿佛一切从未来过。

      没有换皮的“顾凉之”,也没有被抛弃的林姜生。

      林姜生果然还是回到了F城,过着本该属于她的生活。

      或许依旧在铁皮屋里,跪在跑满虫鼠的烂木板上。被一个潦草的男人用酒瓶砸破脑袋,粗暴地推到大街上去赚路人的同情心,乞讨点“医药费。”

      或是在酒馆被酒婆子用酒精淋湿手臂的伤口,脸蛋因无数双手和油腻的厚唇糟践而变得黏糊脏臭。

      如许周而复始地长大。

      我渐渐开始思考一个问题:若是陈敬山那夜没有将我从追债人的手里抢回来,我现在是否还能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有个人样的过活。

      陈敬山其实什么都好。

      只是我不好,没有抢在顾凉之前面抓住他。

      -

      谢楚琛虽然表现得比在陈敬山的别墅里时更柔情,但他愈加像某个我熟悉的人。

      他允许我在房子里随处逛,过度的信任我这种以金钱为羁绊没认识多久的陌生人。

      对我好得太不像话。

      我翻过他的书柜、抽屉、钱包,能存储相片的地方几乎都找遍了,仍是没有看到他曾经说起过的那个“初恋”的照片。

      任何问题他都会回答我,除了那似有似无的初恋。

      他上班前会用啫喱水喷抹头发,白大褂里休闲型大衣换成西服正装。

      手腕戴有一副精贵的银色手表,抚摸我耳背时总能听见时间纵逝过后留下的滴答声。

      每天下班后都会从花店买束玫瑰,日日叫着姜生。

      他越来越像陈敬山。

      他也会吻我,头枕在我的肩膀上浑浑噩噩,和陈敬山一样的酒后潦倒。

      嘴里说着最真实的胡话。

      “姜生……”

      “嗯。”

      “你喜欢我吗。”

      我仰视他像孩子般较真的模样。

      点点头。

      他喉结波动几番,不知怎的突然就笑了。起身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火机,走到窗前,眺望远方灯塔四射的彩光。

      用手护好火机的那缕光,咬着唇憋回生呛的烟气。

      谢楚琛自始至终还是学不会抽烟,面对广阔的黑天,忽然就变得渺小。

      我承认很长时间都分不清人群,包括自己。

      好像,所有人都像那个他,可所有人都不是他。

      我养不活谢楚琛送我的玫瑰。

      我像拥抱陈敬山一般,搂紧他腰身。怕他会再次逃走,手臂使足力勒紧,却又缓和些揪住他的衬衫。

      毫不犹豫地说出梦中夜夜重复颠倒的回答。

      “喜欢。”

      喜欢的不得了。

      他轻柔地掰开我的手,挣开我的臂腕。抽口烈烟朝窗外吐去,这次却没有发呛。而后侧身摁灭烟蒂,将烟盒火机丢进垃圾桶里。

      他同样从我身边绕了过去,卸下外套。

      人往往都是一瞬间长大的。

      “姜生,你也只是喜欢我外表时有陈明汉的模样。”

      我大概此刻才清醒,站在我眼前的这个人叫做谢楚琛——和我一样,是个入戏了的痴人。

      翌日清晨起床时,他早早地便走了,桌上的粥还热乎着。

      碗底留有一张纸条。

      [其实,喜欢中的喜欢才是最大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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