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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美色误人, ...

  •   美色误人,亦误鬼。沈俨面色平静地别过脸,不再和程怿对视,心里头却是慌得不得了。
      开玩笑,沉迷美色还要被原主逮个正着的话,简直是有失身为白无常的威严。
      虽然事实是,现任黑白无常在地府百鬼眼里根本没有威严可言。
      他们是很贫穷的,贫穷到除了月月里拿到的扣了一半又一半的可怜俸禄,便只剩下威望咯。
      助鬼为乐这种行为,痛,并快乐。
      “虽终不烈,视死如归。”
      朗朗书声,虽不足以响彻云霄,然,志在云霄之上。
      区区破庙,地上铺满摊开的书册,旁边静静躺着桃木剑。
      似乎有什么,在闪闪发光。

      离开破庙时,沈俨回头望了一眼。将沉的日把自己橙红色的暖光撒了些在残垣断壁上,几个小孩子迎着站在那光里。
      他们眼里的渴望和坚定,就是对于程怿那句安慰的回答。
      “努力长大,该有的东西总会有的。”
      沈俨拍了拍程怿的肩膀,颇为欣慰。抛开所谓孽缘,所谓冤家路窄,这鬼的确值得处。
      同自己一样,会哄小孩,尽自己所能给他们长大的希望。
      她想,所谓助“人”,所谓传递希望,有时候和下元寺的大和尚渡众生的行为大抵相似。
      初衷也是一样。不过希望世间少一些可怜的人和鬼,少几分痛苦。
      沈俨也明白,好多好多的苦终究需要自渡。旁的人,旁的鬼爱莫能助,有时候也没资格相助。
      但倘若随手之举能够减轻存在的痛苦,还给这世界再多一点的温暖,何乐而不为呢?
      “沈俨,你难过,我们陪着你。但是你要知道,‘长大’是一个人的事情。”
      “那么,我长大的话所有事情就会变美好吗?”
      “不,现在有的苦难一样也不会减少。但是······我们会有更多选择的底气。”
      “我不懂。”
      “到那时候再遇见小黄一样的小狗,你就能够救活它。不是无能为力,不是四处相求,不是落得只能接受死别的结局。”
      ······
      “长大的确是一个人的事,可我想尽可能给他们多一些的希望。”
      “好,我陪你。”
      零散的话又在沈俨的脑中闪过,没有画面,没有说话人的模样。它们就像是冬雪曾落在手心里,的确感受到微微凉意,但是转瞬即逝。抓不住,也留不住。

      寒风萧瑟。
      坐在官舍的住处,沈俨抚摸着瘪瘪的荷包无声哭泣,手也凉,心也凉。
      破庙小孩子的希望好贵呜呜呜,银票还没捂热乎捏,就在希望中燃烧了!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
      大海啊,你全是水!贫穷啊,我全是泪!
      沈俨由衷地希望这个月的俸禄不要再扣了,为了不再给阎王扣俸禄的理由,她下个月可一定要加紧尾巴过日子。
      “唉,我这令人心动的,无处安放的正义感。”她碎碎念。

      此时人间,千家万户,点点灯火亮起。
      一户很久没有亮过灯,已经落了灰的人家,难得多了几分烟火气。
      院子里一颗大枣树下摆着张石桌子,桌前有一男一女二人对坐。
      两个人皆是一身劲装,像是江湖人的打扮。其中,对着枣树坐的女子,神色黯然,忆往昔岁月。
      “师父!这次离开又要多久回来?新学的武功有几式你还没教我呐。”
      一个小姑娘从枣树上跳下来,身着橙衣,风风火火。这是小时候的沈俨。
      被称师父的是个干净利落的年轻姑娘,名沈万千。
      “唔······月中,月中我就回来。月中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个师娘回来好不好啊?”
      沈俨歪歪头,“是师父天天传书的那个男人吗?是叫‘江湖’来着?”
      “……没错!”
      “好~我等你们回来。”
      这看起来是最平常不过的分别了,可是谁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呢?
      在这个故事里,意外先来。万千分别里,这是最后一次。
      后来说月中就回来的师父,到了月末没有回来,到了年中没有回来。
      连很多个年末都过去啦,她也还是没有回来。
      叶生叶落,对于在这个院子里等了很多年,从小姑娘长到大姑娘的沈俨来说,她的师父再也没回来。
      因为师父终于回来的时候,她早就不在人间啦。
      “那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一封平常的师门来信会成为祸端。后来,我成了江湖人刃之而后快的存在。我怕我连累小徒弟,不敢再回家,甚至不敢寄一封书信。这么多年……”
      讲到这里,沈万千欲再饮一杯,坐在她对面的男人按住酒杯摇头。
      沈万千只得作罢。
      “昨天你问我,为什么只凭一把没有刀鞘的刀,便要断定我的小徒弟已不在人世。我从前未同你讲,她向来爱惜自己的双刀。我第一次将她捡回来的时候,她唯一从家中带走的就是那对刀。
      倘若她活着,决不会教自己的刀流亡于市井。
      你说,好不容易我们才从江湖的漩涡里逃离。可为什么我连日赶来见我唯一的小徒弟,却已是阴阳两隔,连尸骨也见不得?
      我们只是想要好好活着,最多是平日打抱不平,行侠仗义,偶尔再看看人间景。我们什么也没做错啊,江湖。”
      良久,名为江湖的男子俯身拭去沈万千的泪。
      “我们去寻,寻小徒弟为什么而死,寻她的遗骨。无论前方又是什么惊涛巨浪,我陪着你。”

      “小姑娘,我看你根骨清奇,天赋异禀。要不要做我的小徒弟啊?”
      头戴斗笠的姑娘扛着大刀倚在墙边,嘴里叼根草,挡住沈俨的路。
      “小徒弟?”
      沈俨瞧见她肩上的大刀,两眼放光,跃跃欲试。
      “对!我沈万千,那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把小徒弟教成一代名侠不是问题!”
      ?有一种越听越不靠谱的感觉。
      “为什么是我?”沈俨不解。
      “故人之托?嘛,我蹲在房顶上偷偷观察你好些日子,觉得你颇有眼缘。”江湖姑娘挠头。
      “······”可恶!岂不是自己偷偷练刀的傻样子全被看见了?
      转念,沈俨又在心里安慰自己:“漂亮姐姐肯定看不见,自己夜半才开始练习,她总不可能十二个时辰都蹲在屋顶上吧?”
      或许是小孩子藏不住心思,江湖姑娘摸着下巴想了想,说:
      “咳,别担心。做了我的徒弟,我们就是自家人。既然是自家人嘛,我肯定不会拿你练刀的样子取笑啦。”
      “······”谢谢呢,哪壶不开提哪壶,提完水壶还要再上山把笋夺完。
      最后,沈俨难抵学武功的诱惑,被沈万千捡回了家,她头一回体验了一把真实的轻功。飞檐走壁,好不快活。
      虽说沈万千不拘小节,沈俨还是执意行了简单的拜师礼,在那个有颗枣树的院子里。
      晚上有一道很特别的菜,山笋炖鸡。
      ……
      沈俨好像做了个梦,梦见很棒的小院子里有个很漂亮的师父监督自己练功。
      “啧,我亲爱的小徒弟,区区几十圈就累了?”
      “小徒弟,你这马步扎的不到位啊,再打开点。”
      “别着急啊小徒弟,这刀法么,师父肯定会教的。只不过嘛,要再过些日子。”
      “学的挺快啊,练完这最后一式,你就可以出师咯。小徒弟能耐了,不会不要师父吧?”
      “……”
      这个故事很好,好得近在咫尺,触手却不得。
      沈万千,我生前的师父,人很有趣。
      昨夜凭空出现的刀与纸钱,或许是她烧来的。
      十一月二日,沈俨自地府醒来后的第八个月,记下这么几句话。
      沈俨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擦着自己的刀,刀快要秃噜皮的时候,她也总算擦得满意了。
      她点点头,走到墙边推开窗户。下雪了。
      “瑞雪兆丰年……嘿嘿明年的米面会不会便宜点啊。”

      与此同时,阎王大殿里,阎王老儿坐在正位,略显疲惫。

      “查到了吗?”
      “嗯,从凡间一个小院子来的。”

      “帮帮他们罢,尽我们所能的。”
      “好。”

      阎王近来总是从梦里惊醒,他有时候想“是不是应该主动坦白告诉沈俨真相呢”。
      虽然他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这件事。
      虽然凭着好多蛛丝马迹,她可能已经自己猜出来一部分了。
      可是不行,还是不行。
      可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不行了,他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有私心的。
      凡人,烦人。地府又不说凡鬼,可怎么也烦鬼呢?
      鬼果然不是万能的,哪怕自己是阎王也不行。

      世界上的存在或许都有苦衷,倘若有一日真相大白,被伤害了的是否会选择谅解?
      不管怎么说,为真相努力和选择谅解,都需要勇气。

      小剧场

      沈俨记
      十一月一日早,我富了
      十一月一日晚,我又不富了
      但是地府有温情,程怿主动请我吃了晚饭。
      今夜,因这一善举,地府少了一位没晚饭吃的可怜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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