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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过几日便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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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几日便是立冬,渐寒的天也不影响沈俨开心。
今日沈俨的心情格外美丽,她步履轻盈,走在地府的大街上,仿佛周身开着许多小花花。
此时,程怿正坐在路边摊吃早点,吞掉最后一个汤汁满满的小笼包抬头的瞬间,刚好瞧见沈俨这副模样。
?
什么喜事,嘴角快咧到天上了。
“哎······”
程怿放下筷子,喝掉最后一口汤,正准备和沈俨打招呼。
鬼已经揉着脸,从他身边飘过去了。
“哎!走过了啊。”
程怿正欲再张口喊住沈俨,沈俨已经自己折回来了,嘴里还念念有词。
“老板,一笼汤包,一碗鸡汤!”说罢拉开凳子,撩了下衣摆,坐在程怿对面。
“哦?这么巧啊。”她终于瞧见了近在眼前的程怿。
“······”程怿无语,程怿服气。
沈俨的确有喜事一件,嗯······算是两件罢。
“咦?”
这日醒来,准确来说是又被地府官舍养的大公鸡吵醒时。沈俨鲤鱼打挺一样坐起来,正欲伸懒腰,却发现手中凭空多了一把短刀,上好的短刀。
她靠在床上把玩着这把刀,刀摸着很顺手也有点冻手。黑色刀柄上有雕刻的暗红色花纹,颇为精致。
只是······怎么没有刀鞘?
刀身如此锋利的刀,却没有刀鞘保护,着实奇怪了些。
“也不知道我睡着时抓了这把刀多久,若不是昨夜睡得安稳······啧,真是好生危险。”沈俨想。
但是如此危险的事情,并非是地府里某个鬼故意为之。因为刀柄底端刻了一个“俨”字,意味着这本就是属于沈俨的刀。
沈俨若有所思地将刀用绢布裹上,放入枕头下面。
听闻凡人思念故去的人,会买上些纸钱或衣物烧到地府。那虽然是凡人自我安慰之举,但是留在地府的亡魂是能够真正收到的。
那是思念跨越空间,来到故人身边的浪漫。沈俨没想到自己有一日也能收到这份浪漫,往日里她可没少因此羡慕过旁的鬼。
不过,刀也可以烧过来是沈俨未曾设想的,震惊她一百年。
又不知道想到什么,沈俨火烧一般地从床上跳下来,飞到桌子前拿起桌上的荷包查看。
是银票!很多银票!好东西啊!
是谁爱本姑娘爱的深沉,轻易不烧东西来,一烧便是她寻了多日的刀——虽然少了刀鞘没法用。还有充足的、“沉甸甸”的银票!
简单收拾一番,沈俨揣着深沉的爱出门了。
唔,今日的风似乎比昨日更冷了些,大概雪也快能下来了罢。
今日公事不多,沈俨得以悠哉地吃完早饭,程怿得以目瞪口呆地听完沈俨开心的前因后果。
“所以寻刀问剑一行动,只剩下问剑了呗?”
程怿杵着下巴,语气里多少有些不满,很淡。
“非也非也。”沈俨放下筷子,慢条斯理地擦嘴。
“你看,我的刀没刀鞘哎,我得找我的刀鞘不是?而且,我觉得我应当是有两把刀。”
程怿想了想,点点头表示认同。平日里过招时,哦今日还没过招,沈俨总喜欢两手探向腰两侧,想来是生前惯用双刀。
正想着,“啪嗒”一声,程怿放在碗上的筷子滚到地上,他弯身要拾起来。
沈俨笑了笑,起身把椅子推回去,边道,“再者,便是我的刀寻得了,凭着道义和情谊,咱也要助你一臂之力吧?”
话音未落,两只鬼已经在街另一头打起来了。
“趁鬼之危。”
“兵不厌诈。”
横竖又是平局,谁也不落好处。
街上,地府百鬼对这一打架的行为见怪不怪,家常便饭罢了。
偶尔会和旁边的熟鬼指一指,“瞧,今日两个幼稚鬼又来打架了。”
没有鬼会觉得自己已经看腻了地府黑白无常打架,因为每一次都能瞧见不一样的开场方式。
专业的看客甚至不吝啬指点几句,巴不得沈俨和程怿斗得再激烈些。
很难说地府有一半的热闹不是因为现任黑白无常的存在而存在。
“来日方长”的确是个好词,“不打不相识”也有几分道理。
变本加厉见招拆招,又是一个三月,沈俨和程怿培养出深厚的情谊,兄弟情谊。越发地看彼此顺眼起来。
打完架后的两个鬼浑身舒爽,并肩走在大街上,他们正要去做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但是,没走多久他们就会后悔今天选这条路啦!
“沈姑娘,今儿又来啦,我给你装些水果回去不?”
“程大哥,要不要进屋喝喝茶,人间新烧来的!”
“······”
一句接一句,有问候有邀请,有盛情难却。眼熟的鬼瞧见他们,就免不了念叨一番。
沈俨不大好意思地蹭了蹭鼻尖,她觉得自己今儿不该选这条路,怎么会有这么多鬼记得她呜呜呜。
不成想程怿也摸着后颈,一副好不自在的样子。
“要不······咱们下次换条路走?”
喧哗之中,沈俨寻得间隙向程怿小声提了句。
“非常赞同。”
程怿对着街边相识的鬼们面露微笑,好容易挤出四个字来。
就这样,一句句应下街上鬼们的热情,沈俨同程怿总算走出了那条街。
坦白来说,他们的确实很有侠士风范的鬼——特爱打抱不平、拔刀相助。就是很害怕受助者的感激环节,像今日这种大场面每遇上一次,每害怕一次。
谁能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黑白无常,害怕这个呢?
惭愧,惭愧啊。
当沈俨回到官舍时,荷包又变成了昔日骨瘦如柴模样。
谁也不知道这荷包曾经肚皮鼓鼓,除了沈俨本鬼和程怿。
这还得从以前发生的故事讲起来,那时候天还是燥热的。
地府大街上,程怿方办完差事,忽然一位老者拽住他。
“这位少年人啊,你有没有见到我孙子,他······”
程怿杵着下巴,耐心听完急得语无伦次的大爷的描述。
“大爷莫急,您孙子大概是什么样子我记住了。若是找着了,我便领着他还在这里等你,如何?”
大爷连连弯腰道谢,再抬头时,哪里还有少年人的身影。
“头带红绳,灰色对襟长衫,五岁左右······”
程怿蹲在房顶往下瞧,他眼力一向很好,似乎很擅长寻“人”。
“啊,原来在这里。”
他拍拍方才撑在地上的手,往那处走去。
“沈俨?”
目标鬼小男孩身旁原来还站了另一只鬼,一身橙衣,可不就是沈俨。
“别哭呀,拿着糖葫芦我们去找爷爷好不好?”
她手里拿了两串糖葫芦,一串正准备递给欲哭未哭的小男孩,神色温柔。
“嗯?”
仇人······啊不,熟鬼见面,分外甜。糖葫芦很好吃。
大爷和孙子重逢时,说要帮他找孙子的少年人手上多了一串糖葫芦,身旁多了一个姑娘。
大爷怎么也想不明白,少年人如何能在助之余不误美色与美食。
程怿风评受害,沈俨若是知晓大爷心声,也要直呼冤枉。
怎么?有孽缘的鬼难道行善事也要彼此纠缠一番?
沈俨想一路都没想明白,还没想明白上一件事,她就遇见更不明白的事情。
一座荒庙门前,沈俨和程怿大眼瞪小眼。大眼是沈俨的,小眼是程怿的,也不是眼很小,就是比不过沈俨。
宣布:眼睛大小比试,沈俨获胜!
程怿眨了眨瞪太久而干涩的眼睛,先打破僵局。
“你是来······”
“你也是来?”
也不是两只鬼在打哑谜,只是他们两手都提了满满两袋子东西,很难不像是不为同一件事而来。
是命!是不公的命!
沈俨在心里叹口气,认命般地脸上笑眯眯地提着东西进了破败的庙。
没关系,早晚有一天沈俨会折服于“孽缘”的魅力。
听说过穷鬼吗?这世上的确存在这么一类鬼,就是那破庙里借住的亡魂。
地府里不是所有的鬼都能收到人间烧来的钱财衣物,有的鬼因为某些原因留在地府,却到消亡之时都无人再想起他们。
初来地府时,沈俨就想,鬼又不是万能的。
那的确是。
鬼也是会再死一次的,只是人死掉成了鬼,那么鬼死掉以后呢?
好吧,人不知,鬼不知。
沈俨没再想下去,因为角落里程怿安慰小孩子的声音打断了她。
他说,你别难过,努力长大,该有的东西总会有的。
沈俨悄悄偷听着,心情有一点复杂。
唔,她不经意地往那里瞥了一眼。少年人半蹲在地上,手轻按着小孩子的脑袋,从沈俨站的角度只能瞧见侧颜。
如墨的马尾高束脑后,使得少年人更显朝气耀眼。往下是入鬓长眉,眉如墨画。上翘着的密而长的睫毛挡不住那似有光华流转的眸子,这庙也仿佛因为那透亮的眼眸更亮上几分。淡的唇不厚也不薄,微微勾着,仿佛能勾来更多光芒。
沈俨此刻承认,程怿很耀眼。
那或许是心诚则灵,沈俨如是想着的时候,程怿刚好回头来看她——左眼下一道横着的狭长疤痕入了她的视线。
她一时间忘记收回目光,竟然看那疤痕看得认真。
相识三月余,沈俨第一次知道程怿的左眼下有一道疤痕。这一道疤痕,如同画龙时点的最后一笔。不同的是,画的龙因为那一笔有了灵性,而真的程怿因这一道平添几分野性与成熟。
小剧场
后来,程怿问沈俨,“你爱我吗?”
“爱。”沈俨想也没想就答。
“爱你左眼下的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