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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落日 ...

  •   去韩国之前的洪知秀怎么也想不到,他能在首尔交到一个同乡朋友,而且现在要在洛杉矶再次见面了。

      宋一一离开后没几天,他也飞离了首尔,告别之时公司里无论是职员还是练习生都不认为他会回去,他也没能做出任何承诺。

      小孩子总会有这样那样五彩斑斓的梦想,他小时候也曾幻想过或许有一天能成为舞台上耀眼夺目的大明星,可他从来都分得清梦想和现实的边界。

      他很喜欢唱歌,也经常背着吉他上学,但他清楚自己没有太多音乐上的天赋,于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功课上,幸运的是,他很擅长念书,如果按部就班的升学,UCLA对他来说也并不困难。

      接到来自韩国的邀约后,他隐隐意识到,这或许是离那个被他束之高阁的幼年梦想最近的一次机会,好像只要伸伸手就可以触碰到。

      一个月的韩国之旅打破了他幻想中朦胧美好的滤镜,简陋的环境、辛苦的训练、严格的考核、激烈的竞争……这一切都超出了他的想象。

      回来后的这几天他去了学校,他发现平日里很喜欢听的课好像不再那么具有吸引力了。

      不管老师在前面讲文学作品分析还是企业商业道德,他总是会走神想起一万公里外的那片土地,那间小小的练习室。

      时隔一个月回家,他改变了很多。

      以前他最喜欢吃炸物和甜食,每天跑小卖部买美国人喜欢的垃圾食品,现在不自觉的开始吃得更健康。

      以前他超级喜欢睡觉,有时会翘掉太早的课程,而现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上午去听音乐课,吃过午饭就在房间里练吉他。

      他默默清理了Facebook上以前发的动态,向领事馆申请了停留时间更久的签证,也开始和同学朋友进行告别,至于宋一一……

      “Joshua!”熟悉的清冽声线传来,他抬眼看去,是正向他大幅挥手笑得灿烂的宋一一。

      眼前身穿卫衣卫裤的街头少年和初见时清爽纯真的形象渐渐重合,洪知秀方才意识到,这里不再是陌生的首尔,而是他们共同的家乡洛杉矶。

      认真说起来,他们俩实际接触的时间没几天,但或许是天生磁场相合,二人初初相识就相处得自然又默契,太过合得来的结果就是好感度飞速上涨,时隔一周再次见面也完全没有任何生疏。

      “我在附近逛了好久,终于找到了这家店,上面写着‘包子’对吗?”

      “对的。”宋一一是跟着他发的地址找过来的,虽然这家店不是之前常吃的那家,但招牌上确实有写“包子”没错。

      洪知秀在用中文点单时显得游刃有余:“我要一份沙茶牛肉炒饭和一份包子。”

      迎着宋一一吃惊的目光,他开朗地解释:“我们家有学习汉语的传统,我认识一点汉字,也会讲几句中文,不过讲的不太好。”

      “已经说得很好了,认识菜单上这么多字!”

      “只是很少一点啦,”被夸奖之后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我们高中离唐人街很近,我还有一个台湾同学,所以经常吃中餐的。”

      洪知秀不是很喜欢倾诉或者积极表达意见的性格,和朋友相处的时候更多担任倾听者的角色,但每次和真诚buff加满的宋一一在一起时,他的谈话欲和分享欲总是格外浓厚。

      “哦,这次的包子和前几次吃的味道都不一样呢。”

      宋一一仔细研究了下菜单介绍才回答他:“这是无锡小笼包,比其他的包子要更甜一些,因为中国太大了,就算是同一种食物不同地区做的时候也都会进行一些本土化改良。”

      “味道很不错,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那天早上你做的包子。”洪知秀挑起一个小笼包蘸了蘸旁边配的姜醋,一脸认真地补充强调:“你煎过的要香多了。”

      宋一一与有荣焉:“当然啦,那可是我外婆亲手包的,不过香气应该是油炸过的功劳吧……”

      和谐愉快的早午餐后,两人慢悠悠地闲逛起周边小店,他们发现了彼此间第一个差异很大的不同点——购物习惯。

      洪知秀面对商品的态度谨慎又挑剔,只有非常想要拥有或者确实是生活必需品才会购买,而宋一一则属于遇到感兴趣的就会积极尝试的类型。

      路过一家泰式甜品店时,他被漂亮的彩色点心所吸引挑选了满满一大盒,结果因为甜度远远超出了他的接受能力,绝大部分都被身旁的冤种朋友帮着解决掉了。

      “虽然我很爱吃甜点,可甜到这个程度只有蚂蚁才会喜欢吧!”洪知秀一次性灌了一整瓶水解腻,他觉得最起码一个月之内,自己不会对甜食抱有任何兴趣了。

      宋一一小声念叨当时的想法:“我看那个斑斓糕绿油油的,还以为是类似抹茶的口味嘛,谁知道看上去那么健康,吃起来……”

      迎着洪知秀幽幽的目光,他讪讪地消了声,把自己手里的水也递了过去。

      以前要是碰到这种情况,为了不浪费食物,就算味道真的难以忍受,他也还是会强迫自己全部吃掉。

      多久没有过类似的体验了呢?和同伴一起逛街,一起分享有趣的小吃,就算只是随便聊点什么,心里也像升起了太阳一样和煦,连脸上的笑容都不自觉生动起来。

      这只是一场心血来潮的约会,除了之前说好的在圣盖博吃包子以外,他们事先没有做其他任何规划。

      逛完街,二人商量后决定去圣莫尼卡海滩走走,今天天气很棒,大概率可以看到绚丽的晚霞。

      洪知秀并没有对宋一一带司机出门感到惊讶,个人气质说起来很玄妙,但确实存在着穿运动套装也满身贵气的人。

      从圣加布里埃尔到圣莫尼卡刚好要路过给他发过邮件的香水店,礼貌征求过洪知秀意见后,他们一起下了车。

      “你真的很喜欢香水呢,不过闻到好闻的味道时心情确实会变好。”

      洪知秀初次见面就发现了这个事实,不只是他周身有香味,帽子、围巾、羽绒服……只要被他经手过的物品都是香香的。

      “是的,我很喜欢,”宋一一对向他问好的工作人员轻轻点头示意,先带着洪知秀逛起了店内的布置,“这家店可以自己调制香水和香薰蜡烛,还有很厉害的调香师会帮忙改良加工,原料也都是每年格拉斯最好的那一批。”

      “好神奇,明明可以感受到有很多很多不同的香味交杂在一起,但是一点也不突兀反而很融洽,精神好像都跟着放松下来了。”

      宋一一注意到他眼下淡淡的青黑,干脆拉着他往调香室走:“好奇就做做看吧,可以先从花香入手,试着调一些能够舒缓神经、安抚情绪的味道。”

      “诶,现在吗?”被牵着向前的洪知秀还没反应过来,不是说是来取成品香水的吗?

      “当然啦,薰衣草可以镇定安神缓解焦虑,橙花可以消解疲劳促进睡眠,迷迭香可以提高注意力……每个人对不同花香的感受不一样,自然而然就会知道自己更喜欢什么的。”

      他在各种醇类、酮类、醛类、脂类的香基中迷昏了头,不太好闻的原料在调制过程中逐渐突显了香气。

      刚开始做的时候还觉得不同香味间应该没有太大区别,但人的嗅觉似乎确实是有偏好的,他发现自己明显更喜欢玫瑰的香气,只要闻到就会感觉很愉悦。

      对着灯光晃了晃手里的避光玻璃瓶,他没忍住再次凑近方才亲手调制出的成品:“人类的嗅觉真的很有魔力呢。”

      宋一一正在调一支芒果香,他捏着滴管小心地滴入两滴雪松香精,一边在身前的架子上找苹果花,一边深以为然地应和他:“完全有魔力。”

      洪知秀疑惑地看过去,刚刚他是在感慨原来自己的嗅觉也会做出选择,但直觉告诉他宋一一想表达不是同样的意思。

      宋一一停下手里的动作,沉思两秒后举了个例子:“你有讨厌的蔬菜吗?第一次吃就很讨厌的那种。”

      “茄子,超级讨厌。”

      “我也很讨厌茄子,”他点了点头表示认可,“那就是它了。”

      “如果有人给了你一根茄子,你会先在大脑里辨认‘这是茄子’,然后回忆之前吃过茄子的场合和具体味道,最后再产生厌恶的情绪。”

      “但如果你被蒙住眼睛,再在鼻尖前方放一盘炒茄子,只要闻到那种独特的气味就会瞬间产生厌恶。”

      “嗅觉是非常精细敏锐的感官,气味可以更容易地被人深刻记住,比视觉和听觉的记忆都要持久得多。”

      “更重要的是,它不仅能唤醒回忆,也能够创造回忆。”

      宋一一朝他走近两步,戴着手套的双手像是手术前的外科医生一样举在两侧,只将鼻子凑到他手上的香水瓶前深嗅了一口气。

      本就比洪知秀更高一些,微微低头的动作又进一步拉近了距离,抬举着的双手也像是在虚虚地环抱着他。

      温热的吐息掠过手指间的缝隙,洪知秀轻轻蜷起垫在玻璃瓶下的小拇指,不自在地挪了挪下巴。

      方寸之间,他把视线投向那双因为专注而更显幽深的眼睛,浓密卷翘的睫毛逆着灯光微微颤动,卧蚕上微漾着摄魂的暗影。

      “玫瑰、乌木、红酒、巧克力、胡椒、肉桂……”宋一一完整地体验完这道香气才做出评价,“好暖和的味道!”

      “你看,这香气这样特别,哪怕是很多年后再次闻到这个味道,也会立马想起此时此刻的不是吗?”

      洪知秀被他的突然抬眼惊到,那双眸子像是雾夜星光下的深邃湖水,闪着粼粼又朦胧的光,他短暂失神了几秒才点点头表示认同。

      向后退开几步,他把手里的香水瓶放在了一旁的桌上,抓紧揉了揉两颊醒神,这红酒和胡椒的后劲好像太大了点,晕乎乎中夹杂着辛涩,有些过头了。

      “用不同的香味保存特定的记忆,所以你才那么喜欢香水?”

      “是啊,人类的鼻子可以辩识一万种不同的气味呢,”宋一一笑着继续调香,声音更积极了些,“在未来的某一天,因为一道香气而回忆起了过去的经历和情感,不是很幸福吗?”

      洪知秀好奇:“那迄今为止,你记忆最深刻的味道是什么?”

      他猜测有可能是味道很冲的食物,比如鲱鱼罐头和榴莲,也可能是浓郁的花香,比如洋甘菊和茉莉,还可能……

      “Remains.”宋一一回答的速度很快,几乎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

      洪知秀不明白他说的“remains”的具体指代,可看着眼前人眨眼间就变得苍白的脸色什么也没问。

      离开店铺的时候,除了今天亲手做的两瓶香水,他们还带走了宋一一之前定制的大礼包。

      “一大包全部都是香水吗?”

      “怎么会,”宋一一失笑,“还有很多香薰蜡烛和睡眠、驱蚊喷雾之类的加工产品。”

      确认他情绪好多了,洪知秀才放心下来。

      他们迎着圣莫尼卡的海风散步在66号公路上,对着旁边彩墙上的涂鸦壁画赏析得有模有样——如果没有被站在他们身后的艺术家本人否认的话。

      被拉着聊了很久的街头绘画艺术,两人好不容易才解脱出来,他们站在道路中央相视良久,觉得无语又好笑,笑声好像会传染一样,此起彼伏总是停不下来。

      接近日落的时间,吃着从旁边小店买来的塔可,靠在码头栏杆旁提前等待。

      “这个莎莎酱好咸啊。”

      洪知秀被他满脸嫌弃的表情逗笑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对食物这么挑剔,在韩国吃白米饭配炸虾片也没抱怨啊。”

      “标准是会跟着环境变化随时更改的嘛,没有选择余地的话当然不能太挑剔。”话是这么说着,宋一一还是老老实实吃完了手里的塔可,只是多喝了一点点水而已。

      太阳渐渐下沉,暖金色的余晖和蓝天相汇,周边的所有人和物都被撒上了一层金光。

      宋一一正专注地欣赏太阳坠入海平面的过程,突然听到了身旁人的一句感慨:“时间是没办法按暂停键的,对吧?”

      看着霞光慢慢沉入太平洋,洪知秀长出了一口气。

      他舍不得洛杉矶。

      他不想和妈妈分开,不想和朋友们分开,不想中断学业,不想离开生活了十七年的家。

      可时间不停向前滚动,他却不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存在,机会转瞬即逝,容不得他迟疑。

      韩国的那些孩子们比他练习时间长得多,在进度上已经领先他好大一截,如果想要追上大家,只能做出取舍。

      他知道,这会是一场豪赌,赌赢了或许也赢不来多少,赌输了就直接全盘皆输。

      但至少当下,他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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