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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狼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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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城,外面便是一望无际的大漠,一片漆黑中,时不时传来凄厉的狼嚎。叶澈并没有费心在这一片漆黑中寻找单枪匹马的胡阳,而是纵马赶路,直往南方追去。
事已至此,她也顾不得心疼马匹了,只希望自己还够快,能赶紧追上齐王他们。齐王一行人较多,骑马,乘车,步行的皆有,要比她单枪匹马满上许多倍,追上去并不困难,可难的是,她能不能在胡阳之前追上去。
纵马狂奔了小半夜,叶澈终于远远地,看到了一片漆黑中的点点火光。她正想舒一口气,却又立时发现不对——一片火光中,喊杀声震天。
叶澈连忙上前,事实令她既惊愕,又有几分放松。人群中,并不见胡阳的身影,齐王一行人,不知何故引来了狼群。
叶澈皱眉,但没有立即上去迎战。动物的本能便是畏惧火光和人群,那群狼究竟抽了什么风,竟然悍不畏死地去袭击齐王的车队?她绝不信,其中没有胡阳的手笔。
她爬上不远处的沙丘,眯着眼,仔细观察。
忽然,月光破云,她便发现了——就在她所在沙丘的对面,正立着一个修长的黑影。黑影的手中,还抱着什么东西。而就在她发现那人的同时,借着皎皎月色,那人也发现了她,转身便逃。
那定是胡阳!他不逃叶澈或许还不敢确定,可是他一逃,一下子便确定了。她直接从沙丘顶上一跃而下,在地上打了个滚,起身便追。
她本就比胡阳武艺高强,此刻情急之下,更是用足了十二分力气,轻而易举便追上了他。
月光下,胡阳的面容半是诧异半是愤怒:“你来做什么?”
“让你清醒一点,”叶澈边说,边伸手去巴拉胡阳怀里抱着的东西,“狼群是不是你引来的?”她并没有一上来就劝说,毕竟劝说有大把的时间,可是阻止的事情发生的时间却已经不多了。
“你走开,我誓杀齐王,为阿澄报仇!”胡阳立即侧身避过,月光下,他右手中闪过一道寒芒。那竟是一把匕首——不过一个照面,胡阳居然就把武器亮了出来。可见是早已气极,对此势在必得。
叶澈连忙退后半步仰面躲开,整个人弯成了一张弓,让他的匕首落了空。而胡阳看上去根本就没想伤她,见好就收,并未乘胜追击,逼退她半步后,转身便愈要再逃。
叶澈情急,左手一伸,一把抓住了他飘逸的发带,扯着硬将他拖得回了头。可就在回头的下一刻,胡阳手中的匕首便毫不留情地,一把划到了叶澈的左臂上。鲜血登时便汩汩地从伤口处冒了出来。而她却浑然未觉。既未放手,也未拔剑,而是右手一对着回过头的胡阳一扬。
她手中,不知何时,竟攥了一把沙子!而此刻,沙子便顺势进了胡阳满眼满嘴,令他瞬间丧失了战斗力。
见状,叶澈咧嘴笑了。这一招绝非是叶家武功,而常见于市井格斗中,是她的拿手好戏,但也是叶澄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去用的。此刻胡阳满心满脑都是叶澄,见她这么个和叶澄九分相似的人,就算是明知道不是,恐怕也总会去往叶澄的身份上去代入吧。
而他只要分心代入了,便万万想不到她会突然来这么下三滥的一招。
有心算无心之下,叶澈轻而易举地制服了胡阳。她伸手,再次去拿胡阳怀里的包裹,这一次,他没法阻拦了。
叶澈打开,那里面竟然是数只狼崽,小狼崽毛都没长齐,有的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是对着她哀叫。叶澈忍不住狠狠地瞪了胡阳一眼,她明白了,胡阳这是抄了狼窝,还把狼崽都偷出来了啊,怪不得狼群更疯了一样地攻击人群。
对上她的目光,胡阳耸了耸肩:“是,我拎着狼崽在齐王的队伍中走了好几圈,现在狼崽的味道早已遍布整个营地,狼群已经疯了,不找到他们是不会罢休的。事已至此,将军不妨让我把该干的事情干完吧。”
叶澈没说话,皱眉看向下方。大约是感觉到了不敌,领头的狼越上了沙丘,忽然对着月光发出了一声长嚎。
“嗷呜——”狼嚎声未落,四周便远远近近又传来了几声迎合。叶澈明白,这是头狼在叫援兵了,如果找不到狼崽,要么齐王一行人死光,要么整个北漠的狼群都被杀光,不会再有第三种结局了。
“你可真行,这种法子也想得出来。”叶澈看向下方摇了摇头,目光中多了几分悲天怜人。那些人还在试图燃火以驱散狼群,殊不知在这样漆黑的夜里,那活脱脱就是活靶子,只会让狼群来得更快。
不过虽然事已至此,齐王还未死,此事,也不是没有补救的空间。
叶澈起身,再也没有来时的小心谨慎,整个人肆意而张扬地沐浴在了月光下,月华如水,给她的脸染得愈发如梦似幻。
叶澈深吸一口气,忽然抬头,对着月光竟也发出了一声真假难辨的狼嚎。她这一声用上了十分内力,压过了刚才群狼此起彼伏的嚎叫。
刚刚还在奋不顾死地攻击着齐王车队的狼群顷刻间便停了下来,齐刷刷地回头。成百上千双绿油油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而叶澈丝毫不惧,抬手抖开了包裹,并顺手将刚才还在流血的左臂伤口撕得更深。
正巧一阵风吹来,血腥气混杂着狼崽的气味,全如叶澈预料得那样,一点不差地被吹到了狼群中。两种气味混在在一起,群狼简直比刚才更加疯狂,纷纷发出了低声嚎叫,向叶澈的所在的沙丘围了上来。
“就为了那个人渣,你要以身饲狼吗?”她脚下的胡阳也看见了这一幕,挣扎着试图起身质问。
“第一,我不是为了那个人渣,第二,我不会以身饲狼,”对此,叶澈狡黠地笑了,“现在你已经没法下手了,冷静一点,等我回来。”她边说,边三步并做两步,在狼群合围上来之前便跃下了沙丘。
胡阳起身往下看,伴随着狂奔,叶澈的长发肆意飞舞,看上去真像是误入凡尘的仙女,美艳绝伦,却也充满了悲壮。
狼不同于人,血腥气和杀戮只会激发他们的凶性。纵使叶澈武艺高强,胡阳也想象不出来,她有什么办法能逃得回来。更何况,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她甚至把自己的佩剑都丢在了原地。
沙丘下,叶澈一路狂奔,将狼群带得离齐王越来越远。见齐王的车队的灯火渐渐渺小得如大漠夜空的繁星了,她逐渐放缓了脚步,回头,弯腰将狼崽放在了地上,眼里闪过悲伤的目光。
而前一刻还剑拔弩张的狼群,却没有立即攻击,而是缓缓地围了上前。叶澈跪在地上,匍匐下身子,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脖颈,她全身上下最柔弱的地方,露在了外面。
头狼慢慢靠了上来,利齿凑近了她的脖子,但却并未咬上去,而是仔细地嗅闻。许久,它仿佛确定了什么,发出一声愉悦的低嚎,原地打了个滚之后便用力往叶澈身上蹭,仿佛是见到了久别的故人。
叶澈也笑了,紧紧抱住了头狼。见状,群狼也为了上来,围在她身边低哼。
胡阳大概想破脑袋也猜不到,此处发生的居然不是血肉模糊的大屠杀,而是一场大团圆。
这也是一段叶澄所不可能拥有的经历了。那时候,她刚刚杀了周钰,正是被整个梁国张榜捉拿,风声最紧的时候。她还不到十岁,又惊又怕,根本就不敢靠近任何城池,生怕有人来抓。
她只敢往人少的地方走。越往北人就越少,于是她便一路往北走。直到浑浑噩噩地走到了荒无人烟的地方,走到了那一片大漠之上。
在这种寸草不生的地方,她反而活得比在城内东躲西藏的日子要肆意得多,她靠着叶家剑法狩猎维持生计不成问题,还顺便捡了只不知为何被丢弃的狼崽。
后来,她看着狼崽一天天长大,和狼崽一起回了狼群,看着狼崽当了头狼。那时,明明是个人,她却在狼群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只是后来,她仍不得不与它话别,回了人群。
再后来,便是今日了。仔细算下来,她最后一次见它应该是三四年前的事情了,对于一只寿命不过十余年的狼来说,这一别也算是历尽半生了。
可不过是一个照面,它还是准确无误地认出了它。
叶澈起身,拍了拍在自己怀中的狼。它的毛发已经不再如当年一般富有光泽了,显然开始步入老年了,也不知道这头狼的位置,它还能待上多久。
“早知道会是现在这样,当年我就不回去了。留在你身边多好啊。”叶澈把玩身侧着头狼的鬃毛,没由来地吐出了这么一句话。
是啊,她选择回去,可叶澄却依然死了。她谁也救不了,甚至连仇,都还不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