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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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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号的警察节,得知摄制组要去公安局拍摄做收尾工作,新闻部共事过的同事拜托了郑凡弥,请她帮忙做当天的新闻宣传报道。
她答应了,左右都是顺便的事情,还能吃到一顿免费的下午茶。
文字性报道对于照片的要求会稍微低一些,可以直接用手机拍摄活动现场,郑凡弥事先写了份草稿,带着录音笔、笔记本和一支中性笔,坐上了台里的公务车。
上午九点,伴随着威严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歌》的响起,炽热金光拨开云层和浓雾,将整片天空照亮。全体民警身着整洁、华丽的警礼服,列队整齐,一丝不苟,动作统一地向警旗敬礼。
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的领誓下,广场前是整齐划一的右拳高举,铮铮誓言响彻云霄。
“我是中国人民警察,我宣誓:坚决拥护中国□□的绝对领导,矢志献身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而英勇奋斗!”
摄制组的成员在相机后鼓掌,陈文迪合上镜头盖,叹了口气,“真快啊,三个月就这么结束了。”
郑凡弥核对了工作流程,对着他笑,“待会儿还要给书记做个人采访呢,相机先别关。”
“啊?”一心只想下班的陈文迪皱着眉头,小声嘟囔,“还以为能提早下班了呢。”
萍姐不嫌事大打趣,“想下班?拍完的东西不还要剪辑制作拿去送审吗?”
“饶了我吧……”
郑凡弥在稿件上加了段领导讲话内容,通读一番后发给新闻部那边审核,算是解决了一个事项。
汪屹山从队列方阵里里缓缓走来,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身笔挺礼服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双排扣的西装设计大方得体,恰到好处的收腰处理凸显他的硬朗气概。
不一样的是,旁人都是因这一身制服而添彩,他却像是与生俱来的贴切合适,就像这身藏蓝就是为他存在的一般。
等他走近一点,胸前的徽章和姓名牌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公安部,汪屹山。
男人迎着郑凡弥灼热的凝视目光,距离越近越有些忐忑,他摘了警帽,表情稍稍不自在,“第一次穿,还真是不太习惯。”
萍姐和陈文迪先一步开口,“超帅好吧,别的不说,今天在场的民警里没有比你还帅的了。”
“这礼服真的很衬你哦,汪警官。”
汪屹山没有说话,含着期待的目光看向郑凡弥,就好像她的肯定才有信服力。深色的明亮眸子里,倒影着两个小小的她。
郑凡弥穿宝蓝色的灯笼袖大衣,内搭是件纯白的高领毛衣,和他站在一起,竟有种恰到好处的和谐美。
像情侣装。
萍姐很有眼见力地推了她一把,把人往汪屹山的身旁凑,“你们俩今天穿得衣服好搭啊,赶紧让陈文迪给你们拍几张照片。别害羞呀弥弥,笑一下嘛。”
郑凡弥来不及反应,快门已经按下,她的怔愣神情被清晰地记载下来。另一旁的汪屹山模样松弛,侧着脸低头看她,光源和他的缱绻视线一同精准落下,唇角微微勾起,没有丝毫的刻意做作。
由心而生的爱意是无法掩饰的,郑凡弥只是抬眼同他对视,心湖就泛起了层层涟漪,像一场雨后融冰的早春季节,鲜明的绿意自顾自地将整个世界都染成晴朗的颜色。
让她整个人都被彻底融化。
于是明媚的阳光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种诱捕剂,他的无言和沉默幻化成无影无形的钩子,他的微笑和柔情目光也是。
郑凡弥是自愿被捕的游鱼,在名为“汪屹山”的海洋里迷了路,却贪心地祈愿从此不复醒。
拍完合影,陈文迪把相片导出来发给了郑凡弥,“我的天呐……你看看你们,眼神拉丝了都,我还是不在这里当被踢的狗了。”
萍姐摇着头,显然很赞同,“中午不用吃饭咯。”
郑凡弥微微红脸,低头查看照片,尽管早就已经习惯了镜头的捕捉和注视,此时的她仍旧会为合照里自己一脸幸福娇羞的样子咋舌。
爱让人昏头涨脑,也叫人着迷和美丽。
光线暗了一块,是汪屹山俯身凑近,“好看吗?给我也看看。”
“汪屹山,我觉得你真的很适合穿制服。”郑凡弥把手机递给他,又把目光落在他胸前的绶带上,“这个颜色很衬你。”
“是吗?我怎么觉得你更好看点?”汪屹山嘴上说着话,手上动作也不停,熟练地把相片保存到相册,又给自己转发了一份,“回头去店里印出来,再买了相框装好放在我床头。”
郑凡弥还想说些什么的,局里的领导站在不远处喊汪屹山的名字,估计是有什么工作要交代。汪屹山回头应了一声,又突然想起了什么,握了握郑凡弥的手,“对了弥弥,可以麻烦你去我家帮忙拿一份文件吗?我记得是在书房的桌子上。”
“好。文件是有袋子装着的还是怎么样?”
汪屹山把门禁卡递给她,“夹在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如果桌上没有你再看看书柜。”
“那行,你先去领导那边吧,我要是找不到再给你打电话。”
郑凡弥不是第一次去汪屹山家了,自上回在他那睡了一下午后,有时中午午休她也会去那里休息。有次还落过一件外套,但一直没想起来去取。
去了才发现,汪屹山特地把她的那件外套送去了干洗,然后端端正正挂在衣柜里。边上的一排暗色都是他的衣服,跟她的比起来大了很多,几乎要整个围住了。
郑凡弥动作轻缓地取下自己的衣服,埋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沉稳静谧的雪松香,是汪屹山怀抱里的味道。
像山头跳跃的阳光,一点一点将寒冬留下的冰雪痕迹消融。旷野上扬起不粘尘土的清风,绿草间蝴蝶翩翩,轻盈湿润的露水自叶尖滴落,为冬天画上了完整的句点。
很久后,郑凡弥才迟钝地想起自己过来的目的,凭着记忆寻去了书房。铅色窗帘被束在了最右侧,窗户开了小半扇,屋外的阳光争先恐后闯进来,在书柜的每一格都饮下自己来过的痕迹。
书桌上除了一台一体机外在没有其他,郑凡弥又转身去看另一侧的书柜。
蓝色文件夹……找到了。
不过位置有点高,郑凡弥需要踮着脚才能抬手将它取下来。结果敞开的毛呢外套扫乱了最下边那层的书籍和本子,哗啦哗啦倾倒了一片。
其中一本笔记本看上去很久了,内页边泛黄起了皱,郑凡弥蹲下身去捡,目光落在上边的内容,引发瞳孔一场规模不小的地震。
没记错的话,都是她高中时期在广播站年过的短文和诗集。
可是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她不可自控地去翻阅笔记本里的内容,陈旧的铅字水墨因为她的动作落下一点小小细屑,空气中有种樟树叶晒干后的味道,一下子就把她带回到十年前的记忆里。
教学楼前的柏油路,两侧的樟树长势喜人,接天蔽日,她在那条路上来回走过很多次,也可以绕整个校园很多圈。
广播站里的味道是充斥着粉尘味的,高二一整年,她在那里待的时间最久,以至于后面断断续续咳嗽了很久都没见好转。
还有烈日晴空下,被晒得滚烫的红色塑料跑道,每一个人站在那,都像是一个完整独立的发光体。他们热情、耀眼、美好也短暂,很多人毕业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当时同寝室过的孟小蕾就是这样,后来渐渐联系少了,直到现在彻底没有声响。
意识回笼,郑凡弥盯着手上的陈旧记事本,眨了眨干涩的眼,才想起自己是来替汪屹山取文件的。鬼使神差的,她把本子连同文件一起放进了包里,像是怕自己会反悔,动作匆忙地离开了。
再回到汪屹山的办公室的时候已经过十一点了,他正在给桌头的文件分类归档。因为开了暖气,他只穿一件深灰色的圆领毛衣。
郑凡弥想,冷色调在他的身上好像总是有种不同于平常的明亮感,但她形容不出那种感觉的具体。
汪屹山听到了鞋跟踩地的动静,回过头来,像是早有预料一般,“我的书房里杂七杂八的东西很多,是不是不太好找?”
郑凡弥摇头,从包里抽出那个蓝色文件夹,“一眼就看到啦,就是放的位置太高了,我有点够不着,所以弄乱了你的书柜。”
“乱了就乱了,没有关系,反正本来也是乱的。”汪屹山牵过她的手带去沙发上坐,又拿自己的水杯倒水,“领导说了不让用一次性纸杯,所以将就一下用我的吧。”
正午时分的阳光照在身上舒畅又漫长,茶叶的清香弥漫在空气里。郑凡弥隔热热水腾升的雾气去细细描摹汪屹山的五官,他浓密的睫毛缝隙里也嵌满了金色。
她低头喝水,情又不自禁地笑,“汪屹山,我刚才,在你的书房里发现了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怎么不知道。”
“不告诉你。”
那个秘密让她开心,也彻底扫清了心脏边角里堆积的灰尘。也许迟到了很多年,也让她孤独地独自前行了很久。
可现在,她终于看见了这条走了很久的路的终点,在那团小小的白光里,站着十六岁的汪屹山。
微风扬起他敞开的校服外套,把他的背部吹得鼓鼓,而他似乎在尽头处等了很久,才等到迟钝笨拙的自己。
郑凡弥看见他朝自己伸出手,月牙状的笑眼成为了世界上最好的光景。
原来,原来。
那些年从未迟到的晚风,吹拂过的又何止是她的初心懵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