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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 2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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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办法。我转过身,将更多的熏香丢进了炉子里。
很快店里的香气就变得更加浓厚,浓到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讨厌香气,我讨厌任何阻碍我呼吸的东西。而很快我就意识到我不应该加那么多的剂量,因为那些白色的烟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多到我好像回到了小时候才会出现的能见度极低的雾霾天一样。我甚至看不清杜蛎人的脸。
“姐?”我试探着出声,却没得到回音。
难道她又走了。真是可恶,今天是我调整态度后的第一次营业,难道就没有什么新手福利么?我往前摸了摸,却惊讶地发现我摸了个空。
我的吧台也不见了——现在事情麻烦了。
我站在一片雾气里,这片雾气是我弄来的,但我觉得星应该付最大的责任,他应该跟我说清楚使用熏香的后果。也许我被香熏晕了,我现在正在做梦,也许……这是云南这边进入情感宫殿的特色。因为七宗罪在我身后散发着寒光。它们被拿回来之后变得比之前更硬更冷,光是看着就会让人不寒而栗。我拿起一把,又想了想,将它们全都塞进了箱子里,背在了身上。
如果星真的是按照设定来干的,那么我最好全拿上,免得到时候我不知道用什么来开壳。我可是个经验丰富的猎人,经验丰富的猎人应该知道自己开壳的时候手边最好有个趁手的武器。
我往前走去,分辨着雾中的黑影。这位杜蛎人没有很强的攻击性,我不太担心这里会跳出很多厉害的杀毒软件把我驱逐出去,我现在只想知道这片雾什么时候才能散去。而当我撞到一张办公桌的时候,我知道它不会散去了。它会就这样带着熏死人的香气停留在这里。
坐在工位上的杜蛎人看了我一眼,说:“小李,麻烦你帮我去把垃圾倒了。反正你新来的活也不多。”
“不干。”我说,“你自己去倒。”
“不就倒个垃圾吗?”
“是啊,那你正好自己出去走走减减肥啊。死肥猪,吃这么多,小心三高都给吃出来。”
杜蛎人怒气冲冲地离开了——她去倒垃圾了——而我站在桌子旁,开始用这不多的时间寻找我想要的东西。
桌子上没有,椅子上没有,桌子下和椅子下也没有。我要的东西不在这里。
我绕过这个工位,接着往前走。
杜蛎人坐在旁边的工位上,正在飞快地敲打键盘。按照我打工多年的经验来说,这个敲键盘的频率绝对不是在干活。
她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拿起手机,开始给一个人发语音。
过了一会,她开始打语音电话。
我想起她之前说的话,感到很无语。
我讨厌,解谜。
我继续往前走。第三个工位,杜蛎人仍旧坐在那里。
我知道这像是恐怖故事,但在情感宫殿中一切皆有可能。这里只是存放情感的地方,所有的这些行为都指向杜蛎人将会产出的珍珠。我以为她是暴食,但直到第三个工位我才看到有关于食物的东西。她正在吃外卖。
我看了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四点五十五。
好了,又一个谎言。
但是她到底代表了什么?一定不是暴食。这些场景都是办公室里的场景,桌子上除了杜蛎人摆的小物件之外就是各类文件,如果她是暴食,我会看到很多食物。
我将拿出来的暴食放回箱子中,思索刚刚看到的三个行为。
我没有收获,正如我所说,我不喜欢解谜。我唯一喜欢的解谜游戏是《去月亮》,那是个让我现在想起都会感到落泪的故事。但即便是这样一个流程很短,三个小时就可以玩完的游戏也在最初让我感到暴躁无比。我现在就感到很暴躁。
有人在我旁边说话,工位消失了。
“你干干这个呗,以后升职加薪就靠这玩意儿呢!”杜蛎人说,“难不成你平时就干你那些活啊?年轻人就得多锻炼!你平时也不忙,这点你也做了行了。”
我思考了一下,拔出了懒惰。然后,我拍了拍桌子上的文件,发现它们确实坚硬无比之后一刀劈了下去。
珠子落在地上,发出奇怪的沉闷声响。我站在书架之间,地上散落着毛茸茸的小球。
懒惰。
这些小球触感介于我的羊毛大衣和蓬松的棉花之间。我将它们挨个捡起,思索着刚刚发生的事情。
居然跳过了暴怒,我还以为我会按照顺序收集呢,看来俺寻思之力在现实无效。
看她指责老板的那个样子,我还以为她不是暴食也会是愤怒——哦,不对,暴怒——嗯……
也是,暴怒听起来就很危险。让我想起争吵,肢体冲突,以及杀人犯。还好我没有遇见过暴怒的客人,不论是情绪集合体还是杜蛎人,不管是什么,只要跟暴怒沾边,危险性都会大大提高。
机器人也是。
我将懒惰放回瓶子——这个动作可花了我不少意志力——然后站起来——这个动作也是!——然后,我意识到懒惰正在影响我。
真是强大的情绪。我以为它会很懒惰,就跟它的名字一样。以前上学的时候只要跟惰沾边的不都是没什么作用的吗?惰性金属,惰性气体……只要被加上惰这个字,那无论什么都会变得懒洋洋的。这些毛茸茸的小球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影响到了我,它们的进攻性让我感到惊讶。也是,如果情感不那么有用的话,怎么还会有人买下它们呢?
这天晚上我花了比以往更多的时间来对抗想要玩手机的欲望,我有种预感,那就是我一旦真的屈服于这种本能,那迎接我的将是前功尽弃的手机大狂欢。我会看一整个晚上和一整个白天,然后再是一整个晚上和一整个白天。天啊,我才不要变成那样。
为此我很快地为懒惰找到了一位买家。那是一位疲倦的年轻人,说自己想要让自己的狗安静下来,至少需要的活动量少一点。因为她每天光是上班就已经筋疲力尽,没有多余的精力带狗出门了。
“那干嘛养狗呢?”我问道。
“我喜欢狗。”年轻人说。
哈!
喜欢,喜欢算什么东西?喜欢一文不值!!
“喜欢它就要给它最基本的保障嘛。”我说,“你也不差钱,买个机器人呗。实在不行买个机器狗。”
年轻人摇了摇头,说机器狗跟天然狗不一样。
真是固执的自私鬼。
“都花钱来买情感了,还差那点钱吗?”我略带讥讽地问道,“要不就找人上门遛狗嘛!”
年轻人又摇了摇头,说自己不放心把狗交给陌生人。
真是油盐不进啊。所以说我最讨厌年轻的小孩了。因为年轻,所以把什么事都看得很重要,底线高得让人不愉快,原则也奇怪得让人厌烦。我懒得跟她继续掰扯下去,问她有没有什么事愿意告诉我。
“我这里的规矩是一个故事换一个机会。这事先也告诉你了。”我说,“我建议你讲点……劲爆的。”
“我有劲爆的。”年轻人说,“我同事不孕不育骗他老婆不要彩礼没三金嫁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