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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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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青春
1
学校周年庆的时候,我作为优秀毕业生,被邀请到校做演讲。老公特意请了一天假,陪我回学校去。
演讲完毕时,我们去餐厅吃了麻辣烫,还是记忆里的味道。
被人认了出来,学弟学妹硬要拉着留影。我向来腼腆,对于此事手足无措,老公拿了对方的手机,大方地咔嚓咔嚓拍了数张照片。
重新并肩而行。老公摸摸我的头,同我说,“小毛孩,你真的很优秀。”
这是在学校时,他对我独有的称呼。因为独一无二,我总是倍加珍惜。
“哪里优秀?”我对他的表扬穷追不舍。
“眼光优秀,”他恬不知耻地笑笑,满脸得意。
闹了半天,原来是在夸自己。
2
长风拂面,走在溢满花香的宿舍楼前,不自觉地停下了脚步,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进出的学生来来往往,有说有笑,全然没有一丝烦恼。
侧身看看老公,阳光将他照出一个可爱的轮廓。除了身体微微发福,他跟大学时代并无二致,还是记忆里那个明媚的少年。
我想起了我们在一起的种种场景来。上完课的他会来到宿舍楼下,发短信喊我,我一个飞奔跑下来,和他一起去食堂。晚上,我们并肩在操场上散步,直至明月隐去,操场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大爷扯着嗓子清场,才不舍地离开。
我问老公,“你还记得我们的学生时代吗?”
老公说,“当然记得啊。”
“记得什么?”
“记得下课了,回到宿舍把你按在门上亲,周末大家都不在时,把你拉在床上X……”老公说的很真诚。
“你每天脑子里能不能想点干净的东西?”
老公哼哼,“要不是英语课上每天想这些,我能连四级都过不了吗?”
我抓住他的漏洞,“所以只有在英语课上才会想我,是不是?”
老公嘿嘿一笑,“这种事嘛,做多了伤身,想多了费脑。”
“可是我想你,却是时时刻刻,永远不知疲倦呢。”
3
大三我生日的时候,我们去校外的餐馆大吃了一顿,是豪华的烛光晚餐,足足花了老公半月的生活费。
他买了生日礼物送我,是鲁迅先生的小说《铸剑》。具体的内容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小说的最后,眉间尺和王的两颗头颅在沸腾的铁锅里对话决战,颇有神话魔幻的色彩。
问他为什么要送我这个,他说,“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看到这本小说时,想起了你说过的那句话,真想将我的头砍下来,做成标本,时时刻刻带在身边。如果你真这么做,我希望能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我被砍下的头,还能和你交流,这样你就永远都不会孤单了。”
听的人柔肠寸断,百感交集。
学校电台的广播播着音乐,老公将我带到教学楼后面的花苑,我们一起坐在长凳上,周围有花朵飘下,落在身上,空气湿热地躁动着。
很开心地同他聊着天,此情此景,已足够令人心动。
老公看看表,做了个嘘的动作,打断了我的言语,“小毛孩,你听。”
他指指后墙上挂着的那个大喇叭。
“今天是大三年级南康同学的生日,你的挚友为你点了一首歌送给你,歌名是《至少还有你》。祝你生日快乐,天天开心!”
接着便是林忆莲好听的声音。
这样的时刻,这样的人,送我一首这样的歌,让此曲有了最独特的意义。
我向来喜欢林夕写的歌词。字字缠绵,情真意切。
“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为什么能将人的心绪表达地如此准确。
张先生啊,我也想对你说,“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至少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我们要好好的,直到不能呼吸,一同老去。
4
回首当初,日子过得可真快啊。好在我们现在,一直不离不弃,就这样甜甜蜜蜜又坎坎坷坷地过来了。
记忆被拉回来,结束了一天的行程,我拉着老公坐公交车回家。很久都没有体验这样的感觉了。路边昏黄的灯光照进来,一格一格地铺满了车窗。空气中漂浮的尘埃粒粒分明,那是我们过往的曾经。
每到一站,公交车就停下来,车内的灯光亮起,为下车的人照亮归途。
车门关闭,公交车重新行驶起来。车内的灯灭了,在无边的晦暗中,我慢慢靠近老公,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向我这边侧侧身子,贴近我,两颗脑袋碰在了一起。
我找到他的手牵起来。夏日炎炎,彼此手上都有细汗,黏糊糊地将我们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