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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第二天宋致 ...

  •   次日宋致远酒醒了,一家人还是跟往常一样,他妈做早饭,他爸开门做生意,好像昨晚的闹剧什么也没发生。
      宋玉去推车,本来刹车不灵的地方被修好了,链条也被上了油,车身更是擦的锃光瓦亮。
      他看着宋致远,他爸叼着一根烟在修车,阳光笼罩在他身上,看上去还像个人的样子。于兰拉着他,给他兜里塞了几张票子,“天气冷,买点热乎的跟同学一起吃,别太省了,家里不缺你这一口。”
      说着还悄悄瞥了他爸一眼,悄声道:“你爸让我给你的,他不好意思。”
      宋玉将钱捏紧,“妈,我去学校了。”
      于兰拍拍比自己还高一个头的儿子,“去吧,晚上给你做芡实糕吃。”
      那天他回的有点晚,代写作业的业务越来越广,在学校花了一点时间才解决完。
      出校门的时候,天上飘起了零星的雪花,路上滑的要命,他看不清路摔了一跤,只能推着车慢慢往前走,那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路上到处都是出来耍浪漫的小情侣,难得的热闹。
      走回家的时候,巷子口弯了一辆车,他不认识牌子,但是看上去就不便宜,有调皮的小孩围着车追逐打闹,一个胖墩一头撞在他的怀里,扯着他的衣角笑,“阿玉哥哥,你们家来客人了。”
      宋玉摸摸胖墩的头,“军军,吃饭了吗?”
      胖墩舔了舔嘴角,眉开眼笑道:“吃了,我妈做了芡实糕,很甜的。”
      宋玉伸手将他嘴边的碎屑擦去,道:“作业写完了吗?”
      胖墩的脸迅速垮了下来,“我不跟你说了。”
      说着就跑远了。
      宋玉捉弄完小孩,脸上笑意还没收敛,一抬头就看到了他这辈子的煞星。
      秦昭撑着一把长柄伞,穿了一身轻薄的黑色大衣,站在巷子口的路灯旁,脚下细长的影子像一把短而利的匕首,伞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积雪,也不知道他在那里站了多久。
      巷子里的路灯十个坏了九个,只这唯一幸存的一个格外亮,衬的灯下的人精彩极了。
      他缓缓开口,声音低而沉,“你是宋玉吧,下雪了,我过来接你。”
      他们这的雪其实也没什么,落在身上也不化,抖一抖就干净了,他也没那么金贵,三两步路就要人接。
      后来他才懂,宋玉不过是根杂草,是他身上的物件金贵。
      三两步的路,他走了一辈子,跟他妈一样,谁都逃不过。
      秦昭朝他走了几步,隔了一掌宽的距离,伞面朝他微微倾斜。
      宋玉偏头躲了一下,“没事,你的衣服看上去很贵,打湿就不好了。”
      他这么说,秦昭反而把伞往他这边送,“衣服哪有人重要。”
      宋玉也不勉强,推着车往前走。
      雪积的越来越厚,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地上两串并行的脚印,由浅至深,渐渐模糊。
      回到家,把车停在门口,秦昭收了伞站在屋檐下等他。
      屋子里难得亮堂,零碎都被收到里屋,正中间摆着一张折叠桌,于兰还在往桌子上端菜,看到他们进来,拉着宋玉上下看,紧张道:“摔哪了没有。”
      宋玉摇摇头,“没有。”
      于兰心疼道:“你们老师也是,怎么总留堂,夏天就算了,冬天这么冷,路上出点事可怎么办。”
      宋玉抿了抿嘴角,有点愧疚,“我以后早点回来。”心里想着,还是跟那些人商量一下,把作业带回来写。
      于兰替他拍了拍肩头的雪,道:“快去换个衣服,洗手出来吃饭,今天家里有客人,别失礼了。”
      秦昭走过来,“阿姨,我也想洗个手。”
      宋玉看他一眼,没做声。
      于兰笑着指了指宋玉,“让小玉带你去。”宋玉带秦昭去厨房,拧开水龙头给他。
      秦昭看着他,笑问:“有热水吗?”
      宋玉瞄了一眼旁边的热水壶,道:“没有。”
      秦昭也不介意,就着凉水冲了个手。
      宋玉不管他,将书包扔在椅子上,回房去换衣服。他们学校很变态,冬天也强制穿校服,这个年纪的男生发育良莠不齐,蓝白条纹运动衫穿在身上,有人跟耍猴把戏的拖拖拉拉,有人又能穿的跟画册上的模特一样。
      宋玉抽条了,人又生的清秀,校服穿在他身上格外的养眼,只是晚上回来摔那一跤沾了一些泥点子。他拿了一块湿毛巾擦着污渍,前面隐约传来劝酒的声音,“致远老弟,我们快三十年没见了吧。”
      他爸好像很激动,“泊桥老兄,是二十八年,从边境分别至今,整整二十八年了。”
      他没见过这样的宋致远,好像一下子变得很陌生,不是那个晒着太阳修车的小老头,也不是喝醉了就打老婆孩子的家暴男,他是意气风发的,充满激情的,好像枯树重新焕发生机一样。
      一个声音贴过来,“在想什么。”
      宋玉吓了一跳,又有点恼怒,“你管我想什么?”
      秦昭也不见怪,手绕到他身后捡起一本练习册,挑剔道:“字写得不怎么样。”
      宋玉一把抢过来,是代写的作业,心虚道:“跟你没关系。”
      秦昭另一只手从他腰后绕过去,又捡起一本,“这个还不错,跟你人挺像的。”
      宋玉按住桌上剩下的练习册,瞪了他一眼,“你这人怎么这么无理啊。”
      秦昭轻笑,压低声音道:“你有理,你们学校教的理就是让你代同学写作业啊。”
      宋玉张了张嘴,又不知道怎么反驳他,他在这人面前,好像一眼就无所遁形。
      于兰在外面喊他们吃饭了,宋玉一把抢过作业,推他出去。
      饭桌上,宋玉看着他爸嘴角那串血泡,已经蔫了,昨晚于兰拿针烫了一个个给他挑破放血,今天看上去才没有那么狰狞。
      一个衣着体面的中年人,他爸叫老兄,可是看上去比宋致远年轻许多,像两代人一样。秦泊桥眼底透着精光,亲热道:“这是宋玉吧,可比你年轻那会长得精神。”
      宋致远昨晚被儿子收拾了一顿,半点不介怀,甚至还有一丝隐秘的自豪,“阿玉,这是你秦伯伯,跟你爹一个战壕出来的兄弟,这是秦伯伯家的哥哥,叫……”
      秦昭接了上去,看着宋玉道:“秦昭,半部春秋的秦,日月昭昭的昭。”
      宋致远拍拍自己的脑袋,“嗨,还是老兄有文化,孩子们名字取得好又教的好,我们是大老粗,孩子也沉闷不爱说话。”
      秦泊桥给他倒了一杯酒,“老弟又说见外的话,我看你们家阿玉才是真正衬的上这个名字,君子如玉,这孩子以后一定有出息。”
      两人相互吹捧说着没营养的场面话,抬举的对象反而跟没事人一样淡然。
      宋致远看看酒又看看宋玉,被勾起了馋虫也不敢喝。
      秦昭突然道:“爸,您还要开车,这杯酒我替您敬宋叔。”
      宋玉跟着道:“爸,我想尝尝酒的味道。”
      秦泊桥哈哈笑起来,“小老弟,你说我们该不该老了,孩子们都是能替我们上桌拼酒的年纪了。”
      宋致远把酒递给宋玉,小心嘱咐道:“慢点喝,这酒烈。”
      两人碰了个杯,秦昭个子比宋玉还高,站起来看他的时候有种无形的压迫感。
      酒真的很烈,一杯下肚,感觉一团火从舌尖烧到了胃袋。宋玉喝酒上头,脸上腾起一团红晕,眼神却很清明,于兰给他夹菜,他就吃,碗里空了他也不动手,老老实实坐着。
      又斯文又板正。
      秦昭尝试着往他碗里放了一块芡实糕,他直勾勾看了两秒,夹起来往嘴里送,手都不带抖一下的。
      于是他就知道,宋玉喝醉了。
      他突然起了一点恶作剧的心思,往宋玉碗里放各种菜,他来者不拒都吃了下去,乖得不得了。
      一顿饭吃完,雪下的越来越大,家里地方狭小,也不能给他们留宿,只能送客出门。
      宋玉靠在门上,听他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秦伯伯,再见。”
      秦昭凑过来跟于兰打招呼,“阿姨再见,您做饭很好吃,希望有机会还能吃到。”
      于兰看秦昭,越看越喜欢,笑道:“做一顿饭又不是什么大事,想吃随时再来。”还扯着旁边傻呆呆的宋玉,“小玉,跟哥哥再见。”
      宋玉眼睛转不过弯来,跟个呆头鹅一样,弯腰鞠了一躬,口齿清晰跟他道别:“哥哥再见。”
      秦昭差点笑出来,扶着他的肩起来,“倒也不用行这么大礼。”
      回到车里,秦昭径直坐上驾驶位,秦泊桥道:“我来吧,你喝了酒。”
      秦昭发动车子,“一杯酒没什么,您更费神。”
      秦泊桥坐在副驾长吁了一口气,语气有些唏嘘,“我对不起我这兄弟啊。”
      秦昭嘴角勾了勾,他爸这个人,总是在该心软的时候狠绝,该心狠的时候优柔,好像这样显得他自己高尚,别人都是小人。
      “您要是真觉得对不起,也不会想着跑这一趟,我看他们家生活的并不好,以后好好补偿一笔也就够了。”
      秦泊桥还有点犹豫,“他还没有答应,这事不一定能成。”
      秦昭开车稳当,专心看着前路,“你们不是生死兄弟吗,总有办法让他答应的。”
      秦泊桥飞快地看他一眼,又闭着眼养神,半晌才叹了一句,“世事难得两全,对得起兄弟就对不起儿子,那就只能委屈兄弟了。”
      狭小的修车铺子里,宋玉已经睡下了,于兰收拾完残羹冷炙也准备去休息,宋致远还坐在床边泡脚,一盆水已经凉透了还没有察觉。
      于兰摔了一个毛巾过去,“魂跑了啊。”
      宋致远这才回过神来,就着毛巾擦干净脚,又倒了水回来,感慨道:“阿兰,这些年跟着我,委屈你了。”
      于兰白他一眼,“没喝酒倒是说了一句人话,我跟着你不算委屈,只是委屈了阿玉,这么好的孩子,要是托生在好人家,还不把他捧上天了啊。你看今天来的那个秦昭,看着就跟咱们巷子里的孩子们不一样。”
      宋致远推推她,“你知道,秦兄今天找我有什么事吗?”
      于兰累了一天昏昏欲睡,“不是找你叙旧吗?”
      宋致远摇摇头,“不是,他们家小儿子病了,需要做什么骨髓移植手术,这才想起我来。”
      于兰瞌睡一下子惊散了,腾地坐起来,“我说怎么三十年不登门,巴巴地跑来原来打的这个主意,想都不要想。”
      宋致远拉住她,“小点声,阿玉还睡着。”
      于兰压低声音,面上愤愤不平,“早知道这样,就该直接打出去,还想吃我做的饭,一家子老的小的都不安好心。”
      宋致远安抚她,“还说你读过书,有见识,我看你就是头发长见识短,捐骨髓跟捐血一个样,养养就回来了,况且我还不一定能配上,你这么瞎攘攘,让别人怎么想。”
      于兰还是不信,“真这么简单,为什么不找别人,只找你。”
      宋致远下床开始翻箱倒柜,从一口樟木箱子底下翻出一个粗布包着的手绢出来,打开手绢,里面是几张泛黄的老照片,一个笔记本里面夹着一张手写的入伍证件。
      宋致远指着证件上的一行小字,“看,熊猫血,十万个人里面不一定有一个的,我们年轻那会结拜就是因为都是这个什么罕见血。”
      于兰这才有了一丝动摇,“这捐骨髓真的没有什么问题?”
      宋致远心里也打鼓,只是安慰妻子道:“阿兰,他们给我看过资料,人家医生都说了没问题。况且与人为善就是与己为善,人一辈子哪能没有个三灾九难的,我们两已经黄土埋腰的人了,可是阿玉还年轻,以后有什么了,他们家总不至于不伸手搭救一把。”
      于兰看看宋玉的房间,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孩子总是父母的软肋,如果血是补药的话,她只恨不得能天天抽血给他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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