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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眼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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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如何调查一个人、除掉一个人,却并不了解该怎么接近追求一个人。尤其是出身高门的女子。
且我对于京城里的门阀世家向来没有好感,对这些贵府子弟更为憎恶,更别说那个宁晚暮是我仇人的孩子。
迟兴闰警告我不许轻举妄打乱他的计划,他会想办法找寻机会。时机成熟,还会有人出面助我。
没过多久机会便来了。宁朝华带着宁晚暮去京郊给逃难的灾民施粥。得到消息后我便提前埋伏在京郊。
杀人我在行,可是去相遇一个小姑娘,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我甚至没有办法掩藏掉眼神里的杀意。直到她出现在我的视野——
那是我第一次见宁晚暮,她穿着浅鹅黄的衫裙,拒绝了婢女的搀扶,甚至连裙摆都懒得拿手提一下,直接从马车上跳下来,然后直直地朝着街中桂花糖的摊子奔过去……
她跑起来是连蹦带跳的,像一只软软糯糯满大街滚的大汤圆儿。宁朝华命人把她捉回来,轻点着她的脑袋嘱咐她不许乱跑,看着她的眼睛里是快要溢出来怜爱。她很听话地绕到宁朝华身后看着宁朝华和侍从给流民盛粥,看着看着她好像看馋了,竟动手给自己舀了一碗喝了个底儿朝天,准备偷喝第二碗的时候被发现了,她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做得不对,贴着宁朝华的肩膀撒娇,宁朝华颇为无奈地让她到一边儿去玩,于是她又捧着桂花糖去跟灾民的小孩子一起分着吃。
我躲在一边的树丛里像是被夺舍一般静静地看了她许久,直到她朝我走过来。我被她发现了,但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离去,而是静静地等着她走近。
一双细嫩的手伸到我面前,宁晚暮笑意盈盈地看着我,说:“桂花糖,分给你一颗,很香哦。”
确实很香,但不是桂花糖的香,是她衣袖间不经意飘散出来的幽香,微微的甜,淡淡的酸,没有一丝一毫的脂粉气,像青梅又像柑橘。
见我没动,她拽过我的手把糖塞进我手心,说:“别在这里躲着啊,出来喝粥嘛,可好喝了。”
我差点绷不住要笑出来,遇见鬼鬼祟祟躲着的陌生人,她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刺客杀手,而是逃荒的难民。我该说她傻还是蠢?
但很快我就发现都不是。
她的眼神十分清澈,带着流动的光华,让我想到了散落在夜空里的银河;她的声音像夏天里白瓷杯中盛着的甘露,里头的冰块轻碰杯壁的灵动,打着旋绕着弯地往心里头钻,轻轻地牵起心间的波纹悠悠地漾一漾。
我从小到大看惯了人眼睛里的欲念和谋求,还未曾见过如此干净的眼睛,亦未曾听过如此沁人心脾的声音。大抵只有被捧着长大,被保护得极好的人,才能有这般纯粹的心思。我突然想到幼年的自己,那时母亲还在,若她一直都在,我是不是就不至于长成今天这般令人作呕的样子。
于是我当即飞身离开,我的人生已经尽毁,何苦再亲手毁掉另一个无辜之人的人生。杀人不过头点地,诛心太残忍了。即便她的父亲与我有深仇大恨,我也不忍心将这一切罪孽转移在她身上。
她太干净了,我不能也不敢。
我太脏,不配跟她有任何瓜葛。
那一日傍晚,我遥遥地看着她,她站在夕阳的余晖下,浅金色的光洒了她一身,她像极了误入这凡尘俗世的山野精灵。
我忽然明白,有的人天生就该站在光里,不该被谁染指玷污。
纵然复仇的念头撑得我胸口如烈火燃烧,但我还是犹豫了。
还没等我想好究竟该怎么办,一群蒙面刺客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平王妃宁朝华被侍从护卫着往里街撤离,而宁晚暮已经上了马车,马匹骤然受惊疯了一般狂奔出去。
我听见马车里一声惊叫,心头骤然一沉,大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身体便先向着马车去了……
勒马停下后我撩开车帘,她揉着脑袋一脸哀怨地看着我,没有惊慌失措,没有梨花带雨,倒让我很意外。
她的袖子蹭破了,胳膊上擦破了皮,斑斑血痕刺得我眼睛疼。
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对着伤口吹气,一边揉着前额,说:“我头上好像撞了个包。”
竟然是跟相熟之人诉说委屈的语气。这个傻丫头,她与我不过只是一颗糖的牵系。
我没有说话,但心里是庆幸的,幸好刺客不是铁了心要取她的性命。
刺客?会有人来刺杀一个“草包”吗?我霎时回过神,明白了那句“时机成熟,自然有人出面助你。”
还有比“英雄救美”更简单易行的相遇手段吗?我终究还是逃不开迟兴闰的算计。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好久,不告诉她我是谁并不十分保险,最好不要让旁人知道有人相救这一细节。
无人相救便无处可寻,既然无处可寻,就无从牵扯,只要牵扯不上,那此后施恩求报这条路便行不通了。只要她咬死不承认有人救过她,迟兴闰纵使有通天的本事,又该找什么由头往我身上安这份婚事呢。
她又不是大街上的行路人,就算没有她姐姐宁朝华那样温良贤淑的美名,凭着她宁家三小姐的身份便不是寻常世家子弟能高攀的,何况我这样一个卑微低贱到连皇帝都不想承认的皇子。
将她送到将军府附近我叮嘱她绝不得告诉家人见过我,更不许说是被人所救。
她愣住了,显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点头答应下来,甚至都没有开口问我因由。
告别时她冲我挥挥手说:“我会一直记得你的。你,能不能也记得我啊。”
我照旧沉默,我觉得被我记住对她来说肯定不是什么幸运的事情。可是我也知道我恐怕是忘不掉了,或许这辈子都忘不掉。
事情偏离了迟兴闰的预想,我的忤逆让他十分恼火。即使他被发配,在京城依旧有暗桩心腹,而我所在的茫苑里外几乎全是他的爪牙。人数虽不多,但个个是高手,起码收拾我足够了。
这一次我被打得足足卧床两个月,能下床行走的第二天他就命人送来了我母亲的一小截指骨,警告我再敢有下一次就不是掘墓这么简单。
我愤恨之余觉得自己十分可笑,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还是仇人家的女儿我竟然让自己的母亲在地底还要遭受如此折辱。
我恨迟兴闰,更恨自己,甚至想去恨宁晚暮,恨她为什么这么干净,这么愚蠢。但凡她稍稍沾上些污浊稍稍聪明一点点,我也不至于下不去手。可是这毫无道理,我一个肮脏的人渣败类,凭什么去怨旁人太过纯粹,这是赤裸裸的恬不知耻!
良心上的挣扎并没有花费我多少时间,毕竟我也没什么良心。我很快便想通了,把这滔天的毒怨尽数加注在宁悬身上,谁让他这样一个阴狠嗜杀之人竟然养出来一个透明纯净的水晶娃娃。人不敢长软肋,如果长了就得费心藏好,藏不好就活该被人折断。
我早就深陷泥潭,满身罪孽。我这样的人连偶尔的恻隐之心都下贱得一文不值。既然如此,就坦坦荡荡做个彻头彻尾的坏种,何必给自己找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