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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三只雌虫一起做美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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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影叉了一小块松糕布丁,小心翼翼地用舌尖细细品尝,片刻后,他索然无味地撂下蛋糕叉。
不够甜,比起卢月迟家的差远了。
不好吃的东西既满足不了他的味蕾,还会令他发胖。
他将嘴里的食物吐在了纸巾里,扔进了侍者的盘子。
周凌苍过生日,前来为他庆生的虫一半是年轻的贵族雄虫,另一半则是年轻貌美的明星和网红雌虫。
楼影一向不喜欢这种看似是宾主尽欢的场合,因为他作为一只雌虫,他的角色是服务者而不是被服务者。
雄虫们可以随意着装,雌虫们则要不管天气如何都得着装清凉,尤其是单身的雌虫演员们,还要负责为雄虫们表演才艺,如若不然——楼影看着只穿着一条短裤的陈潜从拳击场上走下来。
陈潜不会唱歌跳舞,他在拳击场上接连打了十场才下台,全身上下似乎每一个毛孔都在往外渗着汗水与血水。
场上的他是无坚不摧的强壮王者,下场时他的脚步却有些凌乱。
他慢吞吞地走到了楼影和洛歆这一桌,主动邀请了他们:
“一起去做美容吗?”
楼影惊讶地打量着他全身。
陈潜不光长相粗陋,嘴角和眼角还有两条疤痕,疤痕愈合得不好,导致他的下巴变歪了。
他的一只眼睛被打得高高肿起,吐在纸巾上的血沫看上去很脏。
这副尊容,实在很难和“美容”这个词联系起来。
陈潜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等了一会,便又问:“或者是美发?”
他头发的长度只有2cm。
洛歆沉默不语,楼影假装没有听到。
侍者给他们上了柠檬气泡酒,陈潜一口气将气泡酒一饮而尽,兴许是心理作用,他觉得身体的疼痛好了一点。
“你们怎么不喝?怀孕了?”
“怀孕”可不是一种夸奖,尤其是楼影还是一只单身雌虫,他不能继续无动于衷,当即翻了个白眼,“你才怀孕了。”
陈潜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却意外的没有反驳。
雌虫有雌虫们的交际场合,不远处的一方泳池则在是雄虫们的交际场合。
年轻的贵族雄虫们众星捧月般地将周凌苍围在中间,几位衣着暴露的陪酒雌虫争夺着周凌苍的怀抱,为他喂着新鲜的水果。
连很少露面的卢月迟也下了水,他被一只陌生的健壮雌虫抱在怀里,苍白的身体和泛着不正常潮红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楼影只看了一眼便知道他发烧了。
因为拒绝了陪酒雌虫,林彦景在一群雄虫中显得格格不入,他的丝绸衬衫被打湿后紧紧贴在皮肤上,胸前不自然的凸起引起了雄虫们的好奇,在雄虫们的起哄下,林彦景解开了衣扣,泳池里立刻爆发了一阵喧哗。
许多意味不明的目光落在了洛歆身上。
洛歆明白那些目光所代表的意思。
可是洛歆能说什么,因为我爱吸,我们之间的第一次就把他吸肿了。其实他更下面的地方还有一排珠子,他是为我埋的。
太肤浅太像炫耀,听起来就像林彦景以前的个虫主页里那些荷尔蒙上头的临时伴侣一样愚蠢。
何况这不是骆歆想要的,他也不想让别虫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林彦景的身体。
即便林彦景做了这么出格的事情,却也没有虫因此说他品行轻浮,他们心里清楚林彦景的精神力数值意味着什么。
周凌苍喜欢组织各种聚会,陈潜作为他的雌侍,自愿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帮助雄主的事业中,周凌苍想要结交林彦景,那他就要和林彦景的雌君成为朋友,所以他才会主动向洛歆搭讪。
陈潜显然也看到了林彦景的乳钉,竟语带羡慕:“你的雄主,他对你很好,他只要你一个雌君。”
洛歆没什么表情:“我本来是林彦景的雌侍,我没有要求过他只娶我一个。”
说罢,他看向了楼影。
楼影不爽地说:“看我干嘛,关我什么事。”
“他很喜欢你。”
“我当然知道,他以前爱惨了我,不过那是以前的事了。”
楼影觉得觉得对方是在讽刺他。
一雄一雌的婚姻是他从林彦景身上没有得到的东西。
事实证明,林彦景不是不支持一雄一雌的婚姻,而是因为他那时没有遇到那只足以让他放弃未来所有雌侍雌奴的雌虫,那只雌虫不是自己。
是因为对方不够喜欢自己吧。
楼影是有自尊的,林彦景不喜欢他是他的损失,他将永远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宝藏。
他有些感伤地在烟雾缭绕中审视着对面的雌虫,既想大骂对方一顿,又有点想笑。
——这只雌虫也太没安全感了吧,要不就是不怎么喜欢林彦景。
该说不说,林彦景的报应来的还挺快。
“你这雌虫可真好笑啊,既然林彦景主动说只要你一个,你就应该让他写保证书,让他永远不能反悔,你怎么能跟他的前任说这种话?你要是想表现自己的大度,不然把你生的虫崽取我的名字吧,就叫林影,如果是雄虫崽,就叫林爱影,这样你的雄主就永远忘不了我这个前任了,怎么样?”
太恶毒了!
洛歆气得想约楼影单挑——但楼影打不过他,他只好说:“你、怎么会想出这种事……”
陈潜也想了想,认真地对洛歆建议说:“虫崽是无辜的,你不如养条狗,把林影这个名字取给狗,你雄主一样忘不了。”
这下换成了楼影一蹦三尺高,“关你什么事!你不说话没虫把你当哑巴!我们才不会和你去做什么美容美发美甲,你看看你这张搞笑的脸,像是能跟我们做朋友的虫吗?”
星网上一直有楼影私底下虫品不好的传言,说他外表有多光鲜,虫品就有多阴暗。
他的麻烦估计全都是这张嘴惹的。
洛歆的弟弟洛楚也是这样一幅火爆脾气,还死犟,不知道挨了多少洛庚声和他未婚雄主的打。
陈潜是天赋型选手,小时候做流浪雌虫饥一顿饱一顿的,却一点也没耽误他长到一米九几,他在二次分化之前就已经打遍整条街没对手了,楼影若挨他一拳,保不齐就一下子死过去了呢。
洛歆便侧了侧身体,不动声色地将楼影护在身后,然后亲昵地摘掉对方掉落在锁骨上的一根金发。
“你的发质真好,没有一点分叉,你一定经常去保养头发吧?”
“不,我从来没有保养过。”
陈潜其实没想对楼影怎样,对方说的并非不是事实,他是周凌苍的雌虫中最丑的那个,再怎么收拾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但他是最得宠的雌虫。
陈潜不禁昂起了头,直视近在咫尺的清俊雌虫。
“你的头发保养过吗?”
“我也没有。”
“真巧,我们一起去保养头发吧。”
“好,让楼影带我们去,他一看就是那种经常去保养头发的类型,你什么时候有空?”
二虫火速的成为了好朋友,互相分享着消肿止痛的小秘方。
这时,一名路过的陪酒雌虫不小心将杯子里的酒打翻在了洛歆身上,陪酒雌虫慌忙跪在地上赔罪,一边拿纸巾补救,然而却无济于事,酒渍在深蓝色的礼服上晕开了手掌大的一团污色。
见洛歆一言不发,楼影忍不住替他骂虫:“怎么这么笨,你的眼睛长哪去了?”
一旁的侍者前来提出带洛歆去服务部清洗。
洛歆有些沮丧。
这身衣服是林彦景给他新买的,是他最贵的一套衣服。
他看了看泳池中的未婚雄主,对方正在与另一只雄虫谈话,似乎暂时用不到他。
他便起身,跟着对方向前走去。
“早点回来。”楼影在背后说了一句。
他可不想一直和陈潜呆在一起。
他是个高雅的艺术家,而陈潜曾在一次采访中把“破绽”说成“破腚”——“我卖了个破腚然后反杀了他”。
楼影跟这种没读过书的绝望文盲交流不来。
除非洛歆愿意给他当翻译。
他拒绝在洛歆不在的情况下与对方说话,便装作很忙的样子扫视着全场。
卢月迟正在与林彦景说着什么。
卢月迟看上去有些激动,怒斥着对方,凶狠地抓住对方的胳膊,似乎想把什么东西从林彦景的体内扯出来。
他是不能生气的,他的身体不允许他生气,卢月迟也明白这一点,甚至当初在老公爵面前据理力争时,楼影也没有见他如此生气过。
他还发着烧呢。
楼影不会自欺欺虫地认为他发烧是因为昨天那口烟,对方是因为他——
他气到对方了。
如果卢月迟真的把他当个普通朋友,为什么要因为他把自己气病?
如果卢月迟喜欢他,为什么不承认?
明明知道他超怕寂寞的。
楼影只是要求两虫划清界限罢了,卢月迟气病是他的事,要怪只能怪他的身体不争气,楼影又没有做错,为什么要为此心怀愧疚?
楼影不断反问着自己,不断地合理化自己的行动,在“去哄他”和“不管他”之间左右摇摆。
卢月迟和林彦景为什么争吵?
楼影想不出他们争吵的理由……总归不可能是为了他。
林彦景被逼得后退了几步,卢月迟失去了支撑,一下子滑进深处,他划了几下水,然而很快便没有了力气,他彻底沉进了水里,水面上咕嘟咕嘟地冒出了气泡。
卧槽槽槽槽!
他父的!要死啊!
楼影火速踢掉鞋子,一头扎进了泳池中。
然而等到他游到目的地,卢月迟早已被那只为他服务的陪酒雌虫捞了起来,他无力地依靠在陪酒雌虫的怀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一旁的林彦景脸色也不怎么好看。
三只虫衣衫凌乱地立于水中,形成了一个正三角形,互相瞪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