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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共生(五) ...

  •   一夜无眠。
      发了疯般轰鸣着的心跳一直徘徊在少女喉咙口,震得她睡不着觉,浑身的每一根神经都紧绷着,悸动叫嚣着,不停地向她发出警鸣。
      睡在他的身边,可谓一瞬天堂,一瞬地狱。
      她叹了一口气,终于做下了决定——这个鬼地方,她是一刻也待不下去了,她打算,偷取权杖。
      他在毛毯的另一边合衣仰卧而睡,离她不过咫尺的距离,她甚至能够听见他有条不紊地呼吸声。他左手边不远处的布囊里透着微弱而熟悉的红光,显然权杖便藏在其中。
      她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尝试着先将手撑到他左侧的毛毯上,随后将左腿也缓缓抬了过去,一面小心观察着冬颉的反应。动作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纤长浓密的睫毛颤了颤,吓得她连忙停下动作,屏气凝神地死死盯着他,生怕他在这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醒来。
      等了许久不见他有所动作,黑发少女才松了一口气,缓了缓心神,正准备继续爬行,却忽觉腰后一紧。
      她顺势跌在了他坚实的胸膛上,一股浓烈的冷香味涌进鼻中,就仿佛暴雨前的草坪,蛰伏着即将到来的危机。他的手臂紧紧箍着她的后腰,力气大得像是一台起重机,使她挣脱不得。她僵住了身形,作了一秒的思考,决定破罐子破摔,猛地一铆劲,伸手试图夺过那近在咫尺的包裹。
      说时迟那时快,男人猛地一个翻身,将她重重地压在了身下。她的身体被困在了他的臂弯之中,目光不偏不倚地迎上了那双冷冽的茶眸,微眯的眼里透露出危险的信号,令人不寒而栗。
      脑内仿佛有警铃嗡嗡作响,瞬间使她害怕得忘记了呼吸,连心跳都仿佛停滞了一拍。
      他紧紧逼视着她,明明一句话没有说,她却觉得自己仿佛置身刀山剑雨之中。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刺骨麻凉的寒意倏然沿着背脊爬升,眼泪不争气地溢了出来。冬颉一怔,似乎没有预料到她会是这样的反应。稍微收敛了些狭眸中的锋芒,意味深长地打量了她片刻,终于放过了她,在软榻的另一侧重新躺下。
      只听见他的嗓音淡淡打响在空气之中,带着冰冷骇人的气息。
      “——下不为例。”

      ******

      姬韵伦随着军队来到了纳维斯皇宫,与德尔菲索众人见到了国王陛下。她道听途说了许多利尼坦的时事,也与迦夕聊了不少关于两党之间的斗争和战事。
      她对这个国家的政局并没有什么立场。说实话,她原本只想快点找回路丝,并和她一起回到原来的世界。可如今听说路丝被卷入了这场血风腥雨之中,她决定留下来,就算自己做不了什么,她至少能替这傻丫头分析分析局势。她相信自己是这世上最了解路丝的人,天真、善良,且固执得像一头倔牛。她会做一些在旁人看来自不量力的傻事,仅仅是为了脑中的一个执念,或者单纯地想要证明些什么。
      很显然,路丝来到利尼坦,八成是趋于好奇。自从她收到了那条项链之后,便不顾一切地想要探究事情的真相,尤其是听说事情很可能与她的哥哥有关。
      德尔菲索与殷思凡一定是同一人,他送给路丝那条项链,包括这三年来在高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路丝不受到右党的攻击。他时不时总是身上挂着伤,约摸也是与人出手时落下的。
      但或许是德尔菲索性格太过冷漠,也经常出口伤人,路丝误会了他,反而选择去相信那个花言巧语的敌军皇子。路丝如今未必没有看清自己的处境,但她在看穿冬颉的谎言之后选择再一次地救他,恐怕又是被心中的执念驱使。她想要证明自己付出的感情没有白费,想要一意孤行寻求一个圆满的结局。
      可越是这样,往往越是会遍体鳞伤,落得一个狼狈的收场。
      姬韵伦叹了口气,倚靠着窗边的立柱,细细思索着该如何帮路丝摆脱困境,却听见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她转过头,看见那个黑发绿眸的少年提着一个大布包从殿门口轻快地跑过来。
      “姐姐,找了你半天,在这里做什么!”迦夕对她招了招手,便把布包搁在窗台上,从里取出好几个木制的食盒,“我刚去灶房溜达了一圈,随手顺了好多好吃的,你快来尝尝!”他打开食盒,神采奕奕地介绍起来,“这个是蜂蜜芝麻饼,这个是蜜醋卷心菜,还有酒酪麦片粥、无花果干、腌橄榄和凤尾鱼,还有这个,听说是他们用高山上野羊打的羊奶制成的干酪,特别有风味。”他又提出一罐红葡萄酒,笑道,“我还拿了点酒,可以配酒一起吃。”
      姬韵伦忍不住掐了掐他水嫩的脸颊,笑道,“你偷那么多东西出来,下回不得被厨师们打死。”
      “别担心。”迦夕潇洒地摆摆手,也靠着柱子坐了下来,“我跟他们已经混熟了,这些都是他们硬塞给我的,下次还有呢。”
      她故作怀疑地挑挑眉,拿起了一块芝麻饼尝了尝,格外香甜可口,忍不住点头夸起了厨师的手艺,“这个好吃,下次再给我带点过来。”
      “包在我身上。”迦夕拍拍自己胸脯,一边给两人倒着葡萄酒,一边问道,“这回宫的一路上,我看姐姐都心事重重的样子,就想着有机会跟姐姐小酌几杯。我虽然可能帮不了什么,但我可以听听,有时候说出来了,就不会那么沉重了。”
      姬韵伦有些感动,嘴角不由自主地扬了起来,摸了摸他蜷曲细软的头发,“我没事。可能就是这些天发生了太多,我还没有适应过来。”
      柔和的阳光透过纱幔洒在了立柱前的大理石里面上,反射出明亮温暖的光泽。
      她接过酒盏小酌了一口,目光投向了窗外,轻轻叹了一口气,“我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有时真的无法想象战争是怎样的。在战争面前,人命就像蝼蚁一般微不足道,人们也不再有什么别的奢望,活着便是上天对自己最大的眷顾。”她的目光沉重了许多,“我以前还经常为了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怨声载道,总觉得自己特别倒霉,现在看来,自己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以前也这样。”迦夕咬了一口奶油面包,也随着她的目光望向窗外的雪景,“利尼坦从前也没有战乱,因为是异空间的国度,没有任何邻国的侵犯,也没有什么自然灾害,和平宁静。我小时候也不懂得珍惜,总觉得自己家不如其他王室的小孩家里地位显赫,常常在人前抬不起头来,觉得这些小事比天还大。”
      姬韵伦“咦”了一声,“迦夕也生于王室吗?怎么从没听你说过。”
      他目光有些躲闪,“没有,我只是家里曾经比较有钱,所以和王室有许多交集。”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战乱之后我父亲被人污蔑导致家业中落,我们一家人都从了军,之后的事情你也知道了……但战争也让我学会了许多,就比如我现在比以前更懂得珍惜当下,毕竟未来永远是一个未知数,所以不如好好享受所拥有的。”
      她眼里冉起了笑意,端起酒杯向空中举了举,轻声道,“说得没错,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会先来临。来,敬当下。”
      迦夕与她碰了碰杯,也微笑道,“敬当下。”
      她笑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望着空空的杯底,目光再次陷入了深思,“也不知道路丝现在怎么样了……”

      ******

      他们在覆盖松林的山沟中里骑行了整整三天的时间。
      路丝因为偷权杖被逮了现行,不敢再在他眼皮底下造次,一路上都乖巧顺从地骑马跟在冬颉后面。路丝如今已经对他温柔耀眼的外表有了免疫,毕竟这层面具之下,是无比狠毒缜密的心计。前一秒他还在对她款款微笑,下一秒,很可能就已经将剑架在她的脖子上了。跟他相处的每一秒都心惊胆战,她一路上就没有睡过一宿的安稳觉,正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死得不明不白。
      好在冬颉似乎没有与她计较的打算,没有再提那晚的事情,大多数时间对她依旧温柔有加。若不是路丝清楚自己如今战俘的身份,她甚至有一种两人是在山中旅行的错觉。她的警戒心渐渐被旅途的疲劳麻痹了,因为烦闷无聊,开始试图与冬颉搭话。
      “喂,你骑慢点行么,我跟不上了。”
      “温莎离这里还有多远,我们真的没有迷路吗?”
      “我们一定要去温莎吗?你看在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笔友的份上,能不能放过我?”
      “你们右党就一定要杀了我吗,哪怕我不要这个王位呢?我发誓,我会回到人类的世界,再也不出现在利尼坦,也不再追究哥哥的事情,你们能不能放我一条活路?”
      “打打杀杀有什么好?你们卷起战争都是为了一己私欲,想过苍生百姓吗?你们就算杀了我,就能阻止这场战争了吗?”
      “你打输了这场仗,又折了那么多士兵。你现在回去,就不怕被女王责罚吗?你不如与我一起回人类的世界,那里没有战争,也没有勾心斗角,比这里好一百倍。”
      路丝的问题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若她对德尔菲索说这些话,早就被他杀死一万遍了。而冬颉不同,这个男人恐怖就恐怖在,他永远都那么平和温柔地笑着,你不会知道自己是在哪一句得罪了他,而当他眼里腾起杀意的那一刻,你俨然已是一具尸体了。
      前面的冬颉不疾不徐骑着马,倒是对她的问题没什么反应,可能最后实在嫌她聒噪,转过头望了她一会儿,淡笑着反问了一句“说够了么”,路丝铺天盖地的质问才被他那道温柔到可怖的眼神给止住。
      黑发少女撇了撇嘴,决定趴在马背上补觉,等她再醒来时,空中暖黄的日头已经沉到了地平线处,慵懒的斜阳穿过树叶的间隙洒在雪地上,剪影出一片斑驳。
      极昼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进入了尾声。
      大约又赶了两三个时辰的路,他们终于走出了这片山区,眼前的视野终于开阔了起来,塞纳河也重新出现在了不远处的雪原上,川流不息地奔腾而下。
      冬颉望着那河水似是自言自语道,“罗兰城不远了,只希望我们比战讯先到。”
      不出半个时辰,路丝便看见了那传言中的罗兰城。说来也怪,四周的气温随着他们的前行逐渐变得暖和了起来,地上的积雪也肉眼可见地变薄,等到了城脚下,雪中竟长出了嫩绿的青草和淡黄色的野花。整座城市仿佛藏匿在花海之中,就连城墙也装点着五彩缤纷的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城门的两边挂着绿底金纹的凤凰旗,显然这座城市在右党的管辖范围之内。
      路丝不由紧张地竖起了兜帽。
      不等两人行至城门的脚下,便有一队人马出城门来迎接他们。为首的是一个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墨绿色披风上镶着金边,体态有些发福,深棕的头发下是一张肥腻堆笑的大脸,短小的胡子在臃肿的脸上显得有些滑稽。见到冬颉后,胖男人从马上一跃而下,张开手臂表达欢迎,“我盼星星盼月亮,可总算是把我的皇侄给盼来了。”
      冬颉并没有迎合他的拥抱,只是下马淡淡行了个礼,客气疏离地微笑道,“见过皇叔。”
      “看看,还这么生分,跟皇叔客气什么啊。自从收到你从柯沐镇寄出了信条,我就把城里名气最响的客栈给你包下来了,还请了最好的厨子和舞姬,一会儿你便看到了。啊,对了,这位是……”他的目光越过冬颉的肩头,扫向了他身后低头躲着的路丝。
      褐发的男人笑了笑,对那胖皇叔使了个眼色,“皇叔看不出来?”
      路丝吓得将头埋得更深了。
      那皇叔微眯起眼仔细打量了一番,神色一变,凑到冬颉耳边小声说,“你怎么把她带过来了,也不拿绳子绑上,不怕她跑了?”
      “皇叔不必费心了,她啊……”冬颉也回过头扫了她一眼,话中有话道,“想跑也跑不了。”

      冬颉的这位皇叔名叫埃蒙德,是女王维纳利斯的亲皇弟,如今在利尼坦的最富饶的罗兰城当城主,好不逍遥快活。他平日不管政事,也鲜少与宫中的要臣来往,天天吃喝玩乐,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能看在他安分守己无心谋权的份上,女王对这个皇弟爱护有加,常常赏赐金银财宝,逢年过节也会请他回温莎宫觐见。有了女王撑腰,他在这罗兰城更是如日中天,过着神仙一般的生活。
      当时的路丝还不知道这些,跟在冬颉的后面,领略着这罗兰城用金钱堆砌出的华丽。
      街道上的每一块砖都整齐洁净,四处都是鲜花与绿植的装饰,喷泉、雕塑与长椅随处可见。穿着华丽、妆容鲜艳的人群熙熙攘攘,一个个都步伐悠然,面容光彩熠熠。街上的商铺繁荣有序,有许多金银奢侈品店,酒馆、餐厅也都规模宏大秩序井然,与杂乱无序的柯沐镇宛若有天壤之别。
      主街的中央便是埃蒙德口中最好的客栈,比起客栈更像是一座小型的宫殿。米色大理石柱撑起一座两层楼高的建筑,宽敞的大门摆满了各色的鲜花和锦旗。门口处立着一个米色长袍的端庄女子,似乎是这客栈的招待。埃蒙德嘱咐了女子几句,转头对冬颉微笑道:“你先上楼休息,一会儿皇叔郑重宴请你。”
      他偏头又扫了一眼路丝,“这几天我会派人看住她,你也不必亲自盯了,好好休整一下再上路。”
      冬颉的目光在路丝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也笑意款款道,“没事,她跟着我就行了,否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没法向母后交代。”他顿了顿,“宴席的事,有劳皇叔费心了,不过侄儿这几天奔波劳碌,有些累了,可否将宴席推到明天?”
      那埃蒙德眼神犹豫了一瞬,随即笑了起来,“行,都听皇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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