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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十年前‘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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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的一声脆响,二楼的窗户裂了一大块。
一个足球滴溜溜地滚了进来,沈湛低头看了一眼滚落在脚边的足球,才将水波不惊的目光转向那个窗口的大洞上面。心内盘算,这是他进沈家的第一个下马威吗?未免太幼稚了些。
一群变声期少年特有的粗噶声音从窗台下飘了上来,似乎在相互推搡,让谁进来捡这个不怀好意的球。
“阿棠,这是你家,你去捡。”一个咋咋呼呼的声音,刚才踢球尤其他的声音最为突出。
“九儿,这就是你不厚道了,谁不知道这是沈家爷爷刚接回来的宝贝孙子,我们阿棠素昧平生的弟弟的房间,你让他去捡给他添堵吗?”这个声音听上去似乎很为沈听棠着想,但是在场诸人都听出了幸灾乐祸的味道。
沈湛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眉头。
他被接回来没多久,外人应该鲜有人知道沈鹤龄居然悄无声息接回了沈复在外面的私生子,这人知道不说还大声嚷嚷出来,并不避嫌。可见是对沈家知之甚深,至少也是他那个便宜大哥沈听棠的亲近之人。
“闭嘴吧你,就你话多。”沈听棠听完果然不悦,瞪了傅沉舟一眼。
他这朋友,从来都是架桥拨火,起哄架秧子的一把好手,不知道他哪里来的恶趣味,总是喜欢踩人痛脚。也怪自己嘴贱,没少在这群朋友面前抱怨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私生子,他爸这些年在外的风流债不少,这是第一个堂而皇之被接进门的孽障,严重挑战着他作为正宫嫡子的神经,不禁有些后悔在外人面前抱怨家里的一些糟烂事。
“哎呀,我踢进去的球,我去捡。”一把略显稚嫩的声音结束了这个尴尬的话题。
沈湛挑了挑眉,饶有兴致的将目光转向门口,他这个不尴不尬的身份连自己都别扭,更别说其他人。佣人们除了必要的打扫都恨不得绕道而行,他似乎成了这个家里的禁忌话题。是以他回来虽然有一段时间了,除了沈鹤龄跟沈听棠,他混了个脸熟,其他人他不在乎也觉得没必要认识。
窗台下传来一阵嘈杂的喧嚷声。
“安澜你这个皮猴子,小心摔死你。”
“安安还是这样调皮。”
“哥哥,你可以帮忙把足球扔过来吗?”刚才那把声音从背后袭来,沈湛心头一颤,猛地回头。
一张芙蓉面笑盈盈从破碎的玻璃外面探进来,明媚杏眼里像卧着两点星子,婆娑生辉,颊边若隐若现一对梨涡,最妙的是眼底一颗朱砂泪痣,平添恁多柔情。
时近傍晚,他的身后是灼热浓烈的火烧云,燃透了半幅天空,少年微卷蓬松的发丝上沾染了血红的微光,一只黄色的蔷薇花半开半阖,刚好贴着少年的耳际,宛如天生。
沈家大宅外墙上被园丁随手种了几株爬藤月季,夏天雨水足,花木见风就长。恰好沈湛窗边就有一颗,偶尔有修剪不及时的藤蔓爬上窗台挡住光线,沈湛只觉得困扰,但是现在他觉得,这花开着好像也不错。
少年看沈湛不说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碰到颊边的蔷薇花,杏眼一亮随手扯下,递过来一本正经地说道:“跟你换,好不好。”
可惜了!
沈湛眼睛闪了闪,至于可惜什么,他自己也没品出什么不对来。
弯腰捡起足球,缓步走到窗前,却并没有立刻把球递出去,只是拿在手里掂量。
离得近了才发现,少年不过十四五岁的模样,生的一副天真无邪的好模样,应该也是富贵人家娇养的小公子。
少年讨好地把花又往前递了一下,眼睛却死死盯着球不放。
沈湛恶劣地把球抛了几下,少年终于舍得把眼睛移开,看着沈湛状若真诚地说着送你。
沈湛把球递过去,把花接过来嗅了一下,又迅速反手插在了少年鬓间,说道:“本来就是我的。”
少年惊愕地看着沈湛,杏眼圆睁,透漏出几分傻气来。
沈湛重新坐回书案前温习功课,再也不往窗边看一眼,明显不打算再理会他。
“安安,把球扔下来。”窗下众人看安澜拿到了球,又重新恢复了喧嚣。
“还不快滚下来。”沈听棠看安澜颤巍巍地趴在二楼窗台前,虽然没什么高度,到底担心他,忍不住出言训斥。
安澜先把球扔下去,又灵活地顺着外墙几个突出的棱角滑下来。
贺九思眼尖,看到安澜鬓边多了一只黄蔷薇,不禁打趣道:“这可真成一朵小兰花了。”
傅沉舟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窗台,撇了撇嘴角,冷不防伸手摘下安澜鬓边的花,“可不,人比花娇,阿棠你可要看好你这小媳妇,一不小心就被别有用心的人摘去了。”
沈听棠推了推损友的肩,“去去去,安澜都多大人了,还拿小时候的玩笑逗他,招他哭了你去哄,我可招架不住。”
几人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情谊,开起玩笑来并不避讳。
说起来,安澜从小就长的好,粉嫩嫩的奶娃娃,女孩子都比不过的好看,谁看到都想逗他玩,可偏偏他刚来的时候认生,一众人里只认准沈听棠一个人,成为沈家大少爷既骄傲又嫌弃的腿部挂件。
少年时期的男孩子们口无遮拦,都说沈听棠给自己招了个童养媳,即使后来他没有那么黏着沈听棠,跟这些大少爷们谁都能玩到一起去,沈家小媳妇的名头也成了安澜如影随形的标签,每每被拿来打趣。
安澜天生一副好脾气,惹急了也不生气,最多瞪你两眼,所以就算他只是沈家司机的外甥,跟这些少爷们不是一个等级,他们也乐意带着他玩。阶级的距离还不是这群半大孩子要考虑的问题,青梅竹马的情谊往往弥足珍贵。
安澜么?
沈湛侧耳听着远去的喧嚣,将书页又轻轻翻过一页去,蔷薇馥郁的香气在书页翻动间隐约浮动。
彼时,他们还不知道,冥冥之中,上天已经将一切都安排妥当,只等命运的齿轮严丝合缝的扣上,然后朝着既定的轨道一往无前。
晚上吃饭的时候,饭桌上照例只有祖孙三人,沈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饭桌上还是只有碗筷碰撞的声音,呈现一种诡异的平静。
沈家老爷子沈鹤龄扫了一眼分坐两侧,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人。
一边沈听棠下午运动过了头,青春期的男孩本就能吃,埋头专心干饭,风卷残云。不由出声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沈听棠刚刚夹了一块鱼肚,白花花的鱼肉层层散开,鲜嫩可口,闻言也没抬头,只是呛声道:“以前是没有,以后的事可就说不定了。”
沈湛的筷子将将也伸向那盘子鱼肉,不由楞了几秒,又若无其事转头夹了一筷子菱角豆米。
沈鹤龄气了个仰倒,这唯一的长子嫡孙才将将十七,小屁孩没爹教不说,有娘等于没娘,做长辈的不免多疼惜他几分,凡事不好过多苛责,造就他这一副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的性子。生在寻常人家尚可道一声耿直实在,可不幸生在他们这样的人家,只能是被啃得渣都不剩。倒是这个小的刚带回来,还看不出什么心性,挺沉得住气。
沈老爷子有意磨磨大孙子的性子,大手一挥,让厨房重新做了一盘鱼端上来。沈听棠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专心吃着前面的一盘鱼,没有再出言不逊。只是新做的鱼直至晚餐结束,也没有人伸筷子,怎么端上桌的就怎么完整地撤下去。
饭后,沈鹤龄叫住了准备回屋的沈湛,祖孙两人甚少说话,也无话可说,他们之间除了那份dna鉴定书认可的血脉联系之外,其实比陌生人还不如。
但是,人们对于陌生人是可以选择无视跟规避的,沈湛觉得他可能是沈家一个既讨厌又避不开的麻烦跟耻辱。他的父亲生前不承认他的存在,他的母亲觉得他是个累赘,不想再养他了,于是把他卖回给了沈家。
沈湛仰头看着沈鹤龄,他身上有一种超乎寻常人的精明强干,一般人家到沈老爷子这种高龄早就颐养天年,万事不理,享受儿孙绕膝之乐了。不过老爷子命苦,子息单薄,唯一的儿子沈复不堪大任不说还短寿,想想就愁人。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不是他那个便宜爹早死,他也不会这么容易就进沈家的大门。
沈鹤龄一双鹰目格外气势凌人,不过沈湛少年老成,并无所惧。“有空多出去转转,别老闷在房间里。”可能觉得语气太僵硬又补充了一句,“这里也是你家。”
“我知道了。”沈湛本来打算回房间的,脚步转了个方向,向外面走去。
沈鹤龄摇了摇头,“一个两个都不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