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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   他们以为出去走走就是散心的意思,谁也没想到朱渝带着他们沿酒店外的河堤走,又过了桥,穿过商业街……
      “请问,咱们是要走着去会场吗?”谭言卿证明了即使是Alpha,久不锻炼身子也一样虚。
      “快到了快到了。”朱渝趿着双拖鞋,T恤外罩着件薄外套,闲庭信步地叼着根烟完美融入街景中。
      黎歌去外地工作少有出去闲逛的时候,可惜这会已经太晚,商业街上购物中心都已经关门,小门店也只有招牌还亮着。路过摆着两行空车的小吃街,他有些遗憾地撇了撇嘴。
      “N市的酸粉很有名,你能吃一点辣吧?”
      黎歌的注意力都在那些空掉的小吃摊位上,听到有人这样在自己耳边询问,顺口“嗯”了声,那人像在自言自语,“不知道酒店有没有供应?”
      黎歌白了他一眼,“就算有也不正宗。”
      “你又没吃怎么知道不正宗?”
      “小吃吃的不就是个气氛,不然为什么庙会里的糖葫芦比外面贵三倍,还卖得那么好?”
      “我又没吃过庙会里的糖葫芦。”
      “啥?”黎歌不可思议,“你过年没逛过庙会吗?”又一想,没等荆向晚反应,他自己先说服了自己,点头道,“对,你家承包庙会还差不多。”
      荆向晚一脸黑线,“你是不是对我们家有什么误解?”
      “没承包过吗?”
      荆向晚想了想,“协办过。”
      “还真办过啊!”黎歌一嗓子引得前面两人好奇回头,他正要把这个八卦分享出去,荆向晚拉着他袖子将他探出的半个身子又拽回来,贴过去低声问,“那以你对我们家的误解分析,我为什么没去过庙会呢?”
      “为什么?”黎歌问。
      荆向晚清澈的眼温温柔柔,好像这黑夜也拿他毫无办法,“比如说,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
      黎歌愣了两秒,反手拉住荆向晚手臂,“你、你有遇到过什么事吗?”
      荆向晚移开了视线,对着稀稀拉拉的残星叹了口气,“那是一年春节,我大概八岁吧?爸妈工作忙,就让司机王叔叔带我去逛花市,然后我就在花市里……”
      黎歌紧张地将他衣袖抓皱,咽了口口水。绑架?事故?
      荆向晚接着说,“在花市里跑丢了。”
      “丢了?”
      “是啊,那会监控还没完全覆盖,广播也找不到人,王叔叔吓坏了,不知动用了什么关系封锁了花市,然后警察也来了。”
      这次换黎歌一脸黑线了。
      荆向晚加油添醋,语气更加可怜,“我那时真是可怜无助又害怕,我在……”
      黎歌截了荆向晚的话,“你在一间耳聋老爷爷开的花店里看小苍兰看入了迷。”
      荆向晚,“……”
      荆向晚见了鬼一样,这表情实在难得应该拍照留念,但黎歌没那心情,黎歌让他给气笑了,“那天我也在那个花市里。”
      两秒后,荆向晚,“啊?”
      “我们每年都去那买花,那家卖小苍兰的老爷爷我还是个婴儿时就认识了,你知道那个花市只有过年期间开所以有个大问题是什么吗?”
      感觉到黎歌语气不太对,荆向晚不免紧张起来,摇了摇头。
      “就是里面没有厕所!想要去厕所只能去市场外面那间大公厕。那年我六岁,因为尿急正往外狂奔,花市却被封了,警察也来了谁都不让出去,说是有孩子在这失踪,结果害我……”
      荆向晚,“……”
      黎歌不知是羞是气,嘴角一歪带着一脸嫣红不屑地哼了声,“原来那个罪魁祸首就是你。知道是虚惊一场后我就发誓让我碰到那倒霉孩子,一定胖挨一顿。”
      “呃……”
      “你都八岁了,还乱跑?!”黎歌尾音上调,积攒了十年的怨气得以发泄,可以看出那次憋尿的惨痛经历给他的童年带来不可磨灭的影响。这到底是谁的童年阴影?!
      “所以,从那之后家里就再不放心我去开放的密集场所了。”故意营造的悬疑气氛被黎歌轻易打破,荆向晚只能悻悻结束这个话题。
      “活该啊你!”黎歌一脚踹过去,大怒,“还敢躲?!”
      荆向晚扭来扭去,“失算了,早知道我就说个别的,那你小时候去过法国吗?”
      “你就是成心让我担心逗我玩!”
      荆向晚终于被踹中,浅色裤子上落下浅浅的鞋印,人却跟着忍不住笑了出来,“谁叫你都不理我。”
      “我哪有不理你了!”吼完,黎歌愣住,人也呆呆地停下来。
      荆向晚含笑的凝视终于让他破防,说到底为什么他就能这么游刃有余而紧张在意的好像只有自己啊!经验吗?难道这就是经验上的差距吗?这个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只谈过一个女朋友还是被甩的那方,完全不像吧!
      “你们打情骂俏停一停,到地方了。”朱渝有点懒又有点软的独特音色再次爆出让黎歌心惊的发言。
      “并没有好吧!”他吼过去。
      这才发现,他们从那条商业街左拐右拐地不知何时拐进了小巷子,这巷子里跟大道正相反,热闹的不得了。
      小巷子里藏着各色小酒吧,音乐和霓虹流淌填满这只够并排过两辆车的窄路,有玻璃窗的店里可以看到坐满了人,黎歌眼底一下亮了。跟着大哥走准没错!
      一顶帽子从天而降,套圈一样扣在他那颗露出青白头皮的圆脑袋上,黎歌下意识扶着帽檐抬头,荆向晚抓了把头发,目光也正落在自己身上。
      黎歌莫名地脸一红心一紧,不懂男人抓头发怎么会这么好看。“干什么!”他凶巴巴地掩饰自己没来由的心动。
      “怕你着凉。”
      “……”心动的自己是个傻逼。“你对本大爷帅气爆棚的新造型,感想只有这个吗?”
      荆向晚歪了歪头,“要听实话?我怕你会气炸诶。”
      “不用了!”
      您真的还记得就在不久前深情款款告白的那个人正是您本尊吗?!黎歌不禁开始怀疑那天荆向晚是否被邻居灌太多酒,人看着正常其实已经疯了?失忆了?
      黎歌气呼呼地去找朱渝和谭言卿,并坚决忽视落在自己背上那道灼热视线。错觉,都是错觉!
      其实他们也都还挺期待,朱渝会带他们进哪间酒吧的。面对这三脸期待,朱渝略微惊讶地睁大了眼,“明天彩排,你们还要喝酒?”
      谭言卿对喝酒没什么兴趣,他马上露出欣喜表情,“那就是吃夜宵了,可饿死我了!”
      不知为何,朱渝冷冷地笑了下。
      他们最终站在巷道出口的十字路口,那些流泻的酒香被封在身后小巷,混杂在一起的音乐也被甩出了听觉范围。十字路口偶尔有车,行人更多,都是些结束了夜生活匆匆回家的年轻男女。
      在这样城市的关灯节点,空旷的天地响起激昂的曲调。
      十字路口另一边的交通灯下,吉他弦音如划破天空的利剑,朝他们刺了过来。
      黎歌只觉背身一麻,跟其他人交换了个不可思议的目光。
      “乐队?”谭言卿的眼睛看得清楚,语气却是万分质疑。
      “乐队。”荆向晚的接受能力仿佛要强上许多。
      “怎么会有乐队?”黎歌怀疑这是否某种群体幻觉。不是说街头乐队少见,而是这个时间,在路人寥寥无己的大街上演出,这得是什么幽灵乐队?
      “我叫来的。”朱渝规矩地等到交通灯变成绿色,才不紧不慢地过斑马线,身后带着三个呆仔。
      “你叫来的?什么时候?”
      “就在说要带你们出来散心之后,没看到我打电话吗?”
      “不是,你叫乐队来做什么?”谭言卿身为一个正常人,显然跟不上大哥的思路。
      朱渝幽幽道:“散心啊。”
      走近了,那些乐队成员乖乖停了下来,果然跟朱渝很熟的样子,恭敬地叫了声“大哥”。
      黎歌还没将那些人的脸看清,就先被这支乐队成员的平均身高震撼,而后回忆起这熟悉的震撼感……
      “啊!”他认出来了,“你们不是华中赛区十强吗!”
      他这一说,其他人就也都认了出来,这支五人组成的标准乐队,成员都是鸣旗选秀时跟朱渝同赛区的选手。
      “嗨,黎歌,长高了啊!”其中一人跟他打招呼,“新造型不错!”
      黎歌压了压帽沿,郁闷得说不出话。
      “大哥今天来个什么?”贝司扫弦,问。
      “我不来,他来。”朱渝在所有人还沉浸在见到熟人的愕然中时,一揪谭言卿领子,别看身高上他不及谭言卿,肌肉紧实的小臂看上去也没太使力,谭言卿就像愤怒的小鸟一样被甩了出去。
      “好嘞!”负责键盘的大哥伸臂拦住要倒的谭言卿,顺势把他摆在话筒后面。
      好嘞个鸭子啊!谭言卿满脸的惊慌无措,这是什么早间水产批发市场吗!那自己也不是生鲜啊,被这么丢来丢去,他Alpha诶!
      “这是什么恶搞吗?让我在这歌唱?怎么可能!”谭言卿意识到朱渝是认真的,他也有点急了。这也太乱来了!
      黎歌和荆向晚乖巧地站边上,不敢发表意见甚至隐含兴奋,在卖队友方面他们是有默契的。
      “为什么不行?”朱渝一反常态的强硬,他一手掩着风点了支烟,慢言,“人多的场合不敢唱,没人的地方也不敢吗?”
      这可真是捅了谭言卿的肺管子,霎时小白脸变成小紫脸。
      谭言卿在台上容易紧张出错的问题从比赛时就已经初现端倪,以为随着经验的积累这样的情况会变好,可一年的巡演加大小舞台无数,事实证明并没有什么改变,粉丝流失十分惨不忍睹,公司才认为他也许不适合当一个站在台前的艺人,而应该发挥他创作上的优势转去幕后。
      这样的事黎歌是注意到的,他没想到的是除自己外,原来更多的人也在关注着谭言卿。
      就连谭言卿自己怕也没料到这一针见血的话,最后会是由朱渝口中说出。“我……我是怕扰民!”
      朱渝夹着烟歪头瞧他,似带着不解,又有点不耐烦,“你是歌手吧?”
      “是啊!我□□当然是……”谭言卿握住立麦,也不知是什么力量被传递进了身体,他深吸口气,“不管了,唱就唱!”
      谭言卿唱了首比赛时唱过的歌,这十字路口的拢音效果强多最昂贵的录音棚,第一个音出口就先把唱歌的人吓一跳,以至尾音劈了个大叉。谭言卿艰难地吞咽口水,第一句就跑调了,对这些为自己而来的伴奏兄弟感到抱歉。
      “再来再来!”贝司大声嚷嚷。
      有了心理准备,第二遍才算顺利。在车量极少的大路口,唯一的声源来自于他们,黎歌仿若看到空气的震颤,看到那些声音的碎片如波散去,此时谭言卿如同夜幕下的王,是一部魔法的制造机,掌控着目光所及处每粒微尘的流动。
      黎歌全身毛孔张开,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在此时从身体里蹿逃出去,与空气中震动的那些颗粒汇合,那样地迫切的渴望让他的目光由乐队发散至天空。
      他的眼中似有星海。——荆向晚偏过头来时,内心如此震撼。
      黎歌脸上这种久不见的纯粹的快乐,将记忆拉回去了很久前的某天。那时他们并肩站在他家阳台上,那也是个难得月朗星稀的好天气,他们懵懵懂懂觉得世界将成为自己的囊中物,而自己将是天穹中最闪亮的那颗星。
      那时的黎歌稚嫩得让人完全起不了邪念,但已经觉得足够可爱。
      “我可真是个天才。”荆向晚在旁人感动于音乐时,情不自禁地为自己的英明发出感慨。
      “哦?你又做了什么好事?”
      “能在第一时间认清自己有多喜欢你真是太好了。”
      黎歌脑袋里将每个字放大依次滚动,他现在不是夜空中最亮的星了,是黑夜里最耀眼的太阳,身体违背自然规律地发热发烫起来。“你好歹看看气氛啊!”黎歌压低了嗓音,还是显得尖利。
      “嗯。”荆向晚应了句。两人本是并肩站在那,他忽然侧过上半身以一个别扭的角度遮在黎歌身前,黎歌就觉得眼前晃过一张脸,还没等看清,自己的嘴巴就跟被装了定位一样,被精准地堵住。
      说不上是凉还是热,说不上是软还是硬,黎歌脸颊有点痒,他后知后觉那是对方的呼吸。
      荆向晚是真的疯了吗?!这可是大街上啊!!
      荆向晚尚存一线理智,所以只是一触即离,顺便帮他整了整被自己顶歪掉的帽沿。
      帽沿下那张白皙小脸烧成让人垂涎欲滴的粉红,一双璀璨的眼水莹莹的,写满惊讶,荆向晚只微微一扫,笑了下。
      幸亏自己发现得早,不然一定会被抢走的吧。想到这,他的心情大好,恨不得在黎歌呆滞的小脸上再亲一口。“你这个头发剪得真是让人生气,戴帽子也遮不住后颈,有够折磨人。”
      “哈啊?!”黎歌成功地破音了。
      所以说,荆向晚对他这个光头不满意,不是嫌丑,而是因为……黎歌爆吼,“我是哪家的黄花大闺女吗?!”
      “就知道你得生气。”荆向晚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而后悻悻摇头,“谁叫是我偏要喜欢呢?管不了管不了……”
      “你不要自说自话啊!”黎歌气得直跺脚,荆向晚却不再逗他,去到了乐队那边。
      谭言卿一曲完毕,通体舒畅,他很久没有过这种可以不在乎音准不在乎画面效果甚至不用在乎观众反应的表演,他觉得自己刚才发挥不错,见荆向晚过来,理所当然认为他是在为自己祝贺的。
      他眼看荆向晚从他背后路过,跑去跟键盘手说起悄悄话。
      谭言卿哭唧唧地转向黎歌,未曾想他的好兄弟也不理他,拉着帽子恨不能给拉成围巾,也看不清脸,不知在跟自己叫什么劲。
      “哦,这不是还能唱吗?”朱渝一支烟刚好吸完,拿他的歌当点心一样,一脸的满足。
      谭言卿不太想跟朱渝交流感受,可眼下又没其他人理自己。正在惆怅,荆向晚问朱渝,“大哥会弹‘以爱为食’吗?”
      谭言卿一个激灵,荆向晚已经站了键盘的位置,低头琢磨下后双手弹出一段音律,正是“以爱为食”的副歌部分,这是一首两个月前顶流小生发的新单曲,也没掀起太大的水花,被业界定义为粉丝向作品,而这首歌的词曲正是他。
      接这首歌是公司的任务,谭言卿从没为自己宣传过,他不知道荆向晚是关注了那个小生还是什么,怎么会对这首新歌这么熟?而让他更加意外的是,朱渝接过吉他手的琴也弹了一段,他还真的会!
      “干什么那么惊讶?会你的歌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吗?”朱渝跟荆向晚交换了个眼神,两人就这么临时搭了段。
      黎歌也跑过来,兴奋的样子是平时的他没错了,刚才那个扭捏的黎歌果然只是错觉吧。“这个好,要唱就唱自己的歌!”
      谭言卿愣了下,低头笑得腼腆。可不就是吗,要唱就唱自己的歌!
      后来他们才知道,朱渝在出道前就是和他的乐队在这个街口唱了三年,小巷里几乎每间酒吧都邀请过他驻唱,他就是坚持在路边,在这有些路人可能会捂住耳朵飞身跑过的闹市街口。所以可能,这对他并非一种坚持,而是享受。
      朱渝的享受,今天他们也体会到了一点,虽然没有热闹的行人,可有天地无限大的舞台,也许这就是朱渝的音乐总能独树一帜与众不同的原因。他不唱理想不唱自由,唱的只是自己心中那点小欢喜。
      现在那种欢喜在他们每个人心尖跳跃,顽皮地让人脸上抑制不住崭露笑容。
      黎歌用手机记录着这一切,他像个尽职尽责的导播,意图留下每个人最精彩的画面。按理说他可以拍得肆无忌惮,这种深夜乐队太过诡异,少数夜游人也都是绕着过,顶多在马路对面听上一会,可还是会有胆子大的,好奇心重的。
      黎歌迟钝地发现不止他一个在录像,就在他沉迷于当摄像时,两个妹子也在围着他们拍个不停,越靠越近直至来到他身后,抑制不住兴奋地问,“你是黎歌吗?”
      黎歌地咯噔一下。两个妹子是从酒吧出来正要回家,脸上有着微醺的红晕,说话也是软棉棉的,“真是你们啊!我们买了演唱会票,从H市过来的!”
      “啊,谢谢。”
      “天啊,是本人!可以跟你们合个影吗?!”
      这能说不行吗?能吗?!人家是他们歌迷,大老远来看他们,这怎么拒绝啊。但是这视频这合照要是被发出去,被公司知道他们排练前偷跑出来……黎歌冷汗都下来了,“呃,那个,我们公司有规定,不允许私下拍照……”完了完了,妹子脸冷下来了,这是要生气啊。
      “偷偷拍就好了啊,我们又不会发出去!”
      “呃,那……”
      “那只能选其中一人拍照哦。”荆向晚神出鬼没地来到他身旁,两个妹子近距离这么一看,本来只是微醺的脸霎时火辣辣。荆向晚早就习惯了,一双眼尾略下垂的大眼像某种温柔的大型犬可怜巴巴地眨了眨,“我们不能被拍到在一起。”
      “为什么呀?”那妹子语气像个幼儿园老师。
      “会被各自的经纪人骂。”荆向晚为难地低下了头。
      变为旁观者的黎歌:……
      荆向晚说自己演技不行,真是过谦了。他这句语嫣不详的话也不知让妹子们联想到了什么江湖传闻,两个女人忽然清醒一般,眼中迸发出了维护正义的光。其中一个把另一个往后推,自己上前一步,就差拍着胸脯保证,语气跟发什么毒誓一样,“知道你们关系是真的好就行!我会永远支持你们的!照片无所谓啦!”
      “我也是!”另一个妹子跟着道。
      荆向晚手心搓啊搓,有意无意地往妹子手机上瞟。“这个吗?哦我马上删除!你们难得出来玩,压力也挺大的吧……”妹子不用嘱咐,当着他们的面删掉了刚拍的视频,并心疼地碎碎念。
      荆向晚露出感激甜蜜微笑。
      一场小危机被荆向晚苍蝇搓手的卖萌顺利解决,黎歌非常想白荆向晚一眼,又不得不佩服荆向晚善于发挥自己长处这点,他太知道怎样别人就拿他没办法了。
      对粉丝是这样,对自己也是,真想知道要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让荆向晚感到无措挫败?
      “哦对了,”妹子忽然想到什么,“我们刚才过来时,听到有人在打电话,好像是报警说扰民。”
      黎歌,“哦。”
      哦?
      妹子红着脸,一瞬不瞬地盯着荆向晚,“虽然你们唱得很好听啦,我个人是觉得比原唱好听!就是,你们有没有听到警笛声?”
      ……
      这出警速度也未免太快了吧!再一看,朱渝果然有着丰富的经验,带着他几个兄弟东西都收好了,正往车上运呢。
      这车,坐得下这么多人吗?
      “我们先带着东西走,你们两个去哪躲躲,一会回来接你们啊!”谭言卿扒出个脑袋吼,车子跟着一路绝尘而去。
      黎歌和荆向晚:……
      两个妹子:“你们关系,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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