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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只小丑 ...

  •   (四十八)知更鸟之死

      「很久很久以前,森林里有一只孤独的蝙蝠。

      某一天,大蝙蝠捡到了一只同样孤独的知更鸟。

      大蝙蝠的夜晚多了小知更鸟的歌唱,大蝙蝠表面上虽然没什么变化,但是它很快乐。

      后来,知更鸟长出了蓝色的羽毛,它长大了,所以它离开了大蝙蝠。

      大蝙蝠又成为孤独的一只了。

      但是,没有过多久。

      大蝙蝠又捡到了一只小知更鸟,它与上一只不同,它有些瘦弱,但是它依旧会陪着大蝙蝠在夜里飞来飞去。

      蓝知更鸟生气了,因为大蝙蝠多了一只新知更鸟。

      蓝知更鸟和小知更鸟吵架了。

      小知更鸟很难过,所以它离开了。

      然后这只小知更鸟就变成了一只死掉的小鸟。

      因为森林里有一个可怕的小丑巫师,他残忍的杀死了小知更鸟。

      大蝙蝠很难过。

      又过了很久(中间的剧情当然不重要),大蝙蝠先后又有了两只新知更鸟,在三只知更鸟和森林里的其他小伙伴的关怀下,大蝙蝠重新快乐起来。

      小丑巫师不喜欢森林里快乐地吵吵闹闹,所以他不停地施展他邪恶的魔法。

      但大蝙蝠每次都能打败小丑巫师,把他和他的坏伙伴关进森林监狱。

      某一天,小丑巫师突然变了,他一次性杀了许多小动物们来显示自己的威势。

      所以大蝙蝠忍无可忍,咬死了小丑巫师。

      小丑巫师在死时对大蝙蝠下了恶毒的诅咒。

      大蝙蝠杀死小丑后发现自己变成是一只吸血蝙蝠。

      它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它无法抑制这样的自己,它开始吸森林里的坏动物们的血。

      红知更鸟发现了大蝙蝠做的事。

      红知更鸟死了,蓝知更鸟后来也死了,一些善良的小动物也死了。

      只剩下疯掉大蝙蝠和那只仅剩的变得奇怪的小小鸟还在森林里飞来飞去。

      ——end」

      「好了,故事结束。」小丑搭完了他的扑克塔,快乐地吹了个口哨,「然后,约翰……」

      小丑站直身子,凑到我面前,那双幽绿的眼睛里好像有着黑沉的漩涡。

      「我的故事里有多少是真的,多少是假的呢?」

      (四十九)猜测

      我用一只手推开小丑那张惊悚的脸。

      「Oh,god.」小丑往后一退,刚好撞倒了他搭了半天的扑克塔,小丑难过地低下头为死去的扑克塔默哀。

      “我很抱歉。”我毫无歉意的这么说了一句,“所以你讲的那个无厘头故事代表了什么?又在暗示的什么?”

      「哦,约翰,答案说出来的没有意思了。」小丑摇了摇头,荧光绿的发丝也跟着晃动。

      “你怎么变得像谜语人一样。”我吐槽道,“我可一点都不想去猜谜语。”

      小丑蹦蹦跳跳地跳上了沙发:「所以你的回答是什么?」

      “我得说,你这个故事叫做知更鸟之死,但是,后来知更鸟死亡细节是一点都没有。”

      「没有吗?」小丑故作可爱地歪了歪头,露出尖利的牙齿,微微一笑,「那不重要,因为故事中最重要的东西已经说完了。」

      (五十)无题

      「给我讲讲故事吧约翰,看在我给你讲了一个故事的份上,我真的快无聊死了。」小丑变成了一只小丑娃娃,纽扣做的眼睛看上去有一些诡异的可爱。

      我扯了扯他布做的紫色西装,那西装上还带着亮片,看上去亮闪闪的。

      “我可不会讲你那些那些奇妙的故事,我只有关于我自己的故事,而且并不有趣,平凡的就像犯罪巷里的一抹灰。”

      「我不介意你来讲给我听。」小丑娃娃挣扎着脱离了我的手掌,跳到了沙发扶手上,有没有手指的布手理了理的变皱的小西装。

      “只要你不觉得无聊就行。”

      (五十一)约翰

      约翰·亚瑟·布兰登。

      一个普普通通的哥谭人。

      他出生在哥谭的东区,犯罪巷里。

      母亲是一个站/街女,父亲,我是指如果那真的是他的父亲(生理上)的话,是一个街头混混。

      鬼知道一个混混和站/街女最后是怎么在一起的,不可能是小说里那么罗曼蒂克,但我猜故事的开头那绝对是金钱和肉/体关系。

      当然,混混和站/街女在一起后也不会改变他们原本的生活,约翰的出现也不过是他们生活里苦味剂又加了一重。

      “鬼知道那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混混和其他混混喝酒的时候经常这么说。

      也许混混也曾期待过约翰的出生,甚至亲自给他取了名字,但是出生后随之而来的费用却让他承担不起,我想,他后悔了。

      他只是个混混,本性还是个混蛋,而站/街女的孩子,亲生父亲到底是谁也不能确定,他也不愿意做花钱给别人养儿子的冤大头。

      他在约翰大约二岁半时失踪了,鬼知道他是吸死或醉死在哪一条巷子里了,还是惹到了什么人被打死了,或者是不愿意养约翰这个拖油瓶逃跑了。

      约翰希望是第一种,毕竟父亲的存在浪费了家里的粮食和钱。

      (五十二)约翰(二)

      幸运的是,母亲并没有把约翰丢弃掉,要不然他也不会长到现在那么大。

      虽然母亲因为父亲迁怒约翰而不太关心他,但在吃食上不会过于苛待当时还是个小孩子的他。

      母亲有时候会像普通母亲一样,坐在床边温和地给小约翰唱摇篮曲。

      约翰还记得她那张打了厚厚的粉有些沧桑的脸,棕色的长卷发和疲惫的黑色眼睛。

      在漆黑充斥着污水与脏话的小巷,母亲有些沙哑的嗓音唱起来了,那是一首充满黑话的童谣,还夹杂着一些下/流的词。

      然后一个陌生男人闯进来了。

      男人嘲笑着母亲和小约翰。

      母亲眼里带了点苦涩,却依旧微笑着和男人去了另一个房间。

      奇妙的声音回荡开来。

      但小约翰困极了,他早就习惯了这此起彼伏的噪音,所以他很快睡着了。

      (五十三)约翰(三)

      约翰顺利的长到了十三岁,因为缺少营养有些面黄肌瘦。

      母亲病了,风寒,过度接客的后果就是被掏空了身体,可能还沾上了一些病。

      她不能看病,当然,一个小孩子和一个颜尽色衰还染了病的女人,钱从哪里来呢?

      约翰知道母亲不能留在家里,这种病是会传染的。

      最好的办法是把母亲赶出去。

      但现在是寒冷的冬日,不待在房子里就意味着死亡。

      嘿,约翰想,母亲以前都叫我拖油瓶,现在她也变成了拖油瓶呢。

      约翰有时候会偷偷看房间里的母亲,食物不够,约翰会去偷,去抢,这是每个犯罪巷孩子都该学会的。

      当然,当约翰去西区乞讨时,那些钻石阔佬们会给一些钱。

      钱是带不回犯罪巷的,好的食物也是,于是约翰把钱换成了冬日难以下咽的法棍面包带回去,这东西至少还能当成武器。

      “我至少不会让你饿死。”约翰站在门口对母亲说,然后把面包和水放在门口,像以前母亲对待约翰一样。

      “买药!约翰!我需要药!”

      约翰不顾母亲的咳嗽和咒骂关上了门。

      (五十四)约翰(四)

      母亲最后还是死了。

      在入春的那一场雨后。

      约翰用被子(很可惜,母亲睡过的这床被子不能用了)裹住母亲的尸/体,扔进离家不远的大垃圾桶。

      他没有钱买墓地,也不知道怎么处理,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了。

      人死了,就什么都不是了。

      那些为了死人而花了那么多钱的人是多么滑稽。

      令人感叹的是母亲死后约翰反而轻松了很多。

      约翰找到了母亲藏起来的钱和一些首饰,所以在最近一段时间,生活暂时不用发愁了。

      (五十五)汤姆

      十六岁。

      今天在他家附近出现了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

      那家伙看上去很健壮,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还能去工作。

      约翰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男人。

      “给点食物吧。”男人说。

      “我可以用食物雇佣你保护我。”约翰说,“只要你没有残废,能打就行。”

      “那当然。”男人站起来,这时约翰才发现这个流浪汉很高,“我叫汤姆。”

      “约翰。”

      (五十六)汤姆(二)

      约翰发现汤姆没有什么生活常识,他甚至在做饭的时候弄坏了约翰的一只锅,后来厨房成为了汤姆的禁地。

      “看来你的确是一个合格的保镖。”也就大个子能吓吓人了,“我一直都在想你怎么长到那么大的。”

      但实话实说,汤姆的存在让约翰能带回更多更好的食物和钱。

      这段好日子一直持续到两周后,汤姆离开了。

      但约翰并不在意,在这段日子里他早就发现了,那家伙绝对是个大少爷在体验生活,他自嘲地笑了笑,也不知道为什么来这种地方有什么好体验。

      (五十七)汤姆(三)

      二十岁。

      失踪五年的布鲁斯-韦恩回来了,甚至出钱打理犯罪巷,在靠近西区的那一片,经常能看见油漆工在一边咒骂一边涂抹着小广告。

      约翰对这个人傻钱多的阔佬没什么兴趣。

      一直到看见了报纸上眼熟的照片。

      那是汤姆,约翰早该想到那是一个假名。

      (五十八)约翰(五)

      蝙蝠侠是在约翰二十一岁生日的前几天出现的,那时候他还算是个都市传说。

      当然,这对于约翰来说并不重要。

      “我见到了蝙蝠侠,不是幽灵。”几年后的某一天,邻居男孩这么对约翰说,“他甚至请我吃了汉堡,还有那车可酷极了!就是可惜没有把轮子带回来。”

      “你去拆了蝙蝠侠的车轮子?”

      “当然!”男孩有些自豪的说,“没有什么轮子是我拆不下来的!”

      男孩在两天后离开了,他被布鲁斯-韦恩收养了,离开前还对约翰道别,甚至还把自己的收藏品送给了约翰。

      “你运气真好。”约翰这么对男孩说。

      只是后来男孩出了车祸死亡的事情令人难过,也许留在犯罪巷还不会……不过能体验到有钱人的生活也算值了,就是太短命了。

      约翰无法去西区的墓地看看那个男孩。

      所以他用一个木牌给男孩立了个简单的牌位,把男孩以前送给自己的东西(虽然用掉了一些)放在牌位前,用于祭奠。

      (五十九)约翰(完)

      约翰找到了工作,这来自于韦恩集团的大力发展。

      以后的日子平淡无奇,工作,吃饭睡觉,两点一线。

      除了阿卡姆里的疯子们时不时就出来搞个事情,还有一些疯子的手下时不时收个保护费。

      作为一个哥谭人早就习惯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约翰自己也出现在阿卡姆,成为疯子的一员。

      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五只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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