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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十四章 这场战争没有赢家 ...

  •   我和丽莎交换了手机号码,她是市场部的,也在这幢大楼里上班。我们两个都住在浦东,家里相距也不远,所以有机会就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购物什么的。她比我要大上整整十岁,却仍是单身,一开始我不好意思问她有没有男朋友,时间长了我发现她也会化了妆去约会,接到某些电话的时候露出异常温柔的表情。
      世上不乏爱八卦之人,何况八卦是女性员工在工作间隙最热爱的休闲活动。记得那次酒会回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和丽莎约好了一起去吃中饭。当我和平日里一起吃饭的同事打招呼说今天要和新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争先恐后”地问我是不是男朋友,有人记得我那天晚上与白溧松跳舞的事,调侃道:“该不会是白大少吗?”
      “怎么可能?!”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怎么就不可能了?没听说白大少有女朋友嘛。”
      “别装了,多半就是。”
      “就是,就是。”
      她们七嘴八舌地打趣我,怕再闹下去就得再闹出段绯闻来,我忙打断她们。
      “好啦,听我说,是女的,昨天认识了一美女。”
      “美女?几楼的?说来听听,也许我也认识。”
      “22楼的,丽莎。”
      “哪个丽莎,市场部的陈丽莎?”
      “她呀,嘻嘻。”话说到一半的是Lily,她脸上露出神秘的微笑,止住不说下去了。旁边没比我早多少天来瑞昌的欢欢急忙甩着Lily的胳膊求她说下去。Lily看我一眼,说:“事先申明,下面要说的是我从别处听来的,我不负责任,某人听完不要生气哦。”
      “保准不是什么好话。”
      我不打算继续听下去,抬腕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我转身往电梯走去。她们见我不肯听,也没散去,我站在电梯前看着楼层数渐次点亮,转头看去,她们凑作一堆,交头结耳,不时爆发出笑声。
      正如我所想的,不会是什么好话。有道是“人红是非多”,长得太漂亮了,又在男性成员众多的市场部工作,我猜得出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流言。若是丽莎已婚尚好些,人们会顾及她的家庭而少说些是非,对于一个大龄的美丽单身女子,会有什么样的流言我自然想象得出。
      我和丽莎约在底层的大厅里,随着电梯的起起落落,人潮汹涌,几乎都是中午吃饭的。虽然大楼里有员工餐厅,仍有很多人选择在这个满是写字楼的商圈里寻找别的餐厅,谁耐烦天天在吃工作餐啊,再好吃也得吃腻了。
      丽莎穿着职业装,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露出白色的丝巾,同样的一身衣服,却她穿出了空姐的味道。
      “丽莎,你真是穿什么都好看。”我忍不住夸奖她,她眯起眼睛对我笑了笑。我也笑着挽住她的手臂,说:“别笑了,我怕你一笑倾城,二笑把瑞昌大厦都给倾了。”
      正如我们最初的“一见如故”,在接下来不长的两个月里,我们迅速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她比我大整整十岁,三十四岁的她看上去也就二十六、七岁的模样,让人猜不出真实年龄,起码我就猜不出来。比起这个无关紧要的事,我更想知道的是她的那个神秘的男朋友到底是什么人?也许他们的感情还没成熟到可以介绍给我认识的程度?或者我们俩的姐妹情还不够格见她的男朋友。总之,对于这件事,我还是有点沮丧的。
      丽莎的酒量很好,这大概是她的工作中锻炼出来的,我则完全不能喝,所以我知道她偶尔会去酒吧,却在和她去过一次再也不肯去第二次。不仅仅是我不能喝酒的原因,那里烟味呛得吓人,我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一人形二手烟过滤器。
      今天是周六,我没出去,窝在家里上网。刷新开心网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贴子,里面虽然没有指明道姓,却分明说的是陈丽莎。贴子里说她之所以一直单身,是和一个有妇之夫关系暧昧。她虽然在瑞昌挣的也不少,但毕竟也就是一个普通白领,却常常身着名牌服饰,手里拎的包也是八九千甚至上万的名牌,除此之外,她还有一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据说是一次性付清的。她的父母目前在国内二线城市生活,都已退休。陈丽莎的那个绯闻中的男人身价千万,与她同在那个二线城市读中学,一起考入本市的大学。然后大学毕业后,男人出国留学,陈丽莎仍留在国内。三年前,男人结婚,陈丽莎一直未婚,被他包养起来了。
      我明知不该相信里面的话,但抗拒不住好奇心。最后,我忍不住打电话给丽莎。过了很久,电话才接通了。背景音十分嘈杂,我猜想丽莎大概在酒吧里。
      “婷婷,呵呵,你也来喝酒吧。”
      丽莎的声音含糊不清,突然尖叫起来,我把耳朵贴近话筒,隐约听见她大声说:“还给我,把电话还给我!”
      一会儿,我又听见了丽莎的声音,很大声,震得我不由自主把话筒挪开了一些。
      “来不来?你来不来,我一个人喝酒好没意思。”
      “美人,我们陪你喝,好不好?”
      那突然插入的陌生男人的声音虽然不是很响,我还是听清楚了。我心里大呼不妙,丽莎酒量一向很好,认识到她到今天,我从没见过她喝醉过。这次肯定是碰到了什么事,或许是有人在公司里散播她做第三者的流言再或者……总之,她现在大醉,旁边有觊觎美色的男人,又是在那样鱼龙混杂的酒吧。我心里着急,忙大声问她:“丽莎,你现在在哪里?我马上过来。”
      “哪里?我在CAT,你快点来,不来就不等你了。”
      我正想再问几声,不料她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她却不接了。
      CAT?她是说的CAT吗?我打开浏览器搜索,果然有一家叫CAT的酒吧,毗邻她常去的一家音乐酒吧。看网上的评论,这家CAT似乎是夜店,据我所知,虽然丽莎爱喝酒,却很少去夜店性质的酒吧,她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我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来不及和父母打招呼,就立刻出了家门。直到上了出租车,我才接到妈妈的电话,问我这么晚去哪里。怕他们担心,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了过去。车很快到了CAT酒吧门口。我有些胆怯地抓紧了手中的包,从进进出出的人群中钻了进去。
      果然如我想象,振耳欲聋的音乐声扑面而来,呛人的烟差点令我窒息,变幻多样的激光快把我的眼睛刺瞎了。这鬼地方!我心中咒骂,开始在人群中穿梭,试图找到丽莎。我想她应该是在吧台,却没有在那里发现她的踪迹。先确认她是否在大厅,然后再去洗手间找,实在不行,也只得硬闯包厢了。
      大厅里也有半封闭的包座,在群魔乱舞的舞池中没有找到丽莎后,我开始探寻大厅里的包座。疑似酒吧里的保安已经注意到我了,幸好我是女孩子,如果是男人如此,大概已被他们“请”出去了吧。
      “婷婷?!”我的胳膊被人用力拽住了。我转身,白溧桦,怎么会是白溧桦?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没心情理他,便没好气地回答:“这里就你来得,我来不得?”
      他不理我,直拉着我往门口走,口里说着:“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我用力甩开他的手,“不用你管!我来找人。”
      忽明忽暗的灯光中,他的脸色十分吓人,他按住我的肩膀,脸凑近前来,我闻到一股酒味扑面而来,忙转开脸。
      “找什么人?男人吗?是啊,这里满是男人。”
      我快给他气死了?这叫什么话?我来这里找男人?我还没饥渴到这地步。妈的,我上辈子欠了他白溧桦了是不是?怎么到哪里都能碰到他?他是我什么人?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气恨难忍,跺了跺脚,用力推他,却推不动。
      “别哭,别哭,是我不好,我不好。”
      他的声音软了下来,伸手抚我的脸。他喜欢户外运动,他的手比同龄人显得粗大,四周仿佛瞬间安静了下来,我感受着他的手指在我脸上擦拭,然而泪水止不住,反而越涌越多。我很害怕,害怕到想投入他的怀抱,可是我不能,我移开视线,望向他身后。
      丽莎?是她,没错,我认得那条裙子,那还是我和她一起逛商场的时候买的。她伏在沙发上,头发凌乱,旁边有几个男人,有一个正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我顾不得理睬白溧桦,直往那沙发走去。
      “丽莎!丽莎!”
      我靠近她,大声叫她的名字。她身边的男子顿时起来阻挡我,我心里害怕,往后退了几步,看向丽莎。她似乎有所感应,慢慢起身,转过头来看我。她的目光有些呆滞,只愣愣地看着我。
      “丽莎,是我,我是方婷婷啊。你快跟我走!”
      “走什么走啊,美女,一起喝杯酒嘛。”站在我面前的男人伸手过来想碰我,我下意示往后一闪。
      “别怕,有我在。”白溧桦的声音在我耳边出现。我心中略感安慰,又继续叫丽莎的名字。好一会,她才清醒了一点,目光有了焦距,挣扎着向我走来。
      “别惹事,让我们把人带走,不然对你没什么好处。”白溧桦见那男人想阻止丽莎,毫不客气地说。我正担心白溧桦双拳难敌四手,他的同伴也围了过来,各自说着警告的话。一直盯着我的保安见状不妙,也向我们走来。
      丽莎的一支手被那男人抓着,那男人大概是怕把事闹大,松了手,把人往我身上一推。丽莎软绵绵地倒向我,我忙抱住她。
      “丽莎,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喝多了。幸好你来了。”
      她眼中有后怕,有感激。我搀着她往门口走,白溧桦也跟着我,我没心思理他,只管自走自的。酒吧门口有很多出租车,溧桦帮我打开了一辆车的车门,我没有推辞,毕竟目前送丽莎回家才是重点。
      “以后别来了。”溧桦看着我,眼中满是真诚。
      我转开视线,硬起心肠对司机说,“开车吧。”
      丽莎直睡到早上十点多才醒来,她没有呕吐,也没有大吵大闹,只是蜷成一团,无声地哭。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在她家陪了她一晚。
      从她断断续续的讲述里,我弄明白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丽莎和贴子里的那个男人,姑且称他为A吧,是中学里的同学,一直关系很好。高中时,他们不可避免地早恋了。然而他们那个时代,早恋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他们两人都努力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大学是另一个自由天地,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本是天设地造的一对,可正是由于两人的优秀,各不乏追求者。哪一个都不愿意先低头,哪一个都不愿意先承认嫉妒,他们都是自尊心极强的人。多次的分分合合之后,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们没能走到一起。A的家庭倾其所有,供A去国外留学,丽莎则留在了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即使有不错的学历,没有背景的丽莎在最初也就是一般的小白领,拿着仅仅够她在这里生活下去的工资。没有哪个女人没有虚荣心,尤其是漂亮的年轻女人。因工作缘故,丽莎认识了一个富商,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她做了他的情妇。两人保持着这样的关系多年,直到丽莎不再青春。那富商是个大方的人,给了丽莎一笔钱,送她去国外留学,并从此与她断绝了关系。丽莎踏上了A曾学习生活过的土地,她心里一直保留着对他的爱恋。她在A曾经的学校里学习了三年,在她毕业的那一年夏天,遇见了回母校探望教授的A。两人在异国他乡迅速陷入热恋,短短一个星期里,他陪伴她走遍大街小巷,试遍各种□□的姿势。她热烈地爱着他,即使已察觉出他有隐瞒他的事——他的婚约。在A回国之后,他就要结婚,他的妻子是他上司的女儿,两人也相识多年。A不可能为了丽莎解除婚约,而丽莎觉得自己肮脏,也没有做此要求。回国后,丽莎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同时也没有放弃与A的来往。直到不久前,A的妻子怀孕了,有人把他们的事被人以贴子的形式公布了出去,A与丽莎谈判,正式与她结束关系。
      “我很脏,是不是?”丽莎一遍一遍地问我。
      “不,你很美。”我一遍一遍地回答她。
      A的妻子看似胜利了,但她也许到余生也不会忘记那三年中的痛苦。在这场争夺爱情的战争中,谁都没有赢。
      我轻轻地抚着丽莎的背,心中迷惘。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会获得爱情吗?会有人大力拥抱我,对我说爱我吗?会有这么一天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这场战争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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