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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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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炒蛋为什么要放糖?”
任明宇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能被一群朋友夸的厨艺,在程秉尝了之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
“……不然呢?”任明宇一脸懵地看了眼程秉,又看了眼自己刚炒出来的番茄炒蛋。
“……”程秉想了想,也许是什么地域口味差异的原因。“没什么,只是之前没吃过这种做法。”
“噢。”任明宇点了点头。程秉看到他的睫毛稍微往下耸了耸。
“但是很好吃。”程秉加了一句,“真的。”
“那就好。”任明宇用对方察觉不到的声音松了口气,然后给自己夹了一块豆腐。
“我很少见有同龄人的厨艺这么好。”程秉又尝了口青菜,虽然自己习惯了口味稍微重一点的菜,但是任明宇做的这几样对自己来说还是很好下饭的。“尤其是男生。”
任明宇笑了笑。“我也很少见有人做实验能做那么快。”
程秉回想起自己上午的小车气垫导轨的实验,心想如果任明宇来得早的话自己还真不能能做这么快。
自己一个人心思全都在实验上,不会分心当然快了。
虽然程秉嘴上一直夸着任明宇的厨艺,但是筷子还是很不争气地一直往鸡翅的那边移动。当然,这和任明宇的厨艺无关,纯粹是因为肉在程秉心里的地位无可匹敌。
任明宇暗自数了数程秉那边的鸡翅骨头,是自己那边的两倍还多一点。程秉很快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用筷子指了指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两个鸡翅。
“你把这两个的吃了吧。”程秉觉得自己再吃下去就不礼貌了。
任明宇点了点头,在程秉有些不舍的目光之下把盘子挪到了自己面前。
看得出来两个人都饿的不行,都在埋头不停扒着饭。很快,盘子里的饭菜被扒得干干净净。
“你吃饱了吗?”任明宇问程秉,担心自己因为自己一个人做菜习惯了而让分量不够。
“饱了。”程秉瘫倒在椅子上,“真的很好吃。”程秉加了一句。
程秉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吃这种清淡的饭菜也会觉得特别满足。
看着碗里的剩饭残羹,程秉意识到下一个问题应该是刷碗。既然任明宇做了饭,那理论上自己应该主动承担起刷碗这个职责。
“我刷碗吧。”程秉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任明宇笑着摆了摆手,“不用……”
“没事,应该的。”程秉端起碗,不等任明宇说完就走进了厨房。
任明宇从后面跟了过来。“不用洗碗,因为你的左侧有一个洗碗机。”
程秉看着这个自己压根没见过的白色柜子一样的东西,刚刚?一直以为是个长得稍微精致了点的碗碟柜。
“房东留下来的。”眼看程秉就要开口,任明宇很快又加了一句。
程秉瞄了一下这个洗碗机,“……好吧。”然后把盘子放在旁边,让任明宇上前操作了起来。
“离下午的课还有一个半小时。”任明宇看了看手表,“坐会儿?”
程秉在旁边思考了一下,自己书包里已经装好了下午要用的书,所以等会直接去上课也不是不行,于是点了点头。
程秉和任明宇回到客厅,身后长得毫不起眼的洗碗机已经开始嗡嗡地工作了。
程秉坐在任明宇的电竞椅上,享受地瘫了进去。打开手机,是胖虎的信息。
——出租屋确实爽,更爽的是我妈的教职工公寓
——等等,你怎么都跑人家家里了!!
程秉笑了笑,给胖虎发了一个嘲讽意味十足的中老年人表情包。
任明宇看了眼乐呵的程秉。“看什么呢,笑得这么开心。”
“尝了大厨的手艺,心情好。”程秉看了眼被自己霸占了座位而靠在床头上的任明宇。
任明宇再一次被程秉噎住了。说实话,这么几次以来已经习惯了。
程秉陷在电竞椅里,指了指连在电脑上的游戏手柄。“你一般玩什么游戏?”
任明宇的目光从手机上的餐厅移到程秉手指的方向。“我还没玩过。”
真有够暴殄天物的。程秉一脸可惜地看了看这个价值不菲的手柄,有这么好的手柄不玩,还不如送给我。虽然程秉自己也不玩。
“别人送的。”注意到程秉看向自己的复杂的眼神,任明宇补了一句,把注意力又放回到了手机上。
别人送的礼物是个这么贵的游戏手柄,得是什么样的朋友才这么大方。不过,程秉想起楼下的那个“比上万还要高一点”的摩托,觉得应该还是挺合理的。
首先,任明宇家里很有钱是肯定的。
其次,他还没少打工赚钱。
两个特质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程秉觉得任明宇这个人还真的是很有意思。
程秉不自觉地咳嗽了两声,虽然今天早上紧急吃了点药,但是嗓子还是很难受。
“再也不嘲讽你吃得清淡了。”程秉瘫在椅子上长叹了口气。
任明宇满意地点了点头。
“醒醒。”
程秉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有些陌生的环境,想起来自己原来还在任明宇家。
“我睡了多久?”程秉看了看站在自己眼前的任明宇。一醒来眼前就是一个帅哥,也不知道无意实现了多少人的梦想,程秉揉了揉眼睛。
“可能五分钟吧。”任明宇指了指旁边的大床,“要是你想睡觉的话,在床上睡可能更好一点。”
程秉坐直了起来,庆幸了一下自己嘴边没有因为睡觉而流口水。“没事,我不睡。”程秉想了想,好像在别人床上睡觉不是很礼貌。反正换作自己的话,会有点介意。
“那……”任明宇思考了一下自己要不要睡会。午睡作为自己养成了十几年的习惯,如果不睡的话今天下午上课可能会是一个魂不守舍的状态。
但是,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主人睡觉,怎么说都不太合适吧。任明宇想了想,要不还是算了。
程秉拍了拍扶手,“没办法,椅子太舒服了。”
厨房传来了咕嘟咕嘟的声音,应该是任明宇刚刚去烧水了。任明宇重新靠到床上,从程秉这个角度显得腿特别长。
虽然程秉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就意识到了这个事情,但是任明宇躺在床上的这个角度明显更……诱人。
程秉看了一会,为了避免胡思乱想而产生的尴尬,自觉地把目光移开,然后不自觉地哼起歌来。
任明宇听到从程秉哼出来的有些沙哑的很重的鼻音,觉得好像有点熟悉,但又记不起来是从哪里听到过。
任明宇看着翘着二郎腿玩手机的程秉,觉得他这么看起来还挺拽的。
“你在煮什么?”程秉听到了来自厨房咕嘟咕嘟的声音。
……是很拽,只要程秉的破锣嗓不开口就行。任明宇看了看时间,从床上跳了下来,走进了厨房。
程秉一脸问号地看着从厨房端出来一口锅的任明宇。
“这是什么?”程秉从电竞椅上起身,然后因为太舒服了而重新瘫了过去。
任明宇拿了两个碗,倒了进去。“冰糖梨茶。你闻不到吗?”
程秉猛地吸了口气,闻到了一股梨的清香。
“你还喜欢这个?”程秉还是努力地直起了身来,走向任明宇面前的两个碗。碗里面是热腾腾的棕色的茶汤,底部还沉着几块被煮的变得有些透明的梨块。
“倒也不是我喜欢。”任明宇把其中一碗递给程秉。“我小时候经常咳嗽,我妈就给我熬这个喝,喝了很快就好了。”
程秉感激地接过任明宇手里的梨茶。
“……哇。”程秉有些惊讶。这么细心的男的不知道便宜哪个小女生了,程秉这次不是开玩笑。
“谢谢哥。”程秉尝了一口。甜度刚好,唇齿间还有清甜的余香。
“你叫我什么?”任明宇端起了另一碗。
“……哥。”程秉回答。
“我可不一定比你大。”任明宇回答。
程秉有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在程秉的认知中,叫哥这种事情跟年龄还真没什么关系。
“嗯,应该的。”程秉吃了一小块梨,作为少有的煮熟了也很好吃的水果,还是很不错的。
“你当然没我大,我再过两个月就三十了,你应该叫我一声叔。”
任明宇看着说这种满嘴跑火车的话不眨眼的无赖一样的程秉,端着梨茶的手僵了僵,努力地憋着不让自己笑出来,因为嘴里还有刚喝进去的梨茶。
程秉一饮而尽,梨茶下肚感觉到身体非常暖和。满足地放下碗之后,看到了对面脸都快憋红了的任明宇。
“有那么好笑吗。”程秉发问。
“咳……”任明宇终于费劲地把一口茶咽了下去,甚至还不小心呛住了。
程秉盯着狼狈的任明宇,笑着看了看时间。“走吧,该上课了。”
“好的。”任明宇拿过程秉的杯子,把剩下的梨汤灌了进去。
进校门的时候,两个人正好看到从另一边走过来上课的郑队。
“嘿!你俩!”郑队的声音传了过来,“怎么背着我出去下馆子啊!”
程秉和任明宇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他晾在旁边。
郑队显然并不满足,他背着斜挎包穿过人群,准确地挤到两个人面前。
“你们!怎么背着我们下馆子啊。”郑队指了指任明宇和程秉,又指了指自己。“还装没听见。”
“下馆子?”任明宇愣了愣。
“不然?”郑队的声音带着点埋怨,“除了出去下馆子,你俩大男的还能约会不成?”
郑队的声音是标准的大嗓门,最后半句成功地让方圆四五米的同学回头,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盯着三个人。
“要不要我把你的声音接上校园广播?”程秉没好气地回了一句。
嘴上这么说,程秉倒是还挺在意郑队语出惊人的话的。约会?约会又怎么样,小情侣约会不也就是吃饭聊天睡觉,这三件事刚刚自己可全干了一遍,虽然……
“下次吃饭记得叫上我。”郑队有些不爽地说,“还有班长和其他兄弟们。”
“好。”任明宇回答。
“……你就是想和班长吃饭吧。”程秉看着面前一脸认真的郑队,回了一句。
“你怎么看出来的!”郑队一脸震惊地看着程秉,声音又让四周楼梯上的同学们纷纷侧目。
程秉一脸黑线。“你的心思明显到想不让别人看出来也挺难的。”
一旁的任明宇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郑队把震惊写在了脸上,程秉觉得,像他这样把所有情绪写在脸上的人,恐怕这一圈人只有他自己以为别人不知道。
一直到三个人沉默地走进了教室,郑队还没有从刚刚的震惊里面走出来。
“秉哥,”他一脸真诚地问程秉,“你觉得……她知不知道?”郑队指了指前排的林时,然后很自然地坐在了程秉和任明宇中间。
连任明宇这种……都看出来了,她一个女生难道看不出来吗?不过,程秉想了想,还是决定给郑队一点安慰。
“应该不知道,当局者迷。”程秉回了一句,然后把郑队指向林时的那个悬在空中的手拉了下来,“不过如果你再这么指下去,全班每一个人都该知道了。”
“那就好。”郑队稍微松了口气,“那你说,我应该怎么办,程老师?”
程秉叹了口气,轻轻打了打自己的嘴。
咋就这么没话找话呢。
在被迫给郑队做了半节课恋爱心理辅导之后,程秉只能用一句话总结。
一个敢讲,一个敢听。一个从来没有和女生谈过恋爱的人,给一个超级直球男出谋划策,说实话是不是有点没必要了。
在给郑队扯了一大堆之后,程秉终于在郑队仰头思考的时候看了眼刚刚被郑队遮的严严实实的任明宇。
好家伙,居然又睡了!
你小子除了上课睡觉还会干什么?
好吧,还会打篮球,骑摩托,做饭和熬梨茶。
正当程秉看到任明宇的睫毛时,郑戴的大脸带着他乞求的眼神占据了程秉的所有视线。
“程老师,”郑队真诚地看了眼程秉,“你又高又帅还这么懂,是不是有过很多女朋友?”
程秉摇了摇头。虽然高中平均每个学期都会被班主任怀疑一次,但这个真没有。男朋友倒是有过一个,但现在可以当他死了。
郑队还想继续问,但程秉实在是有点不想跟他聊下去了。程秉指了指前排正在认真记笔记的林时,“你知道想追到她这样的女孩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郑队两眼放光。
程秉指了指郑队还没翻开的课本。
“好、好、学、习。”程秉一字一顿地说。
郑队恍然大悟,立刻把目光投向了屏幕。
程秉终于摆脱了青春激昂的恋爱少年,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不知道干什么好,那不如就写会文吧,程秉心想。
“一个人的作品往往是他生活的映射”,程秉曾经在找文的时候看到过一个作者说过这么一句话。虽然不火到自己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但是记住了这句自己觉得很有道理的话。
比如,程秉现在在写文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写到男主骑着摩托车出场。
虽然有点俗套,但一想到今天中午看到的那个摩托就觉得帅得想死。
再比如,可以写男主最拿手的菜是番茄炒蛋,不加糖的那一种。不过加糖也行,如果能做得像任明宇炒的那样的话,程秉心想。
程秉把剩下的一千字很快补完,写完的时候正好快要下课了。把文档给刘姐发了过去,对方很快回复了个收到。
程秉看了眼旁边的青春恋爱热血男主,居然还真的在那之后听了一整节的课。
爱情的力量果然有够伟大的,程秉感慨了一句。
再看看旁边的任明宇,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醒了,在专心致志地盯着讲台。
好吧,居然除了自己都在认真听讲。程秉刚想打开书稍微装装样子,下课铃就很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这节课就讲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记得不要把作业给忘了。”讲台上的老师说完就立刻离开了,比同学们跑得还快。
程秉问一旁的身边的郑队,“作业是什么?”
“我没听到。”郑队回过头,一脸抱歉地回答。
“你刚刚不是在听课吗?”程秉问。
“没有,我在想你刚刚教给我的那些秘籍。”郑队若有所思地想了想,“程老师,你觉得我……”
“停。”程秉无语地摆了摆手,“这些……秘籍,你得回去自己参透才行。”这孩子心思未免也太单纯了,连自己随口编出来的话都觉得是秘籍。程秉不免有些担心。
“我知道了,程老师!”郑队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心情大好地离开了。
任明宇看了眼扬长而去的郑队,疑惑地问程秉,“你是怎么给他洗脑了吗?”
“说来话长。”程秉捏了捏眉头,把未曾翻开的书装进了背包里。
“噢,对了。”任明宇指了指程秉杯子里的梨茶,“你记得把这个喝了,程叔。”
程秉一愣,“你刚刚叫我什么?”
“程叔。”任明宇笑着重复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