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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初见 人生若只如 ...

  •   六年前。
      莫晓晓那时刚毕业,在学校附近找到一家小杂志社找到份工作。她那会儿其实心态很好,因为家里是农村的,读的大学不算名牌,成绩也不够优秀。当时也不是没有想过远离家乡去大城市闯一番,不过考虑到应届毕业生没有经验就业不太理想,加之古语云:父母在,不远游。也就放弃了,选择留在C市的小县城——B城。
      虽然离家还是有点距离,不过每个周末终究可以有个来回。
      那只是家地方性的小杂志社,不过欺生怕是每个老资格的职场人的习性。她的职位说起来是助理,刚开始时,其实和茶水小妹差不多。不过,她从未抱怨什么,因为态度谦虚,人勤快,嘴也甜,见谁都是笑脸迎人。加之,杂志社本来年轻人就少。
      时间一久,整个杂志社都知道新来的助理,年轻活泼,精力充沛,勤快又吃得起苦。和各个部门的人也渐渐熟络起来。虽然依旧不改帮忙跑腿的本质,但接触的东西却逐渐全面性和专业化。
      那天,她是帮同事送一份样稿到市中心一家公司去。原本像这一类的稿件,如果对方要求确认的话,只需E-mail或传真给对方就可以了。可因为这个机会是杂志社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加之这家公司是C市数一数二的龙头企业,仗着财大气粗,一定要对整个排版、内容等全面性的过目。要不是他们有几个项目准备在B城开展,为了后续能长期有机会合作,也只能尽力迎合对方的要求,积极的配合。
      因为其它同事都舍不得离开舒适的空调办公室,莫晓晓只能接下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烈日炎炎下等待着公车的到来。
      不过才五月,天气仿佛及早的变得炽热起来。太阳似火球一般燃烧在上空,空气闷热,地面滚烫,路旁不知名的绿化树,无精打采地站立在那,没有一丝风,树叶纹丝不动,上面落了厚厚的灰。
      莫晓晓用手作扇状不停地挥着,却不得一丝清凉,只觉得太阳照在头顶上,发丝炙手。
      公车过了一趟又一趟,所等的10路车却迟迟不来,平时看着好像满大街都是,真正等它了,又久候不至。等公车好像总是这样,平时不等它时四处可见,等它的时候又总是千呼万唤也驶不出来。
      后来,终于等到车来了,莫晓晓只觉得眼前发黑,喉咙发干得紧。好不容易挤上车,车上人又太多,她只能努力的挂在吊环下,随着人们左摇右摆。有人说挤公车像是咸鱼罐头似的,大概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天气太热了,即使空调开得很大。车上还是有汗味,杂夹着汽油燃烧的味道、不知名的香水味,还有皮具散发的气味,直冲进鼻子,惹得她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平常就有些晕车,再加上这种盛况,今天怕是难免一“吐”为快了。
      因为觉得极不舒服,只能集中精力去想些事情。
      后来眼角一斜,竟被她看到一旁有人站了起来,貌似到站下车。赶忙坐了下去,靠着椅背打算眯一会,不想一时间四周乘客全向她行注目礼。
      莫晓晓理直气状地一一看了回去,心里得意的想:动作没我快,你奈我何?
      这时,后面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温和地道:“小姑娘,这位置是有人的。”
      转头一看,是刚刚那位要下车的人,旁边站了一位大叔,一个劲儿瞧着她直笑,俩人似是朋友。座位应该是让给那位大叔坐的,一时不备,倒让她捷足先登了。
      自己刚才一直集中精神想旁的事,竟未曾注意到中间有这一茬。
      莫晓晓忙不迭站起来,说:“对不起,对不起。”
      脸上红潮一瞬间就延至耳根子,就差点没烧起来了。只祈求能找到地洞钻进去,可惜,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个时候老天爷也在鄙视她,怎么可能和她统一战线。
      经过这样一闹,只能满心尴尬和局促站在一旁,感觉全车的人都在瞧自己。幸好那个年代的人们总能轻易原谅年轻人的鲁莽,也没有人再说些什么,她也避免了更加的难堪。
      只是后面的车程,再也没有心思晕车了。
      到站后就急忙跑下车。刚刚松了口气,身后不期然响起了调侃的声音,笑意明显:“小姑娘,这位置是有人的。”
      转头一看,就定在那里了。
      当时何致远穿着纯白的T恤衫,亚麻色的休闲裤,左手搭在肩上背包的肩带上,右手随意插在口袋,就站在她身后不远处,嘴角上扬,一脸笑意。脸上的笑像冬日的暖阳一样,散发阳光般温和的气质。他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微眯、狭长,可是眼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异样的光彩,她一时竟找不到词语来形容。像是碎琉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的亮,又像是儿时贪玩用镜子折射出来的光,刺眼却又夺目。
      她那时是看傻了。其实他五官并没有十分出挑之处,笑起来的时候面上还显些许稚气。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她平时可是只迷那些成熟稳重型的风度男,对于小男生,从来是不屑一顾。可是在此时此景,只得张嘴木木地看着他,也只看得到他,这个年轻帅气满脸迷人笑容的男子,在她眼里不停地放大放大……
      直到停在了她的面前,笑笑的看着她。鼻间一刹那全是他身上不知名,微不可闻的气味,过得很多年后,莫晓晓都清楚地记得的这种味道。
      那时,她只觉得心“嘭嘭嘭”地在胸间乱跳着,总也不肯安定下来。
      “咕”一声,她喉咙一动,原本反驳的话也一路顺畅地落入了腹中,等她回过神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竟然在咽、口、水。
      天啦,丢脸丢大发了。此时只怕地洞已经不管用了,还得再加三个月不用见人。只不过老天爷可能也在看笑话,哪里有时间理会她。
      对方在耳边轻笑了两声,转身走了。
      莫晓晓看着何致远的背影,魂不守舍。看他一身轻爽,转而看向自己,头发现在还腻腻地粘在额头,和自己竟似不在一个季节,脑海不由跳出几个字: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原本应该会有可能发展为剑拔驽张的气氛,在莫晓晓认清,嘲笑自己的竟然是位帅哥的事实后,也不了了之了。
      再后来,回到杂志社,这段经历经过当事人稍加夸张的全程报道,再经过杂志社人员强大的编排实力和细细润色,此事件直接跃升为茶水间一时最热门的谈资以及莫晓晓本人第一次奇特的“艳遇”。
      她那时脸皮也极厚。此后再有要去市中心的业务,她总在同事们玩味的眼神中积极的响应号召。只不过,再也没有巧遇过。其实她也不知道即使遇见了要怎么做,可是心里却总是希望能再见到他。每每徘徊在曾经的那个站台,站在他曾站过的地方,顺着他曾离去的方向,可竟然,再也没有遇见那个人。
      所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莫晓晓都坚信,上天安排让她那天在太阳下暴晒N久之后,在等来的那辆公车上出糗,就只为了让她和他相遇。哈!别以为这是什么美好的缘份,这纯粹是上天无聊时的恶作剧。
      不过,年轻总是好的,永远随性张扬,既然没有机会再见,自然会渐渐淡忘。时间一久,她也只有在与同事谈笑时,偶尔才想起,自己曾遇到过一个笑靥如花的男子,怦然心动。想起那一场自以为美丽的相遇。
      只不过,她现在才明白,那些最终让你陷进去的,一开始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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