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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回忆 ...

  •   深秋的午后,太阳像一个苟延残喘的老人,无力地喘息着,周围的建筑物拴着薄薄的灰色影子放肆地在粘腻的地面上幻化出一个个光怪陆离的形象,在我看来仿佛一个个吃人的怪兽。
      薄如蝉翼的刀片,飞舞在我的指间,半小时前阿一抢走了我最后一枚硬币——用来交保护费,我们这里就是这个规矩,想活下去就得每个月交定额的保护费,自己弄不到也可以抢别人的,为了下个月被当作垃圾装进麻袋的人不是我,现在,我必须在日落之前搞到一头肥羊。
      天下着小雨,墙角经年的霉味愈发阴冷,本来路过这条街的人就少,现在就更不用说了,偶有几个人路过却都凶神恶煞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料。
      我不敢走远,像我这种没有居民证的人很容易就会被别人卖掉——整个或是一个个器官拆分开来,而这里可以给我保护。
      揉了揉发疼的胃——我几天没吃东西了?3天还是4天?呵呵,早就记不清了。
      与其在这里空等,还不如找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藏身之处,或许可以逃过一劫?不过,早晚会被找到的,但其实我也无所谓——我从来不知道生命有什么好珍惜的,不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刚离开墙角就看到一个少爷打扮的人迎面走来,一身白,和这里格格不入,他身边跟着一个中年美妇,哦,多么美好的组合啊!有钱人家的少爷和保姆出门逛街,遇到了一个该死的小偷——我,回家之后发现钱包掉了,接着摇摇头开始新的一天。
      神啊,我赞美你。
      努力控制自己的速度,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些,跑过他身边,熟悉的角度,熟悉的力量……很好,到手!
      我喜欢深秋,转凉的天气让人不得不穿上更厚实的衣服,这让我得手的几率大大提高,同时也不像冬天,没有那刀子一般的寒风。
      以原速跑出了他的视野,找到一个相对隐蔽的角落,审视战果,皮夹?没用,不过头儿应该会喜欢,留着。卡?一般都加了密码,没用,扔掉。票子,嗯,很厚啊,不错不错~~抽掉保护费我自己还可以捞到很多呢——至少有1个月不用再吃霉面包了。
      “14,你小子在这儿呢?让我好找啊,嗯?这次搞到一笔大的?小兔崽子运气那么好?那,保护费的部分我就先收下了,剩下的……”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剩下的当然是孝敬您了,头儿。”尽量让自己的脸部不要太狰狞……
      “哈哈,还是14上道啊!”长得极尽猥琐的男人一边说一边拍着我的背——莫名地,我总觉得很想吐血……
      "…………"你还指望我说什么呢?
      “好了,这个面包给你,快去集合吧,今天上面来人视察,要不然我也不会一下收那么多。”
      毫不客气地接过面包咬了下去————靠,还是霉的……
      一路跑跑停停,来到我们集合的地方——一片露天的废厂房,我们的头儿外号老鼠,包括我,手下有15个人,全是不到10岁左右的男孩,没有名字,用数字做了代号,据说为了‘阿一’这个代号还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混战,不过我并没有参与,我清楚我的力量太弱了,而技巧,还不是我这个年龄的特长。
      找到一个角落,三口两口解决掉手里的面包,我可不想再被别人抢掉,虽然霉了,不过还不错,至少胃不再痛了。
      “好了,小兔崽子们,都滚出来吧,时间差不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赶来的头儿站在一个大箱子上扯着嗓门喊到。
      舔干净手上的面包屑从墙角走出来,按照名字的顺序和其他人站成一排,听说今天头儿的头儿的头儿的头儿……的头儿——总之最大最老板的老板的儿子今天要来,不过,他来干我什么事儿?
      “好了好了,都快点,别磨磨蹭蹭的!到时候看我手势喊‘大少爷好’懂了吗?”
      “嗯”
      虽然大家都是个人主义者,但也都是识趣的主儿,知道什么时候必须听话。
      低头数着蚂蚁,突然抹刺目的白色映入我的眼帘,一个可怕的猜想浮现在我的脑海,于是,一抬头,我便看见了世界的残酷——见鬼!我的肥羊就是是那个大少爷!
      或许……他没有看清我的长相?没错一定是这样,我的发色是最普通的深棕色——事实上原本是巧克力色的,但是,你总不指望我可以常常洗头吧?衣服都是差不多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有宽大袖子的那种,所以,只要他没有特别注意,那么就认不出来我,而我要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一点。而且他也不一定会追究——要知道作为一个在道上混的很不错的有身份的人,如果着了身份比自己低很多的人的道可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
      战战兢兢地喊完了‘少爷好’心惊肉跳地看到头儿把这次的提成塞在我偷到的皮夹子里双手交到‘少爷’手里,听完了头儿对我们的的训话和对‘少爷’的汇报,终于,‘少爷’开口了
      “谁偷了我的钱包?这是我的钱包。”少爷看了一眼手里的皮夹,轻轻地皱了一下眉头,举起手中的钱包问道,听不出任何感情的平静语调,却轻而易举地刺穿了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心防,在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我已经被认出来了,呼吸猛地一窒。
      一片寂静,气氛压抑。
      “没有人承认么……那么,很好……”
      就在我以为他会不再追究的时候一朵火红色的莲花在我的身边炸开,血混着脑浆红红白白的一片溅在我的脸上,身边的少年像一个麻袋一样倒了下去。
      “谁偷了我的钱包?…………还是没有人承认么?”
      “………………呃……呃…咳咳咳……唔…我……"不是没有看到过别人死去,但是如此近距离,如此激烈的场景还是让我浑身发抖,试了好多次,终于让自己的声音不至于颤抖到难以辨认。期间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一下。
      如果我不承认,那么下一个死去的或许就是我,即使不是我,其他人为了自己的性命也会把我供出来,至少头儿知道是我干的了,所以,现在自首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哦~~是你么?”那抹刺眼的白色一下跃到了我的面前,他比我高整整一个头,看起来是很张狂的那种,很容易地就给我一种压抑的紧张感。他审视着我的脸,冰冷的眸子危险地眯了起来“给我看看你的手。”
      乖乖地把自己的手伸了出来,并做好了与它们永别的心理准备。出乎我的意料,他只是仔细地翻看着我的手,在关节和有薄茧的地方轻轻摩擦“呵呵,很灵敏的手呢,毁掉太可惜了,文森特,做我的手吧。”
      “文,文森特?”我完全跟不上他跳跃式的思维。
      “你的新名字。”
      事实上,人生就像一场□□,如果你无法拒绝,那么就尽量做上面的那个吧,所谓的弱肉强食亦是如此。
      “……嗯!”
      与其说是被迫,当时的我不如说是满怀兴奋地同意的,我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可以离开贫民窟,不用像我以前的很多同行一样,死在一个肮脏的街角,让老鼠或是饿急了的人啃食我沾满污水的尸体。
      “那么,这个从给你。”他声线里的温柔并没有到达眼底。
      “谢谢”不过当时的我毫不在意。
      双手接过,是一把很精致的匕首,上面刻着花体的‘L'……

      翻了一个身,仰面躺着,细细抚摸着兰德尔送给我的匕首,上面刻着的花体‘L’早就被我摸得模糊不清了,很难看清字迹,闭上眼,无奈地弯起嘴角“兰德尔……”毫无意义地轻声呼唤着他的名字——对我来说这样毫无意义的呼唤似乎成了某种习惯,无论是在任务中命悬一线的时候还是在他床上的时候……
      于我,这已是极限,兰德尔享受我和他□□的契合却不会爱上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杀人者,如果越过了那条界限,即使是我也会和那些男男女女一样被抛弃的吧。
      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
      或许,早在当年我把手交给他并同意做他的‘手’的时候就顺便把我的心也一同交给了他吧……
      不只是爱情,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精神支柱般的存在,无论过去多久,我想我会永远记住那个秋日的午后,我人生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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