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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遇 ...

  •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秦棠道,忍一时怒火中烧,退一步咬牙切齿。
      那些赤裸裸的目光简直无法忍受,但凡是识字的、长耳朵的都对此事知晓几分,他们以讹传讹,将寻常的桃色绯闻传到了女子尊严的层面,将她与历史上的红颜祸水类比,说她行径浪荡,迟早酿成悲剧。
      三天后,她的忍耐到达了极限,在鸡鸣之前,穿着宽松舒适的裤子,跟着记忆里的路线,走到了陈家大宅前。
      她没有半分犹豫,伸出手掌狠拍他家的大门,在长工开门时差点没收住手。
      “给老娘把你们大少爷请出来!”
      长工长相憨厚,和秦棠幼时的邻居没两样,他明知故问:“你有什么事吗?”
      “去——给——我——叫——陈——和——须!”
      长工没点头但也没摇头,他轻轻推了推门,留下一条缝,不久后便在这条逐渐展开的门缝中见到了春风得意的陈和须。
      “哟,瞧瞧这是谁?”
      秦棠收住了说自己是他老母的话:“我以为你当晚就瞧的够清楚了。”
      “哈哈哈哈。”他双手抱胸,一副欠扁的表情。
      “我劝你好自为之,不要觉得我好欺负!”秦棠毫不认输。
      “怎么?秦小姐的情人中,有比陈家更大的门户?你们女人呐,左不过是这个攀不成就攀那个,你要对付我不也就是找另外的男人来嘛?果真是没种的东西。”
      秦棠一时语塞,思量再三后回答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给我等着。”随后转身离去。
      有些时候,让别人等着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自己也还在等着一刻灵光乍现,幸好秦棠没白等,便有了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主意。
      寻常的夜,小蕊见秦棠迟迟未至,洋钟的指针早就扫过了工作时间,这是她上班以来遇到过最平易近人、管理能力最好的领班,在她的整顿下,百乐门的服务生们都将服务流程烂熟于骨,无需多言,大家都开始了工作,唯有她望眼欲穿。
      如今的世道下,惹着有权势的人家和蚊子叮上反应快的人没两样——都是被五指山压得死无全尸。
      歌舞奏起,小蕊毫无兴致,那首开场曲听得耳朵起了茧子,她偷闲站在门边,朝外可劲地望。
      尾音落在沉重的音符上,下个节目则赶在报幕前开始,在所有人意料之外,今天上场的歌手很“面熟”,她披着白色的毛绒披肩,从手肘处垂到了臀部之上,随着步履的晃动与小巧□□的屁股一同起伏,光面的旗袍开叉到了膝盖,露出纤细雪白的小腿,和踩在血红色高跟鞋上的玉足。
      她伸出涂了指甲油的手握住话筒杆,在场的男人无不在同一刻开启低俗的幻想。
      “想必大家都认识我,不认识我的也听说过我。”她连对着麦克风喊话的样子都像是在接吻,让人血脉喷张,“可惜你们知道的只是九牛一毛,今个我就让你们瞧瞧,你们津津乐道的狐媚子有多称职。”
      小蕊已经看呆,她一手撑着墙,一手捂着胸口,好像在试图用坚固的石墙,隔着血肉托住她脆弱的小心脏。
      秦棠身后,乐手就位,一首新颖的曲子绕过揉进空气中的烟酒味钻入小蕊的耳蜗。
      “晚风刮过上海滩,夏夜天闷人亦懒,缓缓走进红尘染,挤挤嚷嚷佳人挽,以为春宵千金换,屋中婵娟两三三,红酒误撒褪衣衫,有心无力身子软……”
      秦棠嗓音清脆,气息平稳,比起专业歌手也毫不逊色。
      这首歌的歌词显然是意有所指,小蕊急得晕头转向,蹲倒在了墙脚。
      这下秦姐怕是要和陈家明着杠上了。
      舆论转了风向,这一次没有明目张胆地贴在报纸上,而是由嘴巴大的人口耳相传。
      自那天起,陈和须发现,人们用眼神扫过他,便会开始窃窃私语,他派人打听后,气得吹胡子瞪眼,学着公鸡的模样扑腾着翅膀,去找秦棠算账,跑了百乐门和秦棠的住所十数次,都扑了个空,他走到小腿肌粗得像柱子,也一无所获。
      本以为这个婊子跑路了,他可以歇在家中等风头过去,秦棠却再次出现在了百乐门,站在舞台上将这首歌唱了第二遍。
      他气急败坏,多方打听下找到了她的新住所,这回,秦棠不躲了。
      “给我出来!婊子!有胆量造谣,没胆量承担了是吧!”
      他口中的婊子打开门。
      “你以为你能把我怎么样,我马上就要去留学了。”
      “如果你真的不在乎,又何苦来找我呢?”
      秦棠以为他能狡辩两句,怎晓得这个陈和须被一句话噎住,指着秦棠的脸,表情扭曲。
      “陈大少没必要怕啊,找个红颜知己为你正名,或者去了意大利再也别回来。”
      “那不就是认输了吗?”
      “你是陈家的继承人,我只是百乐门的服务生,输给我除了丢脸,没什么损失。”
      丢脸就是最大的损失,现在的陈和须已经成了整个上海滩的笑料,他的英雄事迹被小孩编成打油诗,被成年男女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世家长辈们则分为两波,或是满不在乎,认为年轻人有些花边新闻无足轻重,或是认为陈家教子不严,迟早被时代的洪流淹没了去。
      “你也知道你就是个婊子啊?要是想活命就赶紧澄清道歉!”
      门板掀起的风把陈和须没抹发蜡的刘海打歪,他攥紧了拳头,捏住最后一丝修养,在转身走开,手指展开的一刻,那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素质也从掌心滑下,顺着骨节分明的手指,悄悄溜走了。
      百乐门,秦棠第三次上台,台下赤裸裸的目光朝她抛来,看她修剪了头发,穿上了洋裙,惯例似地握住话筒。
      乐手的指尖划过琴弦,弹起悠扬婉转的前奏,灯光聚焦在秦棠的身上,她眯起眼睛,微微扬起下巴,随着音乐的递进开唱。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月下的花儿都入梦,只有那夜来香,吐露着芬芳,我爱这夜色茫茫,也爱这夜莺歌唱,更爱那花一般的梦,拥抱着夜来香,吻着夜来香,夜来香,我为你歌唱,夜来香,我为你思量,啊……”
      《夜来香》并非前世的秦棠最擅长的歌,但却是最受欢迎的。媒体评价她——歌声和早晨的夜来香一般纯净,本人似晚间夜来香一般神秘。
      虽然台下的大部分观众都放下了手头的事儿,沉醉在她的献唱中,但秦棠自己却不太满意,歌唱的技巧是由她前世无数日夜苦练而来,唱出的每个音符都在憧憬梦想,这回的她目的性强,只是为了成名后,受到更多关注,不至于曝尸荒野也无人问津。
      无时无刻的瞩目,有时也是保护肉身的盔甲。
      沐浴在此起彼伏的掌声中,她走下了台,正要脱下裙服和高跟鞋,一阵强光闪过,刺地她眼睛发酸。
      “怼不起。”男人的嘴里吐出蹩脚的中文。
      秦棠缓了一番睁开眼,脏话到了嘴边,却因熟悉的容颜欲言又止。
      “怀尔德军官?你怎么在这儿?”秦棠打量了一番来人,一张精致的小脸配上护理鬃毛的发色,的确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山德·怀尔德,但仔细一看,此人的气质和前者大相径庭,他胸口挂着照相机,笑容灿烂的同时,一双草绿色的眼睛紧紧盯着秦棠。
      “山德·怀尔德?我不是他,他是我的哥哥,我是他的弟弟。”男人说着废话。
      “在闲人免进的后台拍照,有点不妥吧。”
      “我拍的,在你脱衣服之前。”
      都晓得洋鬼子思想开放,但在民国,这多少有点越界了,秦棠乏了,想委婉点儿劝他离开,又怕他听不懂,只好使用英语:“我累坏了,如果你想拍照的话,交个朋友,约个时间好好拍。”
      “你英语很好。”他将手伸到秦棠面前,“我叫杰罗姆,我住在租界里。”
      “我叫秦棠。”秦棠点头回应。
      杰罗姆从梳妆台上翻出一个积灰的胭脂,打开后用手指轻轻沾了些,抓住秦棠的手腕,在她的胳膊上写下一串绯红色的阿拉伯数字。
      “记得打电话给我,要记住我,我的名字是杰罗姆,我的梦想是成为像马可波罗那样的旅行家,用我的相机记录神秘东方的故事。”
      秦棠含着笑,用中文说:“如今的民国已经不是曾经的大唐盛世了,你现在能记录下的,只有残败的影子。”
      不知杰罗姆是否听懂,他站在原地,瞪着那双睫毛扑闪的眼睛:“对不起,你说话好像念诗,太好听了,我会记住你的,穷烫。”
      “啊?”未等秦棠发出疑问,杰罗姆就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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