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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段回忆 蝙蝠侠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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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的时候,他没记起有闹钟。护工把窗帘拉得很牢,留下一线若有若无的白色窗框。以前他总是半夜醒来,噩梦的画面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背上全是冷汗。至于最近,他也记不太清。
在床上躺着直到天明的这种事他也做过,实在无聊至极,更多是增添了过度思考的焦虑。酝酿了一会,陶德估摸着自己不可能在长着这条瘸腿的前提下睡着,于是抬手在枕头下摸索一会,抓出手机。
昨天在脸书上分享的内容得到了很多点赞,大多是读者随时关注着他的近况,也有些熟悉的名字在评论里提着建议或者安慰。刚刚开始写书的时候,他还有过期盼,想着要是最开始看书的人只要有几个,他可以一直记住他们,在青涩的时候里陪伴他的人。现在大多只是觉得眼熟,也偶尔和他们谈论几句,具体却认不出了。
他点开评论,慢慢向下滑,有一个名字忽然间十分扎眼,记忆中的的熟悉感涌上心头。“提莫西·德雷克……”他随手抓了抓头发,表情却变得困窘起来,“是昨天的人?然而……”
然而那张脸有时像是一个故人的衰老,有时又全然陌生。这个名字被人们谈起时,他会本能地想到布鲁斯,那个表面上风流的老家伙。像是有什么纽带被他忽略了。陶德转移开视线,向天花板上望去,眼神发直。
那个男人保养得很好,可是仍旧不算年轻了,可能比他小上一些。与那个人有关系,理应是认得的。他们都理应是认识的。陶德点进德雷克的主页,眼睛眯起来仔仔细细地读过去。很眼熟,他松了一口气,只是对方为什么……
他不太确定昨天的事情,是否是自己忽略了那类暗示的信号。
医生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陶德刚刚放下手机,想闭上眼再睡上一会,脸上的表情霎时僵住了。与骨科治疗无关,他还不至于忘掉他想理清记忆的愿望。诊断出现在的症状以来,他的医生一直叮嘱他有空时把自己的过去写下去,或者说出来。陶德总想到第一次和对方见面时,那张脸上流露出的困惑。
他知道人们是怎么称呼他的表现的,“精神疾病”“妄想症”,无非这几个说辞。
医生简单询问几句,在纸上写写改改,走了。
断腿入院的那一天,也就是昨天,他才再一次能够谈论自己。记忆里的画面是栩栩如生的,尽管顺序紊乱,他不愿意承认——那些鲜活的痛苦是自己的病。内心深处,陶德明白自己再也不愿意和那个医生坦露记忆。昨天的男人,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来看望没有任何亲属的他。
不知怎的,他忽然愿意讲述,而对方只是时而点头,时而在某个节点上询问细节。
某个问题击中了他。
那确实是他真实生命的开始——毋庸置疑,犯罪巷的童年是蒙尘的——他的确见到了布鲁斯·韦恩,只不过,只不过……“到底是豪车还是蝙蝠车,高大的影子,有露出脸吗?”
背过身,杰森·陶德借着光,看见一张漂亮的脸,像橱窗里的一切那样光滑。还有那身西装,老天,几乎没有褶皱。
他不能,用撬棍去砸不可能攻击他的人,哪怕是个该死的阔佬。
他的手已经高高举起,只是举着不动。陶德感觉自己被凝视着,在沉默中像有许多人在看,脚边是他的罪证。阔佬有一双很蓝的眼睛。他忽然发觉了这一点。
他的眼睛也是蓝色的。
陶德呆呆地眨了一下眼睛,很用力,又眨了几次。他把头仰起来,只是眼睛发涩的工夫,泪水顺着鼻梁向下淌,大颗大颗地沾在下巴上,又落到地上。
世界是不公平的,但他不想亲眼看到。
“啪”的一声,铁棍从黏糊糊的手心里滑出,在黑暗中滚了几圈才安静下来。也许我应该先把轮胎安回去,理智在他脑子里嗡嗡作响,只是有点迟了。陶德用袖子抹了一把脸,弯下腰去够那叠轮胎。
“这也是我,没错,毕竟也吃到了热狗……不——不会同时发生,布鲁斯,韦恩,见到了我,我在偷窃。只会是这样,然而孤儿院……我没有被收养,有没有?那院长只是普通人,我记得清。我记得清吗?”
门又一次被敲响前,陶德正出声地自言自语,与自己搏斗。他本能地捂住嘴,疑心来者是否在房间外逗留了一会儿才决心打扰。揣着尴尬的心情,他应了门。
一个年轻的护士走到床边,步伐轻快敏捷,怀里有一摞淡红色的信件,外加几束叫不出名字的花。她把信封理得整齐,轻手轻脚摆在一旁,又把花斜斜地靠在床沿上。
陶德把脸偏过去,才想起来窗帘还没拉开,只好呆呆地盯着上面的花纹,听着护士窸窸窣窣不知在拿什么,皮鞋的跺地声。只是那位年轻的女士又绕到窗边,手里抓着一本精装书。
“您好,先生!我,我是您的书迷……如果方便的话,请在我的书上签名!”她的气势随着最后一句话落下而消弭,指甲在封皮上划来划去,笑容有些僵硬,只有手还记得递过书与一支黑笔。
飞快签完字,她把书往怀里收时,陶德才瞥见一眼书名。
《反弗洛伊德式的生命》。
如果他仍在十八岁,他会隐晦地自吹自擂;如果他二十多岁,他会气恼地大叫以宣称自己的成熟;然而他现在三十岁,杰森·陶德想把它的所有版本堆在烧女巫的木柴里。
世界上不该有人把半自传的小说当成出道作品,而他已经快有十年没有重读过。
护士离开时,他忽然记起来让她拉开帘子,而室外的树杈只是光秃秃地摇晃,天空是老一套的灰色,几片云无故飘在角落。白灿灿的光和着发黄的室内灯搅在空气里,有些浑浊。
陶德撇了撇嘴,从电脑底下抽出笔记本,翻开到最近的记录,慢慢地往前去,只是盯着上面的日期发呆。
那位女士忘记把笔带走,他也忘了。右手的黑笔盖子松松垮垮,他用力按进去,空闲的指头揪起乳白色的纸张,找到一个空白。一个词写出来,又划掉,墨水没有渗开,改掉的地方只是一团黑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