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意外重逢 ...
-
回到西北,林栋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架。原本他有一副存在感薄弱的外表,轻易不会让人产生扁其一顿的冲动。但是挫折和变故很容易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现在他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让一些人看着很不爽——当我们都欠你八百两银子么?于是一些看不惯他的人出手了。
正如久病的人可以飞速提升自己的医术,常常挨打的人也能从中领悟打架的要领。起初,瘦弱的林栋不是那些人的对手,只能做一些徒劳的闪避和没有什么威胁的还击,同时努力记下他们出手的方式和效果,回去后自个儿练习。那些人渐渐发现这小子不那么好对付了,每一次碰到他,都会觉得他比上一次更能打。而且就这么隔三差五地打架,他还能保持良好的学习成绩,在老师和家长面前成功扮演着好学生的角色,他们心里有了点佩服的意思,也就不怎么找他麻烦。这一年的架打下来,他给人的感觉也没有一开始那么冷冰冰了,拒人于千里之外已经弱化成了拒人于千米之外。
林栋回家的时候,看到路边两个初三的学生正拦着一个小学生要钱。那两人原先也是“扁林栋团”的成员,见他注意力转到这边,便恶狠狠威胁道:“臭小子看什么看,活得不耐烦了?”林栋什么也没说,卷起袖子走到两人面前,突然出手。三个人打得热闹,小学生早吓得跑开,因为怕好心帮他的林栋吃亏,还先用公用电话报了警,才飞也似地逃回家去了。
赶来的民警把缠斗在一起的三人分开,带回派出所后搁在不同的房间里,甄别着谁是报案人口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士。林栋独自待在屋里百无聊赖,借着屋里的灯光玩起了手影游戏。一个男人端着茶杯坐到他对面,他却忙着用影子在桌面上演绎猎狗追兔子的故事,头也不抬。
男人“咦”了一声:“本来只是一时好奇想看看见义勇为的小英雄,没想到会碰见你。”
林栋闻言抬起头,表情漠然。
男人似乎有些失望:“你大概不记得我了,我是……”
“金警官。”林栋抢先一步道破对方身份,脸上还是一派波澜不惊。
金警官笑笑:“是啊,我怎么忘了,你的观察力和记忆力都很出色。”
林栋扯扯嘴角,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既然都定性为‘见义勇为’了,那么我可以走了吧?”不等对方回答,他就起身向门外走去。
“哎,你对我态度这么冷淡,就不怕我怀恨在心,把打架的事告诉你妈妈?”金警官好整以暇喝了口茶,等着林栋回头。
林栋停住脚步,轻笑一声:“你都说我是见义勇为了,难道我妈还会批评我?”
“你的脸和手都是好好的,两条胳膊上却有不少乌青和血痕,想必是打架的时候护住脸和手的缘故吧?你这么做是不想让你妈妈知道你在外面打架,你不是怕她责罚,而是怕她为你担心。怎么样,现在有没有兴趣坐下来和我聊几句了?不然我可要给你妈妈打电话啰。”金警官笑眯眯地威胁着,又喝下一口茶,等着小孩子服软。
林栋果不其然走回桌边坐下,没等桌对面那位胜利的微笑完全绽放,他就以极其认真严肃的口吻问道:“你是不是对我妈有什么非分之想?”
可怜金警官一口茶喝到一半,剩下的三分喷到地上,七分呛进气管。咳了半天,他好不容易才顺过气来。“你小子刚学会了成语急着显摆是吧?没弄明白意思就不要瞎用。我对你妈妈能有什么非分之想?”
林栋撇撇嘴:“你要没什么想法干吗老提她?当初在北京的时候还老找她。”
金警官更是哭笑不得:“当初那是因为查案,现在么,只不过想趁机和你多聊几句,没想到你这么不经逗。你放心,我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老婆都是无限忠诚的,绝不会对你妈妈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听到对方提起“查案”,林栋顿了一下,挤出一个甜得发腻的笑容:“杀我爸的家伙,现在高升了吧?”
金警官没想到眼前的孩子会突然提起这事。当初媒体报道的口径都很统一,只说了“枪杀齐定国烈士的歹徒被当场击毙”,除了警方,没人知道是谁开的枪。林栋这样问,难道是准备打听出什么好去复仇?
金警官盯着林栋的眼睛,似乎想一下子看到后者的灵魂深处,然后他笑了笑:“小子,想从我这儿套话,你还嫩了点儿。告诉你吧,就算他不开枪,当时在场的所有民警,包括我,都愿意去开这一枪。如果我们都不开枪,这世上就会多一位烈士……老所长在基层兢兢业业几十年,老百姓送的锦旗可以塞满几个大箱子。当时他还有一个月就要退休,正准备交接完工作去南方和儿子、媳妇还有刚出生的小孙子团聚……整件事到底应该归咎于谁,是谁让一个大学老师死在了枪口下,你心里其实比谁都清楚,不然你也不会对我们这么配合。一年不见,你变了不少。你是个聪明孩子,千万别钻牛角尖。”说完,他端起茶杯走了出去,只留下林栋一个人看着桌上的影子发呆。
林栋后来发现,古兰丹姆一直不知道他打架的事,看来金警官的确没有为难他。有一天他陪妈妈逛街,居然偶遇了金警官一家三口。老金同志就像一年多不见他们母子一样惊喜,古兰丹姆也感到很意外。金警官便简要说了自己两地分居好几年,刚找到机会调来这个西北城市云云。林栋总觉得这次“邂逅”是警官同志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给他看自己不可能有什么非分之想。想到这里,他会心一笑,顿时觉得眼前的警官也没那么讨厌。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即使没有金警官“告密”,古兰丹姆仍然察觉到了他的改变,毕竟谁会比一位母亲更了解自己朝夕相处的儿子?起初她觉得应该给儿子一段走出阴影、适应新环境的时间,但是一年多过去,儿子却依然寡言少语,不复当年的活泼摸样。她终于忍不住了,故作轻松地问道:“小栋,怎么不招呼你的朋友们到家里来玩儿?”
朋友?那种一遇到变故就弃你而去的生物有什么好保留的?虽然这样想着,林栋却不想说出来让妈妈担心,只是随便支吾几句,暗暗盘算着是不是要拉几个同学到家里来装模作样一把。只是进学校以来,他和所有的同学几乎都没什么交情,就算他愿意拉人家,人家多半还不乐意来呢。
他反思了一下,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对这里缺乏归属感,就像一个偶尔驻足的过客,周围人来人往,他却只是冷眼旁观。他算西北人吗?虽然出生在西北,可他待在这里的时间前后加起来还不到六年,现在连本地方言都说不好。算北京人吗?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待在首都,可现在,那个城市明显不欢迎他。
就在林栋试图让自己融入环境的时候,学校里积蓄已久的矛盾爆发,汉族和维族的学生约了一个时间一较高下。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卷了进来,按照血统加入各自阵营,或打下手,或献计谋,或出拳头。
因为古兰丹姆的缘故,林栋总觉得自己应该算维族人,于是他去找维族的头目,要求入伙。那位初三的师兄正把玩着一把精致的小刀,闻言一笑,把桌上的小镜子递到他眼前:“你看看,你哪一点像我们的人?”镜子里是一张汉族孩子的脸——随着年龄的增长,林栋外表上的维吾尔特征几乎已经消失殆尽。看到他愣住,师兄的语气软了一点:“打的时候,要是你被兄弟们误伤,那就不好了。”
林栋狠狠心,又去找汉族的头目。后者和他同级不同班,人长得高高大大,时常叼根烟,梳着分头,头上抹的摩丝足可以摔死苍蝇,十足的香港马仔做派。听林栋说明来意,马仔同学轻嗤一声,夹着烟头弹弹烟灰,不屑地说:“打起来你还算不赖,可谁不知道你血管里流着他们的血?我可不敢收留一个随时可能背后捅刀子的家伙。”
两头碰壁,林栋也迷茫了。吃晚饭的时候,古兰丹姆发现他有些闷闷不乐,便问他怎么了。他抛出了自己的困惑:“我到底是汉族人还是维族人?长着汉族人的脸,流着一半维族人的血。我到底算什么人?”古兰丹姆微笑着摸摸儿子的脑袋:“傻孩子,这有什么好苦恼的。你是什么人?当然是中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