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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兔子 ...

  •   第一次意识到大事不妙,是温宇辛和那位转学生走得很近的时候。

      我蹲在画室喝冰红茶,冰冷的液体大股灌入喉管,起身的时候,我偏头咳嗽被陈哥笑:“哟,感情受挫了?”

      我一脚没踹过去,他耸耸肩不以为然,说我很奇怪。我默不作声看他一眼,他点了点空白的画纸:“你哪次恋爱因为一个人七上八下,连画都画不出来了?”

      不用他说,我自己都能意识到自己心绪不宁。

      女生个子高高的,喜欢穿白色运动鞋,短头发蓬松,经过身边有一股淡淡的花香。我第一次见到她和温宇辛走的时候,高二学生一起从体育馆里出来,温宇辛帮她拿体育器材,靠得有点近。

      事实上我不该心生烦躁,以前这样的事情不是没发生过,但我根本提不起兴致去追究。爱这种东西,能骗我自己就够了。

      温宇辛不一样,我最后只能得出这个结论,但究竟是哪里不一样?是我跟他接过不下二十次吻,还是我追他的过程太过坎坷,又或者他会摸着我的头说我像兔子,而不是说他爱我。

      那晚在学校的画室,我扯开遮盖的白布,水彩画像露出来。蓝色的轮廓,水波一样的眉眼,不羁又张扬的目光。
      有一瞬间我捕捉到了温宇辛游刃有余下的一丝错愕,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镇静,勾唇:“这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

      “嗯。”我应了一句,他踢开木凳,空旷安静的房间里,散乱一地的颜料画材,他把我按在柔软的沙发里吻,我的手臂勾上去,环住他的脖子。

      “学姐,”他在我耳畔说,“你是不是动心了?”

      我当时说不出话来,我不想承认的,不想说我对他真的和以往那些不一样。这个问题单反我拿出来反问他,他估计也能噎住。但我偏偏什么都没说,任由他继续吻下来。

      无所谓,反正他还是我男朋友,不是吗。

      我慌乱的源头其实很简单,那个女生跟我长得很像,不过丁冉冉是这么评价的:“你更坏一点,那个女生和你不是一个风格。”她没说出来,但我明白那个女孩是真“兔子”。热情,活泼,外放。

      我不一样。我是贪婪的,不知疲倦的,内心封闭的,如果非说我是兔子,我大概就是缩在角落里啃萝卜的那只,谁要抢我的食物,我能毫不犹豫地红着眼睛咬上去。

      我是个坏女孩。

      有一任男朋友是这样评价我的,说我坏得让他注意到我。是的,假如我是好女孩,的确招不来这么多桃花。初二三的时候我身上总有香水味,当她们还用着奶香沐浴露的时候,坏女孩已经学会穿短裙在学校后墙飞滑板了,裙摆跳起来的时候,能闻到“毒药”的味道。

      八五年推出的香水,莓果蜂蜜的甜腻散去就留下一股辛辣刺鼻的焚香。我的耳机在唱Bishiop Briggs的《River》。

      滑板滑进狭窄的高台阶,有学长学姐路过时,我的长发应声落下,涂着鲜亮唇釉的嘴唇微扬,我的香水味让满空气充斥着危险。

      后来学乖了,不会在学校内用这样烈的味道,不过我的沐浴露,洗发水都是玫瑰气息,不是单纯的羊羔味。至少有心人一闻,能明白我是不会占下风的。

      和温宇辛约会的时候,我挑了很久的香水。以前我最偏爱用那支Lolita Lempicka 同名女香,甜味重,但有甘草的涩味和苦艾酒气,闻过的没人说它不适合我。

      但是我这回没有用。

      很显然,与温宇辛博弈,走老路子是行不通的。

      我挑了我衣柜里最烈的一支,存在感极强的皮革调和甜热辛辣的动物香。西装外套和黑色吊带,马丁靴踩过门槛的时候,温宇辛把烟灭掉了。

      他回眸的时候,我嗅到了令人兴奋的,同类气息。

      黑色无袖衫,外面罩了一件简单的薄抽绳外套,锁骨到胸膛肌肉线条流畅,透露着隐忍的力量,下身的印花牛仔裤宽收口。斜斜坐在桌边的时候,昏黄的光留在他半张脸上,凸出的嘴唇角有个没结完全的痂。

      我的呼吸有一瞬间静止了,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香水味。

      太少人的味道能压制住我身上这支,温宇辛插兜起来,高大的身影逼近的时候,我却久违感受到了被控制的滋味,往后退开一步。

      前调散了一些,残留着浮动的烟草朗姆酒气息,柑橘的涩甜和皮革味混合得极好,明明是男人香,放在十六七岁的他身上却有一种不合时宜的迷乱勾人。

      坏男孩气息,我知道。

      他完全在我的审美上,温宇辛就是一件艺术品。我对他的迷恋就来自于此,最初钟情是皮格马利翁效应的奏效。他像被玉蛇缠绕舔舐却仍能朝我笑,那是敢与我共颠倒沉沦的疯劲儿,我估计也是疯了,否则他倾身吻过来的时候我怎么会忘记躲。

      这次约会结束,我要去集训,他要留在学校读他崭新的高二,我不在的日子他能喜欢上无数个女生,又面不改色被她们放弃。

      我拿什么赌他会爱我。

      这是博弈,是战争,我吻得极为用力,最后狠狠咬他的上唇,一股铁锈味弥漫,他沉笑着,松开我抹了一把渗出血珠的嘴唇。

      “你在生气。”他说。

      我在生气?当然没有,我不会承认的,尽管我身侧的手指已经紧紧攥在一起。

      温宇辛错开一步,酒吧招牌在他身后闪烁,清脆响亮的酒杯相碰声和热闹的哄笑,我问:你哪儿找的这个地方,给未成年进?

      他的瞳孔漆黑幽深:“你还知道自己是未成年?”

      “还差两三个月吧。”我抬眸,他干燥的手心搭在我裸露肩膀上,随后很轻地,帮我把下滑的肩带挂回去了。

      这不合时宜的绅士举动惊得我瞪圆眼睛,温宇辛抬手把我勾进他怀里,领我走出酒吧,像是看出了我的不解,他轻声解释:“没来过就不用假装。”

      我这个人,怎么都不会在这方面服输。一想到他那些女朋友都是乖乖型的,这股气更盛,要骂人,被他捂住了嘴唇。也不知道那口红有没有蹭到他的掌心,温宇辛说:“带你去公园,坏兔子。”

      无人公园,野草却被拔得差不多,秋千架微微掉漆。我不知道我们这一身坏打扮来这里算从良还是回归本行,但冷风一吹,我终于闻到了他身上不属于香水味的酒气。

      他原来在我来之前就喝了酒。

      “你醉了吗?”

      我坐在秋千上,任由他推我,风在耳畔呼啸额而过,那幻想中留长的头发又像兔子耳朵一样倏忽收回。我难得不带心机地发问,我其实很年轻,温宇辛也一样,我们没有成年人在这方面的游刃有余,坏得极其青涩直白。

      他那晚带我玩,从无人公园到路灯下的街道,我们像爱乐之城里男女主热舞那样肆意,他笑着要吻我,我躲开,留下意犹未尽的香水气息。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我问,“你醉了吗?”

      他敞开腿倒在旧沙发上,那是他的家,价格一般的出租屋,不过不显破败,估计是没有乱丢的衣物。

      他的手松松圈着玻璃瓶口,望向我的目光很安静,收敛了锋芒:“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你生气了吗?”

      我生气了。我说,倒进他怀里,压得他往一边倒嘶气,手臂却诚实地圈住我的腰,我借一点光看见他大臂侧的纹身,一串英文字母。

      那是哪个女生的英文名字?我戳了一下,很用力,温宇辛的手往上,一路摸到我发顶,说:“我妈。”

      那个夜晚我确实是忘不掉的。校外温宇辛的坏明明哪儿哪儿都是,偏偏在某些方面极其守规矩。比如他的手从不随便摸,比如他从不吻我的脖子以下。他可以带我疯,可以带我喝宿醉,可以带我回他家却什么都不做。

      他是有故事的,但我却住口了,没有追问。

      于是他反问我:“你生气是因为我?”我翻了个身,皱眉不让他见着:“当然。”

      他说,我从不做感情里的背叛者。

      确实,他谈恋爱的途中不会出轨,哪次都是这样。我应该信,胸口却闷得很,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温宇辛抬手脱了无袖衫,衣服落在我身后,随即浴室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

      隔着门他问我的英文名,我疑惑,说:“我没有。”

      裹着水汽出来的时候,他开了床头一盏灯,我看见他手臂上的字母了,那是防水签字笔写的,SQ/Q。

      “你要是觉得不够,我能用刀刻。”他刚说出口,我才意识到他没有开玩笑的神色,好像我让他去,他真的会这样做。

      这让我感到害怕。我没被这么真心实意对待过,大部分男生跟我在一起也只是玩一玩。他浪子的外表下包裹的认真像刺眼的光,如刀一般切割我灰暗的生活。

      “你和那个女生是怎么回事。”我还是问出来了,他的眼神直勾勾落在我身上,像是在探寻什么危险的真相。

      我输了,我输得一塌糊涂。裹着毯子什么都憋不出来,他陈述事实一般说你认真了,我反问他你难道没有吗?

      假如你没有,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说话,为什么不带我进酒吧,为什么要刻我的名字。

      你喜欢我,你也输了不是吗?

      这原来是一场游戏吗?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不然呢?我张了张口,却直觉这样说不对。

      果然,后半夜温宇辛没有抱我,他转身对墙,呼吸起伏很平缓。

      窗外的雨声变大了,我左耳在放Clara的《In This Darkness》,女声在迷幻沉溺的调里唱:And theres no one to light it up。

      那一晚我没睡。

      后来的好几个月,我没再见到温宇辛。我去集训了,他的q/q动态却仍然丰富,今天酒吧外墙的猫咪明天学校后门的花草,我不知道和他同行的有没有女生,不过都已经无所谓了。

      走之前,我跟他说了分手。在网上,他的情绪似乎也极为平静,他不是第一次恋爱,也明白分开的理由并不是只有爱与不爱。

      火车的窗边,树影像被拉快的电影帧,我的头以极为变扭的方式靠在冰冷的玻璃上,陈哥说:“忘掉他。”

      我懒得抬头,他说:“做回之前的你,无爱一身轻不是吗?”

      是啊,正是因为不爱,所以有绝对的自由。现在却不一样了,明明我正坐着一班往北国而去的列车,心却留在身后的春天。

      温宇辛。

      后来我真的尝试做回从前,歌单里暧昧缠绵的歌统统沉底,前列的都是些硬鼓点,我的香水和人一起光临集训的出租屋。我和陈哥租的一个房,他常常带不同的女孩回来,她们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抓着我质问你是谁。

      “你在北国招惹的桃花真不少。”我指间夹着一根爆珠烟,味道轻却很提神,那股淡淡的柑橘味总让我想起温宇辛和他带有皮革味的旧沙发。

      陈哥穿着宽大的衬衫坐在我身后吸烟,他的瘾比我大多了,至少在学校他总忍不住。他的声音有点哑:“爱可真痛啊。”

      我之前一直认为陈哥和我是同类。他被前女友伤害,一颗心只剩下空壳。高一都挥霍时间在和人组乐队上,谈恋爱也没认真过,招惹就招惹了,高二成绩实在烂得离谱才转来学美术。第一次在画室见到他的时候,他试图跟我往那方面发展,却先一步闻到我身上没散的烟味。

      他能明白,我不是随便他玩的那种。

      “你性格太烈了,我驾驭不来。”他说,像个阅人无数的,“得找个比你坏多的来压,不然就是乖得离谱的。”

      我绝对不喜欢乖的。我呼出一口白烟。

      但当他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我内心难以抑制地涌现出烦躁来。假如是温宇辛,他会怎么回答?

      大概会笑,扯痛了嘴角的伤口才停下来,喊我一声兔子。

      我在温宇辛身上闻到厚重的气息,那种温暖辛辣包裹下的一点甜涩,让人发燥,心脏跳动缓慢。后来有人告诉我,不是香水在发挥作用。
      那气息有个名字,叫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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