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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启发 ...

  •   祁贤楼是一座九层八角塔楼,位于九歌城正中央,四通八达。这楼据说是当年一位王爷所建,此地周围亦曾为王府旧址,后来这位王爷因坐酬金获罪,整个府邸被夷为平地,唯独这座楼保留下来。兜兜转转之后,这座塔楼便归民间所有,变成了九歌城中最有名的酒楼。酒楼里一二三楼是酒坊食肆,四楼以上乃是客房。

      沈少书在二楼随便找个位置坐下,阿叙依例到三楼看看水羽先生是否在楼上。行至三楼一处厢房门外,突然一把折扇挡住去路。

      “姑娘好生眼熟,我们是否在哪里见过?”一个油腻的声音从一个蓝衣公子口中传出,还带一身酒气。

      阿叙虽不施粉黛,但却是容貌姣好,身材出众,是以方才走过便被此人盯上。她柳眉微蹙,寻思怎么哪都有这种人,便不打算理睬,转身绕路要走。然而那人并未就此放弃,复又上前拦住,抓起阿叙的手便往厢房里拉,房内还有人起哄。

      阿叙惊呼一声,怒道:“你干什么?放开我。”

      那蓝衣公子却不依不饶,见拉不动,欲直接将阿叙抱起。

      “住手!”

      噗的一声,一颗花生米打在他手上,疼得他龇牙咧嘴,怪叫连连。厢内两名随从见主人受惊,瞬间涌来了出来。

      蓝衣公子起身回头,只见不远处一名灰衣书生冷冷看着这边,桌上一碟酒鬼花生。书生穿着简洁朴素,巾帻束发,生得棱角分明,星目剑眉,此刻眉头皱起,面有愠色地看着他。

      “诶,哪里来的野种?!”蓝衣公子放开阿叙,看这人一副穷酸样,必是些没权没势之徒,“给我打!”

      随从得令,立刻挥拳冲向书生。

      “阿叙,你没事吧?”

      沈少书在楼下忽听得阿叙声音,当即闻声赶来。

      “我没事,多亏那位公子相助,但现在他们要为难那位公子。”阿叙此刻闪在一旁有些担忧道。

      沈少书听辨三人打斗的声音,道:“无妨,那两人不是他的对手。”

      果然,书生起身一个连环踢,将二人踢飞,动作行云流水。两人摔在旁边桌椅上,一时间噼里啪啦响作一团。书生再复上前,两人连声讨饶。

      “书哥哥,你这也听得出来,好生厉害!”

      听风辨劲乃习武之人必备之能,何况沈少书瞎了之后,这项能力更是修得炉火纯青,阿叙不修武术,便觉这个厉害。

      蓝衣公子见手下吃亏,不敢上前,但仍不忘放狠话,“你,你谁呀?!有,有种的话,报上名来!”

      “鄙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山河应无恙。你待要如何?”

      书生朗声应道,脸无惧色。

      蓝衣公子用扇子指了指应无恙道:“行,行,你等着,等着。我们走!”说完,他率先下楼离开,出门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上面。

      厢房内几个公子模样的人本就唯蓝衣公子马首是瞻,见他离开,亦鱼贯而出,紧随其后。

      酒楼伙计见人离开,看着摔坏桌椅板凳,哎哎呀呀连声叫唤,便要将账算到书生头上。应无恙方才图一时之快,此刻想到坏了东西要赔,暗想方才确实冲动了,奈何囊中苦涩,不知要多少钱银,正合计如何善了。

      “这些损坏之物由我赔付便是。”

      沈少书出言打断伙计的表演,那伙计见有人愿赔,那自是乐意之极,满脸堆笑着开始收拾起来。

      应无恙已看两人过来,其中一人竟然像是个瞎子。他看两人衣饰不凡,知非差钱之辈,自己既然财物不丰,便也不推托。

      “多谢应兄方才出手替小妹解围。”

      沈少书走上前去拱手施礼,阿叙亦欠身行礼。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只是要兄台破费,却是不好意思。敢问兄台高名?”

      “小钱而已,应兄不必记挂。鄙人沈少书,这是小妹沈叙。楼上已乱,应兄不妨一起到楼下一叙?”

      沈少书自报家门,又开口邀请。应无恙也当即应允。三人下得楼来,待把酒言欢,顷刻便觉意气甚是相投,便不再客套拘泥,以兄妹之礼相待。

      应无恙发现沈少书眼神奇怪,看似失明,但行动又如常人无异,颇觉奇怪,忍不住开口问道:“少书双眼是完全看不见吗,还是只是弱视而已?”

      “我双眼已瞎了十年有余,已完全看不见东西。”沈少书自嘲道。

      “但我方才看你行为一切似乎与常人无异。寻常盲者皆要拄杖探路,你即便下楼亦是从容不迫。”

      “这大概是我刻意练习,又修炼武功的原因。我能根据周围环境声音辨别周遭物体,因此越是嘈杂,我便越能辨得清。”

      “如此说来,便是与黑夜中的蝙蝠一样,可循音定位。”应无恙奇道。

      “蝙蝠?应大哥,这跟蝙蝠有什么关系呀?”

      阿叙听得忍不住插嘴道。她幼时曾跟着一个老乞丐流浪各处,便曾在蝙蝠洞中待过。那些毛毛的令人发麻的生物曾爬到她身上,她又害怕又不敢动,连哭都不敢,幸得老乞丐替她赶走。是以,这种生物曾给她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

      应无恙解释道:“阿叙姑娘你有所不知,我曾看过有书记载蝙蝠夜间飞行并非靠眼睛感知周围事物,而是他会发出一种只有他才能接收到的声音,然后根据回声判断周围状况。少书虽然不是利用一种声音,但我猜也是利用回音的原理吧。”

      “一种声音便能感知周围所有物体?”沈少书突然想到什么,激动道:“我明白了,便是声音碰到不同的物体不同的距离产生不一样的回音!如此说来,只要我也能发出一种固定的声音,便也如蝙蝠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感知周围一切。”

      “正是如此。”应无恙道。沈少书激动连连,阿叙依旧听得不大明白,不过她也不打算弄明白,毕竟想事情总是让人头大。

      三人又聊起其他,得知应无恙是受山河城城主举仕而来,今日方到九歌,听闻九歌有座祁贤楼便过来瞧瞧。

      “应大哥适才一展身手,干净利落。此番入仕,是打算从文还是从武?”

      沈少书既知他欲入仕,却不知他是入哪一行。他方才已听出其武功不俗,但看他言谈又像个书生,故有此一问。

      “文当定国,武需安邦,从文从武却是由不得我,需由陛下定夺。我以为文武需当兼修,所以修习经著之余亦曾拜师学过一些拳脚功夫,算是皆略微通晓一二。尝闻大丈夫生于乱世,武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文当凭三寸之舌,谏明君之事。”应无恙慨然道。

      “武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文当凭三寸之舌,谏明君之事,这话说得好。今南离崛起,皇权承压。应大哥胸怀韬略,必能在御前一展鸿鹄之志。”

      沈少书闻言肃然起敬。他小时父母也曾属意让他入仕,后来失明之后便就此作罢,但家国之豪情总算能让人心情澎湃。

      应无恙与沈少书谈天说地,从各地风俗人情聊到名胜古迹,阿叙则在一旁听得入迷。沈少书双眼失明之后再没出过九歌地界,此刻听闻虽知自己无法看到,但仍然暗自打算有一天身临其境去感受一番。

      三人倾盖如故,相谈起来已忘却时间,不觉已至黄昏。见应无恙未寻住处,便邀约至府中歇脚,应无恙便也不拘小节,欣然应允。

      次日,应无恙早早便已入宫面圣。

      阿叙起来左右寻不见沈少书人,正自奇怪,忽闻后院一串杂乱的铃声响起,走过去一看却是沈少书拿着个倒着的铜杯在来回踱步,杯内似乎绑了东西,走动间便叮当作响。

      “嘿!”阿叙悄悄绕后,突然出现在身后吼叫一声。果不其然,沈少书半点反应没有,阿叙咂咂嘴。这把戏三人从小就常玩,屡试不爽,但沈少书练功之后,越来越难被吓到了。阿叙寻思,要换做墨枫,必定要吓得跳将起来。

      “书哥哥,你在干嘛呢?”阿叙出声问道。

      “昨天听应大哥蝙蝠之说,便备受启发。凭一音而知万物,昨晚越想越觉得有趣,所以早早起来将一个酒杯做成铃铛验证看看,果有奇效。”

      沈少书讲着讲着有些兴奋:“方才你一进后院,我便知你方位。虽然你脚步轻柔,但一举一动我却已知晓。”

      “难怪吓你不到。”

      阿叙嘟囔着,她前面的没听懂,但后面的“一举一动我却已知晓”却是听懂了。她好奇拿过酒杯翻看,底部钻了个小孔,然后绑了个小石头在杯内。

      “你这铃铛也太丑了!”阿叙吐槽道。

      “便宜之计,不用那么讲究。”沈少书笑道。

      阿叙若有所思,把铃铛还给沈少书,转身走出去了。沈少书笑而不语,继续听着铃铛的声音。踱步间突然又想如今仅仅修炼的是声便有如此奥妙,其他的是否也可效仿呢?形、声、闻、味、触五感,形他双目失明自然无法修炼,但闻、味、触三感当如何修习?沈少书脚步停住,陷入沉思,似乎突然想到什么,转身回书斋去了。

      时至晌午,书斋外面铃铛响起,却是阿叙蹦蹦跳跳走了进来,手里提了两串精美的铃铛挂坠。那挂坠每串各两个金黄色小铃,表面打磨得光滑,金黄透亮,似乎是黄铜所铸,又见红绸穿来,玉器点缀,那玉器虽非什么名贵玉材,但胜在雕琢构思巧妙。

      “哇!”

      阿叙进门便吃了一惊,转而便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只见沈少书双手拿着一副涂鸦乱画的纸张,把头几乎贴着纸张,见人进来,把头从纸面抬起,却是额头,鼻子,下巴,满脸都是墨痕。听闻阿叙在笑,沈少书神情一脸疑惑。

      “书哥哥,你这又是在做什么?”阿叙忍住不笑,开口问道,“怎么一脸都是墨迹。”

      “是吗?”沈少书后知后觉,闻言直接用手擦了擦脸,问道:“还有吗?”

      “你先等会儿。”

      阿叙看他把墨水擦得满脸都是,摇头叹了口气,放下铃铛,转身出去。不多时,她便打了一盆清水进来,随后打湿手帕将他脸上墨痕擦净。

      “方才想着验证个事情,便没留意。”

      沈少书见她擦完,想要缓解下方才的尴尬。

      阿叙放下手帕,提起桌上的铃铛炫耀道:“书哥哥,你听,这是啥?”

      “这自然是铃铛,你去买的?”

      “这可不是普通的铃铛,你摸摸看。”

      阿叙故作神秘,将铃铛放入沈少书手中。

      沈少书将手拂过铃铛,只觉一串两个小铃分别刻着“少安”二字,另一串小铃都刻着“余”字,少安他隐约猜到神秘意思,只是余余,他却是吃不准了。

      “少……安……余……余,这是什么意思?”

      阿叙见其不知,得意地解释道:“嘻嘻,铃铛和挂饰原本是分开的,铃铛本就有字,原本四个分别是老少平安,年年有余,被我拆凑而来,又让老板帮我穿配好。我取其中少安两字,寓意书哥哥平安的意思;另外余余嘛,便是我的名字,叙分余又,余之又来,便是余余。”

      “余之又来,便是余余!这个说文解字当真妙不可言。”沈少书点头称赞道。

      阿叙拿起自己名字那串:“我俩一人一串,把它别在腰间,这样书哥哥你就不用拿着酒杯走来走去啦,而且你累了我可以替你走,反正铃铛都一样,声音应该也差不多了。”

      沈少书听闻笑道:“你是女子之身,着饰配铃,自然合理。我为男子,若腰间别个铃铛出去,怕是会让人取笑。”

      阿叙听得,方才想到确实不太合适,只觉有些可惜。

      “这样呀,那岂不是浪费了……”

      沈少书不忍毁其心意,心念一转:“没事,我有别的用处。”

      他将桌上一直笔杆掰断,拿起后半截笔杆走到屋檐下面,一跃而起,手指运劲,将那半截笔杆斜斜拍入檐梁,再一跃将铃铛挂坠挂在上面。风声吹过,铃铛清脆作响。

      沈少书听得,颇觉满意:“与其走来走去,不如暂且放这里,让它随风自响,作一风铃。若要取用,拿下即是。”

      阿叙拍手叫好,心想反正出去自己带着铃铛,家里的就挂这里给书哥哥用就好,总算没白费功夫,只是可惜了一支毫笔。看见那笔,阿叙想起刚才的事,问道:“书哥哥,你刚满脸墨水又是怎个回事?”

      沈少书此刻回身入室,坐在案前。

      “上午我在验证听音辨位时,突然想到声音可以按图索骥,那气味应该也可以循闻,所以我在尝试闻香识字。”

      阿叙听得一脸茫然。沈少书见阿叙没有出声,知其茫然,继续解释道:“就是墨有它独特的香味,然后把墨汁涂在纸上,那么墨香便会依着画的形状扩散开来,我便根据香气扩散的源头判断写的什么画的什么。”

      “可是墨一旦染上,香气就会四散而开,笔墨间交叉重叠混为一起呀,这怎么辨认?”

      “确实如此,所以我试了好久都还没成功。”沈少书有些沮丧道。

      “除非……除非你能在墨香扩散前闻出来,又或者每次闻之前把之前的香味吹去。”阿叙悠悠说道。

      “诶,把香味吹去?我方才怎么没想到!”沈少书面露喜色,说罢将之前的纸张用镇尺压住,手上运劲,内提一气。忽地长袖拂过,风声乍起间,沈少书俯身又起。阿叙只觉眼前一片残影,而沈少书却已经闻了一遍。

      “有了!”沈少书兴奋道,“阿叙,你真是太聪明了,点醒我了。”

      阿叙本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夸懵了,道:“书哥哥,你当真闻出来了?”

      沈少书略微平复心情,体会刚才的感觉,半晌才慢慢开口道:“也许吧,你来写个字我试下。”

      阿叙便取来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了个“平”字,用镇尺压住。沈少书深吸一口气,如法炮制,长袖轻拂,风过瞬间低身扫过宣纸。

      “这是个平字?”沈少书开声询问。

      阿叙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道:“天哪,你真能闻出来!”

      沈少书让阿叙再写,阿叙便依言写了好些字。所有的字沈少书都能辨认出来,只不过偶尔有些复杂笔画的字需要多次尝试。阿叙自己也尝试去闻,却除了墨香气味,啥也闻不出来。

      沈少书解释道:“这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就跟听声一样,盲人视觉缺失,其他四感便不自觉中加强。不过,最重要的是我修炼清玉诀,可在须臾之间清除原香,又能在香气扩散前嗅觉游遍。”

      阿叙闻言嘴巴一噘,但看着沈少书鼻尖黑黑的,又释怀笑道:“嘻嘻,我却也不羡慕,毕竟我有眼睛看,不用拿着黑鼻子闻。”

      沈少书哑然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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