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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语言学2 ...

  •   2.语系
      2.1语言亲属关系的假设
      语系是从语言发生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一种假设,这种假设是谱系树理论的结晶之一,它让看起来杂乱的语言进入一种分类体系,便于用历史比较法去研究语言之间的相互关系,探索语言的发展规律。
      最先做出“语系”假设的是印欧语系,而印欧系语言的历史比较研究的成就说明语系的假设是正确的。1786年威廉·琼斯的演说中隐含着“印欧语系”的假设,那时候历史比较法也在萌芽阶段,说明“印欧语系”这个概念在最初提出的时候,其根据也不是语言发生学理论。可以说,“印欧语系”概念和“语系”假设是相辅相成的。那么第3章汉藏语系中写到“它基本上根据地域的、类型的特点提出‘汉藏语系’这个假设的。”“汉藏语系”和“印欧语系”概念提出背景的不同,个人感觉“印欧语系”概念是在对印欧语系诸语言有了一定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但“汉藏语系”是类比之后提出的,在提出时仅是一种事实基础很薄弱的假设,缺失历史比较研究基础所以很难说它是从发生学角度提出来的,并且汉语对周围地区语言都有不同程度的相互影响,所以才说它基本上根据地域、类型的特点提出。
      2.2形态变化、语音对应和语言亲属关系的确定
      凡是有一定数量同源词的语言就可以看成为亲属语言。同源词,即语义相通、语音相近的一些词。词的形态变化和语音特点可以作为特殊事实来证明语言的亲属关系。词的形态变化在印欧语系中是很明显的,且在印欧语系中这一类的特殊事实是很稳固的,发音尽管发生变化,词汇尽管改变,但这些特性却是不变的。但是词的形态变化在没有严格意义形态变化或者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就很难实现确定亲属语言关系的功能。
      语言标准。语音虽然可能发生变化,但对应关系的性质不易发生变化;它是能表示语音,特征的特殊的语音事实,具有系统性的特点,而且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受语言有无形态变化的限制。但是不同语言之间都可以找到一些语音相似的词,这些词有可能是借词,在确定语言亲属关系的时候没有价值,应该将其剔除。语音对应关系的确定是证明语音亲属关系的一个决定2性步骤。
      2.3书面材料的运用和亲属关系的考察
      亲属关系的确定采用的是“回顾”的方法。书面材料的运用往往采用的是“前瞻”的方法考察某些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俞敏根据书面材料推断现在的藏族来自“出自三苗,姜姓之别”的西羌,藏语就是古时羌语的延续和发展。
      2.4语言的分化和语系的形成
      语言的亲属关系是以语言的分化为前提的,但语系理论只考虑语言的分化,而不考虑语言的统一(汇合)和语言的相互影响。特鲁贝茨科依认为“语系”这个概念不必以一个语言的不断分化为前提,也可能是语言间的相互影响、借用的结果,因为非亲属语言也可能出现因借用而产生的语音对应关系。他认为成链条状分布的语言是语言分化的产物,类似“一种语言挨着一种语言”的叠砖状分布的语言是语言汇合的产物。事物的发展往往是由简单到复杂,做加法比做减法要简单,所以“语系”这个概念是语言之间相互影响借用的结果,那么就要构拟各语言原始祖语面貌并且说明语言之间是如何影响的,相较于语言分化来说,这么做过于繁复,且较难实施。
      3.汉藏语系
      3.1汉藏语系的假设和汉藏系语言的四邻
      “汉藏语系”的假设之所以存在很多争议,尤其是汉藏系语言的系属划分问题,这和汉藏语系所处的大环境有关。汉语在汉藏语系诸语言中是使用人数最多,研究基础最好的,但汉语周边语言环境非常复杂,周边语言和汉藏系语言的关系都非常密切。历史上因为战争等原因,周边民族对汉语都有过些许影响。我国有很多少数民族,长期以大杂居小聚居的状态生活,语言间因相互影响而出现的相似性、结构类型上的类同性和因来源相同而在结构上有发生学的共同特点等现象自然也就纠缠在一起,不易区分。
      汉语和汉语在东亚地区的影响,国际上有部分人认为从出土文物上看,认为古时候这一地区的文化水平相当高,其对汉族和汉语的影响远远超过汉语对这一地区的语言的影响。只不过后来才表现为汉语对泰语等语言的影响。与之对应的观点就是原来居住在长江以南的、大多操南亚或南岛语系的“百越”,随着汉民族居民的南迁而南迁到马来半岛和印度尼西亚各岛,形成语言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关于“百越”,中国南方的方言,就是汉民族南迁以后同当地的土著“百越”人所说的语言相互影响、融合的结果。
      3.2汉藏系语言的两种不同的系属划分
      汉藏语系语言系属划分国际上有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以李方桂为代表,另一种以美国语言学家白保罗为代表。这两种分类存在一些分歧,这些分歧使得更多学者把目光投向汉藏语系的研究,促使理论的完善。在关于克伦语的划分中,白保罗将克伦语和藏缅语族并列,理由是克伦语是VO型语言和藏缅语族OV型不同。但是马蒂索夫提出克伦语是在泰语和孟-高棉语系中的孟语的影响下改变词序的;泰、孟这两种语言的词序和汉语一样都是VO型语言,这样也就提醒我们即使基本词序也可以通过语言的接触或扩散而改变,亲属关系很接近的语言在类型上可以很不一样。
      3.3对立的分类原则
      汉藏语系的对立的分类导源于对立的分类原则。李方桂的系属划分基本上根据单音节和声调两条标准,认为这是这些语言有共同来源的最有力的根据。白保罗等人认为只有语音对应关系才是语言亲属关系的凭证。还有人用结构类型的共同性这一标准来确定汉藏系语言的系属划分,认为“同一系属的语言,其结构类型应当也是相同的。”
      白保罗提出的两条原则:密切但不严格的语义相当优于严格的语义相当;完善的语音对应优于有问题的语音对应。第一条对我启发良多,其符合语言是发展的,同源的不同的语言有其发展轨迹,所以密切但有区别的语义才是符合发展规律的,而严格的语义相当或相同,往往是偶合或借用的结果。这一条在我们日后针对方言过渡地带进行方言分类时可能会有帮助。
      如果用“结构类型的共同性”确定汉藏系语言的系属划分,应该是采用的类型学的方式而不是发生学的方式。用类型学的方式划分亲属语言存在一些问题,正如上面提到的克伦语归类问题,在语言分化最初,同源的语言结构类似的一致性很高,但随着各自的发展以及周围语言的影响,即使是同源的语言其基本结构类型都会发生改变,变得相差甚远,反而和非同源的语言相似。所以经过长期发展的语言,不能单凭结构类型特征去确定语言的亲属关系。
      用单音节和声调确定汉藏语言的系属也是有问题的。语音结构的单音节性、没有形态变化等在过去被看成汉藏系语言的共同点。现代汉藏语系的语言呈现出单音节性,缺乏形态变化,很多都是语音简化的结果。白、马等人认为汉语上古时期有很多体现形态变化的前缀,很不稳定从而对声母辅音的变化有很大的影响。
      有声调的语言中,声调的产生都大致按照同一种途径进行,都和声母的清浊有关,这可以用类型学划分,和发生学没什么关系。例如汉语和藏语的声调就是分头产生和发展的,不是来自原始汉藏语,不可能有对应关系。以上说明侗台语族和苗瑶语族和汉语没有亲属关系,尽管两者在结构上比较接近。汉语和结构上差别很大的藏缅语族、克伦语存在亲属关系。正对汉语和藏缅语族的差异性,白保罗使用底层说来解释,作者认为他的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具体原因部分存疑。作者也是从历史角度解释了汉语在各民族融合过程中按照自身的需要和发展轨迹趋向简化从而使结构面貌发生变化,并结合了拉丁语的例子进行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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