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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停顿的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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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不会真塌的,并且她应该扬起嘴角笑,特自傲的那种。她赢了不是吗?不搬家、不听凭摆布。
宁可之已经不是过去盲目迷恋那个男人的小女孩了。她这样告诉自己。
从十字路口到租来的单室套步行大约七分来钟,这是上班赶公交需花的时间,精确到分,现在她以同样的步速往回走。
(去他的方启、走掉最好!)
上楼时鞋跟恨恨踩出刺耳的声音,拧动门锁的方式也很粗暴。倒是关门,"咯哒"轻轻的一下,整个人轻易融入没有自然光的幽暗客厅里。静默片刻,门内传出断断续续的呜咽。
“你哭了?”
不期然接到徐旗的电话,她矢口否认:“怎么可能,好好的干嘛哭。”
“你的声音……”
“是花啦,外面的栀子花味道太浓,害我鼻炎犯了。”
“我正好在附近,你晚饭吃了吗?”
『他想来』的潜台词再明白不过。抬头看镜子,眼圈是红的,右眼皮上浅褐色一点小痣格外扎眼。
“徐旗,你说我要不要把眼皮上的痣点掉?”
话筒里传来男人不明所以的“啊?”
“我还没吃饭。但是家里太乱你还是别来了,咱们约其他地方见吧。”
有时间等徐旗一层层探寻式循序询问下去,他们可能已经在街头碰面了。挂电话前,她咬着下唇补了句:“今晚可以给你答复。”
右眼皮上的痣是个败笔。宁可之羡慕广告里那些白净无瑕的脸。痣位于眉下,偏眉尾的地方。
『长在眼睛下面就好了,那就叫美人痣。』这是常有的想法。
四月春末是私立景海三十五年校庆的大日子,宁可之报名文娱表演落选,暗自拿被选中的同学和自己比,认定是痣害的。
这回她没在叔叔跟前哭闹。实际上对小黑点的存在有了意识之后,都不想让方启看见自己,『那是污点』的想法越来越具象和动摇她。
周末到了见面日,她拜托同学去校门口转告叔叔,说她不舒服想在宿舍睡觉。结果传话的同学急急忙忙跑回来告诉她,她叔叔来了!
一听说她病了,他就冲进学校,也不知道对楼下舍监阿姨用了什么招,好像就边说话边笑着眨眨眼什么的,顺顺当当进了女生楼。
“不能说‘生病’,是‘不舒服’!”
此刻强调晚了,方启站在门口见她活蹦乱跳,忧心换成责备,因为她对他撒了谎。
当天,他找到老师请假,带她回家“看病”。
什么病?
撒谎的病。
宁可之怕极了。一颗丑陋的痣,外加谎言被戳穿,叔叔对她失望透了吧!一定是的!
她记得那一年的栀子花开得特别早,四月便飘出淡淡香气。
“你这孩子,就为这?”走在小区静谧的栀子花丛间,叔叔没好气地嗔她,并没有想象中震怒,声音是责备没错,但很柔和,“这颗痣很好。”
好?好在哪里?是指有福相么?看样子不像。
“骗人!为什么?”仰头和他脸对脸相望,男人不自然地滑开视线,眼底藏着她无法确定的东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到底好在哪里呀!”赖着不走,虽然周围没人但也挺难看的,“今年生日礼物什么都不要,就要把痣去掉。”
“不行。”
“不行我就自己去!我们班有同学在点过--”
“啾”突然被扳起脸,亲上右眼,“不许乱动它~”
“为什么……”
男人幽深的眸子半眯着,从未有过的专注和动容,要说第一次的怦然心动,就是在此刻,他回答:“我也不知道,但是每次看见,就会很想吻它。”
“呐,会不会觉得看了很想亲?”宁可之隔着桌子指眼皮上微小的一点,对面的徐旗哑了半天,然后目光偏向一边。
这是个很暧昧的问题。
有时候小之的大胆言行让他很吃不消。寻思片刻他岔开话题:“你真打算把它点掉?”
“你会舍不得么?”
徐旗脸红:“我倒觉得眼皮上动手术很危险,还是别弄了。”
“不是手术,是--”宁可之合上嘴巴。不会有人象叔叔那样的,徐旗不会,连她自己都不会。
当时,她闭上眼:“叔叔……”请求他再亲一下。
一个不抱希望的请求。
她紧张地不敢睁眼,充斥鼻腔的栀子花香成了脑中最鲜明的记忆。不知道等了多久,快撑不住打算放弃时,温柔的指尖触碰了她,她跟着发抖。
轻轻的,轻轻的。
象片羽毛停在眼皮上。
心悸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
温暖的触碰刚离开,她勾住男人不舍地仰望。没发出任何声音,只在脑子里一念,懵懂的期待就被传递出去。
没人教她该怎么做,只是依顺来自男人的奇妙引力,昂起脸,踮起脚尖,尽可能靠近。
娇柔的吐息引来乌眸一阵颤动,叔叔嘴角的笑凝固了,笑纹很浅。他好像同时也被她吸引,静静的、深沉的注视没有太久便低下头轻覆上--
被吻的是特别的地方,不是额头、不是脸颊、不是眼皮上让他有吻的冲动的地方。
这就是她的初吻。不长,味道很淡,却如酒般醉人。
软在他怀里,听着浓重的鼻息,还有唇齿间低喃“小之”,仿佛是很艰难才逸出的声音,象深深扎进什么里面似的,好听极了。
她努力回应,张口:“我喜欢你。”
要是回忆永远美好,她愿意一直沉浸在里面。宁可之紧紧闭起眼,再张开,对面坐着的是徐旗,一个正直、不多话的男人。有些方面他和叔叔很像。
叔叔平时也很静,不太说话,大部分时候是她滔滔不绝,献宝,讲学校里的点点滴滴。男人会微笑倾听,可能同时还会在做她想吃的烤饼干。她喜欢看见叔叔用闭一下眼表示“听见了”“明白”这样子,还有……
摇摇头,不能再想下去!
“怎么了?”徐旗一动不动坐着,担心藏在眼底,一眼看不出来。
“关于你要的答复。”她深吸一口气,坐端正。放在桌下的手不自觉握紧成拳。
雨渐渐转小,方启坐在车内蹙眉。他又返回来了,深知此举无异于又一次纵容了小之的任性,但他想他可以不妥协,可以强迫带走她。犹豫之际,赫然看见小之和一个年轻男人并肩走来--徐旗,他认识的,也早知道他在这座城市。
不管是震惊还是妒忌,他不得不承认小之和徐旗站在一起很般配,至少都是年轻人,光这点就剥夺了他突然登场的自信。
不,他还是很生气。瞪着两人,连徐旗手里的伞都看不顺眼!暗骂:没品位。
他们在租屋楼下停住,稍微让他放心的是徐旗没跟上去,他冲小之挥挥手,小之报以浅笑。直到她的身影彻底看不见,徐旗才转身缓缓走开。
方启想起小之前不久刚说过,她和徐旗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撒谎!
虽不信,但一股怒气促使他发动车身追上徐旗,靠近时降下车窗,一脸挑衅。
徐旗认出他时的吃惊叫方启很满足,但很快年轻男子大大方方颔首:“好久不见。”语调中有戏谑。
不由想起几年前还是少年的徐旗曾用鄙夷的眼神盯着自己,好像预知到他即将犯下的罪。
方启脸色暗沉:“不久,四年而已。你好像长高了。”
长辈的语气,多少让年轻的那个有了丝狼狈,徐旗别过头。
可是方启没有得到胜利,临近拐角,男子用很清晰的吐词问他:“要是我和小之结婚,你能当我们的证婚人么?毕竟你是她唯一的叔叔。”
不用特别强调“叔叔”二字,方启的世界已经在这段话出现的期间冻结。
“只有你有资格在红地毯上把亲手把她交给我。”
徐旗说的是婚礼仪式,但“亲手把她交给我”根本就是别有用心!
“她是我的!!!”
四年前、甚至更久一点,这样的话方启绝不能说出口,但现在可以了。
“你伤她还不够吗?”徐旗的声调也微微提高,但不是大喊,他完全不激动,冷静地可疑,“方叔叔,”他说,“小之还是跟着我更合适。”然后拐向步行道另一头。没有品位的伞和它的主人一起,逐渐消失在迷蒙如烟的细雨中。
所谓“更合适”是指--年龄差距?
方启有种绕进某个循环出不去的感觉。
要知道,曾经,就是在他顾忌两人的年龄差的那段日子里,小之总以诱惑他为乐似的,突然把温湿的嘴唇压在他嘴上,不时用涣散的眼神看他,愈发起伏有致的身体更是爱贴着他,那时的小之就是一朵迫不及待想要绽放的花,并且很明确、不加掩饰想经他的手绽放。这些他统统必须忍耐,不可越过雷池半步。
人们说,年纪越大,差距越看不出。现在小之成年了,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时,反而被提醒他们之间存在年龄差,整整十五年。
冷笑?苦笑?不知该选何种表情平复自己。
有人形容雨如银针,划过玻璃留下美丽的银白色细丝,但从方启看来,眼前车窗上尽是如刀刃劈砍出的伤痕,短且浅的口子没有血,看上一眼,阵阵干痛。想甩上车门大步走向租屋,敲开门、第一句话一定要对她说“跟我走”。可最后他机械地驾车继续前行,没有勇气找她对证徐旗的话。
四年了,他还是如此懦弱。只做些不成熟的毛头小子的举动,向人挑衅反被郁闷,何苦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