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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幕 闪闪发亮的 ...

  •   第七幕闪闪发亮的

      题引:爱,不仅仅是热烈,也不仅仅是激情,它更持久的是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与生命融为一体。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不是爱,是时间。
      我们可能来自不同的时空,但是,此时的我们却经历着相同的时间。你的成长如期而至,我的青春却要转瞬而逝。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所有的故事都要有个结局。只是,在故事之中,我们仍记得那些闪闪发亮的……

      爱情,是甜蜜的,一开始总是甜。
      喜欢他的吻。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吻到天黑黑。
      也许,一个下午,就是互相拥吻。

      喜欢在冬天的下午,天气阴阴的,两个人窝在沙发上,一起看电影。一部片子,我们也许会看上很多次,只是看到最后就变成了电影的画面在播放,而我们却已经吻到不可开交。
      喜欢他,是真的喜欢。不期待他给我礼物,只喜欢他的吻,只喜欢看他的笑。
      喜欢环着他细细的腰,喜欢抚过他的眉眼,他清瘦的面庞,他有点粗糙的手,喜欢他欺负我,也喜欢偶尔欺负他。
      从一开始他的霸道到现在的他的温存。他的吻,有时候就像吃一块软软的糖果,温润而柔软。喜欢他偶尔会伸过来的舌尖,轻轻地碰触,然后像涟漪一样扩散开来的细腻感觉。
      他会主导我们的亲密关系,当他把他的体重和气息带给我的时候,我能做的就是接受。他喜欢慢慢地进入到我们的二人世界,他不会像第一个吻那样突然或是霸道,他喜欢像逗弄小猫一样,从一种无规则的缓慢节奏到把我同化。
      我只能跟随着他的呼吸和节奏,有时候也会是暴风骤雨一样给我一个意乱情迷的深深的吻,有时候也只是轻轻地碰着我的唇,我总不知道下一秒他想要多少。和他在一起,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孩,而他则是一个……我也说不好……反正,就是我被征服了。
      他用他的面孔迷惑了我,用他的眉眼勾引了我,用他的吻征服了我。
      他就是我的王。
      他对我的征服就是那句:Veni Vidi Vici.
      我在他见到我之前就已经见到他了,我就已经迷失了自己,我先爱上他的,我输给他了。我的失败只能用我的行动来偶尔地战胜他一次。

      喜欢偶尔压着他,把他压到地板上,然后轻轻地抓起他两腮上的肉,使劲地向两边拉,把他的脸扯到变形为止。然后看到无辜又可怜的样子,再亲亲他。然后周而复始地欺负他。

      有时候,也会小小地诱惑他一下。在他的锁骨处印上一个我的专属徽章,若隐若现,当别人想多看他的时候,却发现,这已经被人标下了。

      喜欢把他的衬衫扣子解到第三个,让他着急到脸红,结果却什么都没有继续。哦,我会请你喝咖啡,想喝么??

      恋人之间的小把戏,怎么都可以。喜欢,喜欢。

      可是,我也变了很多。有时候,回想起曾经当他是自己的偶像时觉得自己好吃亏呀。那时候觉得要是只能远远地看他一眼就够了,只要看他的表演、看他的平面照片我就会开心一天,要是有生之年能和他说上一句话,我觉得那就是天大的幸福。
      可现在,我拥有了他。我却不满足。
      我想要的更多。
      然后,我发现,我变得患得患失。

      我始终是大他八岁。
      现在,也许别人看不出我们的差距,可是过了十年呢。他风华正茂,而我,却已经是青春不再。
      真的好想,有一颗能够让人不老的心。我想一直在他身边,做他的,女孩。

      一转眼,就要到新的一年了。
      他要,过生日了吧。

      虽然我们会很亲近,可是,他还是那样地安静,人多的时候就会看到他不经意间流露的寂寞。他也还是在为他的未来担心,而我也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一些关于他未来的只字片语。可是,我没有,他有他自己的人生,那不应该是因为我而改变的。
      一个人真正的改变,要来自他自己。我相信他,不仅是因为我来自那个已经有了他成就了自己事业的未来,更是因为信任他这个人。不是因为他的年龄,只是,因为他。
      我能做的,就是让他少抽烟。也许他这一辈子都戒不掉烟,至少,在我和他一起的日子里,我会让他少抽几支。他的健康至少不能从我这里透支掉。

      我现在发愁的是,要送什么礼物给他。
      哈,没有钱的日子真难过。

      ~~~~~~日记的分割线~~~~~~~~~~~~~~~
      亲爱的亚亚:
      抢了你的心上人,不过,我不和你讲对不起。
      因为我比你更爱他。
      我觉得我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在未来的我从来没有发现自己有这么多的能量,我可以自己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只是,亚亚,我怕失去他。我大他八岁,那个来自未来的我比何小华大上八岁,真想有一颗吃了能让我不老的心,至少,也要和他一起老,而不是我先老去。
      不过,现在不是烦恼这些的时候,我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给他。而且,还有个麻烦,那天他问我的生日,可是我把我自己的生日告诉了他,而不是你的。啊,我疯了。
      ~~~~嘉琦的分割线~~~~~~~~

      想来想去,给他买台电脑好了,要知道一九九八年,最红的游戏,就是……仙剑奇侠传。
      呃,如果,让他一直玩着就好了。

      我不禁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了汗颜。(这段掐了吧)

      还有半个月,我要怎样才能弄到更多的钱呀。

      没办法,我只能去打工,早上早早地去市场给人家搬菜,还有把冰冻的鱼一条一条地砸开。这里的冬天虽然没有到零下,可是,还是很冷,即使我戴着塑胶的手套,还是会冰得难受。虽然这几天,都没有和我的小呆粘在一起,可是,一想到可以给他买个好点的礼物,就会很开心。虽然指尖寒得透骨,可是,我的心进而有一团火焰,因为为了我的男人,我可以给他做点什么。

      我的胳膊痛得抬不起来,因为搬鱼,冰冻的鱼太重了。还要用凿子把冰凿开,一不小心就会打到自己的手上。有时候,连水产行的老板都会心疼我,可是,为了钱,我就要做工。此时的我,还真有点怀念在未来的生活,每天和朋友出去玩,做SPA 、然后在明亮的办公室里办公,穿着套装很优雅地打着电话……还有未婚夫……虽然是相亲认识的,可是他对我很疼爱。如果,没有那个篮球,也许那一年的秋天,我们就成了合法的夫妻。有的时候,婚姻就是差那么临门一脚。

      难过的时候,我就想想我的何小华,亲爱的,你的女人为了你什么都不怕。

      一锤下落,冰花四溅。一条鱼又成功地被砸下。因为鱼周身都是冰,很滑的,我一个不注意,鱼滑到地上,还优雅地向前行驶了一公尺。有人帮我捡起了鱼。
      “谢谢!”我扶着膝盖起身,看到的却是他。
      “这几天,你不理我,就是,因为这个……”
      何小华手里抓着那条冻得直挺挺的鱼对我说。他的身后还跟着我们的长卿(亲们,不要忘记我们家的猫呀,猫叫长卿)。连长卿都不住地摇头,抖落着身上的毛。
      “真巧。”我尴尬地说着,我不敢去看他。他的周身都是贵族的气质,而我呢……
      此时的我,觉得就是落难的公主,哦,不对,是落难的公主的下人。一个老女人,在菜场,和那些欧巴桑又有什么区别,为了生计连一点小钱都不放过。
      曾经,我也是一个很淡漠的人,可是,我现在明白了,我那些不计较的背后是——我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我不用为了生活发愁,我有很我选择,我可以不用出卖我的尊严。说穿了,就是我有钱。
      现在的我,连护理品都要选最便宜的,买袋盐都要在心里用克数除以钱数,看300克的和275克的哪个更便宜。这就是我,一个真实的我。
      我一点也不想遇到他。
      可偏偏就没有躲过。

      他什么也没有说。从我的手里抢过了那把锤子。他使劲地砸着鱼,碎冰都打到了长卿,长卿喵了一声就跑了。只有我傻在原地。

      好一会儿我才想起,他就空手去砸那些鱼,我脱下了手套。给他,他不要。我再给他,他又扔在了地上。
      我又给他。他瞪了我一眼,才接过手套,戴在手上。

      我哭了。
      那眼泪不知道是为了我,还是为了心疼他而哭。

      想起一句好玩的话,贫贱夫妻百事哀。

      男人,果然在体力上比女人有优势,他很快就把工作都做完了。因为冰很锋利,他的手指划破了。可是他却不肯给我看,他生气了。不是别扭,是生气。
      “还有多少!快点说,我没有时间做!”他看了不看我,对我吼着。
      “没有了。”我轻轻地说,“其实,不用你帮忙的。”
      “做完了就走!”他把手套脱下,交还给老板。是呀,连老板都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女孩子家会做这样的工作。
      我几次想拉着他的手,我想看他伤得重不重,可是,他都甩开了我。

      我跟着他走过了两条街。他走得很快,天哪,他打球又运动的,我跟里跟得上。在一个十字路口,一个红灯把我和他分开了。

      他生气了,他走了。

      我气得哭了。何小华,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做这些么?你知道我以前也是养尊处优的人么?你知道,我是为了给你买礼物才去做这么多工么?

      红灯变绿了,行人匆匆走过。
      然后,
      绿灯又变成了红灯,又有不同的人和我一起等下一个绿灯。

      我就站在原地,哭泣。何小华,为了你,我留在了这里,我想回家……我想回家……我想回家……
      台北高楼大厦,可是没有我住的地方,我不想每天都做着很无聊的事情,我不想一个亲人朋友都没有。
      “我只有你,何小华……你却不要我……”我骂他,他无情,他讨厌,他不理解别人,我呜呜地哭着。

      突然觉得有人动我的东西,难道我伤心的时候还有人偷我钱包吗?
      “你找死呀!”一条鼻涕还托着,我就回手一记勾拳。
      “你个死女人!”我家何小华闪过我的拳头,拉着我的包包骂我。
      “你做什么呀!”我哭着问他。
      “女人的包里不都会有面纸什么的吗?你哭成这样子!难看死了!”

      我哭得更凶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没能力养活你。”他问我。
      我抬起头看他,我的眼睛根本止不住,可是我却看到他的眼圈红了。
      也许,我错了。
      一个好男人,是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受苦的。我这样拼命赚钱就说明他没有能力让我幸福,他不能给我好的生活。
      “不是的!”我哭了,抱着他。
      “我很没用!”他也哭了。
      “不是的!我……”我哭得难受,哭着,话都说不完整,“我……想……买礼物……给你……”
      “你怎么那么傻!”他笨拙地给我擦眼泪。

      他拉着我过马路,不远处是一个商圈。

      他突然停下脚步。

      他指着不远处的高楼大声喊:

      “亚亚!我爱你!”

      “何小华!我爱你!”我也喊。

      不管多少人看我们,我高兴。

      “我要买全台湾最好的房子给亚亚!”
      我笑了。
      “我要买最大最大的钻石给亚亚!”
      我笑了。
      “我要为了亚亚成为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我终于忍不住哭了。

      我不配,我不配得到你这样高贵的爱。
      我不配,我不配拥有你的未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似乎比以前更亲密,当然不是说我们怎样怎样,而是说,更像一对情侣。我们会更珍惜对方,更理解对方。
      他最近也兼了几份工,学校那边他也不去了。有的时候,我们在一起说话,说着说着,就看见他已经靠着我的肩膀睡着了。
      轻轻拍拍他的脸,好好睡吧,轻轻的鼾声,微张的小嘴巴。
      轻轻地吻着他,靠近他,然后在心里对自己说,他是我男人。
      脸红心跳的感觉依旧强烈。我爱他。
      “我爱你,何小华。”

      转眼间,就到了圣诞节。我们的钱并没有多多少,可是,我们还是一样要快乐地面对我们的生活。我选择你,不是因为你是大明星,而是因为我爱你。你选择我,也不是因为我年轻美丽漂亮或是我有钱,是因为……因为什么……我从来没问过他。

      “何小华,你要回复我一个问题。”
      “啥?”他吓了一跳,手里拿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有这样的苦力,我凭什么不用?我当然要让他来帮我打扫卫生。
      “你为什么和我在一起。”我虽然已经二十六岁了,可是我还是会问这样傻的问题。
      “我……因为……”他低头想了想,突然说道,“你问这做什么。”
      “你告诉我。”
      “不知道。”他继续擦着窗子。
      “不知道是吧,那就没有吃的了。”我把围裙扔在了地上。本小姐是女王,你现在是苦力,女王问你话,你怎么能不好好地、老实地回答。
      “哎……”他皱了皱眉。
      过了好一会,我都忘记了,他又回复我一句,“不给吃就给好了。”
      何小呆,你是外星人么?我们接收不到同一个波段的信号吗?
      “行!那不要说吃了,草莓也不能种了……这么大块地……随便找个人种。”

      我家小呆的表情很有意思,眼睛先睁大,然后自己眨呀眨,然后摇头。
      “你敢?你试试看……”他突然对我凶起来。
      算了,算了,我还是投降了吧,小呆,喜欢,喜欢你。虽然不知道你喜欢我什么。

      穷人也还是有自己的乐趣的。
      我们把省下的钱放在了一起,把整的存起来,零头拿去玩。我们去逛街,还去打电动。很有趣,小呆他的身体虽然协调,可是打电动很笨。
      我最喜欢夹娃娃了。可是小呆用了十来个代币也没有给本小姐抓到一只。
      “我们不玩这个了,我才不喜欢娃娃呢。都不赚钱。”
      “啊?那玩什么?”
      “赌博机好了。”
      “开玩笑,那根本没可能赢吧。”
      “试一下。”我拉着他过来。
      “切,这根本就是骗人的嘛。”
      “谁说的。”
      “我说的。”他理直气壮。
      “就一次嘛,亲爱的。”我知道,他最喜欢这样子了。
      果然,耳朵都红了。
      “我投币了,亲爱的,你来。”我抓着他的手让来来按。我听说,第一次玩的人,会赢的。
      “我不要。”他开始别扭起来。
      “我说要就要!”我抓过他的手。
      “我不喜欢嘛!”
      “亲爱的,要是赢好多的钱的话,不很好么?”
      “要是能赢的话,要我怎样都行呀。哪怕是赢一个币子都好呀。算你厉害。”
      我听了真的有点点生气,好,何小呆,你就不相信我能赢,那我就赢给你看。抓紧他的手,趁他不注意,按下!
      哈。

      哈。

      哈。

      我和小呆都傻了。真的中了。

      直到我回家的时候,耳边还有那种币子掉下的声音。

      我们换了一万多块钱。发达了。至少可以给他买个不错的礼物了。

      他的生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没有浪漫的烛光晚餐,就是我们到街上一起选礼物。不要没用的,只选实用的。买双新的鞋子给他,记得流星花园里说过,有一双好鞋,会给人带来好的运气。
      可是,小呆收了礼物却非要给我一块钱。好奇怪的人。

      本来我想着买个PC给他,可是,他确实不太喜欢。结果不知不觉我和他来到了一家珠宝店。
      “你来这里做什么。”我心里期待的是他给我买那个能用在手上的东西。
      “买东西给你呀。”
      我高兴得要死了。
      “你不是说你的项链丢了么。我买条新的给你。”他对我说道。虽然,我对于他能记得项链的事很高兴,可是,可是,我还是更希望他送他戒指给我呀。
      “哦。”
      简单地和店员打了招呼,他开始挑,可是左挑右选他都不喜欢。贵的买不起,便宜的又不喜欢。
      店员实在是受不了,推荐了一款新出的情侣手链。
      呃,我的天,这玩意看着真眼熟哈,想当年看某古装片时,袖口的那一抹银色的风情,不亚于皇阿玛的手表呀。

      难道……这个是我和他的……信物!

      神哪,难道,我不是何小华的路人甲??神哪!!他一直戴这个玩意是因为我!

      “亚亚,喜欢吗?”他很喜欢,可是,还是很绅士地问问我。

      “喜欢……”

      原来,我们的缘分是早就注定的,也许,我们还有很多的故事。神,如果你听到我的祈祷,那你要保佑,他得到他最想要的东西。

      命运给我们的,有惊喜也有奇迹。
      我们把两只手链链在一起,就像一副手铐一样,把我们连在了一起。越是亲密,我就越是害怕,我害怕失去。
      虽然手链是连在一起的,但是,我不会就此牵绊住你的脚步。台北的夜色很美,霓虹闪烁。可是,天上的星星还是在发着它自己的光芒。我们看过了灯火辉煌,还是喜欢仰望星空。那些闪闪发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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