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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朝花 ...

  •   “他和沈乔,传奇一样的存在。也正因为他的锋芒,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灭门之灾。”

      “温乔,表字成意,是太原府温家,帝师温伯言最喜爱的孙子。他爹温献,明明亲承温老爷子衣钵,却像个游侠,任气豪爽,少年时就游历了大半山河,正可谓君子不器。他娘明珞县主,个高肤白,是个奇女子。不缠足,不学女红,年少时候女扮男装去书院求学,和温献打得死去活来。”

      “更让人眼珠子瞪掉的是,竟是这个县主,先向美男子表了白。这么清贵的书香门第,选出个游侠脾性的当家人不说,居然还要娶个宗室河东狮,整个太原府都等着着温家翻天看好戏。”

      “陶大夫,您怎么好像听了几辈子的墙根,知道得这么仔细?”

      “不使得不使得,我是满世界听了几辈子的墙根。我是谁呀,行走江湖第一包打听神医是也。”

      “那,天翻了吗?”

      “非但没翻,还青出于蓝。两夫妇出了名的琴瑟和谐,孕育了三子一女,温乔是老大。温家在家主温献手里,是名副其实的人才辈出,温乔这辈里18个男子,出了三个进士,在整个大晟,是绝无仅有的。他排行16,中了状元,那时候温伯言老先生已经仙逝,可他的门生之多,力量之大,在状元郎的省亲宴上排山倒海地显现出来。要不是后来那场灾祸,他的两个弟弟也该,哎。”

      “太师父呢,是什么时候结交的温家?”

      “有一年温献游历到钱塘,正遇上袍哥会和一群小混混干仗。那小混混头目,就是你太师父林争鸣。那时候他也就十五六岁年纪,很是不知轻重啊。”

      “您一个晚辈,怎么能这样说一个老人家?”听这没大没小的大夫信口胡吣,小聂不买账,直叫唤。
      “好吧好吧,好故事白听不够,居然还提意见。那时候林老帮主呢,有点年少那个轻狂,被袍哥会三刹逮了。温大家主呢,游侠劲上来,就不管不顾闯了袍哥会,自告奋勇被捅个‘三刀六洞’,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才救回了那帮愣头青。额,你太师父他们。”

      小聂看得眼赛大黄牛。

      “打那以后,温家和漕帮的交情,就这么结下了。可以说,没有温献那三刀六洞,也就不可能有漕帮啦。所以温乔出生以后,也同他爹一样少年游,漕帮当时已经发展壮大,那小子呢,没少在漕河上漂,直到他高中状元。”

      “温乔和师父年纪相仿,两家又交好,他们该是相识的吧?”
      这个问题,似乎难到了陶大夫。
      “他们,大概,或许,我猜……应该认识吧?”然后他有些突兀地转了折:“只是他们志趣差别太大,谁知道呢。”

      小聂一个头两个大:谁说朋友就要志趣一样的?
      “那我师父和温乔,谁先喜欢上的沈公子?”

      这个问题更难。

      “你别打岔行不行?刚不是问温乔何许人吗?”
      小聂扁起个嘴。

      “温乔呢,和沈乔一道高中。在隆盛帝点状元的时候,满朝文武都让二乔平分了秋色,就连皇上都叹为观止。他们的不同在于,温乔擅策论,沈乔长经义。这策论和经义呢,哎,说了你也不懂。”

      温乔个高腿长,江湖游历更添疏阔。他师承北方儒家学派,懂得经世致用的重要。而沈乔是典型的江南才俊,经义诗赋斐然。时值两江总督刚刚“师夷长技以制夷”,收拾了一顿蓝眼睛黄胡子妖怪,隆盛帝以此为由,点了温乔的状元。

      “臣不才,恳请皇上将状元赐予沈大人。”声音离沈乔很近,还带着低沉磁性。
      “理由呢,温卿说来听听。”
      “如今山河无恙,万民得安,臣托了胡总督的福才得皇上垂爱。可胡总督这样的能臣,因为师承姚侗老先生,才得您慧眼识珠。”
      姚侗正是南方儒学扛鼎之人,沈乔的老师。

      沈乔本来没什么,听这人开口,骤然来了气,莫名一肚子火。于是他负气道:
      “温大人,胡总督是天子门生,和你我一样。您要再推脱,莫不是怕了那求亲的达官贵人,踏破自家门槛儿?”此话一出,满朝文武,哄堂大笑,居然包括笑豁了嘴的状元郎。
      不满16岁的沈乔,声音犹自透着稚嫩,在温乔心里激起荡漾不休的波澜。

      方散朝,沈乔走得惶急。
      “沈大人,哎,你慢点儿走,等等我。”温乔跟上。
      这人真怪,被讥讽一顿,非但不生气,还赖上了。沈乔抬眼的一霎,身心好似过了一道滚雷:如此熟悉的面容!又寻思,想必自己当时恍惚了,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当年救了自己的人,难道就像画本子里说的,天仙下凡走到了自己身边?除非日月西升水倒流。

      再说了,他连耳洞都没有,哪来的耳铛。

      也就一秒,他复归冷淡。
      “温大人还有什么事?”
      “今日天气这么好,咱们一道喝茶吃酒怎么样?听说积水潭码头上新来了桂花酿,还有你家乡的腊梅红茶,我二弟特意给捎的,去不去?”积水潭是运河的北端点。

      “今日我还有事,恕不奉陪。”沈乔又要走,却被温乔高头大马地拦着。
      “我还会吹曲子,《越人歌》,我二弟新教的,要不要听?”
      “温大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要记恨,大可用别的办法,朝堂上,咱们各凭本事,总比这样强吧?”

      “哪能记恨呢?我是真心佩服沈大人。哎,我可不可以叫你子晏?你若肯赏光叫我成意呢,我自然求之不得的。”
      “闪开。”

      沈乔着急躲闪,一个趔趄就要栽倒,突然被眼疾手快的温乔一把捞起来,却扯破了袖子。

      完蛋,妥妥的记恨上了!

      “我给你缝……”没等说完,沈乔狠踩他一脚,甩着断袖大步流星而去。

      如此再三瞎整,终于报了“仇”,沈乔开始做噩梦。他梦到自己娶亲,等盖头掀开,那人,居然是天杀的温乔。

      “我娘啊!”温乔一声惨叫惊呼被吓醒,冷汗贴背,再看亵裤,已经湿漉漉黏糊糊。沈乔头一下下撞墙,杀了自己的心都有。16岁,他自然知道男女情事,却从来没对哪个女孩子上过心。哪怕是大着胆子偷来男女春宫图,也居然,没什么反应。

      唯有15岁那年八月十八,遇见过一个鲜衣少年,横刀立马,好不飒沓。他竟然毫无缘由地追着那人走,追着追着,追进了观潮人群里。大浪排空蹿出,攒动的人头一边惊呼,一边往岸上撤。眼看着骑马少年消失,他丢了三魂七魄,就要被人潮踩踏时,突然被一双有力的手拽上了马。

      俊朗无匹的脸,冷硬好看,星眸闪烁,映照着沈乔的惶惑。左耳铛镀着银光,散发出魅惑的清冷感。
      沈乔的心要跳出膛。
      砰砰砰。
      砰砰砰砰砰。

      “不要命了?”
      “我,我……”辩才无双,12岁就和老师一道考中秀才的沈乔居然结巴起来。
      梦一样,一个沉香木味的梦。当时少年怀里正揣着一块新得的软丝沉香。

      当夜,他平生第一次偷喝了一坛最烈的酒,哭喊着要找偷心的贼,第一次做春梦泄了满裤的粘稠,也是第一次,他生不如死地发现,自己喜欢的,居然是男子。
      随着年岁渐长,他刻意隐瞒和压制着自己的欲望,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想了千千万万遍,又不敢去找。当年的一瞥惊鸿,在心里埋了颗经年的种子,沉沉睡去。

      现在他正栽到床上,感到出离羞耻,不如一死了之。
      砰!砰!砰!砸门声。视线外移,只见一个长身玉立的青衫少年,灵活翻墙而入。
      “子晏,看今日我带了什么。”声音由远及近。

      怎的又是那杀才?不看黄历都知道,今日宜断气。

      京城沈宅不知哪个笨鳖造的,连个地洞都没有,躲不掉。
      只要休沐,沈乔习惯睡懒觉,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他,居然还穿着粘唧唧的亵裤。
      慌乱中,他把自己埋进被子里装睡。
      “小畜生讹你!”咦?一只会说话的鸟。
      “以身相许!”不,两只会说话的鸟!

      他蹑手蹑脚来到沈乔身边,扒开他蒙头的被子:“这是蓝金刚,据说能活六十多年,我二弟抢破了头,也只得了这两只,都是公的。”
      装死总行了吧。

      “怎么了?”温乔摸上他的额头:“不烫啊,又没病,是不是又偷喝烈酒了?”凑在他嘴边闻了闻,没觉察出异样,顺势就要掀他被子。
      “别!”他用手死力拽着吼:“温成意你个混蛋!啊……”
      晚了。

      除了湿哒哒的绸裤,温乔眼睁睁看着,他的胯间,逐渐昂然挺立。
      “温成意,看不出我很讨厌你?你走,再也不要来了!”沈乔狠力拽过被子盖上,背对着他,简直要尴尬死。
      他瞬时明白了这少年人的羞耻。

      “子晏,我喜欢你。不止一次,做梦梦到和你成亲。可以说,我打出生前,就开始游历了。因为啊,我娘生我时,不在太原府,就在钱塘林家。这18年,走南闯北的,见过不少男子喜欢男子的事,你肯定知道,只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时半会接受不了。我不急,会等你慢慢长大,慢慢接受自己,还有我们。”

      沈乔的心抽动了一下。但这不足以让他敢于直面如此坦荡的温乔。
      沈乔从来都是少年心性。等屋子里除了鸟扑棱翅膀再无别的,他才蹑手蹑脚下了床,开始逗起那两只乖儿。

      深夜,他听到一曲《越人歌》,婉转悠扬,缠绵悱恻,似爱而不得的告白,那夜开始,夜夜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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