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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遇 ...

  •   周一笔试,周三便接到了公司的电话,让其周五面试。
      速度如此快,让杨楹猜测这家公司是否是急需员工。
      面试那天,杨楹带着平常写的一些文章与个人简历材料,去了大厦。大厦入口帅气的保安仍然很亲善地向她打着招呼,杨楹这次淡定了许多,不再呆若木鸡,也随之报以友好笑容。
      由于去得早,杨楹只好在大厅旁边供人休息的沙发上,坐等时间流过。
      面容英俊的保安见杨楹坐在沙发上,仿若百无聊赖,便信步走过来。
      “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吗?”说话的时候,目光有礼貌地直视着她。
      杨楹有些害怕直视人的目光,只好左瞄右瞄,最后将目光集中到他的胸牌上,只见上面写着“何乐”二字。
      杨楹“扑哧”一笑。
      这个名字取得还真贴切。
      “作为服务人员,主动询问顾客需要,何乐而不为?”当年的老师在课中,也时常提到这一点。
      “谢谢,我是来面试的,到三点才上去。”杨楹笑答。
      “那祝你成功!”
      “谢谢!”
      虽然有点搭讪的嫌疑,但对方并不讨厌,还有几分可爱,所以杨楹也不排斥,或者说,心里会有些满足,毕竟能被搭讪,也是一种能耐。
      何乐很有礼貌地示意了一下,转身巡逻去了。

      来面试杨楹的是编辑部门的经理,叫岳莉,也就是那天遇到的在洗手间窗边吸烟的女子。
      坐在杨楹面前的这位佳人,虽然那日给人的印象是油画般静好,可是近看之时,她的皮肤并不是很好,但是却格外有一种气质,别于风尘女的艳俗,有种迷人的味道。
      当被问到为什么会毕业后转道去了江南,从事文职类工作,却又回来这里,并且应聘编辑职位时,杨楹定了一定,用“缘份”二字简单盖过。
      岳经理直勾勾地看着杨楹,似乎在琢磨这个答案背后蕴藏的意味。
      但最后,还是说“杨小姐谈吐不错,只是相关的文字我们需要再看看,主要考察文字功底,如果通过的话,会尽快给你消息的。”

      走出电梯时,杨楹一身轻松,似乎这份工作已经唾手可得。
      遇到何乐时,她还主动给了他一个微笑,似乎是感谢他之前给予的祝福。
      何乐有些意外,上班这些天,都是他主动跟人道好,还不曾收到过别人,尤其是年轻异性主动的微笑。
      不过也对,从紧张压抑的职场中走出的女性,大多面带疲劳,哪来的元气跟一名小小保安微笑。
      意外之后,他旋即问道:“看来小姐的面试结果不错。”
      “虽然还不知道结果,不过能不能在这栋楼上班,还看缘份吧。”
      “听来心态很好。”
      “嗯。”示意之后,杨楹打算离开。
      何乐也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说再见。
      一位中年保安在杨楹的身后说:“小伙子不错啊,才上班就得到美女的媚眼。”
      何乐笑了一笑,没有回答。
      杨楹暗想:倘若登徒浪子,听了这话应该会得意地笑,带着张狂与轻浮,可他居然笑得十分有节制,此处有这种素质的保安,真是这栋大厦所属物业公司的福气。
      看了看时间,不久就是下班时间点了,她伸手招来辆的士,打算顺道去万华路找董锶吃晚餐。

      是在五月的一天,她登陆了很久没用的聊天工具,看到了董锶的表姐在线,便跟她聊了会天。
      表姐跟她们从小玩到大,她的个头虽然不高,但是言谈举却充满了母爱,在杨楹他们发小孩脾气吵架时,不管谁对谁错,她总是站出来教育她们,通通都教育一遍。
      也是这一次,她告知杨楹,董锶近些年的遭遇和行为。
      “表妹现在遇到了开心的事,不会流露出开心的神情,遭遇到了挫折与悲伤,她也不会让人看出她心里在难过。”
      “我并不想要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脾气的妹妹,我们只是想要一个会哭会笑的妹妹,因为这起码是一个鲜活的人。”
      想起这一切,坐在车上的杨楹泛起一阵酸楚。
      董锶的大学时代过得并不光鲜,诸如校园恋情、花前月下皆与之无关,即便是正常的姐妹成群结队去逛街的友情,也不曾体现在她身上。她的宿舍,竟然全由单亲家庭的女儿组成,互相的关爱对她们来说,似乎是理所应当,然而,她们青葱的大学岁月居然都是在独来独往中渡过。
      或许这也没什么,董锶还有自己的理想,还有精神寄托,只是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她便彻底变成了“孤家寡人”。
      偶尔的一次旅行,她结识了一位老年基督教徒,有了一番愉快交谈的经历后,二人成为了朋友,可是这一点却成为了被舍友获得“思想先进”,利于拿奖学金的垫脚石。
      董锶被告密到系办,称其传播不良信息……
      接下来可以想象,辅导员系主任乃至院长,轮番找她谈话,又因自己的态度不好,险些被开除出校。
      而这一切,她从来不曾对任何人说过,而是将所有的冤屈都装在心里。直到毕业后,上帝也似乎并未将幸运降临在她身上,她遭遇的事情,大大地出乎杨楹意料……
      那个晚上,聊起她的一系列遭遇,与其共卧一床的杨楹曾直言不讳地说:“你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已经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了,说这个,你不会哭吧。”
      董锶细细地答:“已经在哭了。”
      杨楹却并未听见她的抽泣。
      “可不管怎么样,我们要活着!”
      “嗯!”
      时光匆匆,沧海桑田,人们各自在自己的故事里沉痛难自拔,却忽视了别人更加不能言喻的苦衷。
      有时候想想自己回来的初衷,难道仅仅是看望这位曾想了结自己生命的好友吗?或许,自己的骨子里,还是很想与林晓昭重拾友情?
      天知道!

      “小姐,到了。”
      司机的声音把杨楹拉回现实,杨楹看了一眼计价器,从钱包里拿出钱递给司机,推门,下车。
      离约好的时间还早,杨楹走进书店,翻看一些闲书。
      看书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直至幕色降临,杨楹也没有收到董锶电话信息,无奈之下,只好打个电话过去问她。
      “不好意思哦,今天好像要加班……”
      “这样,那我先回去了。”
      “真是报歉!”
      董锶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这家公司堪称变态,在短短的几天里,杨楹也深切地感受到了这种变态。
      她的公司虽然采取正常的上班时间,可是员工随时可能因为要赶着发货而留下来加班,加班倒也没什么,可是有时候竟然加至凌晨四点!
      这让杨楹无法理解。
      而与她呆得越久,她的诸多不正常也在这几天里暴露无遗:她半夜打车回来,会打来电话叫杨楹送的士费下去救命,因为她即使发现自己的钱包是空的,也不会想到添点钱进去;也有的时候,她会在十一二点回来后,不洗澡睡觉,不聊天看电视,却会像疯子一样,在整个屋子里走来走去,一言不发。
      每见此时,杨楹都会觉得十分苦恼,她试图劝好友去看一下心理医生,可是董锶一句话便拒绝了。
      “我自己的事情我明白得很,没必要花那冤枉钱。”
      是的,她很清楚自己厌世,很清楚自己喜欢将心事深埋心底,很清楚改掉这种态度,人生会更美好,可是,她说她是不可能改变的。
      她不会跟熟悉的人说太多,却可以对着远在国外的客户,用英文说上半天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想法,边说边流泪。
      这些都是杨楹偶尔发现她的博客地址后,进入她的博客看到的。
      既然如此,作为她的好朋友,只能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她改变了。所以杨楹会来她公司附近找她共进晚餐,想跟她在附近逛一逛或者是抱桶爆米花去看场电影。
      这样做的目的,只是想让董锶热爱生活而已。

      走出书店大门,海风还未将炎热吹散,浸泡在热气里,不禁皱皱眉头。
      沿着街边走,看商店里透明干净的橱窗里摆设的商品。
      是在下班后的匆匆人流里,杨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正迎面走来。
      是林晓昭!
      晓昭穿着很office lady的职业装,白色女式衬衫与黑色及膝套裙,手里拿着一个精致手提包,鼻子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上下透着精明干练。
      一年未见,她散发出来的气质与校园时期判若二人。
      才一年而已!
      而她的旁边,就是刚回来时遇到的小师妹胡雁。
      胡雁率先发现了杨楹,转过头对晓昭说了什么,又用手指了指前方。
      晓昭的目光掠过杨楹的脸庞,不到半秒。
      杨楹被这种突然的相遇弄得有些心跳加快和茫然不知所措,她双手不知道该往哪边放,眼睛不知该往哪个方向看,脸部表情也挤不出一个笑容,只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左右两边经过了若干个下班的人,待晓昭二人接近时,杨楹正想打个招呼:“嗨——”
      却发现晓昭的目光并未注视着她,而是一直眺望着远处的人流与灯光,仿佛立在路上的杨楹,是个看不见的透明人,却在经过她时,微偏了一下头,低声地对旁边的胡雁说:“你认错人了。”
      刹那间,杨楹的世界迅速结冰,似乎她置身的地方不是热浪未退的夏日傍晚的街边,而是寒气逼人的寒冬的冰天雪地,整个世界还泛着白光,刺痛人的双眼。
      眼泪就这样流了下来,伴随着已经平定的心跳。
      街灯已经全部点亮,黑夜全部降临,喧闹的人流里,只有杨楹站立街上,呆若木鸡,耳边只是回响着那句“你认错人了”的话。

      胡雁被那句“认错人”挡回来后,看着身边的这位皮肤白皙,气质出凡的漂亮学姐,内心感叹了起来。
      怎么可能会认错!
      在车站旁边的店里,来接朋友的她去洗手间时,二人相遇相认过,她虽然惊讶至极,但若不是自己要赶着去接人,她应该要停下来随便问候几句的。虽然在校时傲气的她们的确不大喜欢追在学姐身后,得到几许庇佑,但是毕竟她也要毕业了,明白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
      费解学姐会说认错人?一点也不!
      当年发生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吻了最好朋友的男朋友,然后一走了之,这样对外人来说劲爆的事情,她真觉得自己幸运,因为当时自己就在场。

      当年,擦肩而过的与此刻在身边的两位学姐,一个被称为“才女”,一个被选为“班花”。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一句,杨楹完全担当得起,况且她长得也不错,皮肤很好,她在大学时代,便频频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大学三年的旅游系主办的旅游文化知识竞赛,只要有她所在的队,总是顺利能拿到第一名,也只有在她大四没资格参赛时,第一名才转入了他人之手;而林晓昭长相甜美,举止优雅,笑起来眉眼弯弯,不笑的时候眼波流转,别有一翻韵味,林晓昭身材很棒,二十元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有二百块的效果,况且她待人接物都温柔,很招人喜欢,她也在上任礼仪队队长卸任后,任过一年队长之位……
      校礼仪队的成员均来自旅游系,进旅游系的门槛本就较高,更何况她们受过专业训练。她也是通过努力,跻身礼仪队,认识了这位美丽的学姐。
      经常有人说美女大多是花瓶,而才女的长相让人不敢恭维,可是她们二人美貌与智慧双剑合璧的深厚友情,在表面帅哥美女一箩筐,实则不乏明争暗斗的系里,一直是被奉为经典。
      可是如今,班花却说不认识眼前的这位与她曾经形影不离的才女。
      善于卖乖的她故作单纯地问:“学姐,她不是杨楹吗?难道真的我认错了?”
      岂料学姐语气冰冷,不容反驳:“不知道你有没有认错人,总之我的确不认识这样一个人,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想认识。”
      听到一向温柔得似乎没脾气的学姐语气如此绝决,胡雁若有所悟地应了句:“哦。”
      却不知道此刻学姐的内心里,正一阵一阵地疼,似乎有针刺进心里。
      她忍住了泪水,将痛苦全部转换成了恨意:一年了,何苦还要回来,既然已经离开,何妨永远消失,这样也不会给大家带来麻烦,我可以全当从没认识过你!

      情绪低落的杨楹回到了家中,看着无聊的电视到十点多,董锶也没有回来。
      今晚回来的时间是几点呢?
      翻开床头的那本《圣经》,一个熟悉的字眼跳入了她的眼帘——香草山。想起她的博客名字就叫香草山上待良人,不禁莞尔,原来香草山是出自圣经呢,传说中,山上长满了肥美嫩绿的牧草,还开满了大朵大朵的百合花,而只要诚心等候,你便能在香草山上见到那位属于你的爱人。
      典故很美丽,只可惜现实往往残忍,一如张国荣里唱的那样“越漂亮,越无常”,可尽管如此,有个美丽期待总是好的吧。
      或许,自己是否也需要让心灵找片香草山?

      睡去醒来,董锶仍然没有回来的迹象,而时间已经是早上七点多。
      杨楹有点着急,一个晚上都没有回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急急地掏出手机,对方的铃声响了好久才接起来,一个慵懒的声音传过来。
      “谢天谢地,你还能接电话。”杨楹重重地吁了一口气,“怎么没有回来?现在在哪?没事吧?”
      “没事呢,我在公司,昨天一批货要发,加班到三点,太累了就直接睡在办公室了,怕你睡着了,就没打扰你了。”
      “睡在办公室?你们老板怎么不关心一下你们员工?”
      “哎算了,反正我睡得挺好的。”
      “无语……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今天不是周六么?”
      “我们是单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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