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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胃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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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新娘碰完杯后,他似是想跟我耳语,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无非是让我别生气,他还爱我。
听得多了,厌。
随意和新娘客套了几句,就先走了,而他也被淹没在来宾漫天的祝福中。
酒店外,二月寒风刺骨,我自知自己的身体再怎么折腾也不会比现在更差了,便连件大衣都没带。
我不觉得冷,反而有些闷热,不用摸额头试温,我就知道——又发低烧了。
起初总发低烧的时候,会觉着有气无力,头昏脑胀,烧着烧也就习惯了,有时烧得严重了,也会想这么昏昏沉沉的死去,也挺好。
那天也是二月,他坐了几个小时的大巴来我所在的大学,只为了给我送份他亲手包的水饺,可我们学校封闭式管理。
他就隔着学校冰凉的铁围栏,边一勺一勺地给我喂水饺,边跟我分享他在北京创业时遇到的奇葩客户。
他嬉皮笑脸地跟我讲,我低头默默地吃着他喂的水饺,眼眶不自觉变得通红。
我又何尝不知道他的难处——没有高学历,只单凭一张嘴来拉客户。
他只是不想让我担心才说得那么轻松,反过来还逗我笑。
“小竟,下雪了。”
我抬头看着雪幕中的他,在漫天倾洒的初雪中,显得有些模糊不清,可他乌青的黑眼圈却清晰异常地烙进了我的眼帘,硌得我生疼。
他看雪,我看他。
“我跟你一起去北京吧。”
他明显到不能再明显地转移话题:“都下雪了,你还得穿那么少。”
他生气了,这还是第一次见他生气,一滴热泪穿透雪幕滚过脸颊,寒风冻雪中我却觉得身上暖烘烘地,“我不冷,我想跟你一起去北京。”
他突然着急了,语无伦次地数落我“不好好读书辍什么学。”,“别想了,不可能。”,“小竟,我不能让你吃苦。”
在他头发上刚累积好一层的雪,随着他愈来愈激动的情绪向下掉落,我觉得可爱极了。
他打嘴炮打了十几分钟,最终还是因为雪急骤,怕我感冒才终于作了罢,总之还是不同意。
我性子倔得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还是自己跑到了北京,他果然生气了,且是我认识他十年来他生的最久的气,后来创业由于我的到来才转好了局势,这才勉强翻篇。
那时我不觉得冷,是因为他,现在不觉得冷,却是因为得了胃癌。
癌细胞联合血液一起狼狈为奸,在我体内肆无忌惮地冲撞,似是有人拿了把锋利尖刺的刀疯狂地捅向我的胃,捅到血肉模糊也不肯罢休。
痛到惨白的指尖都在颤抖,周围喧嚣的声响像隔了一层塑料罩子,从很远的地方传来,让我有种脱离这个世界的错觉。
想到他现在正佳人在侧,我就一阵反胃,突然的吐意来势汹汹,我半跪在地上,扒着垃圾桶就开始呕。
今天什么也没吃下去,所以吐出的全是胃酸,经过喉咙,带起一片滚烫的火焰。
吐到最后什么也吐不出来了,我还是止不住地呕。
我知道,吐的是我的生命,不慢也不快,一滴一滴地淌,却也淌不了多久了…
在一个多月前,我就已经从公司下级那里得知他要结婚的消息了,我只当是个玩笑话,毕竟比这离谱得多的谣言在公司也是不计其数。
大概刚办公司的时候,公司里有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偶遇我带着他的侄子去麦当劳吃炸鸡,她就造谣我未婚先孕。
他还因为这事嘲笑了我好久,夜晚照常一阵翻云覆雨后,他一边帮我清理,一边傻笑。
我被他笑得毛骨悚然,“你都在些想什么?笑得跟猥亵得逞了似的。”
他恶劣地捏了捏我的臀瓣,“想如果我们有下辈子,我要做女人,为你生个可爱的孩子,不让你吃生孩子的苦。”
一个多月前的那段时间,他经常不着家,我们的办公室离得不近,我也没太当回事。我们是同性,即使在□□上我处于下方,也并不代表我们的关系就不平等。
十年的信任,不是一朝一夕间就能建立起来的。
可即便是这样,他时不时疲惫不堪的叹息,身上不属于他的香水味若有若无,凌晨两三点在漆黑的夜幕中燃起的香烟。
无时无刻不冲击着我的耳朵、鼻子和眼睛,异常清晰地在我都脑海里刻出“背叛”二字。
我没跟他闹掰,因为我知道他还爱我。
但他空荡荡的右手无名指,却十分放肆地扇了我一耳光。
高三快要高考的时候,紧张的气氛一直虎视眈眈地悬浮在教室上方,就连平日里吊儿郎当的他都用功了起来,我成绩好,他不想拖我的后腿。
经常在宿舍开夜灯学到凌晨,非要我逼着才去睡觉,睡前还要冒着被室友发现的风险,用被子将我们俩的头蒙住,唇舌相缠,难舍难分,一口气把我亲到缺氧才罢休。
那时也刚好快到他十八岁生日了,我就想着自己做一对情侣戒指,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树脂戒指,既不大众也不浮夸,简约朴素,是他喜欢的风格。
整个五一假期,我每天都泡在爷爷管理的林园里,守在爷爷推荐的最年长的一颗榕树,头顶着盛开在繁密绿叶缝间的盛夏骄阳,耐心地汲取树脂。
我易招蚊虫叮咬,又对野杂草过敏,因为这些我还真是造了不少罪,白花花的腿上红肿了好一阵子。
前前后后刻了快一个月,才终于赶在他生日那天送给了他。
他没立刻接,只小心翼翼地虚捧起我的手——细小的伤痕遍布生长,他轻柔地摩挲着,像是在为我疗伤。
我不擅长这么精细的活,早预料到自己多多少少得受些伤,所以也没觉得有多疼。
可他倒像是疼得很,疼得都快哭了。
他慎重地拿过戒指,戴在右手无名指上,又拿过另一只为我戴上,严肃庄重,仿佛我们真的闯过一切阻碍我们的风风雨雨,终于结了婚似得。
他眼眶里的泪光不停地打转,却是笑着的,左脸专属的梨涡深陷,明眸皓齿,我多么想私心一回——把时光冻结在这一刻。
“小竟,我们永远热恋。”——戒指戴在右手无名指代表正处于热恋。
我当时很用力地点了头,仿佛我只要那么拼命地相信了,“永远”二词就会成真一样。
他没说我也看得出来,他很喜欢这戒指。
从2011年开始,他戴了七年,但现在没了,且左手无名指戴上了钻戒,璀璨夺目,像是把天上的繁星都摘了下来,并镶刻在了上面。
他…不爱我了。
我将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树脂戒摘下,毕竟戴了七年之久,摘下的过程并不顺利,坚硬冰冷的圆形卡在我无名指的骨节上,似是不想离开居住了那么久的家。
可我还是残忍强硬地把它摘了下来,扔了出去,指上只余一条浅浅的白痕。
我也不知道扔到哪了,或是在大街上被汹涌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亦或是在哪个不知名的角落被雨水冲刷进黑暗的土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