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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ay.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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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今天因为这个一直都没有看过手机?”我揉着乖乖坐在我腿上的小贵宾,一边对Jesse对待信息网络的态度无可奈何,但我敢说什么吗?我什么也不敢说。
“抱歉抱歉,它是我遇到的流浪狗,检查起来有点麻烦。”Jesse的声音由远及近,拖鞋嗒嗒嗒地敲击着木板,好像那个听见门锁转动声而俺奶不住激动的痴情男孩。他走进房间里,手上依旧端着两瓶冰水。
“给你。”他拿起一杯递给我,冰块在玻璃杯里叮叮当当,冷凝水在杯面上进行竞速跑,我去接水杯的时候,手指随着奔跑的水珠一起滑向他。
大概真的是十指连心的作用,我假装没有在意,放下水杯,用手挠了挠本就挂在耳后的头发,又顺便用冰冷的手给耳朵和脖子降降温。我不知道Jesse是怎样的感觉,但我猜他和我差不多,毕竟他的耳垂一秒就变成了桃粉色。
“这篇文章的结尾还没有处理好,你再等我一次吧。”他冲我笑笑,“等我写完了麻烦你帮我校对一遍吧,NY那边没发工作了。”我点点头,丝毫不觉得麻烦,甚至还有点激动,毕竟之前他的文章不过我的手,我都没有机会拜读。
他开始认真工作,我开始闲得无聊四处偷瞟,然后,我看见有一些猫毛和猫咪罐头粘在他的手上。
“给你。”我顺手从桌子上抽了几张纸递给了他,但过了几秒他还没有接过去。
我以为他觉得这样沾到些无所谓,但他却只是没有看见。
我有点这方面的强迫症,讨厌皮肤上沾上黏糊糊的东西,更讨厌显眼的毛发,不论是否干净,只要有一点,一整天我的感官神经都会处于错误的状态。更何况是Jesse,我希望他可以完美,一尘不染,更符合我心目中的样子。
他的手臂就架在桌子上,白皙的皮肤泛着粉色,青筋微凸,好看的像中央公园的湖水。虽然他个子不高,但也还是偏瘦了,骨节处的皮肤被撑得更白,横竖怎么看都觉得这双手很好用。我想就这样帮他手上的东西擦掉,快速准确,一步到位,不用牵扯起太大的波澜,结束之后只需要清淡的说一句,“那里沾了点东西。”
但我忘了,Jesse太敏感了,他比蜘蛛侠的“彼得一激灵”还要敏感,或许这就是猫的特异功能吧,在纸巾的一角被风吹开的时候,他的手突然抽走了。
“怎么了,Jane?”他的声音很小很小,像躲在草丛里受惊的猫。
打瞌睡的小狗突然从我的腿上跳下,一脸不可思议地站在我和Jesse之间,气氛微妙的尴尬,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手就停在半空中,纸巾低垂着拖在桌子上,苍白又无力。
“你的手上沾到了猫罐头,”这下轮到我结结巴巴了,“我只是想把纸给你,或者擦了它,对不起,我是不是有点太冒犯了…”
我低着头胡言乱语,随机输出着我知道的所有表达歉意的词语。我现在有点羡慕那只小狗,它做错了事可以撒娇卖乖装无辜,它水汪汪的眼睛看向谁谁都不会想责怪它,又或者它可以迅速跑出房间溜之大吉,我不可以,我的眼睛只敢看向地板。
Everything has been done for,我又无能为力。
“没关系,”Jesse对我耸了耸肩,“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没什么冒犯的。”他接过我手上的纸,风轻云淡地揩掉那一小团罪恶之源,被握成团的纸巾像高尔夫球一样落进垃圾桶里,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Idiot,我在心里把自己又骂了一遍。
他和我想象中的那个形象不太一样。之后他忙着修改情节和结尾,我坐在他身后的沙发椅上发呆,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其实之前也是这样,但这次我感到有些恐慌。我心中的Jesse一直都是敏感的,敏感得要命的那种人,像the Double里的Simon那样敏感,犹豫,唯唯诺诺,像一个易碎物品,又或者是像tsn里的Mark.Z那样,一只高智商刺猬,他的刺可能有两米长,在无意中他就可能会立刻蜷缩起来,然后被他扎的鲜血直流。
又或者是他在接受采访或者上综艺的时候,有时候是神经质打着颤的快语速,有时候是尬笑着满嘴跑火车,更多的时候是被狗仔跟踪边小声应付边加快脚步。
可现在看来,我好像更加敏感,再仔细想想,Jesse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见识过的多了,成熟也盖过了敏感的风头。
这些事都是我在半梦半醒间想的,毕竟无聊让人困倦,沙发椅很催眠。
“Jane?Jane?”我听见Jesse在喊我,我已经好久没在梦里遇见他了,现在突然感受到了失而复得的幸福。
不过他不在梦里。
在被他推醒之后,我有些无地自容,偷摸着擦了把嘴,还好口水没流出来,“抱歉,Jesse。”
“昨晚睡太迟了吗?”他推了推方框眼镜,故作老态地说,“你们这些年轻人,总喜欢熬夜,这样对身体不好。”
其实我昨晚十点多就睡觉了,工作之后我基本上没有为了任何娱乐活动熬过夜,时间就是金钱,睡眠时间就是生命。不过我也只是在心里默默抗议,Jesse好歹是在关心我,我才不想毁了我的做梦素材。
“我已经都检查好了,你直接把这个U盘里的文件交上去就好了。”
“啊?”我有些诧异,呆呆地接过僵尸娃娃样的U盘。
“你睡得太香了,”Jesse笑了一声,眉毛都飞到了卷发里,“Jane,你知道你睡着的时候会偷笑吗?”
我闭着眼咧嘴笑的傻样赫然出现在Jesse的手机上,如果按照我高中的尿性,我会凶狠地夺过他的手机,把他按在床上猛捶一顿。
他是Jesse,他是Jesse,现在的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比以前更成熟稳重,所以我选择给自己洗脑,拜托,Jesse的手机里有我的照片诶,so lucky!
“需要我发给你吗?可以留作纪念。”我还没有回答,Jesse已经把照片编辑进了短信里,他笑得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看见他笑得露出了牙。
“那你发给我吧。”我无奈地点了点头,眼睁睁地看着他按下发送键,然后返回相册,删掉了拍的照片。
“谢谢你,Jesse。”
“You're welcome.”他依旧乐呵呵的,顺手揉了揉小贵宾的脑袋。
实际上,Jesse,我闭着嘴巴来回切磋着牙齿,谢谢你让我对你不再是单纯的迷恋。
我点开照片准备保存下来,发现这不是Jesse刚刚给我看的那张。我在这张照片里更小一点,景象更全,我双手插在白色大T恤的袖口里,歪着头靠在沙发椅上,满脸舒适。一道倾斜的阳光从我的膝盖一直照到地板上,小狗就睡在阳光里。
好美好的画面。
“这张照片…拍的真好。”我不由自主地感叹。
“是吧。”Jesse真的很不会掩饰,脸上的小骄傲立刻就原形毕露。他托着脸对我眨了下眼,又洋洋得意地摇着脑袋,像个万圣节要到最多糖果的小孩。
“那我就先回去啦,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我起身开始整理衣服和背包,虽然有一点意外的小插曲,但今天已经足够幸运了,即使不做梦,梦里梦不到他也没什么关系。
在我准备背上包时候,我感受到了一点小心的拉扯力。
“那个,Jane。”我看着Jesse扣了扣鼻子又挠了挠头发,“现在挺晚的了,要不要一起去吃个晚饭?”
哦,这男人真该死。
我感觉自己的脸“噌”的一下温度陡升,瞬息之间,我已经想到了明早起床该用什么样的声音和他打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