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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契机 ...


  •   “师兄,师兄,你尝尝。”少女笑盈盈地眨着眼睛,捏起一块糕点,送入对面男子的口中。

      男子冷峻的脸不由柔和了几分,纵容地看了一眼少女,唇瓣和莹润的指腹触碰,两人均是一愣。

      ……

      “不错。”男子清咳了两声,将沉默异样的气氛打破。

      少女匆匆转移话题,神色如常,唯有双颊的绯云才堪堪暴露出少女心事。

      ——

      是夜。

      沈怀瑾依旧中途醒来了,这次不再是以往男子抱着怀中的女子痛哭的梦了。

      “望舒…”沈怀瑾轻声呢喃着无数次梦到的少女的名字,那女子的感觉和她的灵气,让他觉得竟如此熟悉。

      是沛贤和他初遇时,那股熟悉的感觉。

      那是他们的前世吗……

      沈怀瑾没有多想,最近的事情太多了太杂了,皖川大旱查出了不少朝廷势力克扣赈灾白银的事情,涉及人员之广,涉及势力之深,令人胆战。

      甚至有些还是父亲的下属。

      联想到前几日父亲和祖母叫李霁芸去书房的事情,她是皖川人,再加上其身份之特殊,如今能被推出来解决这个事情,她是最好的人选了。

      这一次,沈家在赌。

      赌赢了,它不仅可以赢得皇帝的信任,甚至让沈家进一步接近朝廷的核心力量;赌输了,得罪朝廷百官,大不了继续做商贾世家,名声难听点罢了。

      今夜的风有点凉了。

      沈怀瑾这样想着,紧了紧披风,回到了榻上。

      这一夜,同样难眠的还有李霁芸。

      自从前两日她从沈父口中得知,她是皇家公主的时候,她那时差点笑出声来。要不是看到沈家主一脸郑重的样子,她都觉得沈父在打诳语。

      她身上冻的发冷,蜷着脚趾头,把身子往里靠了靠,被子里的温暖才让她感到有些欣慰。

      多么可笑的名号。公主。

      她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希望去问她的皇帝父亲要钱,然后远走高飞了,因为皇帝一定不会愿意有这样一个有损皇家威仪的私生女。

      野种。

      说实话,这个消息刚打到她头上的时候,她有些欣喜和不可置信,她没想到自己父亲的身份竟然如此尊贵,随之而来的就是死寂一般的冷静。

      李霁芸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能性去认祖归宗,如果只是普通的朝臣她或许还会有所幻想,至于皇家,她想都不敢想。

      直到沈父告诉她,她将作为一个沈家博弈的筹码时,她有些心动。沈家的赌局在赌荣华富贵,她亦然。

      伴随着沈家密探的调动,夜里,一辆马车从沈府出了京城。

      ——

      “今日怎么样了。”王珮娴在门口迎着上完早朝回来的沈怀瑾,他身上的朝服还未来得及脱下。

      “进去再说。”沈怀瑾匆匆地走进里屋。

      王珮娴迎了上去,将他的外衣解开,把那件深青色朝服仔仔细细地叠好,为沈怀瑾整了整衣冠。

      沈怀瑾低眸看着面前为自己更衣的发妻,淡淡道:“今日早朝,徐太尉他们上奏了皖川饥荒这件事。”

      “怎么样?”

      “皇帝很重视。”

      王珮娴点了点头,没再多问下去,沈怀瑾只是坐在那里,蹙着眉也没多说什么。

      “你说…她能做好吗?”

      王珮娴瞥了沈怀瑾一眼,摇了摇头:“她不是没有脑子的人。”

      沈怀瑾诧异地挑眉,多看了王珮娴一眼。

      “你倒是对她很自信啊?”

      王珮娴笑着转过头。

      “那当然了。我对我的眼光可是很有信心的,不然也不会嫁给你。”

      沈怀瑾将王珮娴拥入怀中,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头发,鼻尖萦绕着王珮娴发上淡淡的茶香。

      “抹了新头油?”

      王珮娴点了点头,将头发凑近,期待问道:“好闻吧?我把原来兰花的头油换成茶油了,我觉得味道更香,更清雅。花俗,茶雅。”

      “茶膏坠发红玉春,燕钗拖颈抛盘云。”沈怀瑾赞道。

      王珮娴表示,十分受用。

      在王珮娴正高兴起劲得时候,沈怀瑾拿起一只笔,蘸了蘸墨,在宣纸上默默描绘勾勒着一个人影。

      “夫人,我给你画张画吧,你坐在窗边。”

      于是,王珮娴静静地坐在板凳上,沈怀瑾认真地画起了白玉美人。

      琼鼻朱唇,可以说是个很标志的美人了。

      碧绿色的窗纱随风摇曳,后面的各种花若隐若现,窗下美人,气质温润,笑容温柔。

      ——

      皖川。

      李霁芸还是回来了,作为皖川人。

      她坐在低调的马车里,匆匆从闹哄哄的集市上走过,微微挑开帘子,隐约能看到外面的情形。

      比之前自己逃离的情形差不了多少,还要更坏一点罢了。

      店铺门可罗雀,不少已经关门打烊了,还有好几家的店铺大门早已经贴上封条。街上的人也很少,饿得脱形的脸都带着麻木,走路晃晃悠悠的,似乎每迈出一步都用了十成的力气。

      满目萧然。

      那闹哄声是从一家粮铺那儿传来的,人们似乎全部都聚在他店门口了,吵杂的声音震得李霁芸耳朵发疼。

      “我要半斤白面!”

      “不好意思我们真的没多少了。”

      “骗谁呢,没粮食开什么粮店?”

      “说实话,我们开粮店的也是饿着肚子呢。一顿当作两顿吃。”

      “那,一斤杂和面,也行。”

      “您就别为难我了,我只是个伙计吃,也不好跟掌柜的交代。”

      ……

      李霁芸皱了皱眉,想起自己的任务,抿了抿唇,自觉这种场景看了心里烦闷,放下帘子,催促着车夫快走。

      她住在郊外一处院子,环境清幽,也方便她的行动。

      这两日,她都在屋里头,看看书,养养花,好不自在。李霁芸怔怔地站在院子里,那双曾经遍布薄茧的糙手已然褪去了茧子,比之前要白净了些。

      她自嘲地勾了勾唇。

      有多久……没有做过活了。

      她现在活得像个小姐。

      不知不觉中,李霁芸已经变了。纵然没有家财万贯,绫罗绸缎,但沈王两府食脍精细,吃穿用度极为讲究,不知不觉的农妇李霁芸已沾染了几分。

      古语说得好,由简入奢易,有奢入简难。

      李霁芸摇了摇头,将这些想法抛到脑后,开始精心计划着沈怀瑾安排的任务,这不仅关乎沈府的发展。

      还有她未来的路。

      ——

      “走走走,听说有人在西市上施粥呢。”墙角有人拉了一把小乞丐。

      小乞丐踉踉跄跄地站起来跟着同伴去了西市,顿了顿脚步。

      就看到被人群围着的草棚前站着一个女子,浅黄色的襦裙上勾勒着的碎花,一手握着大勺,一手端着碗,她恭顺温谨,她嘴角边的浅浅笑意。

      原来世界上真有这般美好的姑娘啊。

      李霁芸看着面前排着长队的人群,心里暗叹了一声,幸好自己找了几个帮手,即使这样,还是遭不住啊。

      想着,她轻轻地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又转了转。

      抬眸,便看到一个满脸污泥的小乞丐端着碗,诺诺地站在她的面前。

      让人多几分印象的就是,他眸子里亮莹莹的光。

      真是个可怜的小乞丐。

      这么想着,李霁芸微微低下身子,弯了弯唇:“饿了?把碗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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