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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不羡鸳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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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料峭,在这一方深山小院里,竟然开着大片大片的梅花。
梅花耐寒,本不是什么稀奇事,可若是开在泥地里,就实在诡异了。
程骓进到内院,剑上已经是鲜血斑驳。在他身后,是宋翎重金请来的帮手,横七竖八地倒在血泊里。
曾几何时,这些人无一不是江湖上赫赫有名之辈,只因财迷心窍,连命都赔上了。宋翎死后,他们不但没有逃走,反而不自量力地盯上了程骓手里的贯云剑。
而贪婪的代价,他们无法承受。
程骓清理完所有碍事的人,踹开房门冲进屋内。
眼前之景让他再也克制不住怒火。
沈君懿被五花大绑,吊在梁上。他微微阖着双眼,面色惨白,身上伤痕累累,因被点了穴道而动弹不得。
程骓认得他身上的衣服,那件月白色的棉袍已经变得肮脏不堪,布满血污。
他立刻斩断绳索,把沈君懿抱在怀里,再解开被封住的穴道。他的指尖触及沈君懿冰冷的皮肤,仿佛被针扎一般刺痛。
“你怎么样?”程骓小心翼翼地拭去沈君懿脸上的血迹。
“我没事。”沈君懿靠在他的肩上,轻轻地摇头。
程骓一面给沈君懿暖手,一面替他调息。他的身体还很虚弱,宋翎又对他用了刑,结果可想而知。
“你的内力......恢复了?”程骓怪道。他发现沈君懿的经脉有异,已经不像从前那般枯竭。
沈君懿也很意外,皱着眉想了一想,“被他们抓来之后,我就被点了穴,后来又昏迷了许多日,难不成......”
话至此处,他突然激动地握住程骓的手,“芙璎呢?芙璎她怎么样了?”
“师姐她......”程骓不敢去看沈君懿急切的目光,只能握紧他的手。
“芙璎......没了?”沈君懿愣了愣,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程骓的话。
“你胡说!”他眼中已有泪光,挣扎着抓住程骓的衣领,“你胡说!我明明让她先去找你了,他们要的是贯云剑,不会动她的......不会的......”
“大师兄。”程骓垂下眸子,喃喃地说:“师姐已经走了。”
“是谁干的?是不是宋翎?是不是?”
沈君懿颤抖不止,身上那些还未痊愈的伤疤似乎在这一刻才真的疼了起来。他伸手去抢程骓手里的那把细剑,他的十四弦。
“是。”程骓眼疾手快,将染血的剑收到身后,轻声地回答,语气中的恨意却没有因此消减,“他已经被我杀了。”
“不止是他,还有所有暗影宗的人,我要他们全部陪葬!”
巨大的悲伤和痛苦让沈君懿彻底丧失了理智,程骓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疯狂。而他越是疯狂,程骓就越是心痛,难以呼吸,仿佛胸口被什么东西压着,要碾碎这副躯壳之下的血肉和骨髓。
沈君懿的泪水不停地往外涌,程骓还来不及擦去,衣袖就已经被浸湿。
他叹了一口气,将沈君懿拥得更紧,俯身吻在那张血与泪纵横的脸上。他的手向沈君懿后颈探去,轻轻一拂。
沈君懿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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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骓跨过一具又一具的尸体,走到院子外面,浓重的血腥味让他皱起了眉。
风声呼啸而过,在山林中回响,这片宁静仿佛从未被搅动。
沈君懿静静地靠在程骓的怀里,身上盖着黑色的外袍,只露出半张脸来,衬得他的皮肤更加苍白。
不一会儿,两道人影从相同的方向掠来,一前一后,速度很快。
程骓没有动,等他们到了跟前,才抬起眸子。
“都解决了?”
“嗯。”怀珠回答。公良川站在她身后,没有说话。
“秦臻呢?”
“死了。”
“留了活口没有?”
“余下几人与此事关联不大,也都没有到过别院。”曾经艳丽绝伦的美人眉眼憔悴,目光中只有恨意。
“好。”程骓说,“带我去见他们。”
半山腰处的一块空地上,躺着七八个人,服饰和兵器各异,唯一的共同之处就是都被人点了穴道,动弹不得。
他们不是暗影宗的门人,而是公良川请来的帮手,见大势已去便落荒而逃,结果还未来得及撤出林子,就被怀珠和公良川截住。
程骓飞掠至此,仍然将沈君懿稳稳地抱在怀里。
怀珠和公良川晚了一步,因为他们不确定程骓想干什么,也不确定程骓是否需要帮手。
芙璎死后,他们都变了。怀珠第一次在杀人的时候没有犹豫,而公良川也第一次真正地感受到了武林的残酷。
无尽的痛苦,只会留给活着的人。
而程骓,他早已不是那个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孤儿,也不是沈君懿调教出来的小狗。他是一头狼,有着尖牙和利爪。一旦领地被侵犯,他随时会将敌人撕碎。
有时候,怀珠看着程骓,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无关感情亲疏,也无关修为高低,她只是觉得,程骓会为沈君懿做任何事,哪怕他要付出的不只是一条命。
“各位,请稍安勿躁。”
程骓开口,却没有看着地上的人,而是自顾自地寻了一处背风的地方站着。
“你们是宋宗主请来的贵客,理应与主人同去的,否则,这宴席可就做不成了。”
惊惧的目光从四面射来,有的还带着几分哀求的意思。
他像是无知无觉似的,继续说着:“可惜,我已经杀够了人,所以不打算要你们的命了。烦请各位通报武林,从即日起,贯云剑已物归原主。若是哪位前辈还有指教,在下恭候。”
沈君懿把他教得很好,他的语气极是礼貌,却足以让所有人冷汗涔涔。在他们眼中,程骓脸上还带着未干的血迹,如同鬼魅,只是对上视线,就吓得魂不附体。
他们拼命发出呜呜声,怕答应得慢了,程骓又改了主意。
程骓没有再说什么。很快,四人就消失了。
至此,天地间再无半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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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懿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梦到崎岖的山路,爬不完的台阶,和一个阴沉的雨天。
下了早课,他和怀珠约好了要交流剑招。他们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却不知怎的,在山上迷了路,误入了不知哪位长老布下的阵法。
其实他已经看出了端倪,却不好直接说破。那时的他还披着伪装,扮作十几岁的孩子,除了装傻,别无选择,偶尔还要不着痕迹地帮怀珠避开那些致命的陷阱。
好在怀珠一点就通,很快就找到了出路。天降暴雨,山路变得更加泥泞,他们匆匆返回天玑峰,却在半道上遇到了一个小东西。
准确来说,是一个小女孩。
沈君懿化成人形多年,却还是不习惯把自己当做他们的同类。对着鸣鸾谷里那些飞禽走兽,他倒觉得更亲近些。
怀珠紧张地抓住他的袖子,说:师兄快看!那里有个人!
他点点头,是有个人。
怀珠飞奔过去,把倒在地上的小女孩扶起来,拍了拍她的脸,喊她小师妹。
女孩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的,脸上没有一丝生气。沈君懿伸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果然烧得滚烫。
雨太大了,他们把女孩带回了怀珠的家。云父云母都不在,他们手忙脚乱地照顾病人。
过了一夜,女孩终于醒了。她看见陌生人,立刻吓得缩进了被子里,像只受惊的兔子。
别怕,怀珠说,我是碧璇峰的云怀珠,这位是沈君懿沈师兄。
女孩懵懵懂懂地听着,过了好一会,才怯生生地说,谢谢。
从那以后,他们就多了一个小跟班。她的名字叫芙璎,从玉字辈,没有姓。
芙璎活泼、好动,武学天赋虽不算出众,却也十分聪慧,在他们的指导下进步很快。
他们在山上的日子很快乐,除了练功,其余的时间都在玩闹。他法力高强,又被提做了首席弟子,更无人敢招惹了。于是,芙璎平安长大。
后来,程骓来了。他们都注意到了这个倔强的小师弟,而他尤为好奇。再后来,他们都离开了浮玉山。
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又变成了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那天早上,他半梦半醒,程骓和怀珠都不在,宋翎带着手下闯进了他的别院。
他的身边只有芙璎,那个总是跟在他们身后的小女孩。
她说,大师兄,别怕,我保护你。
就在这一瞬间,他想起了所有事。他是她的大师兄,他应该永远护她周全,永远不让她受到伤害。
沈君懿再次醒来,眼前一片模糊。他的手被人紧紧地握着,像是怕丢似的,挣都挣不开。
程骓察觉到他的动静,立刻坐了起来。烛火晃了晃,他忍不住眨眼,于是泪水落了下来。
“你醒了。”
借着昏暗的光,程骓端详着他的脸,“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他发现自己喉间干涩,说不出话来,只好轻轻摇头。
程骓给他垫了个软枕,然后下床去倒了杯水来。
“我睡了多久?”喝过水之后,沈君懿的声音还是有些沙哑。
“五天。”程骓接过沈君懿手里的杯子,放在床头。
沈君懿沉默了半晌。他做惯了运筹帷幄的人,还是第一次有这种什么都抓不住的感觉。
“怀珠怎么样了?”他问。
“怀珠师姐和公良川都受了点轻伤,不过没什么大碍。”
沈君懿垂着眸子,“嗯。”
程骓没有将帷帐卷起来,而是回到了床上,在厚厚的被子底下找到沈君懿的手。
沈君懿不自觉地靠着他,眼波轻动。
“芙璎她......葬在何处?”
“就在后山。怀珠师姐说,芙璎师姐她不喜欢规矩多的地方,也不想再见到那些她讨厌的人。”
“也好,她在这里,也安宁些。”沈君懿喃喃地说,“我想去看看她,成么?”
程骓变成了拿主意的那一个,愣了半天,才道:“好。”
自从宋翎死后,怀珠和公良川就没有再跟着他们了。暗影宗折损大半,浮玉山一蹶不振,江湖必然动乱,他们担心会有妖物趁机作祟。
这些天来,程骓一直把沈君懿安置在山脚下的一间客栈里,他怕沈君懿触景生情,没有再带他回别院。
长夜将尽,两人都没什么睡意,于是早早就起了。眼下正是乍暖还寒之时,程骓把沈君懿裹成了个粽子,才允许他出门。
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向上,穿过一片密林,才到了一处清静开阔的平地。这里避风,阳光很好,芙璎的墓前开着淡绿的栀子。
碑上的字苍劲有力,沈君懿认不出是谁的笔迹,但从“小妹芙璎”四字可以看出,立碑者是怀珠。
他静静地看着这一方小小的坟墓,过了很久,才弯下腰,将一只木刻的小兔子放在地上。
程骓心中百感交集,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想安慰沈君懿,但他本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程骓伸出手,掌中出现了一团火焰。它象征着毁灭,也象征着生命。
火星落到地上,却没有把初春的绿意烧成灰烬。大地为灯托,小巧玲珑的栀子花作灯盏,芙璎会喜欢的。
此灯长明,提醒着过路的旅人,切莫惊着这里沉睡的灵魂。
女儿心如铁,风霜更铸身。浮尘皆不染,天地尽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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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后,暗影宗的新宗主宣布,从此封闭宗门,不再插手五大宗派事务。
没过多久,公良献也把无极塔统领的位置让给了一位籍籍无名的同族后辈。为此,掣元司还从京城派来了好几位高手相助。
浮玉山也渐渐沉寂,几年过去,再没有出过沈君懿和云怀珠那样的风云人物了。
唯有钩戈山庄的声望水涨船高,萧漪接过重任,把山庄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她并不自称钩戈君,而是要别人叫她萧庄主,遇上旧友依然行平礼。萧岚失去了一条手臂,却依然活得潇洒,靠刜蓬剑挣下了不少名声。
常言道,正邪此消彼长。而今正道式微,人间却没有出现妖邪横行霸道的祸乱。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对神秘的侠侣。无论是在泗州府、广仪府还是锦云府,又或是南疆和塞北,都出现过他们的身影。
有人说,两人皆生得丰神俊朗,却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也有人说,这两人面貌丑陋不堪,却扶危济困,菩萨心肠。
更多的人谈论的,是他们那来历不明的武功家数,据说颇有些诡异,不像是正派出身。因此,江湖上都在传,这对侠侣是从关外来的,所以中原武林不曾见过他们所修习的功夫。就算是最渴望积攒名望的新秀,也不敢轻易招惹他们。
但无论如何,他们稳定了惴惴不安的人心。萧庄主曾经放话,举凡钩戈山庄弟子,如若遇上他们,务必要倾全力相助。
人人都以为她是有意招揽,殊不知,她不过是在报恩而已。
青子初肥,烟雨朦胧,四月,已是江南的夏。
临水的人家错落有致,尚不知暑热,黛瓦白墙掩没在茵茵绿意中,香料与木柴熏烤的味道弥漫在湿润的微风里,间有孩童嬉笑追逐的玩闹声传来。
江岸停泊着十数只小船,日近黄昏,没什么人渡江,船家大多都各自歇着,昏昏欲睡。
就在这时,一抹暗红色的身影从他们的眼前忽地掠过,落在了一艘毫不起眼的小船上。船身轻晃,在水面荡起一圈浅浅的涟漪,而船头上挂着的铃铛甚至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草篷里探出来一个人,身着淡青色的锦袍,容貌极俊,尤其是那一双桃花眼,摄人心魄。
此人正是销声匿迹多年的沈君懿。而立在他身边的,则是刚刚从集市上买完点心回来的程骓。
有位戴着竹笠的老船夫离他们最近,不由得感叹道:
“嗬,小兄弟,好俊的轻功!”
沈君懿不禁有些得意,向老船夫抱拳:“多谢!”
程骓弯了弯嘴角,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打开,将一小捧洗净的樱桃递到沈君懿手边。
“我夸的是他,你谢什么谢?”老船夫瞪着他。
“他的功夫都是我教的。”沈君懿理直气壮地说道。
老船夫一脸不可置信,目光在两人身上来回流转。他原以为这个人看着细皮嫩肉的,定是不会什么武功的富家公子,年龄也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怎的还能教出这样的高徒?
“老夫年轻的时候,也有这样的身手。可惜老咯!”
他的尾音拖得很长很长,像是某种渔家小调。
“原来是前辈,失敬失敬。”沈君懿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老船夫以为他不信,正想和他理论一番,刚一抬头,就发现面前的酒壶旁边赫然出现了一串樱桃,在暮色中鲜艳欲滴。
他是何时动的手?又是怎么做到的?
老船夫瞠目结舌。江湖奇人,果真无处不有。
他眯着眼睛,看沈君懿和程骓就谁来撑船的事情争了起来。到最后,沈君懿败下阵来,只因他已经在船篷里歇了一整天了。
啧啧,老船夫在心里嘀咕,这哪里是师徒,分明就是冤家嘛!
竹篙入水,搅动粼粼霞光,小船像落叶一般轻盈。
“两位去哪里?”他忍不住问。
沈君懿笑了笑,“去喝我家小妹的喜酒。”
群山千叠,晚照临江,他们顺流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