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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相见恨晚 沈君懿自然 ...

  •   无极塔总舵的内院和外院只有一墙之隔,那边是玉盘珍馐,有江南小调婉转吟哦,叫人好生艳羡。

      外院的宴席只有茶喝,各门派的弟子也不能饮酒作乐,这样才不会耽误巡值。众人心里不满,却不敢真的抱怨。

      公良献请来了民间伎艺人在宅院大门前的空地打野呵,不设围栏,普通的老百姓也得以观赏,挣了个与民同乐的美名。

      不少弟子终日闭关修炼,还是头一回看这种表演,被人群挤到了前面去,差点把刚吃完的午饭都吐出来。

      芙璎抢到了好位置,扯着嗓子喊怀珠的名字,让她快点过来,好一起看人过刀门。

      怀珠艰难穿过人群,表情有些无奈,“这有什么好看的?咱们每日练剑,不也差不多吗?”

      “不一样。”芙璎比那些被父母抱在怀里垂髫小儿还要兴奋,“他们又不是修炼之人,所以才厉害啊。”

      “你会御剑飞行,难道不如这些胸口碎大石的人厉害吗?”怀珠忍不住取笑她。

      “哎呀,行行出状元嘛。”芙璎一本正经道。

      不得不说,这些技艺人的本事的确让人叹服。就连击丸蹴鞠、踏索上竿这种在武人看来易如反掌的把戏,他们也有办法将其变得妙趣横生。

      芙璎看得入了迷,赏钱给出去不少,没了还要管怀珠要。

      怀珠一向纵容她,这回也不得不板起脸来,说什么都不肯再掏钱了。

      “我要是不在这里,你是不是要把身上的首饰和佩剑都赏出去啊?”

      “我才没那么笨呢!”芙璎撇撇嘴。

      “是么?”怀珠挑眉,“那你告诉我,你的佩剑去哪儿了?”

      “嗯?”芙璎不明所以,低头一看,原本她放着佩剑的地方空空如也。

      方才她连连鼓掌,觉得拿着剑不方便,就把它放在了旁边的石柱边上。才不过一场蹴鞠戏的功夫,佩剑就不翼而飞了。

      “我的佩剑呢?”她急得绕着石柱走了几圈,“我明明放在这里的。”

      “是啊,你放在那里了。”怀珠叹了口气,从身后取出她的佩剑,还给她,“说了多少次了,佩剑不离身。武器被人偷走这么久都没察觉,大师兄真是白教你了。”

      芙璎委屈地抱着剑,狡辩道:“那也要看是谁偷的嘛。”

      怀珠伸手捏了一把她的脸,没用什么力气,所以也不管她装出的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

      芙璎捂着脸,装模作样地“哎哟”了半天。突然,她的视线落在了怀珠的发髻上。

      “咦,怀珠姐,你的簪子呢?”

      “怎么?你还会活学活用?”怀珠不以为意,但还是顺手摸了摸头发,“咦?”

      为了行动方便,她平时多梳单螺髻,发饰也很简单,今天为着赴宴,这才戴了一只玉簪花步摇。

      这只步摇是她母亲当年的陪嫁,后来才送给她的,光是玉石就价值不菲。

      “会不会你不小心碰掉了?”芙璎比怀珠还紧张。

      怀珠点点头,“有可能。”

      她们逆着人潮往回走,一路低头查看。手帕和香囊倒是捡到不少,可偏偏没有怀珠的簪子簪子。

      原本设宴的地方已经人去楼空,只剩仆役在收拾残局。无极塔的内务总管也在,她们上前去问,可惜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内务总管长得一副精于算计的模样,说话时根本不用正眼瞧人。他问了怀珠的名字和门派,说是稍后会遣几个人帮忙去找。

      事已至此,怀珠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在场的不仅有各门派的弟子,还有数不清的杂役、侍婢,人多手杂。就好比在闹市丢了只钱袋,难道还想再找回来么?

      她还没来得及说清楚那步摇长什么样,总管就被人叫走了。

      芙璎对此极其愤慨,在回栖风馆的路上还在骂:“左右不过是因为咱们人微言轻,瞧不起咱们罢了。若是那钩戈山庄的萧漪丢了簪子,我看他们非要把整个无极塔翻个底朝天不可。”

      “我的祖宗,小点声。”怀珠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无极塔的人在附近,才低声说:“无极塔依附掣元司,本来就是江湖中的大忌。如今公良掌门飞黄腾达,面上风光无限,肯定最恨别人背地里戳脊梁骨。你说他趋炎附势,若是被有心人告到他面前,叫我们浮玉山何堪?”

      “哦。”芙璎聋拉着脑袋。

      从前在山上,芙璎犯些小错,甚至违反几条不轻不重的门规,怀珠都能一笑置之。

      然而,自从进城那日,她就隐隐觉得,到群英大会正式开始之前,仍存在许多变数。

      再说那栖风馆里,气氛远没有这么凝重。

      程骓称病,并未赴宴,虽然没了口福,却也乐得清静。

      他不宜暴露身份,更不想与其他人过多接触,以免旁生枝节。于是用过了午膳,他在二楼的包间里饮茶消闲。

      沈君懿就是在这时找上他的。他特地寻了个临街的窗户坐着,一眼便看见沈君懿一袭白衣飘进栖风馆。

      “阿骓,怎么一个人?”沈君懿把手中的纸袋往桌上一放,自顾自在他对面坐下。

      “沈首席,有何贵干?”

      隔墙有耳,程骓表现得与他不熟。

      “这么生分。”沈君懿抱怨了一句,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他给自己斟了杯茶,轻声问:“那我怎么称呼你才好?马少侠?还是跟宋瑀一样叫你子惟?”

      “随你。”程骓道。

      “可我觉得都不好。”沈君懿说,“不像是在叫你。”

      程骓抬眼,看他表情极认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罢了罢了,就叫你马少侠吧。”沈君懿没有继续挑剔下去。他把纸袋打开,推到程骓面前,说:“糖霜莲子,可好吃了,尝尝?”

      程骓对甜食毫无抵抗之力,要不是功夫好,早晚得让人用一串糖葫芦骗走。

      他在沈君懿殷切的目光下吃了几颗,味道还不错。

      比起糖霜莲子,沈君懿的注意力似乎一直在程骓身上。程骓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喝了口水。

      “你不吃?”他礼貌地关怀。

      沈君懿摇着扇子,眼神暧昧,“你喂我。”

      程骓呛了一下,茶水洒出来,洇湿了袖口。

      “唉,我开玩笑的。”沈君懿掏出帕子,递过去。

      程骓没有推拒,用他的帕子擦了擦手,然后叠起来放在一边。

      “他们差不多要回来了。”程骓望向窗外,“你该走了。”

      “走?我为何要走?”沈君懿一脸不在乎,“我沈君懿想和公孙长老的爱徒套个近乎,交个朋友,有何不可?”

      程骓无言以对。

      只是一盏茶的功夫,栖风馆就逐渐变得热闹了起来。

      沈君懿不便久留,刚想离开,宋瑀就推门进来。

      两人四目相对,宋瑀明显不太乐意见到沈君懿,只是碍于礼数,不得不打了个招呼。

      他肩上停了一只蓝颈青鸾,翠色的眼珠瞪得很大,十分警惕。

      蓝颈青鸾是上古灵兽,十分罕见。暗影宗的第一代宗主将其驯化,以供驱策,而她的后人也都继承了这种能力。

      蓝颈青鸾攻击力极强,宋瑀的这只更是脾气暴躁,除了他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法接近。

      “沈首席也在?”他径直走过去,坐在程骓旁边。

      沈君懿本来打算离开,见此情形,干脆不走了,盈盈一笑,“我和贵派的马少侠不打不相识,便来讨杯茶喝。如今看来,还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思。”

      宋瑀大概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一时噎住,扭头看向程骓。

      “是。”程骓不得不陪他演,“沈首席懂茶,我就向他讨教了几句。”

      “原来如此。”宋瑀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两人之间的关系引人遐想,沈君懿也不能免俗,好奇了起来。马子惟的这张脸长得实在太普通了,虽然他的武功长进了不少,但各派之中亦不乏俊秀的少年英豪。

      身为堂堂少主,宋瑀究竟看上他哪一点?

      沈君懿自然是知道程骓的好。不过,他不希望别人也知道得太多。

      “咦,怎么有糖莲子?”宋瑀一点也没见外,直接拿了一颗来吃,被苦得大叫,皱着眉灌了杯茶下去清口。

      天气太热,莲子外面裹着的糖霜都融化得差不多了。沈君懿从醉春宵一路拿回来,本就没想着放太久。

      也许是感应到了主人的不满,蓝颈青鸾不安地扑扇着翅膀,发出叫声。

      “小青,你怎么了?”宋瑀梳理着它后颈的羽毛,试图安抚它。

      “是不是它察觉到了什么?”沈君懿饶有兴趣地问。

      “我...我也不知道。”宋瑀有些难为情,“我爹说城中不太平,要我这几日都把小青带在身边。”

      他今年才不过十八,与这只青鸾相处的时日不多,还不太了解它的性格脾气。

      “的确如此。”沈君懿点点头,一脸严肃地吓唬宋瑀,“天下英雄云集,多少妖怪盯着这一天来闹事呢,少宗主可得当心些。”

      “真的?”宋瑀涉世未深,没遭过他的毒手,真的被吓得不轻。

      沈君懿装出忧心忡忡的样子,给他说了好一通,千年蛇妖是如何将人抽筋扒皮的故事,直到程骓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他才收敛了一些。

      “沈首席不是还有事要去办么?”程骓问他。

      “是了,我差点忘了。”沈君懿扇子一收,起身拂了拂袖子,“在下有要事在身,先告辞了。”

      “沈首席慢走。”宋瑀说。

      程骓抱拳,目送他离开。

      午后下起了细雨,栖风馆的大堂里人满为患,多是轮值交班的弟子。

      公孙霁的徒弟不多,此行只带了几个人,其中程骓武功最高。只不过他要参加群英大会的比试,公孙霁就只让他在白日里带人巡逻。

      青云镇暂时风平浪静,就连衙门里的案子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成年后的程骓变得更加谨慎,甚至是多疑。他看得出来,沈君懿对宋瑀说的话不全是唬人的。

      程骓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于是往里走,打算到后院去透透气。

      为了避雨,他绕了个大圈,在穿过抄手游廊的时候遇上了一位旧友——薛至雨。

      那年,沈君懿不告而别,他不愿一个人留在别院。离开当日,薛至雨与他同饮,约定好,等到他大仇得报之时,他们再痛痛快快地喝上一杯。

      程骓易了容,薛至雨没有认出他来,把他当做某位武功高强的同辈。

      两人擦肩而过,只是很客气向彼此颔首示意。

      薛至雨步履匆匆,似乎赶着去做什么事。

      程骓是个念旧的人,不由回头看了一眼。

      就在这时,他注意到,地上有一串暗红色的脚印,是薛至雨留下的。

      他立刻就辨别出来,这不是血。

      这几年,他在西南一带游历,那些死在他剑下的妖邪足以让他对血的气味和颜色了如指掌。

      广仪府一带是有名的鱼米之乡,土壤肥沃。只不过棕红色的土壤即使被泥水浸泡,颜色也不会如此鲜艳。

      应该是染料,或是其他的什么脏东西。

      程骓没有细想。

      雨下个不停,远处山色空蒙。无论人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都要小心提防着,千万别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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